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
一、已知资料 1.商业发票:

2.其他资料:
(1)外汇核销单编号: 35/0591540
(2)经营单位海关注册号:1314587629
(3)毛重:29656KGS
(4)B/L NO.:CSLMJ180180
(5)CONTAINER NO.:CCLU 1000752(20'), CCLU 8501143(40'), CCLU 8505004(20')。20'集装箱自重为2300kg,40'集装箱自重为3700kg。
(6)申报单位:宁波航联报关有限责任公司
(7)出口口岸:宁波海关(3100)
(8)申报日期:2011年12月28日
(9)装运日期:2011年12月30日
(10)预录入编号:587112114
(11)随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证
(12)发货单位:长城贸易发展公司
(13)总运费:USD5300
二、根据已知资料缮制出口货物报关单 

[解析]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由海关总署规定统一格式和填制规范,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制,对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做电子或书面申明并提交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法律文书,是海关依法监管货物进出口、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编制海关统计及其他事务的重要凭证。在本题《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缮制中,需重点掌握以下几点缮制要求:
1.出口口岸
出口口岸特指货物申报出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本栏应根据货物实际运出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中文名称及关区代码。填报时必须注意的是,此栏应填报“海关名称”及代码,不能只填“海关名称”或只填海关代码,而且“海关名称”必须按《关区代码表》统一规定的称谓填写。根据本题已知资料,此栏填写为“宁波海关(3100)”。
2.出口日期、申报日期
出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申报日期是指海关接受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的日期。根据本题已知资料,申报日期为2011年12月28日,装运日期为2011年12月30日,故此两栏应分别填写为“2011.12.30”和“2011.12.28”。
3.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是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人。“经营单位”栏填报经营单位的中文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只填报经营单位中文名称或经营单位10位数编码都是错误的。根据本题已知资料,此栏应填写为“长城贸易有限公司(1314587629)”。
4.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
“运输方式”栏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运输工具名称”栏一般填报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提运单号是指进出口货物运输单证中的提单或运单编号,该编号必须与运输部门向海关提供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根据本题已知资料,此三栏应分别填报为“江海”、“LIAO YUAN V.1345”和“CSLMJ180180”。
5.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结汇方式
报关单上所列的贸易方式专指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监管综合设定和管理方式;征免性质一栏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填报,或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参照《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征免性质的简称或代码;结汇方式栏应按照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英文缩写或代码,并应与合同、信用证和其他相关单据保持一致。根据本题已知资料,此三栏应分别填报为“一般贸易”、“一般征税”和“信用证”。
6.运抵国(地区)、指运港
运抵国(地区)指在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或其他改变货物法律地位的活动情况下,货物所发往的或最后交付的国家(地区);报关单上的指运港专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根据本题商业发票资料,货物运输路线为“FROM NINGBO TO MOJI”,表明货物运到门司(MOJI)。故此两栏应分别填报为“日本”、“门司”。
7.批准文号、合同协议号
与进口货物报关单上“批准文号”免予填报不同的是,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批准文号”栏应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的编号。根据本题已知资料,此两栏应分别填报为“35/0591540”、“JSC14545224”。
8.成交方式
本栏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名称或代码。根据本题商业发票资料,买卖双方采用的是CFR贸易术语,故此栏应填写为“CFR”。
9.运费、保费、杂费
“运费”栏应根据海关规定的《币制代码表》及具体情况选择运费单价(rate)、运费总价(freight)和运费率(percent)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其中,运费率标记“1”可以省略。根据本题已知资料,此栏应填写为“502/5300/3”,表示总运费为USD5 300;由于采用的是CFR贸易术语,故“保费”一栏不填;另根据已知资料,交易过程中未产生手续费、佣金、折扣等费用,故“杂费”一栏也不填。
10.件数和包装种类
“件数”栏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和包装种类;“包装种类”栏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名称或代码。根据本题已知资料,鲜冬笋为900纸箱(900CTNS)、鲜香菇为3500纸箱(3500CNTS),一共为4400纸箱,故此两栏应分别填报为"4400”和“纸箱”。
11.毛重、净重
此两栏分别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毛/净重,以千克(公斤)为计量单位。根据本题已知资料,货物毛重为29656千克,货物净重为26960千克(9000+17960),故此两栏应分别填报为“29656”和“26960”。
12.集装箱号
本栏填报规则为:“一个集装箱号”+“/”+“集装箱规格”+“/”+“自重”。若所申报货物有多个集装箱号时,本栏只填写一个集装箱号,其余集装箱号依次填报在“标记唛码与备注”栏中。根据本题已知资料,此栏可填写为“CCLU100752/20/2300”,并将其余两个集装箱号填报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
13.标记唛码及备注
本题未给出标记唛码,按照唛码填写标准,此栏填写为“N/M”。同时,由此批货物是由三个集装箱装运的,所以在此栏还需填写其余两个集装箱号,即还应填写为“CCLU8501143/40/3700”和“CCLU8505004/40/3700”。
14.项号、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
项号是指申报货物在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和在登记手册上的商品序号;商品编号栏填报“进出口税则”中确定的8位税则号;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栏目分上下两层填报。上行填报出口货物的规范中文商品名称。下行填报规格型号、成分、含量等。根据本题已知资料,由于未给出商品规格型号、成分、含量等,故下行可以不填。
15.数量及单位
本栏按规范要求分三行填报。第一行:按海关第一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第二行:按海关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第三行:填报实际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本题中,无第二法定计量单位,实际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第一法定计量单位已知,故此栏只需填报一行即可。
16.最终目的国(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出口货物最后交付的国家(地区)。根据本题已知资料,出口货物目的国为日本(FROM NINGBO TO MOJI),故此栏填写为“日本”。
17.单价、总价、币制
单价、总价和币制三栏应按货物实际成交的单价、总价和币制填写。此三栏可以按照本题给出的商业发票资料填写。必须注意的是,此三栏应与左边各栏对应整齐。
18.申报单位
本栏填报申报单位情况,包括报关单位地址、邮编、电话等,由申报单位的报关员填报。本题中,由于这批出口货物是由长城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宁波航联报关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关的,故此栏应由宁波航联报关有限责任公司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