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现在是:
试卷总分:100.0
您的得分:
考试时间为:
点击“开始答卷”进行答题
交卷
评分
存入我的题库
晒成绩
打印模式
隐藏答案解析
打印
下载
背景
字体
较大
大
中
小
较小
退出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分类模拟36
一、单项选择题
1. 民法的基本原则中,具有明显的开放性,是民法和环境法互动的产物的原则是______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绿色原则
D.合法原则
A
B
C
D
C
[解析] 《民法总则》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的规定对解决我国面临的日益严重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绿色原则具有明显的外生性、开放性,它是民法和环境法互动的产物,民法的生态化为绿色原则的产生提供了动力。绿色原则还是一种“接口性规范”,它在民法典的体系中设立了一个接口,从而构建起通往环境法的管道与桥梁。
2. 依照刑法理论,逃税罪属于______。
A.继续犯
B.结合犯
C.状态犯
D.连续犯
A
B
C
D
A
[解析] 一般而言,不作为犯罪大多数具有继续犯的特点,如遗弃罪、逃税罪等,都是继续犯,故选A项。通说认为,我国没有结合犯的规定,虽然有人认为《刑法》第239条和第240条第1款中有结合犯的规定,即第239条规定了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结合,第240条第1款规定了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的结合,但鉴于本题提及逃税罪的犯罪形态,而逃税罪本身是无法单独成为结合犯的,因而不选B项。状态犯是指犯罪既遂后,其实行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处于持续之中的犯罪形态,如盗窃罪犯罪既遂后,盗窃犯继续占有赃物。状态犯不同于继续犯,继续犯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状态犯只是不法状态的继续,犯罪行为已经结束。根据上述区别,逃税罪不是状态犯,而是继续犯,故不选C项。连续犯是行为人连续实施数个行为并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而继续犯是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故逃税罪是继续犯而不是连续犯,不选D项。
3.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是______。
A.“永久”牌自行车
B.“娃啥啥”牌矿泉水
C.“燕麦”牌糕点
D.“苹果”牌爽口饮料
A
B
C
D
A
[解析] 《商标法》第57条第2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据此,申请注册的商标不能与他人注册的商标相混淆,否则不予注册。B项表述的“娃啥啥”与“娃哈哈”两商标虽然文字和读音都不同,但字形极为相似,这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因而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故不选B项。《商标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据此,C项表述中的“燕麦”作为糕点的主要原料,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故不选C项。D项表述与C项表述的情形类似,故不选D项。只有A项表述符合商标注册的条件,故选A项。
4. 《刑法》第121条规定:“犯劫持航空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这一规定属于______。
A.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B.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C.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D.相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A
B
C
D
A
[解析]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是在刑法条文中对某种犯罪只规定单一的刑种或刑度。《刑法》第121条中规定,犯劫持航空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行为,造成上述后果之一的,即处死刑,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5. 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他逃跑。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窝藏罪
B.妨害公务罪
C.包庇罪
D.私放在押人员罪
A
B
C
D
A
[考点] 窝藏罪、包庇罪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的是窝藏罪与包庇罪的区分,B、D选项很容易排除。窝藏罪的行为常见的有以下三种情况:(1)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2)提供财物、资助或者协助犯罪分子逃匿;(3)为犯罪分子提供交通工具,指示行动路线或者逃匿方向。甲的行为构成窝藏罪,应当选A。包庇罪是指以非证人的身份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
6. 下列权利中,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是______。
A.署名权
B.发行权
C.修改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A
B
C
D
B
[考点] 著作权人的权利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可以转让,而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本题中,只有发行权属于财产权能够转让,故选B。
7. 我国刑法规定的自首、立功、缓刑、减刑、假释等一系列宽大处理的制度直接体现的刑罚功能是______。
A.剥夺功能
B.惩罚功能
C.教育改造功能
D.教育鼓励功能
A
B
C
D
C
[解析] 教育改造功能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注重对服刑人进行感化教育,使其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决心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在刑罚的适用和执行上,我国刑法规定了一系列宽大处理的制度,包括自首、立功、缓刑、减刑、假释等,这些制度无疑会对服刑人产生强烈的感召力和悔过自新的心理影响。可见,选C项。剥夺功能是指通过适用刑罚来限制或剥夺犯罪分子的某种权益,使其丧失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的积极作用。惩罚功能是指刑罚的适用不仅使犯罪分子因丧失某种权益而感受生理上的痛苦,而且使其因受到政治上、道义上的否定性评价和严厉谴责而在心理上感受到莫大的耻辱。教育鼓励功能是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具有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积极维护法制,鼓励公民坚决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作用。
8. 甲经营一家食品添加剂工厂,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按例进行质量检查,但是甲却极力阻拦,怕自己不合格的产品被发现,质监局的工作人员不顾阻拦继续进行检查,甲见状便拿起一根木棍将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打伤,经鉴定为重伤。则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妨害公务罪
B.故意伤害罪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A
B
C
D
B
[解析] 《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此可知,甲阻拦两名质监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使用暴力的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但是甲在妨碍公务过程中,系故意以暴力致人重伤,因而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不再定妨害公务罪,故A项错误,B项正确。甲对工作人员重伤的后果所持的是故意的心态,而非过失,且不具有将其杀死的意志内容,因而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故C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9. 甲公司开发了一种汽车节能环保技术,并依法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乙公司拟与甲公司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引进该技术,但在与甲公司协商谈判过程中,发现该技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属于现有技术。乙公司的下列做法不合法的是______
A.在该专利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
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D.无偿使用该技术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点为专利权。
[解析] 《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A选项不视为侵权,不当选。《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而非法院。故B选项错误,C选项合法。《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本题中,乙公司可无偿该现有技术,而不构成侵权。故本题选B。
10.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侵权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
C.意思表示即民事法律行为
D.民事法律行为具有目的性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点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非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在效力上可分为有效的、无效的、效力未定的、可撤销的几种情形。因此B错误。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但非其全部,如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除了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故C亦错误。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为目的的,并能引起行为人预期的后果,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赔偿义务往往并不是行为人所预期的或与其预期相反。A错误,D正确。值得注意的是,《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限定为合法行为,通说认为该作法欠妥,造成了理论体系冲突,未来的民法典会抛弃这一做法。
11. 人身权的权利性质属于______。
A.相对权
B.绝对权
C.请求权
D.形成权
A
B
C
D
B
[解析] 人身权的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属于绝对权,故A项错误,B项正确。人身权的实现无须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他人只负有不予侵害的消极义务,故不是请求权,C项错误。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项。
12. 张某借给王某3万元,约定2013年5月1日还款。因王某到期未还,张某于2013年5月8日邮寄催款信件,王某于2013年5月10日收到此信,但直到2013年5月12日才拆阅此信。该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日期是______。
A.2013年5月1日
B.2013年5月8日
C.2013年5月10日
D.2013年5月12日
A
B
C
D
C
[考点] 诉讼时效的中断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提起诉讼;权利人提出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因此,自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要求或义务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时起,诉讼时效中断。本案中,张某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向王某提出还款要求,从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时间是在对方接收到信件之日起。故选C。
13. 甲为某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2007年12月7日,甲执法检查时,在发现乙非法携带“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仑特罗)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职责,既未将乙所携带的“瘦肉精”全部查扣,亦未将乙携带“瘦肉精”的情况移交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当场收取乙3800元罚款(以检疫费名义入账)后,放任乙将一件“瘦肉精”带走。2008年6月至11月期间,乙将未被查扣的一件“瘦肉精”非法销售给饲料加工者丙,丙在生产饲料时添加了这种“瘦肉精”。则甲、乙、丙的行为分别构成______。
A.甲构成玩忽职守罪,乙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丙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甲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乙、丙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C.甲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乙、丙构成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甲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乙、丙构成非法经营罪
A
B
C
D
D
[解析] 甲作为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国家机关正式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活动时,在发现违禁药品“瘦肉精”后,既未予以全部查扣,亦未移送职能部门进行处理,没有尽到法律规定的追究之责,导致未被查扣的“瘦肉精”部分流入社会,给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侵犯了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活动和正常的工作管理秩序,符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犯罪构成。由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属于特殊的玩忽职守行为,故构成此罪后不再构成玩忽职守罪。食品监管渎职罪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犯罪主体相同,即均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但两者的犯罪领域不同,前者为食品安全领域,后者为所有商品领域。本题中“瘦肉精”并不属于食品,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故乙、丙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D选项正确。
14. 甲(15周岁)十分喜欢朋友乙新买的价值4000元的手机,想据为己有,于是将手机从乙口袋中取走。则对甲某应______。
A.按盗窃罪处理
B.按抢劫罪处理
C.按侵占罪处理
D.不按犯罪处理
A
B
C
D
D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甲尚未满16周岁,没有达到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按犯罪处理。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15.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是______。
A.一方转让发明专利获得的转让费
B.一方在经营期间获得的收益
C.一方获得的津贴
D.一方使用的化妆品
A
B
C
D
D
[考点] 个人财产的认定
[解析]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下列财产归夫妻个人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在四个选项中D项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品,其他三项都属于夫妻双方财产。故本题答案为D。
16. 我国《刑法》对醉酒的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是______。
A.可以负刑事责任
B.可以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处罚
C.应当负刑事责任
D.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处罚
A
B
C
D
C
[考点] 醉酒之人刑事责任问题
[解析] 《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同时注意区分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指一般醉酒,应当负刑事责任,而病理性醉酒者对于饮酒后的后果不能预见,醉酒时已经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从医学角度讲其性质属于与严重的精神病相当的精神疾病,一般不负刑事责任,若是故意利用自己病理性醉酒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7. 甲患有心脏病,为预防其死后子女之间争遗产,遂立下遗嘱将四间房屋平均分配给四个孩子,并向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后甲认为大儿子不孝,遂订立书面遗嘱,将四间房屋其中两间分配给二女儿,其余两间由三儿子、四儿子平均分配,弥留之际,忽然记起老伴在世时特别照顾小儿子,遂立下口头遗嘱,更改所立书面遗嘱,将原分配给二女儿的两间房中的一间给小儿子,遂逝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房屋应由二女儿、三儿子各继承一间,四儿子继承两间
B.房屋应由二女儿继承两间,三儿子、四儿子各继承一间
C.三份遗嘱中,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
D.三份遗嘱均属无效,应当由四兄妹按法定继承处理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多份遗嘱并存时,各个遗嘱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甲所立遗嘱中,虽然口头遗嘱为最后的遗嘱,但是甲并未撤销公证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四间房为由四兄妹平均分配。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18. 下列行为中没有体现我国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______。
A.累犯从重处罚
B.自首从轻处罚
C.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
D.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同等处罚
A
B
C
D
D
[解析]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是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轻重应当相称。A项中的累犯的人身危险性较大,B项的自首犯则体现了较低的人身危险性,C项中由于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有限,因此减轻处罚,故ABC三项中的情形均体现了该原则。而D项中对过失犯和故意犯同样处罚,未体现出责任和罪刑的适应,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19. 根据代理权的来源不同可以将代理分为______
A.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B.本代理和再代理
C.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D.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点为代理的种类。
[解析] 根据代理权的来源不同可以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根据代理人的选任和产生的不同可以将代理分为本代理和再代理。根据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是否明示被代理人的名义可以将代理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根据是否有代理权可以将代理分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事实上,无权代理不是民法上的代理,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表见代理除外)和无效行为,“被代理人”对所谓的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被代理人”对此行为予以追认,则会使无权代理成为有权代理。故本题选A。
20. 2010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业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甲共引诱2987人参加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万元。对甲的行为______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C.应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D.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甲成立的公司只是个幌子,他是以发展下线而从中“抽头渔利”,他发展的组织实质上并没有销售商品,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传销网络,对传销行为刑法已经明确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甲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应构成本罪。选D,不再定非法经营罪,所以B不选。A和C也不选,因为甲本身并没有直接实施诈骗财物的行为,也没有直接实施集资诈骗的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选项中能够成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的是______。
A.某私营公司的普通员工甲
B.某私营公司的会计乙
C.某私营公司的经理丙
D.某国营企业的厂长丁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考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的理解。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中,“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A项中,甲只是普通员工,不能成为该罪的主体,A项说法错误;B、C两项中,乙丙都是具有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符合该罪的主体条件;D项中,根据《刑法》第93条的规定,丁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项。
2.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定金的效力体现在______。
A.担保主合同的订立
B.担保债务履行
C.证明合同成立
D.在合同履行情形下具有预先给付的效力
A
B
C
D
BCD
[解析] 考查要点是违约定金的效力。违约定金的效力体现在担保债务履行、证明合同成立和预先给付三个方面。可见,选B、C、D项。担保主合同的订立属于立约定金的效力,而不是违约定金的效力,故不选A项。
3.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被继承人遗产债务清偿原则的是______
A.限定继承原则
B.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原则
C.保留必留份原则
D.连带责任原则
A
B
C
D
ABCD
4. 甲、乙通过丙向丁购买毒品,甲购买的目的是为自己吸食,乙购买的目的是为贩卖,丙则通过介绍毒品买卖,从丁处获得一定的好处费。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B.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C.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D.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考查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该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贩卖的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贩卖毒品除了主观上具有故意之外,还应当具有牟利的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如单纯为了本人或亲友吸食而购买毒品的,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甲为吸食而购买毒品,不构成贩卖毒品罪。故A项错误,不应选。乙为了贩卖而购买,构成贩卖毒品罪。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贩卖毒品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非法买卖与交换、批发和零售。不论是转手倒卖,还是销售自制毒品,不管是否营利,也不论贩卖毒品的数量多少,均构成本罪。丁销售毒品而获利,构成贩卖毒品罪。丙介绍毒品买卖以获利,与丁是共犯,构成贩卖毒品罪。故本题应选B、C、D。
5.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和自然人一样,各个法人之间具有平等一致的民事权利能力
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C.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发生和消灭的时间是一致的
D.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它的机关或工作人员来实现
A
B
C
D
BCD
[考点]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不同,A项错误。B项显然正确。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以下特点:(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在发生和消灭的时间上具有一致性;(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不一致;(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它的机关或工作人员来实现。因此CD两项正确。故答案为BCD。
6. 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丁某在租期内基于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方某主张返还请求权,方某可以基于其与丁某的合法的租赁关系主张抗辩权
B.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并已实际交付给唐某租用,则丁某无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C.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
D.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在丁某向唐某请求返还房屋时,唐某可以基于与方某的租赁关系进行有效的抗辩
A
B
C
D
AC
[考点] 本题考点为占有的种类、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解析]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据此,方某为有权占有。而有权占有不适用返还原物。故A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方某和唐某之间发生租赁的法律效力,但对于丁某不发生效力。作为所有权人,丁某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AC。
7.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______
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的
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导致被监管人死亡的
C.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
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结果加重犯。《刑法》第246条、第261条没有对侮辱罪、遗弃罪规定加重的法定刑,根本就不存在加重犯问题,因此A、D当选。根据《刑法》第248条的规定,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这种情形属于转化犯。《刑法》第237条虽然规定了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加重情形不过并没有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的规定。正确答案A、B、C、D。
8. 承担法律服务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甲,索取他人财物,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应以受贿罪论处
B.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
C.应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
D.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并罚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刑法》第229条明确规定,对于本题的牵连关系应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
9. 王某在超市选好一瓶红酒,正准备去收银台,突然超市停电,周围一片漆黑,此时有人从后面抱住自己,王某以为是趁黑偷东西的,便用酒瓶还击。来电后发现对方是保安,被打成重伤。保安声称自己以为王某是小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王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C.王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D.王某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A
B
C
D
AB
[解析] 王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因为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对于假想防卫,如果有过失,就构成过失犯罪,如果连过失都没有,就属于意外事件。
10.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的渊源的有______
A.民法通则
B.合伙企业法
C.行政法规
D.民事习惯
A
B
C
D
ABCD
[解析] 民法的渊源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制定法,二是非制定法。作为民法渊源的制定法主要包括:法律(包括宪法、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司法解释、案件批复意见等)。非制定法主要包括民事习惯。
11.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______。
A.变动登记
B.预售登记
C.预告登记
D.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
A
B
C
D
ACD
[解析] 考查要点是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变动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其中,变动登记又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转让登记(又称为过户登记)和消灭登记。可见,选A、C、D项。预售登记是指商品房在预售之前到房屋管理部门或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先行办理的登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预售登记证明的,不得进行商品房的预售。预售登记并非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故不选B项。
12. 下列关于“入户抢劫”的理解,表述正确的是
。
A.“户”必须具有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方面的特征
B.行为人必须以抢劫的目的入户,如果不以犯罪的目的入户,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不构成入户抢劫
C.暴力或者暴力威胁必须发生在户内
D.入户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认定为入户抢劫
A
B
C
D
AB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户”必须具有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方面的特征;行为人“入户”的目的须具有非法性,否则不构成入户抢劫;暴力或者暴力胁迫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而非“可以”,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13. 下列选项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是______
A.重婚的,双方当事人的近亲属
B.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基层组织
C.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D.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
A
B
C
D
AC
[解析] 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婚姻当事人和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B错误。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婚姻当事人和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14.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选项正确的有______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A
B
C
D
BD
[考点] 本题考点为所有权的取得。
[解析]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包括先占、生产、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等。除此之外,我国《物权法》还做了一些特殊安排。《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故从2010年2月1日起李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而《物权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并未办理登记,张某只是入住了该房屋,因此不发生物权效力,即张某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尔后,吴某将房屋卖给王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结合本题的具体情况可知,王某于5月10日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善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故本题选BD。
15. 甲公司将货物托运给乙公司,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并办理了货物运输手续。在货物运至乙公司前,甲公司因业务需要变更该运输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此案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公司有权变更货物到达地
B.甲公司有权变更收货人
C.丙公司有权依照原合同履行
D.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
A
B
C
D
ABD
[解析] 《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据此,选A、B、D项。
16.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有______。
A.未遂犯
B.胁从犯
C.教唆未遂
D.中止犯
A
B
C
D
AC
[考点]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解析] 《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7. 依据《侵权责任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侵权责任法》保护婚姻自主权、监护权
B.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C.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应当减轻或免除行为人责任
D.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A
B
C
D
A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故A选项表述正确,当选。《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2款规定:“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故B选项表述正确,当选。《侵权责任法》第27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行为人应当是“不承担”责任,而不是“减轻或免除”。故C选项表述不正确,不当选。《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丁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承担责任者应当是接受劳务一方,派遣单位只有在确定有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补充责任。故D选项表述不正确,不当选。
18. 甲、乙互负债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债务法定抵销的条件包括
。
A.双方协商一致
B.双方所负债务数额相等
C.双方的给付为同种类、同品质
D.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A
B
C
D
CD
[考点] 抵销
[解析] 合同法对于法定抵销的规定在第99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可知法定抵销可由一方决定而不需协商,也不需债务数额相等。
19. 下列选项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______
A.甲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自己未从中牟利
B.乙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某街道办企业使用,自己从中收取利息
C.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某国有企业使用,自己未从中获利
D.丁将公款借给朋友,供该朋友的孩子出国留学
A
B
C
D
BCD
[考点] 本题考点为挪用公款罪。
[解析]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所谓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如下三种情形:“(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这一解释,不再区分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将公款挪出后的使用人进一步扩大到任何性质的单位,无论其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只要以个人名义实施或者谋取个人利益,符合其他条件的,也可以认定为挪用公款罪。仔细分析,不难发现,以个人名义将公款挪用给其他单位使用是个人非法支配公款;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是个人假借单位名义,仍然是个人非法支配单位公款。因此,这一立法解释实际上是以“个人非法支配公款(而非单位支配公款)”作为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标准。故本题选BCD。
20. 对下列行为,按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的有______。
A.以出卖为目的,绑架妇女,又帮助他人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
B.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C.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
D.杀害被拐卖的妇女的
A
B
C
D
ABC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因此,拐卖行为就包含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行为,实施了这些行为之一的就构成了犯罪,实施了两种以上行为的,也构成一罪。又根据第240条规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都属于该罪的加重情节,按拐卖妇女罪一罪加重处罚。但是,如果对被拐卖的妇女实施其他犯罪的,如杀害被拐卖的妇女的,应当数罪并罚。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提交纠错信息
评价难易度
提交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