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1. 关税由海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义务人征收,因此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对 错
B
[解析] 关税的课征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2.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除追征税款外还应加收滞纳金。
对 错
A
[解析] 根据海关规定,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自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到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3. 在买卖双方没有特殊关系时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才能被海关所接受作为完税价格的基础。
对 错
B
[解析] 在海关审定完税价格时,买卖双方有特殊关系这个事实本身并不能构成海关拒绝成交价格的理由,只有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价格时,海关才能不予接受申报成交价格。
4. 以进口货物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相同货物的销售必须与被估货物处于同一商业水平,数量基本一致,否则上述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被采用。
对 错
B
[解析] 《审价办法》二十条规定,按照相同或者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的规定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应当使用与该货物具有相同商业水平且进口数量基本一致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使用上述价格时,应当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对该货物与相同或者类似货物之间由于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不同而在成本和其他费用方面产生的差异进行调整。在没有前款所述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不同商业水平或者不同进口数量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使用上述价格时,应当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对因商业水平、进口数量、运输距离和运输方式不同而在价格、成本和其他费用方面产生的差异作出调整。
5. 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0.5%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对 错
B
[解析] 根据海关规定,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6. 运往境外修理货物,应当以该出境货物在境外修理时支付的修理费和料件费加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对 错
B
[解析] 运往境外修理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海关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8. 海关对进口税费金额不足50元的按50元征收。
对 错
B
[解析] 进出口税费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不足50元的不予征收。
9.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失的货物可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对 错
A
[解析]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7)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10.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该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出口关税税额。
对 错
B
[解析]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包括该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不包括出口关税税额。
11. 在海关估价中,成交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因此,对于以租赁、寄售方式进口的货物而言,成交价格不存在。
对 错
A
[解析] 成交价格即销售价格,以租赁、寄售方式进口的货物不是销售,因为在进口时货物的所有权没有转移,所以成交价格不存在。
12. 对于非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原因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予以补征。
对 错
B
[解析] 应该是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予以补征。
13. 实质性改变中的税则归类改变是指产品经加工后,在《海关进出口税则》中4位数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改变;从价百分比是指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超过30%。
对 错
A
[解析] 对于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中的实质性改变标准,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税则归类改变,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在《税则》中的四位数一级的税则归类发生改变。制造或者加工工序,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进行的赋予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基本特征的主要工序。从价百分比,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所得货物价值的30%。
14. 以CIF纽约成交的出口货物,从上海口岸申报出口,其完税价格为海关审定的CIF纽约价格扣除上海至纽约的运保费并扣除出口税。
对 错
A
[解析]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计税基础应该是货物的FOB价格,所以应该从CIF价格中扣除运费、保险费,出口税也应该予以扣除。
15. 经海关批准纳税义务人延期缴纳税款的,自货物放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
对 错
B
[解析] 经海关批准纳税义务人延期缴纳税款的,自货物放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纳税义务人在批准的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内缴纳税款的,不征收滞纳金;逾期缴纳税款的,自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