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判断题1. 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构成了学校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
对 错
B
[解析] 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包括国家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教师的教学目标。
2. 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是其职业的系统化。
对 错
B
[解析] 教师职业角色的最大特点就是教师职业角色的多样化:传道者角色;授业、解惑者角色;示范者角色;管理者角色;朋友角色;研究者角色。
3. 一节总时长为45分钟的综合课中,讲授新课的时间为15—25分钟。
对 错
B
[解析] 综合课虽有多项任务,大多以传授新知识、技能为主,在时间分配上要保证20—25分钟的时间来完成这一主要任务。
4. 提问的过程包括:提问设计、实施提问、学生回答、处理答问。
对 错
A
[解析] 提问的过程包括:提问设计、实施提问、学生回答、处理答问。
5.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体现了知行统一的德育原则。
对 错
A
[解析] 知行统一原则是指既要重视思想道德的理论教育,又要重视组织学生参加实践锻炼,把提高认识和行为养成结合起来,使学生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体现了德育原则中的知与行的统一。
6. 德育发展的最高目标是形成一个人的道德感情。
对 错
B
[解析] 德育发展的过程是有关品德的知、情、意、行的培养过程。德育发展的最高目标是使德育对象在知、情、意、行等方面和谐发展。
7. 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具有导师的作用。
对 错
A
[解析] 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起导师作用,是协调本班各科教学和沟通家庭、社会的纽带。
8. 元认知是指人们对认知过程的监控。
对 错
B
[解析] 元认知是对认知过程的认知,包括元认知知识、元认知体验、元认知监控。题干描述的是元认知监控。
9. 古人云:“教不严,师之惰。”可见,进行课堂教学管理,是教师师德修养不可缺少的。
对 错
A
[解析] 古人云:“教不严,师之惰。”可见,进行课堂教学管理,是教师师德修养不可缺少的。教育工作就是要从严人手。如果教师对学生只爱不严,那就是放任、纵容学生,最终只会害了学生。如果只严不爱,那么这种“严”起不到教育的目的。
10.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教师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对 错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全面规范教育领域的大法,是规范全国各种教育关系的重要法律。
对 错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我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全面规范教育领域的大法,是规范全国各种教育关系的重要法律。
12.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
对 错
A
[解析]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是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
13. 教师有偿家教能更好地针对不同的学生因材施教,是班级教学的有效补充,应予以推广。
对 错
B
[解析] 有偿家教是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有悖廉洁从教规定的行为,不应予以推广。
14. 晓宁具有先天性心脏病,一直未告知老师,在一次课间活动中,晓宁突发心脏病,造成休克,被送往医院救治。在该案例中,学校依法对晓宁负全部责任。
对 错
B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学校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15. 教学反思过程经历“具体经验→观察分析→抽象的重新概括→积极的验证”。
对 错
A
[解析] 教学反思过程经历“具体经验→观察分析→抽象的重新概括→积极的验证”。
16. 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丰富的一项权利。
对 错
A
[解析] 宪法中明确规定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丰富的一项权利。
17.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利制定和发布教育行政法规。
对 错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18. 教师上课时的面部表情、眼神、手势、身体姿态等都可能对课程效果产生影响。
对 错
A
[解析]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眼神、手势、体态、言语等对教学效果都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证。
对 错
B
[解析] 专门保障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 如果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可以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对 错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二十四条规定,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