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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分类模拟题96
单项选择题
1. 法人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才得以设立的原则称为______。
A.准则主义
B.特许主义
C.行政许可主义
D.自由设立主义
A
B
C
D
B
[解析] 不同类型的法人采取不同的设立主义,这是中外通例。准则主义,是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可成立;特许主义需要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许可方可设立;行政许可主义,也叫核准主义,具备法律规定的一般要件,还要经过行政部门审批方可设立的法人;自由设立主义,是完全自由、没有法定条件的要求的自由放任状态,学术上对于是否存在这种法人的设立方式有争论。故B正确。
2. 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丙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委托丙与丁公司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签约时,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位印章。后合伙企业未清偿到期货款。对该合伙企业所欠丁公司的债务______。
A.丙不承担责任
B.丙承担有限责任
C.丙承担按份责任
D.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
B
C
D
D
[解析] 一般情况下,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合伙企业法》第76条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本题中丙作为有限合伙人,出面签约并且出示了单位印章,丁公司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其为普通合伙人,此时丙应当对此合同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D正确。
3.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______。
A.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D.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A
B
C
D
A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据此,A正确。
4.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______。
A.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D.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A
B
C
D
A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据此,本题中,BCD三项内容均是需要经过全体同意的事项,A正确。
5. 2008年5月,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乙以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丙以担任调酒师工作的劳务出资。2008年12月,酒吧欠酒厂5万元货款。后甲因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矛盾,于2009年2月退伙。上述债务应当______。
A.由乙独立承担责任
B.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C.由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A
B
C
D
D
[解析] 关于个人合伙,《民法总则》没有规定,依然适用原来的规定。《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甲在退伙之后,对于退伙之前的债务仍然应当与乙丙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故D正确。
6.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______。
A.不承担责任
B.应承担按份责任
C.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A
B
C
D
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据此,D正确。
7. 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
B.乙的转委托行为有效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
D.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
A
B
C
D
C
[解析] 《民法总则》第169条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据此,本题中,既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同意,也不是紧急情况,故乙的行为不构成转委托,乙属于违约行为,所以甲可要求乙返还购机款。故C正确。
8. 学校委托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教学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恰逢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王某抽中数码相机一台。该相机应当______。
A.归学校所有
B.归王某所有
C.归学校与王某共有
D.归学校所有,但学校应该给王某适当奖励
A
B
C
D
A
[解析] 本题中学校委托王某购买教学器材,王某是学校的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实施的法律行为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因此,在购买过程中,参与抽奖活动,获得的相机应当归学校所有,故A正确。
9. 甲公司委托魏某、董某购买药品,魏某背着董某与卖方乙公司串通,购回一批假药。甲公司的损失应由______。
A.魏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魏某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魏某与董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
B
C
D
B
[解析] 《民法总则》第164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此种规定是属于滥用代理权中的通谋代理,应当由恶意串通的代理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魏某与乙公司串通对甲造成损害,因此,B正确。
10. 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丙______。
A.不得代理
B.可以代理
C.在取得甲书面授权后可以代理
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
A
B
C
D
A
[解析] 办理离婚登记,是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与结婚一样,不得代理,必须亲力亲为,故A正确。
11. 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该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此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______。
A.由甲自行承担损失
B.由乙支付车款
C.由丙支付车款
D.由乙、丙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A
B
C
D
C
[解析] 对于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而不表示反对的情形,《民法总则》没有规定,依然可以适用原来的规定。《民法通则》第66条第2款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本题中,乙以丙的名义向甲购车,甲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可见丙在此案中构成明知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而未做否认表示的情形,此时,视为同意,理论上这种情形叫做默示的授权,丙应当承担责任,故C正确。值得说明的是,这种明知而没有表示反对的情形,有人认为直接构成表见代理,理论界此说为少数观点。但理解为表见代理,结论不受影响。
12. 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在民法上,丙是甲的______。
A.代理人
B.代表人
C.传达人
D.居间人
A
B
C
D
C
[解析] 代理人在民法上是指经过被代理人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人。代表人是指代表法人进行日常活动的人,即法定代表人或者叫法人代表。传达人是指将一方的意思表示原原本本地转达另一方的行为人,在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传达人只是起传话工具的作用,无须也不能进行独立的意思表示。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本题中,丙受甲的委托,转告甲购买乙公司电脑的意向,丙属于传达人,故C正确。
13. 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______。
A.形成权
B.请求权
C.支配权
D.抗辩权
A
B
C
D
A
[解析] 形成权效力强大,一旦过了法定或约定期间,需要产生彻底消灭的法律效果,故需要除斥期间进行限制,A正确。限制请求权的通常为诉讼时效。支配权与抗辩权由于权利性质决定,通常不受时间限制。
14. 下列情形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______。
A.发生不可抗力
B.债权人起诉后又撤诉
C.债权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D.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A
B
C
D
A
[解析] 诉讼时效中止有两种情况:不可抗力和其他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因此选A正确。另外三项则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结果是导致时效中断。
15. 甲欠乙10万元,时效期间届满未还。乙索要时,甲承诺2个月内偿还,但事后只给付了2万元。乙索要余款时,甲以10万元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并要求乙返还之前给付的2万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甲应偿还剩余的8万元
B.甲承诺偿还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甲给付的2万元属于不当得利,乙应返还
D.甲无权要求乙返还2万元,但剩余的8万元可以不偿还
A
B
C
D
A
[解析] 本题中,因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时效已经届满,因此乙的债权转变为自然债务,正常情况下,在乙主张权利时,甲可主张时效抗辩。然而,在乙索要时,甲重新承诺2个月归还,甲的此行为意味着对于债务的重新认可,时效重新开始起算。但要提醒的是,这里不是发生了时效中断,因为中断的发生前提是时效尚未届满,届满之后不存在中断的问题。既然重新承认了债务,甲就应当履行,不得再以时效经过为由进行抗辩,甲对于10万元的债务均应当履行,已经履行的2万元有效,还应该再履行剩余的8万元,故A正确。
16.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______。
A.届满
B.不再计算
C.重新计算
D.继续计算
A
B
C
D
D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据此,D正确。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中止之后也是继续计算,差别在于,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均需要再计算6个月,而不再是缺多少补多少。
17. 张某借给王某3万元,约定2013年5月1日还款。因王某到期未还,张某于2013年5月8日邮寄催款信件,王某于2013年5月10日收到此信,但直到2013年5月12日才拆阅此信。该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日期是______。
A.2013年5月1日
B.2013年5月8日
C.2013年5月10日
D.2013年5月12日
A
B
C
D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第10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据此,以书面方式主张权利的,文书到达债务人之时即视为中断,故C正确。
18. 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______。
A.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B.当事人提起诉讼
C.权利人提出请求
D.发生不可抗力
A
B
C
D
D
[解析] 自民法原理而论,时效中断是权利人行权的结果,包括提起诉讼、权利人请求和义务人承认(相当于权利得到被动的行使和确认)。中止的原因是权利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行使权利,如不可抗力发生、权利人没有行为能力并没有代理人、权利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权利人丧失人身自由等。本题中ABC均为权利人行使权利,可以引起中断,D项引起中止,故D正确。
19. 下列各组请求权,均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是______。
A.定金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缴付出资请求权
B.定金返还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C.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存款本金返还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D.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存款利息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A
B
C
D
B
[解析] 《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据此,债权请求权除了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形,通常均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占有返还请求权作为物上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物权返还请求权,根据《民法总则》第196条第2项的规定,只有“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才不适用诉讼时效,意味着,如果是没有登记的动产,物权返还请求权也会受到时效的限制。据此,B正确。C项不明确是什么物权返还请求权,但有可能不适用,故错误。
20. 下列情形中,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______。
A.权利人申请仲裁
B.权利人主张权利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起诉
A
B
C
D
D
[解析] 自民法原理而论时效中断是权利人行权的结果,包括提起诉讼,权利人请求和义务人承认(相当于权利得到被动的行使和确认)。中止的原因是权利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行使权利,如不可抗力发生、权利人没有行为能力并没有代理人、权利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权利人丧失人身自由等。本题中ABC均为权利人行使权利,可以引起中断,D项引起中止,故D正确。
21. 根据法律规定,因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______。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A
B
C
D
D
[解析] 这种情形是属于特别法规定的时效。《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故D正确。
22. 2007年5月,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同年10月,乙要求甲在2008年10月1日前还款,甲同意。后甲未按期还款。2008年11月1日,甲请求乙将还款期延长一年,乙未同意。因甲迟迟未还款,乙拟提起诉讼。本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______。
A.2008年10月1日
B.2008年10月2日
C.2008年11月1日
D.2008年11月2日
A
B
C
D
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本题中,2008年11月1日,甲请求延期,视为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一种情形,故时效中断,从次日2008年11月2日起算时效,故D正确。
23. 甲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之后丙因甲拖欠其15万元货款,强行将该批货物拉走抵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丙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
B.丙的行为属于行使留置权
C.乙请求丙返还货物的权利存续期间为1年
D.甲请求丙返还货物的权利存续期间为2年
A
B
C
D
C
[解析] 自助只有在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救济时才可以适用,本题不存在紧急情况,A错误。留置权的行使以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前提,本题中,丙没有合法占有,故B错误。丙强行将货物拉走的行为构成对于乙占有的侵夺,根据《物权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据此,乙的占有被侵夺之后,可自发生之日起1年内主张返还,权利存续期间为1年,故C正确。甲作为所有人,可基于物权返还请求权主张丙返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此项权利受到普通时效3年的限制,因为根据《民法总则》第196条第2项的规定,物权返还请求权中,只有“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才不受时效的限制。故D错误。
一、单项选择题
24.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物权的是______。
A.留置权
B.地役权
C.权利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A
B
C
D
A
[解析] 所谓法定物权,是指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就会直接产生的物权。本题中,权利质权和地役权通常需要当事人通过约定来创设,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组织根据集体成员的需要进行分配的,均不是基于法定情形而直接产生。《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据此,只要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因此财产而对债权人负有债务的,债权人就享有留置权,依法直接产生,故A正确。
25. 村民甲在自家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法权,甲侵害了乙的______。
A.所有权
B.地上权
C.地役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A
B
C
D
A
[解析] 《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的行为导致乙房屋地基下沉,侵犯了乙对于房屋的所有权,A正确。所谓地上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或其他工作物、种植竹木的权利,是他物权的一种类型,我国物权法没有确立这一权利类型,本题中,甲的行为并没有影响乙建造房屋,而是对于已经建好的房屋造成了侵害,故B不正确。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本题中,没有对于此两种权利构成侵害,CD错误。
26. 甲将一部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丁根据善意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B.丁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C.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D.丁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A
B
C
D
B
[解析] 甲将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卖给不知情的丙。后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首先,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而取得相机的所有权,其次在丙将相机卖给丁的过程中,丙是有权处分,并且交付,故丁取得相机所有权,此为基于正常买卖的继受取得,非善意取得,也不需要追认,丁是否付款均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故B正确,ACD错误。
27. 甲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其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楼房,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3年后甲死亡,其唯一的继承人乙将房屋卖给同村的丙,并交付丙占有使用。现该房屋的所有权是______。
A.国家
B.甲所在村集体
C.乙
D.丙
A
B
C
D
C
[解析] 《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据此,甲在建造完成之时即可获得房屋的所有权。《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当甲死亡后,乙可以通过继承获得所有权。《物权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据此,无论建造获得所有权,还是通过继承获得的所有权,要通过法律行为进行处分的,均需要先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否则,不能发生物权效力。故本题中,乙将房屋卖给丙,没有先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转让合同有效,但是,不能发生物权效力,故此时房屋所有权依然是乙,C正确。
28. 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______。
A.添附
B.先占
C.生产
D.遗赠
A
B
C
D
D
[解析] 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基于原权利人的意志而取得所有权,主要包括买卖、赠与、互易与继承。本题中,遗赠显然是基于被继承人的意志取得所有权的情形,故D正确。添附、先占与生产,均是基于事实行为而取得,是原始取得。
29. 甲在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现房屋已建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______。
A.房屋开始建造时
B.房屋建造完成时
C.申请房屋登记时
D.登记手续完成时
A
B
C
D
B
[解析] 《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据此,B正确。
30. 甲将一件名贵瓷器交乙保管。在保管期间乙提出购买此瓷器,甲、乙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在买卖合同中,瓷器的交付方式属于______。
A.简易交付
B.现实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A
B
C
D
A
[解析] 《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此为简易交付。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此为指示交付。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此为占有改定。现实交付是现实的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本题中显属简易交付,A正确。
31. 下列选项中,无需登记即可发生物权变动的有______。
A.甲公司将其股权出质给银行
B.乙公司将其轮船的所有权转让给高某
C.丙公司通过拍卖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D.丁农户将其工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钱某
A
B
C
D
BD
[解析] 《物权法》第226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据此,股权出质的,必须办理出质登记,否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故A不当选。轮船为特殊动产,《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轮船发生物权变动时,不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B项中不需要登记就可以发生物权变动,当选。《物权法》第139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第145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据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与转让,均需要办理登记方可发生物权变动,故C项不登记不能发生物权变动,故不当选。《物权法》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不需要登记即可发生物权变动,D项当选。
32.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有______。
A.所有权人
B.留置权人
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D.动产抵押权人
A
B
C
D
AC
[解析]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据此,AC正确。BD作为担保物权人,在占有担保物时有权收取孳息,但并不能直接获得所有权,而是可以用来优先受偿。
33.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动产交付方式包括______。
A.指示交付
B.现实交付
C.简易交付
D.占有改定
A
B
C
D
ABCD
[解析] 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交付方式包括两大类即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分别规定如下: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此为简易交付。第26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此为指示交付。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此为占有改定。故ABCD均正确。
34. 下列选项中,物权变动的情形包括______。
A.政府征收了甲村的土地
B.乙将自己的彩电赠与了好友
C.丙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
D.法院判决所有权有争议的汽车属于丁
A
B
C
D
ABCD
[解析] 物权变动包括产生新物权、消灭旧的物权和物权主体发生变化。引起物权变动的原因包括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事件、政府征收决定、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等。A项是因政府征收而发生的物权变动,正确;B项是通过赠与这种法律行为而引起的物权变动,正确;C项是建房的事实行为而导致物权变动;D项基于法院判决导致物权变动。故ABCD均正确。
35. 甲下班时误将同事的同款电脑当成自己的电脑带回家。甲对该电脑的占有属于______。
A.有权占有
B.间接占有
C.善意占有
D.他主占有
A
B
C
D
C
[解析] 有权占有是有占有本权的占有,即占有有正当理由与合法原因;间接占有是基于在权利主体与标的物之间其他法律关系的介入,而产生的对于财产的间接领管;善意占有是在无权占有中不知道自己没有权利进行占有而占有的情况;他主占有是占有时心态上认为是他人财产的占有。本题中,甲误将同事的电脑当做自己的电脑带回家,占有没有正当理由,因此是无权,因为存在误认因此是善意占有,是自主占有,同时对于电脑直接领管,构成直接占有,故C正确。
36. 甲将自己的摄像机交给乙保管,丙从乙处盗走该摄像机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下列主体中,对该摄像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的是______。
A.甲
B.乙
C.丙
D.丁
A
B
C
D
B
[解析] 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的区分,立足于心态不考虑权属,即只要在占有的时候,认为是自己的财产的为自主占有,认为是他人财产的为他主占有。本题中,甲作为所有人,当然是自主占有,丙作为偷窃者也为自主占有,丁不知情,在获得占有后,此时也会认为是自己的财产,是自主占有。乙在保管期间,以保管人的心态,对于甲的财产进行保管,属于他主占有,故B正确。
37. 甲将自行车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后在使用过程中致自行车损坏。根据有关规定______。
A.丙系恶意占有人
B.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
C.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
A
B
C
D
B
[解析] 自行车的所有权属于甲,因此,乙去世后,丙的继承无效,构成无权占有。因此,丙应当向甲返还自行车,故B正确。由于丙在获得占有时并不知情,因此,丙是善意占有人,A错误。《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丙作为善意的无权占有人,不需要向甲承担赔偿责任,D错误。丙与甲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无违约责任的可能,C错误。
38.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该法定期间为______。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A
B
C
D
B
[解析] 《物权法》第245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据此,B项正确。
39. 出租人甲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乙占有使用,乙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______。
A.直接占有
B.间接占有
C.善意占有
D.恶意占有
A
B
C
D
A
[解析] 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是对于无权占有的再分类,乙基于租赁合同对于房屋进行占有构成有权占有,不存在善意恶意占有的可能。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在事实上由自己直接管领支配物而不需经过他人管领支配。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于事实上占有物的人具有返还请求权,因而间接对物管领的占有。本题中甲将房屋交给乙使用,甲构成间接占有,乙构成直接占有,故A正确。
40. 甲将拾得的手表赠与不知情的乙,乙对该手表的占有属于______。
A.有权占有
B.善意占有
C.直接占有
D.自主占有
A
B
C
D
BCD
[解析] 甲拾得手表,对于手表构成无权占有,赠与给乙,乙通过无权占有甲获得占有,由于没有支付对价,不可能构成善意取得所有权,故乙的占有也是无权占有,故A错误。虽为无权占有,但是,乙不知情,故构成无权占有中的善意占有,B正确。乙在被交付后,对于手表进行了实际的领管,故构成直接占有,C正确。乙占有期间,在心态上认为属于自己所有,故为自主占有,D正确。
41. 甲、乙、丙三人按35%,55%,10%的份额共有一艘渔船,乙、丙2人均有意卖掉渔船,甲坚决反对,关于出卖渔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乙有权单独决定出卖渔船
B.乙丙未经甲同意无权出卖渔船
C.乙、丙有权基于多数份额出卖渔船
D.乙、丙可根据多数共有人同意
A
B
C
D
B
[解析]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物整体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至少应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案中,乙丙虽然占到了份额的65%,但没有达到总份额的三分之二,故未经甲同意,不得进行整体处分,故B正确。
42.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挖掘机,出资比例分别为55%、30%、20%、5%。对该挖掘机的转让______。
A.甲一人即可决定
B.甲、乙二人同意即可
C.经任意三人同意即可
D.必须经四人一致同意
A
B
C
D
B
[解析]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要处分共有的整体标的物,没有特别约定时,至少需要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就本题而言,只要甲乙同意则超过份额的三分之二,可以转让,故B正确,其他错误。
43. 甲、乙、丙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3层)的一层、二层、三层,各自办理了房产证。现丙欲出售其住宅,对丙出售的住宅______。
A.仅甲享有优先购买权
B.仅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C.甲、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D.甲、乙均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A
B
C
D
D
[解析] 《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只有按份共有人出卖自己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才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乙丙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甲乙丙对于自己的专有部分分别享有独立的权利,不存在优先购买的问题,故D正确。
44. 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应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______。
A.禁止其转让的权利
B.解除共有关系的权利
C.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D.对转让份额的追及权
A
B
C
D
C
[解析] 《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C正确。按份共有人对于自己的份额享有任意处分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
45. 甲将汽车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并交付,后甲从乙处借回汽车,并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同时变更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乙得知后,要求甲、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赔偿
B.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丙连带赔偿
C.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D.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汽车这种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变动。首先,甲将此车卖给乙并交付后,所有权转移给乙。甲借回后,再出卖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物权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转让人将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交付给受让人的,应当认定符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条件。”据此,汽车若被无权处分,善意取得完成的标志是交付,不是登记。同时,如在无权处分时通过观念交付方式完成交付,可以是简易交付或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不能作为有效的交付方式。本案中甲卖给丙之后,约定依然有甲占有,是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丙虽然办理了登记也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此时对于汽车的占有而言,甲为直接占有,丙为间接占有,两者均为现实占有人,均有返还的义务。但是由于丙不知情,没有过错,故丙没有向乙赔偿损失的责任,有过错的是甲,故C正确。
46. 甲遗失一条项链,被乙拾得。丙从乙处偷走项链,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丁并支付。现该项链的所有权人是______。
A.甲
B.乙
C.丙
D.丁
A
B
C
D
A
[解析] 本题中项链属于甲所有,无论是作为遗失物还是作为盗赃物,被无权处分的,均不能构成第三人善意取得。因为,通常是无权处分占有他人的委托物时,方可构成善意取得,盗赃物、遗失物均为脱离物,不可能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故A正确。
47.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保留设备所有权直至乙公司付清货款为止。乙公司未付清货款便将该设备转卖给丙公司,但未交货。后乙公司又将该设备以市价转让并交付给不知情的丁公司。本案中的设备所有权应属于______。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A
B
C
D
D
[解析] 甲乙约定了所有权保留,在乙付清价款前,乙不能获得设备的所有权。乙在付清价款前出卖该设备构成无权处分。乙丙之间达成合意,但是并没有交付,故丙不能获得所有权。乙丁之间达成合意,乙是无权处分,丁是支付了合理价款的善意第三人,并且完成了交付,丁可以善意取得设备的所有权,故D正确。
48. 甲将电脑交给乙保管。丙得知后,诱使乙将电脑低价卖给了自己。后电脑被丙遗失,被丁拾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人是______。
A.甲
B.乙
C.丙
D.丁
A
B
C
D
A
[解析] 甲的电脑交给乙保管,乙低价卖给了丙,丙因知情并且没有支付合理对价,不能善意取得。丙将电脑丢失以后,丁拾得后也不能取得所有权,故此时电脑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所有,A正确。
49. 甲与金科公司约定,甲委托金科公司为自己提供出借人的相关信息,甲在与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后向金科公司支付报酬。后根据金科公司提供的信息,甲从创富公司借款36万元并以其房产设定抵押,但一直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与创富公司之间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______。
A.有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无效
A
B
C
D
A
[解析] 用房产进行抵押,按照区分原则,应当先订立合同再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有效,但是抵押权不能设立。故甲与创富公司之间抵押合同有效,但是抵押权不能设立,A正确。
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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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6
27
28
29
3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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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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