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Ⅰ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 五、案例题1. 阅读下面资料,按要求回答问题:
泰国的TJ有限公司委托在英国的购货代理人与英国的PO公司洽谈业务,为TJ有限公司购买5台医疗器械,TJ有限公司的名称没有透露给被告。设备到达后,TJ有限公司发现货物与合同不一致,遂向英国的PO公司提出索赔。
问:TJ有限公司是否有权直接提出索赔?
TJ有限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英国的PO公司提出索赔。
依据:根据英国法律,即使代理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公开委托人的存在,只要他是被合法授权代替委托人办事的代理人,委托人也有权对第三者起诉。如果买卖合同是由英国的保付商行或其代理人为国外未公开的委托人订立的,则该委托人可在货物与合同不符时,可以直接向英国供货人提出索赔。
案情分析:在本案例中,TJ有限公司为委托人,委托自己在英国的购货代理和英国的PO公司签订购货合同,英国的PO公司是第三者。依据英国的法律,尽管TJ有限公司的名称没有透露给被告,但是合同是在英国代理人未公开的委托人TJ有限公司订立。因此,TJ有限公司可在货物与合同不符时,可以直接向英国的PO公司提出索赔。
2. 阅读下面资料,按要求回答问题:
我方对日本按CFR价出口一批化工原料,合同规定2010年3~4月份装运,国外来证也如此,别无其他字样。但我方在租船订舱时发生困难,因出口量大一时租不到足够的舱位,需分三次装运。
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国外修改信用证的装运条款?
不需要修改信用证的装运条款。
依据:《UCP500》对分批装运的规定,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是否可以分批,则视为可以分批,只要在规定的装运期内,出口方可以一次,也可以多次出运货物不能视为违反规定。
案情分析:在此案例中,国外来证没有规定是否可以分批装运,依据惯例,则视为可以分批装运。因此,不需要修改信用证的装运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