三、判断题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得转借、转让发票,但根据需要可以代开发票。
对 错
B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3.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职、离职、出差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对 错
A
[解析]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职、离职、出差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4.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后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对 错
B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7.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均可按销售净额计征增值税。
对 错
B
[解析]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销售净额计征增值税。
8. 开户单位在开户银行提取现金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确定的大额现金数量标准的所有现金支出,都必须实行备案登记。
对 错
A
[解析] 开户单位在开户银行提取现金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确定的大额现金数量标准的现金支出,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9. 接管人员在会计资料交接完毕后发现所接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问题,由于交接已完毕,接管人员应对此承担责任。
对 错
B
[解析] 会计资料移交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管人员冈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12. 委托代征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其目的是对零星分期、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头控制。
对 错
B
[解析] 我国税法规定,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丈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13. 实事求是、不偏不倚是体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诚实守信”精神的要求。
对 错
B
[解析] 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体现的是“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
15. 《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对 错
B
[解析]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五、综合题1. A单位是一个年财政拨款仅几十万元的事业单位,原财务科副科长、主管会计章某,利用自己既保管银行印鉴又登记保管银行存款日记账之便,加之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不力,私自购买现金支票,从2004年4月至2007年9月案发时,先后私自动用现金支票作案十几次,共贪污公款23.4万余元,挪用公款12万元。2008年2月。章某被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要求:请分析该单位在内控制度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纵观酿成这起大案的方方面面,固然有章某自身素质差的原因,但单位内部会计内控制度不严,也是酿成这起大案的重要原因。
一是印鉴管理混乱,使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大门洞开,为犯罪分子章某作案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按照制度的规定,各单位的银行印鉴和银行支票必须由会计,出纳分别保管,动用现金支票提款时必须由会计、出纳分别加盖所保管的印章,由出纳到银行提取现金。这样的规定,从制度上使会计和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才可以防止违规违法问题的产生。但该单位的银行印鉴、银行支票却统统由章某一个人保管。章某则利用保管印鉴的方便条件,私自购买现金支票,什么时候想用款,什么时候就可以持加盖印鉴的现金支票到银行提取现金,想提多少就提多少,如果印鉴管理制度、银行现金支票管理制度严格,把第一道防线筑牢。章某作案就不会像这样畅通无阻。
二是会计、出纳分工不当,责任不清,使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形同虚设,导致犯罪分子频频作案,屡屡得手。按照制度规定,银行存款日记账应由出纳员登记保管;并于每月终了与银行对账单一一核对。但该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却由章某登记保管,这就使章某既能借保管银行印鉴之便随意提取现金,贪污挪用,又能利用登记、保管银行日记账的条件,及时掩盖其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这一内控制度的失控,使章某在长达3年多的时间内,频频作案而一直未被发现,造成了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
三是内部稽核工作不到位,使内部会计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有名无实,使犯罪分子猖狂作案,而又长期逍遥法外。制度规定,各单位一般应没有专(兼)职内审稽核人员,定期对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稽核、审查监督。但该单位因多种原因,一直未设专(兼)职内审稽核人员,也没有制定相关的稽核制度。如果内部稽核工作到位,只要对银行印鉴的保管是否合理,银行存款账的登记是否真实,账证、账账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认真稽核.章某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不难被发现。但遗憾的是,该单位既无内审稽核人员,也没有具体的稽核制度,每年只由章某以财务科长的身份自己“检查”自己,搞搞形式,走走过场,应付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章某一案从反面告诉我们,单位内控会计制度严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的安全。我们要在加强外部审计监督的同时,首先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严格执行,从制度上筑牢第一道防线,以便有效地防止各类经济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