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四、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 试述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如何并罚?
[答案要点] 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确立了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具体适用范围及基本适用规则如下:
(1)主刑数罪中有死刑或无期徒刑,采用吸收原则,指执行一个死刑或无期徒刑,其他主刑不再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采用吸收原则,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不再执行。
(2)主刑中判决宣告的均为有期徒刑、均为拘役或均为管制的,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采用并科原则,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4)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 试述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及违反该原则的后果。
[答案要点] 物权法定包括物权的种类法定和物权的内容法定。所谓物权的种类法定,是指物权的种类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以协议的方式创设法律所不认可的物权类型。所谓物权的内容法定,是指物权的内容由法律明定,当事人不得创设与法定物权内容不符的物权。
当事人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依其违反的情形,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当事人违反物权法定原则,若法律设有特别的效果规定时,应当从其规定。
(2)当事人违反物权法定原则,若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属于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为无效。
(3)当事人违反物权法定原则而使物权内容部分无效,但并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可有效。
(4)当事人设立的物权虽归于无效,但若该行为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仍可发生其他法律上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