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 有一信用证规定货物从中国港口运至美国纽约港,不允许分期发运,提交海运提单。
第一套提单显示:
Port to loading: Shanghai, China Vessel & Voy.: ZHONGSHAN V. 007
Port of Discharge: New York, USA On board date: FEB. 07, 2009
第二套提单显示:
Port of loading: Qingdao,China Vessel & Voy.: ZHONGSHAN V. 007
Port of Discharge: New York, USA On board date: FEB. 10, 2009
如果受益人将两份提单一起提交给银行,以下关于提单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提单发生分期发运不予接受,因为装运港不同、装运时间不同 B.提单未发生分期发运可接受,因为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至同一目的地 C.提单发生分期发运不予接受,因为提交了两份提单 D.提单未发生分期发运可接受,因为两套提单的目的地相同
A B C D
B
[解析] 《UCP600》规定,运输单据表明货物系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期转运。据此,题目中两套提单虽然装运港和装运时问不同,但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ZHONGSHAN V. 007)经由同次航程运输至同一目的地(New York, USA),所以未发生分期发运,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银行应该接受该提单。
三、判断题 1. 根据《2000通则》,按F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是装运合同。
对 错
A
[解析] 根据《2000通则》,在F组术语下,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交货即完成交货义务,故按F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是装运合同。
3. D组的贸易术语都是实际交货的价格术语,由这些贸易术语签订的合同都属于到达合同。
对 错
A
[解析] 采用D组术语成交时,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并负担货物交至该处为止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因此,按D组术语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5. 付款人向持票人付款时,若手头没有现金,则可以用价值相当的货物代替金钱来支付。
对 错
B
[解析] 票据权利是一种金钱权利。付款人向持票人付款时,必须支付金钱,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
6. 出口公司在收到对方开出的信用证后,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有关条款进行发货、装运、制单结汇。不管有什么情况,都无权要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对 错
B
[解析] 出口公司在收到对方开出的信用证后,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有关条款进行发货、装运、制单结汇。如果信用证经审核,发现有影响合同执行和安全收汇等出口公司不能接受的条款时,出口公司必须及时要求进口公司通过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7. 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的出口企业公章必须盖在中缝,海关的验讫章不必盖在中缝。
对 错
B
[解析]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的出口企业公章和海关的验讫章都必须盖在中缝。
8. 银行一般不受理过期提单,提单持有人电不能凭单向承运人提货。
对 错
B
[解析] 过期提单是指出口商取得提单后未能及时到银行、或过了银行规定的交单期限末议付而形成过期提单,习惯上也称为滞期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过期提单,但过期提单并非无效提单,提单持有人仍然可持凭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四、简答题 1.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商业发票不需要签署。当信用证要求“Signed invoice”,这时发票就需要签署;而要求“Manually signed invoice”时,该发票必须是手签。如果发票上有证明的字句(We certify that…),此类发票必须签署。另外还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另外还要包括以下注意事项。 (1)如果以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写方法制作的发票,作为正本者,应在发票上注明“正本”(ORIGINAL)字样,并由出单人签字。《UCP500》规定商业发票可不必签字,但有时来证规定发票需要签字的,还是要签字,如SIGNED COMMERCIAI INVOICE。 (2)近几年,各地已陆续出现了国内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通用出口发票,一套六联为常见。根据用途分为发票联、记账联、税务联、报关联、核销联、存根,内容与上述介绍的一般发票项目相同。如果进口商接受,也可用于收汇。但若与L/C或进口商要求不一致的,则不对外使用,只在报关、报检等国内环节中使用此格式的发票。对外收汇时,另外再制作原来常用格式的发票。 (3)现在还有一些进口商要求出口商按其公司特有的格式发票制单,内容栏目基本上也与一般发票相同,若对出口方无不妥之处的,出口商可协助进口商按其要求办理。在对外收汇时和国外进口商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2. 简述多式联运提单正面内容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多式联运提单正面内容与海运提单的主要区别有: (1) 签发时间不同: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时间是收货后;而海运提单的签发时问是装船后。 (2) 签发人不同: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人是多式联运经营人;而海运提单的签发人是海上承运人或其代理。 (3) 运输方式不同:多式联运提单适用的运输方式包括:海运、海—海、多式联运;而海运提单适用的运输方式包括:海运、海—海。 (4) 性质不同:多式联运提单是收货待运提单,所以当多式联运提单作为海运提单使用时,装船批注内应加上“实际船名”、“装运日”、“ON BOARD”字样;而海运提单是已转船提单,不需加注“ON BOARD”等字样。 (5) 承运人责任不同:多式联运提单签发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的全程运输负责,即其责任是从接受货物起到交付货物为止。因此多式联运提单正面表述的“货物收到”字样,并载有“实际接货地点”和“实际交货地点”。而海运提单只显示“装运港”、“卸货港”、“中转港”,且海运提单的签发人只对自己执行的这一程运输负责。
五、计算题 1. 我方出口食糖200公吨,每公吨USD 450 CIFC 2%伦敦,货物装船后,公司财会部门根据合同规定应汇出多少佣金?
佣金=含佣价×佣金率×数量=450X2%×200=1800USD
六、案例分析题 1. 2009年5月21日国内A银行收到出口商交来一套出口单据,金额为LISD385000.00,开证行为某国B银行,经审单,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信用证明确规定受《UC17600》约束,A银行议付后向开证行寄单索偿。6月18日,A银行收到B银行发来的拒付电文,理由如下:
(1) 检验证书没有显示收货人名称构成不符点。并造成该货不能通关。
(2) 开证行不允许在检验证书下不显示收货人的名称。
请问B银行发来的拒付电文是否合理?
B银行发来的拒付电文不合理,原因如下: (1) 由于本案信用证明确规定受《UCP600》约束,根据《UC2P600》规定,除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以外,信用证要求提交的其他单据,有关信用证应规定该单据的出单人及其内容。否则,只要单证、单据之间表面保持一致,就应该视为与信用证规定一致。在本案中,由于该信用证未规定检验证书要注明收货人名称,故该不符点不成立。 (2) 根据《UCP6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由此可见,银行只处理单据,货物能否通关等单据外因素不能作为银行拒付理由。至于检验证书无收货人该货就不能通关,申请人可以要求受益人补制单据以协助通关,而不能拒付货款。
2. 某出口商在出口合同中约定付款采用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方式。出口商在办理单据收汇时填写信用证项下的汇票金额是发票金额的100%,汇票上填写的付款人是进口商。在出口商办理议付时被议付行拒付。说明出口商的不当之处。
当合同规定采取信用证和托收两种方式时,汇票金额应填写相应百分比的金额,而不是发票金额的100%;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人必须是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出口商须慎重填写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