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述题1. 论述法治的基本含义。
所谓法治,就是指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治国思想、治国方式和社会秩序、社会状态。它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中国古时的“垂法而治”、“以法治国”等说法,主要就被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来理解。在西方法律思想体系中,法治也是首先被作为一种治国方略而提出的,即法的治理或法的统治。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是指一个国家在多种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社会控制手段。
(2)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法治一词又经常被理解为“依法办事”,其基本含义是:在制定法律之后,任何人和组织的社会性活动均受既定法律规则的约束。只要法律已经规定,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不得以任何正当和不正当的理由去违背法律规则,而只能遵照执行。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甚至是法律本身发生不正当的情况,也要依法办事。
(3)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又常常被理解为“以民主为基础和前提的法制”。法律历来具有多样性,通常可以划分为专制和民主的两大模式。法治就是后一种法制模式,其基本含义是:法制必须以民主为社会条件和正当基础。法制并不必然是民主的,法制可以与专制结合,成为专制的工具。如中国历代法家所主张的“法治”。这种意义上的“法治”是与以民主为社会基础和制度基础的法制模式根本不同的。
(4)法治还经常被作为一种文明的法的精神,与理念、原则、观念等词连用,如“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治观念”等等。离开了法治精神的法律就会像一种失去控制的工具,这种精神源于文明的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是文明在法律上的转化形式,与人类的精神文明一脉相承。法治的这些精神表现为一整套关于法律、权利和权力问题的原则、观念、价值体系,它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的价值需要,成为人们设计制度的价值标准和执行法律的指导思想。
(5)法治是一种理性的社会状态和理想的社会秩序。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常常使用“法治社会”、“法治秩序”这样的提法。因此,可以认为,“法治”就是一种在法律管束住了国家权力以后,使权利在人与人之间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既然法治所追求的目标就是一种社会理想状态,那么,它必然是一个不断探索和不断实践的运动过程,具有由低到高发展的阶段性。
2.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购买盐酸3000升的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购买盐酸3000升,并在签订合同时,乙公司支付了价款。甲公司委托丙运输公司将盐酸发运到乙公司指定的仓库,不料在运输途中,一罐盐酸从车上掉落,导致盐酸泄漏,将行人丁的左臂大面积灼伤。丙运输公司因此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将盐酸按时发运至乙处。丁为此花去医疗费近万元,乙公司也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
(1)此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涉及哪些民事责任?
(2)丁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根据何在?
(3)对于甲公司、乙公司和丙运输公司之间应当如何确定责任的承担?为什么?
(1)甲、乙之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甲、丙之间存在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丙运输公司和丁之间存在侵权责任的法律关系;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存在违约责任的法律关系。
(2)丁的损失应当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该案属于高度危险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案件。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遗失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规定,本案中,盐酸的所有权属于甲公司,但丙运输公司属于实际管理人,而且在丙运输公司在承运过程中,甲公司并无过错,因此,甲公司不承担侵权的连带责任,丁的损失应当由丙运输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3)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虽然甲公司违约是由第三人(丙运输公司)的行为所致,但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运输公司对甲公司不能按时送货有过错,不能免责,丙运输公司应当根据运输合同的约定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精解]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侵权责任法》第74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合同法》第121条(合同的相对性)。注意:《侵权责任法》扩大了高度危险责任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