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三、案例分析题1. 某世行贷款项目下的货物采购招标,其合同金额为80万美元。该项目的采购采用一阶段双信封招标程序。经过初步评审后,只有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了实质性响应评审,最终确定评标价较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问题]
本案中的货物采购应采用何种采购方式? 并说出其具体的程序。
本案中的货物采购应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对于世行贷款项目,单个货物合同金额超过50万美元时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
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程序:
(1)编制采购计划。
(2)发布资格预审通告。
(3)资格预审评审。
(4)编制招标文件。
(5)发布招标公告。
(6)开标和评标。
(7)评标结果公示。
(8)合同谈判。
(9)授予合同。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d内递交投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
[问题]2. 该工程招标是否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并说明理由。
该工程招标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并未规定不可采用邀请招标。
3. 本案的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妥当? 说明理由。
本案的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妥。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制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d。
4. 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 为什么?
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不合理。
理由: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费用(如发布招标活动等)不应计入该成本。
5. 某大型计算机政府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采购人按照以下程序组织了本次采购。
(1)成立了4人询价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为行政处处长;从财政部门组建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3人。
(2)采购人编制了询价采购文件,并确定了采购项目评定成家标准。
(3)在符合资格的条件的供应商中,询价小组邀请了A、B两家供应商参加报价。
(4)向供应商A、B发售询价文件。
(5)组织公开竞价,询价小组唱出供应商A、B的首次报价分别为220万元和230万元;询价小组要求A、B现场再次定价,最终A、B的报价分别为206万元和214万元。
(6)询价小组以210万元为评审基准价,对供应商的报价及其他文件进行了综合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推荐成交供应商。
(7)根据评审结果,两家供应商的报价和产品均符合要求,但B供应商得分最高,采购人依据高分优先的原则确定了供应商B为成交供应商。
(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问题]
逐一指出该项目采购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该项目采购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成立了4人询价小组。理由: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不妥之处:询价小组邀请了A、B两家供应商参加报价。理由: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候选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询价。
(3)不妥之处:询价小组要求A、B现场再次竞价。理由: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或报价书,价格一次报出,报出后不得更改。
(4)不妥之处:询价小组按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推荐成交供应商。理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报价进行审查后,将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后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5)不妥之处:采购人依据高分优先的原则确定了供应商B为成交供应商。理由:采购人依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 某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已通过招标审批手续,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在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部分内容如下:
(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澄清,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单独进行解答。
(2)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招标单位在勘察现场后的第2天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并主持召开。
[问题]
指出本案例中有何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本案例中的不妥之处:
(1)若有问题需澄清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后提出不妥。理由: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为了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提出的疑问,所以有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之前提出。
(2)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单独进行解答不妥。理由:投标预备会上所有的澄清、解答均应当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预备会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并主持召开不妥。理由:应当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预备会。
某工程项目难度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经有关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业主于2012年1月20日向符合资质要求的A、B、C三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A、B、C三家承包商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最终确定B承包商中标,并于2012年4月30日向B承包商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之后由于工期紧,业主口头指令B承包商先作开工准备,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B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进行了施工场地平整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但业主迟迟不同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问题]7. 业主迟迟不与B承包商签订合同,是否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说明理由。
业主迟迟不与B承包商签订合同不符合规定。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合同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8. 指出本案例招标、投标过程中哪些文件属于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
要约邀请是指业主的投标邀请书;要约包括A、B、C三家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指业主向承包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