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题华南招标有限公司受该市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多媒体移动电教设备及实验室设备。华南招标有限公司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11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中学领导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避免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
在开标前该公司组建了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10人。
[问题]1. 什么是委托代理招标?
委托代理招标,是指招标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的能力条件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即招标人应该根据招标项目的行业和专业类型、规模标准,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代理招标采购业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条件,且不得与政府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按照招标人委托代理的范围、权限和要求,依法提供招标代理的相关咨询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专业化、社会化中介组织,属于企业法人。
2. 华南招标有限公司时投标人可采取的资格审查方式有哪些?
华南招标有限公司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1)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投标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公布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法。(2)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的,按规定要求发布招标公告,并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方法、因素和标准,在评标时审查确认满足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3. 该招标案例中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是否符合规定?
该招标案例中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符合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不少于成员总数2/3的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案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10人,不符合单数规定。
某县是国家扶贫县,为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福利,政府在此投资建设1所人民医院,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建设工期2年。医院住院部大楼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人民币,10层,单跨跨度18m。医院需要安装电梯6部,其中病床电梯3部,选择进口产品,合同估算价600万元;乘客电梯2部,选择进口产品,合同估算价300万元;载货电梯1部,合同估算价43万元。此外,预计工程建设期间将遭受金融危机影响,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幅度的波动。
问题4. 该程是否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请说明理由。
(1)该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2)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第1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3条第4项和第4条的规定,本工程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且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5. 如果该项目组织了公开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收到了来自A、B、C、D、E5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分钟,投标人F向招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招标人共接收了6份投标文件。请问招标人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招标人的行为不合法。(2)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人F递交投标文件超过了投标截止时间,属于依法不予接收的情形。招标人对其进行了接收,违反了该条的规定。
6. 根据案情介绍选择人民医院工程施工投标人的资质名称及相应等级,并说明理由。
(1)该县人民医院工程应选择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理由:按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标准》规定,除总承包企业的特级和专业承包一级外,其他级别的企业仅允许承揽合同额在其注册资本金5倍以下的工程施工。本案例中投资额为1亿元人民币,需要选择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级资质企业。
7. 门诊大厅内的6部电梯是否均可以直接签订采购合同?为什么?
6部电梯均不可以直接签订采购合同。(2)理由:根据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附件一中规定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属于其规定的79种产品之一。因此,3部病床电梯和2部乘客电梯不能直接签订采购合同,须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国际招标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国家计委第3号)第7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依照该规定,虽然1部载货电梯的合同估算价40万元,也不可以直接签订采购合同,需要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8. 工程施工的形式有哪几种?该项目应选择何种合同形式?为什么?
(1)工程承包合同有四种,即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可调价格合同又分为可调单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2)由于该医院的施工期较长,而且在工程建设期间有可能遭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幅度的波动;为降低合同风险,该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适合选择可调单价合同。
某商品房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中的资质条件为: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招标公告明确表明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时,考虑到联合体投标的不利因素,将招标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改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没有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有一个联合体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由两个成员单位A、B组成,其具备的资质情况分别是:
成员A: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施工资质;
成员B: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该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成员A承担房屋建筑施工,成员B承担装饰装修施工。
[问题]9. 何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10. 该联合体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该联合体资质符合要求,具体分析如下: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资质和业绩的认定,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专业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书中有关专业工程联合体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业绩不作为对联合体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和业绩考核的内容:承担联合体协议中同一专业工程的成员,按照其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其并不是指所有成员均需要具备所有条件,而重点在于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本案中,联合体成员协议分工,成员A承担房屋建筑施工,成员B承担装饰装修施工。联合体的资质条件为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
11.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12. 招标人是否应接收该联合体的投标文件?该联合体投标人是否能够通过资格审查?为什么?
招标人不能在招标文件中直接更改招标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而招标文件在性质上属于对招标公告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但不能修改招标公告实质性内容。本案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直接更改资格条件的做法无效力,若要改变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因此,招标人应该接收该联合体的投标文件,而联合体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该联合体投标人能够通过资格审查。
13. 某国有投资大型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8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2人,公证处2人,招标人2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2人。评标委员会于4月30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甲、乙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1名、第2名。由于甲企业投标报价高于乙企业,5月12日招标人向乙企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6月14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指出其中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本案例中不妥之处及其理由如下:(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符合要求。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故应为5人以上单数。(2)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人员以及公证人员不妥。理由: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以及公证人员不应参加评标。(3)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只有2人不妥。理由: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4)招标人确定乙企业为中标人属于违规行为。理由: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其他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合同签订的日期是违规的。理由: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两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
(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
(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0)组织评标;
(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12)决定中标单位;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问题]14. 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有: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人。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15. 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第(1)条的处理是正确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第(2)条的处理是正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第(3)条的处理是不正确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16. 假设该工程有效标书经评标专家的评审,其中A、B、C3家投标单位投标方案的有关参数,见表1。
表1 各投标方案有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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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费用支出/万元 | 项目运营期/年 | 项目运营期的年运 营成本/万元 | 工程报废时的残值 回收/万元 |
投标方案 | 第1年末 | 第2年末 |
A | 250 | 240 | 15 | 25 | 10 |
B | 300 | 330 | 20 | 10 | 20 |
C | 240 | 240 | 15 | 15 | 20 |
若基准折现率为10%,且已知A方案寿命期年费用为72.40万元;B方案寿命期年费用为69.93万元。试计算C方案寿命期年费用,并利用年费用指标对3个投标方案的优劣进行排序(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C方案的年费用为:


。
由以上计算结果可知,C方案的年费用最低,为最优方案;其次是B方案;A方案的费用最高,在三个方案中是最差的。
17. 建设单位从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角度考虑,倾向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具有什么特点?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包括:(1)便于业主(或建设单位)投资的控制;(2)对承包人来说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或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3)应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总价;(4)有利于在评标时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