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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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模拟77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以下法律关系中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是______。
A.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C.专利授权机关与专利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D.卖出人与买受人之间的关系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内容。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选项A和选项C属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选项B属于劳动关系,只有选项D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是我国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正确答案选D。
2.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下属于财产责任的是______。
A.赔礼道歉
B.恢复名誉
C.恢复原状
D.消除影响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的分类。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以一定的财产为内容的责任,非财产责任是指不具有财产内容的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本题中只有恢复原状是财产责任。正确答案选C。
3.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______。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
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代理。《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正确答案选C。
4. 甲乙约定,若今年12月31日前甲公司所有的办公楼仍有空余的,则以较优惠的价格租给乙公司两间,租期1年。这在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中属于______。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C.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题干中的“若今年12月31日前甲公司所有的办公楼仍有未出租的,”属于未来的不可确定的事实,因此属于条件而非期限。约定的是如果条件成立,则租赁关系生效,因此是延缓条件。而且该条件以仍有空余的办公室为内容,是肯定条件。因此应该属于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正确答案选B。
5. 甲乙两个企业进行合并成立了新的企业,法人丙,此时甲乙这两个企业在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应当由______承担。
A.甲
B.乙
C.丙
D.甲、乙共同承担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合并后的债务承担问题。法人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至一个法人归并到一个现存的法人中去,参加合并的两个法人只消灭其中一个;新设合并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人格全部消灭,且原法人的权利义务全部由新法人享有和承担。本题中,甲乙两个法人是进行了新设合并,此时甲乙的债权债务都应由新法人丙承担。正确答案选C。
6. 甲公司打算向乙公司转让其在合资公司中的股份,并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要约,乙公司当日收到后认为对价过高,在调低价格后于4月3日将修改后的单据传真给甲公司,甲公司收到后当即表示接受。双方据此制作合同书,甲公司签章后将合同文本寄送给乙公司,但因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差在外,暂且无法签署合同书。乙公司于4月15日向甲公司转账支付了合资公司股份的对价,甲方收到后表示接受,并着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于4月20日回到公司后签署了合同书。该股权转让合同于何时成立______。
A.4月1日
B.4月3日
C.4月15日
D.4月20日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成立问题。《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上述规定,合同原则上以承诺生效时成立,但若当事人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的,则在最后签章时合同成立,对此《合同法》又有例外规定,即在签章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于此时成立。结合本案例,甲乙公司转让合资公司股份应采书面合同形式,故虽承诺于4月3日生效,但合同此时尚未成立,合同最终于4月20日才最后签章,但4月15日时乙公司已支付了股权转让对价,完成了其主要义务,甲公司接受,故合同应于此时成立。答案:C。
7. 画家甲为办画展向朋友乙借款5万元,并将自己的一幅画交给乙作担保,要求其妥善保管。双方约定1年内甲还款取画,否则该画即归乙所有。现乙对该画______。
A.享有权利质权
B.享有动产质权
C.不享有任何权利
D.享有留置权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质权的设定。因甲乙约定内容不涉及对该画的著作权,且担保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故甲为乙所设定的担保属于动产质押而非权利质押或留置。至于甲乙约定的如果甲到期不还款则画归乙所有的条款,属于“流质”条款,该条款因违反担保法的规定而无效,但由于该条款的无效不会导致整个质押合同的无效,因此,乙对作为质物的画享有动产质权,因此,本题选B。
8. 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______。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地役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本题郊区小学为方便地铁乘坐才借地通行,不是最基本的通行便利,因此双方之间是关于地役权的约定。因此,本题选B。
9. 甲、乙、丙和丁公司分别出资5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
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
C.甲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
D.丁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共有。《物权法》第98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选项B说法正确。《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选A。
选项C说法错误。《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D说法正确。《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题应选C。
10. 下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是______。
A.消费者甲从百货商场购买的高档提包
B.市民乙从4S店购买的一辆福特汽车
C.学生丙从祖父母处取得的红包
D.学生丁拾到的无主苹果手机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所有权取得方式的分类。所有权的取得依据是否基于原权利人的意志及权利,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前者是指不以原权利人的权利及意志为依据,而直接依据法律取得所有权;后者则是指以原权利人的权利及意志为依据取得所有权。因此,原始取得包括:先占、发现隐藏物、埋藏物、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添附、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其他;继受取得: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继承。因此,本题应选D。
11. 甲将一台电脑借给乙使用,后甲因缺钱想将电脑处理掉,乙表示想购买甲的电脑,甲同意,买卖合同订立时该电脑的所有权转移。这种交付方式是______。
A.直接交付
B.指示交付
C.占有改定
D.简易交付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动产所有权的观念交付。观念交付是指非实际的但是在观念上视为的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三种交付方式。简易交付是指标的物在订约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为交付(“先占后买”)。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出卖的标的物为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由买受人直接向第三人要求返还标的物。占有改定,是指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有必要继续占有该动产时,出卖人与买受人缔结由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的合同关系以代替实际支付(“先买后占”)。本案“先占后买”,属于简易交付。因此,本题选D。
1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葡萄酒购销协议,后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供货义务。因丙过错,所提供的葡萄酒并未达到乙公司在合同中所明确要求的质量,乙公司欲追究责任,以下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乙公司应当追究甲公司责任,因甲公司为合同当事人
B.合同当事人发生变更,产生新合同
C.乙公司应向丙公司追究责任,因丙公司为新的合同当事人
D.乙公司可向甲乙公司追究连带责任,因甲公司选任错误,乙公司实际给乙公司带来损害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第三人替代履行问题。《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明确了第三人替代履行时仍由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应当注意的是应当将第三人替代履行与债权债务转让制度区分开来,两者虽然有相似性,但应当根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来确定第三人的法律地位,本题中,当事人明确约定仅由第三人来替代履行,而非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故合同未变更,基于第三人替代履行制度以及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故A选项正确,BCD均错误。
13.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0万元2003年3月20日到期的债权,2003年6月乙公司将其重要资产免费送给关联公司丙公司,若甲公司行使撤销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甲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公司索要重要资产
B.甲公司于2010年5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撤销权
C.甲公司行使撤销权追回的重要资产直接清偿自己的债务
D.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人撤销权问题。《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本案中,债务人乙公司无偿转让其重要资产给关联公司,显然会影响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故甲公司享有撤销权。而根据第75条的规定,债务人行为5年后撤销权归于消灭,故B选项错误。撤销权的行使,只是令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归于无效,其处分行为被撤消后,所回复的资产仍为债务人所有,债权人不得以该笔资产直接清偿其债务,故C也错误。A选项是代位权的特性,不符合本题背景。D选项正确。
14. 乙从甲商场购买冰箱一台,商场承诺三个月内不满意可以无条件退换。乙在使用两个月后以冰箱型号不满意到甲商场要求退货,关于甲乙之间的买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问的买卖为试用买卖,买卖合同尚未成立
B.甲乙间的买卖为试用买卖,买卖合同已经生效
C.甲乙之间的买卖不是试用买卖,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D.甲乙之间的买卖不是试用买卖,买卖合同尚未成立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试用买卖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本题中甲乙之间的买卖不是试用买卖,甲乙均已履行买卖合同主要义务,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故C项正确,当选。需要注意的是试用买卖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合同,试用期可以视为承诺期,试用期届满才发生承诺购买或者拒绝购买的问题,试用本身不代表承诺。
15. 甲租赁乙的房屋居住,租期2年,租赁期限届满后,甲继续居住,乙没有提出异议。甲居住2个月后,乙提出要收回房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乙无权要求收回房屋
B.甲不需支付原租赁合同期满后的2个月的租金
C.甲应向乙返还不当得利
D.甲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向乙交付2个月的租金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租赁期届满后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依据《合同法》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甲继续居住,乙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乙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甲有权居住,甲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甲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16.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约定预先扣除利息30万元,关于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还应当还款270万元
B.甲还应当还款270万元及相应利息
C.甲应当还款300万元
D.甲应当还款300万元及相应利息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借款合同预先扣除利息的问题。《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本题中甲向乙借款300万元,除去预先扣除的利息30万元实际借款应当为270万元,所以甲应当按照27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返还借款,故B项正确。
17. 甲将一套住房租给乙使用,4个月后,甲与乙协商,乙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套住房,在该买卖合同中,住房的交付时间为______。
A.乙搬进房屋之时
B.甲与乙的住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时
C.乙第一次付款之时
D.乙付清全部价款之时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特殊交付方式的交付时间。《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房子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前已经出租给乙并由乙占有,因此交付时间应当为合同生效的时间,故B项正确,当选。
18. 张三向李四借款5万元,王五、赵六为保证人,但他们之间没有约定保证的具体份额。现债务已到期,张三无力偿还,因而李四要求王五承担全部债务。王五承担债务后,其可以______。
A.可以要求赵六承担全部债务
B.只能向张三追偿
C.可以向张三追偿,也可以要求赵六承担一半的债务
D.王五出于自愿承担全部债务,不能要求赵六承担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保证。《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据此,本题,王五既可以向张三追偿,也可要求赵六承担相应的份额。二人没有约定分担比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连带把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各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因此,王五有权要求赵六分担一半的债务。故C项正确。
19. 甲见丙正在偷乙的钱包,便上前制止,结果被丙用刀划伤,之后丙逃跑,甲医治花去医疗费100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B.甲的损失应由乙赔偿
C.甲的损失应由丙赔偿
D.甲的损失应由乙、丙负连带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见义勇为”时的侵权责任和补偿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3条的规定,甲的行为是见义勇为,其所受损害应当由侵权人承担,受益人仅负适当补偿责任。因此正确答案选C。
20. 甲有一子(11岁),是初中一年级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某次春游活动中与同学乙发生口角,追打乙,组织老师以为二人在玩耍,便没有制止,结果乙摔伤,花去医药费4000元,这一费用应由______。
A.甲承担
B.学校承担
C.甲承担,学校在过错范围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D.甲承担,组织老师在过错范围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学校事故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第3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题中,组织老师未及时制止的行为属于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因此,学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故选C。
21. 甲是一知名模特,其将自拍的多张写真集放入了自己的博客当中。乙进入甲的博客浏览,并将写真集转帖到自己博客中。则乙的行为______。
A.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B.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C.同时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D.既没有侵犯甲的隐私权,也没有侵犯其肖像权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隐私权和肖像权的侵害问题,甲将自己的写真集转入博客,是对自己隐私权的处分行为,博客属于公开信息,故甲进入甲的博客不属于侵害甲的隐私权的行为。乙转帖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未对甲的肖像进行丑化,所以也不构成侵害甲的肖像权。故选D。
22. 一日,李女士在家中做饭时高压锅突然爆炸,李女士被炸飞的锅盖击中头部,被鉴定为重伤。后据质量检测专家鉴定,高压锅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是设计不尽合理,使用时造成排气孔堵塞而发生爆炸。李女士要寻求赔偿,下面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只可以向高压锅生产厂家索赔
B.只可以向高压锅的销售者索赔
C.既可以向高压锅的生产厂家索赔也可以向高压锅的销售者索赔
D.只能自认倒霉,自己承担损失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产品侵权受害者的索赔选择权。《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正确答案是C。
23. 公司成立的日期为______。
A.股东协议签订日
B.公司章程制定日
C.发起人申请之日
D.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
A
B
C
D
D
[解析] 公司法第7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正确答案是D。
24. 下列人员不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______。
A.张某,17周岁
B.王某,强奸犯服刑期满1年
C.赵某,曾因贪污罪入狱,执行期满逾期6年
D.黄某,曾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该公司业已破产,且破产与黄某无关
A
B
C
D
A
[解析] 公司法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A属于(一)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担任;B:公司法147条无此限制;C:(二)限制5年,赵某执行期满逾期6年,可以担任;D:(三)的限制是企业的破产与其有关,破产与黄某无关,可以担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25. 除下列哪种情形时,股份公司有权回购其业已发行的股票______。
A.减少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公司大幅亏损
D.将公司股份奖励给职工
A
B
C
D
C
[解析] 公司法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埘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据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C。
26.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一人设立有限公司A,其注册资本可在公司设立后2年内缴足
B.乙、丙出资设立科技公司B,其注册资本可在公司设立后5年内缴足
C.丁、戊设立投资公司C,其注册资本应在公司设立后2年内缴足
D.己、庚设立投资公司D,其注册资本应在公司设立后5年内缴足
A
B
C
D
D
[解析] 公司法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可见A错误;公司法26条,公司法81条分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27. 某国有独资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拟发行1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有权决定该事项的是______。
A.公司董事会
B.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
C.职工代表大会
D.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出资企业中须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1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28. 某国有独资公司与本公司董事的儿子进行交易,虽然交易价格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但节省了公司本身的很多物流费用。该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对此交易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后生效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出资企业的关联交易的效力问题。《企业国家资产法》第43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关联方不得利用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的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国家出资企业的利益。本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管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第44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得无偿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不公平的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本题中可知,此项交易并未损害国家出资企业的利益,同时经过了董事会的批准。据此,本案属于董事会决议有效的一般交易行为,故选A。
2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综合实践做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主体是______。
A.国家出资企业
B.各级财政部门
C.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D.国务院
A
B
C
D
B
[解析] 本题的考查的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法》第61条规定:“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向财政部门提出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30.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国有独资企业监事甲,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B.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乙,有可能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丙,有可能兼任公司监事
D.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丁,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A
B
C
D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对于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5条规定:“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可知,并未对公司监事的兼职进行限制,因此选项A错误。“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据此可知,选项B正确,C、D错误。
31. 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______任免。
A.国务院
B.证券交易所理事会
C.证券业协会
D.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的任免。根据《证券法》107规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因此选D。
32.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信息中不属于内幕信息的有______。
A.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B.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20%
C.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D.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内幕信息的常见内容。内幕信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物或者对该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包括下列信息:《证券法》第67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B项20%应改为30%。因此选B。
33. 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的有______。
A.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B.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C.办理再贴现
D.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点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监督管理银行问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督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A项属于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因此选A。
34. 甲商业银行的下列行为未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的是______。
A.向该商业银行的监事发放信用贷款
B.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建设自用培训中心
C.投资某信托公司
D.经营一家证券公司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禁止商业银行从事的业务。《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同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C、D错,B对。《商业银行法》第40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A错。因此选B。
35. 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下列关于甲的权利主张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______。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汇票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汇票
C.甲有权请求付款银行停止支付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万元预付款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足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这就是说,如果票据当事人违反《票据法》的上述规定而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该票据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票据关系就是有效的,该票据关系的债务人就必须依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而不得以该票据没有真实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由而进行抗辩。本题中,票据的权利已转让给丙,甲只可以诉诸民事救济,要求乙返还与票据金额相当的预付款。因此选D。
36. 李某与保险代理人张某洽谈车辆保险事宜,谈妥后李某即与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并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向该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对此正确的是______。
A.李某应当向张某索赔车辆损失
B.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保费由保险公司向张某索赔
C.李某向保险公司补缴保费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D.待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李某可以获得赔偿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该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本题中,张某与李某已经就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且李某缴付了保费,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后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A错。李某已经缴付了保费,是由于保险代理人张某的原因未交回公司,保险公司无权要求李某再补缴保费,C错。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保险金是应承担的责任,并不能以保险公司追回保费为条件,D错。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张某索赔,因此选B。
37. 根据《反垄断法》,下列行为属于反垄断法规范的行为是______。
A.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B.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协同行为
C.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
D.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行为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垄断行为的调查程序。《反垄断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第56条规定: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正确答案是A。
38. 根据《招标投标法》,关于中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可以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B.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C.中标通知书只对招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D.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招标投标法》对中标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因此,A选项不正确。《招标投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因此,B选项正确。《招标投标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C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是B。
39. 某建筑公司自建一幢三层综合楼,下列处理方式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自用不纳营业税
B.自用按建筑业纳营业税
C.出售按销售不动产纳营业税
D.出售按建筑业纳营业税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营业税。依据营业税条例的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因此,不进行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不用缴纳营业税。只有在出售的时候才会产生营业税。所以本题选B。
40. 纳税人的下列业务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______。
A.出售办公用房一套
B.提供饮食服务
C.转让知识产权给关联公司
D.将20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其他公司代销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根据增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A、B、C应当缴纳营业税,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1.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下面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______。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我国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以下三类: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具有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还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民事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只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正确答案选BD。
2. 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费用包括______。
A.必要的维修费用
B.因为管理行为所受到的损失
C.因管理人过错所导致的费用支出
D.管理过程中的家庭支出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无因管理。《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因此正确答案选AB。
3. 下列情况下,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有______。
A.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B.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死亡
D.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代理权的消灭原因。《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正确答案选ABD。
4.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乙转为有限合伙人。在此之前,合伙企业有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______。
A.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C.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债务的承担问题、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因此,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选不正确的,正确答案选BCD。
5. 甲、乙系邻居。下列情形中,属于甲侵害乙相邻权的有______。
A.甲家院中树木的根枝越界到乙家院中生长
B.甲将自家房屋改建为歌厅,喧嚣声使乙彻夜难眠
C.甲把大狼狗拴在自家院中,乙路过时被吓得心惊胆战
D.甲把垃圾堆放在自家门口,散发的恶臭使乙夏天不敢开窗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在不动产毗邻或相近的特定条件下对财产的使用而发生的,它不仅涉及占有、使用土地、房屋,建筑物、通行道路等不动产本身的相邻关系,还包括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眺望、蒸汽、烟尘、臭气、噪声、垃圾等所发生的不利影响或有害侵扰。本题给出的四种情形中,ABD三个选项所述的情形均与不动产的相邻与使用有关,而选项C中的甲之行为与使用不动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故不属于对乙之相邻权的侵害。因此,正确答案为选项ABD。
6. 甲和乙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甲某名下。2012年2月1日,法院判决(2月1日生效)甲和乙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乙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乙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了该房屋。4月1日,甲又就该房屋和丁签订了买卖合同,丁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甲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5月10日前,甲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乙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丙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丁是房屋所有权人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变动、善意取得。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法院将房屋判归乙所有,因此,乙自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本题中,房屋是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所有权变动必须办理登记。丙虽然支付了购房款,但是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丁是善意第三人,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因此,本题应选BD。
7.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对物权法整体规制具有指导意义的一半原则。根据我国《物权法》,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______。
A.物权法定原则
B.物权独立原则
C.区分原则
D.物权公示原则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物权法》,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绝对原则,物权特定原则,区分原则,物权公示原则。正确选项为ACD。
8. 甲向乙借款6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朋友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的是______。
A.丙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一半”
B.丁在甲和乙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签署“保证人丁”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自己的汽车抵债”
A
B
C
D
ABC
[解析] 《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担保法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丙虽然没有与乙订立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丙在向乙出具的字据上签署“保证人丙”,属于“主合同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情形,保证合同一样成立。据此B正确。AC属于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情形,保证合同一样成立。据此AC正确。D属于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保证是一种人保,故D错误本题当选ABC。
9. 下列哪种情形导致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______。
A.债务人变更住所,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
B.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C.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
D.债务人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据此,AB正确。
10. 甲提供木料要求乙家具厂制作一个书桌,开工后,甲觉得书桌样式设计不理想,要求乙家具厂停止制作。乙家具厂认为这是无理要求,便继续用甲提供的木料按照原样式做好了书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家具厂应赔偿因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B.甲应当支付全部约定报酬
C.甲应当支付部分报酬
D.甲应当支付全部约定报酬和违约金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考查承揽合同中定做人改变要求的效果问题。《合同法》第258条定做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定做人有权中途变更工作要求只需对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即可,本题中甲有权变更工作要求乙家具厂停止制作,但须支付乙家具厂因此造成的损失。第262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做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乙家具厂不顾甲的要求继续按照原样式做好了书桌,应当承担对甲的违约责任。因此AC当选。
11. 甲、乙签订协议,约定甲租用乙的房屋5年,租金每年2万元,甲可以转租。第二年,甲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期2年,租金每年2.5万元。后因乙经营不善,房屋被法院拍卖还债,丙购得该房屋。现甲、乙对两份租赁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本案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B.本案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C.丙有权主张将转租合同的租金变更
D.甲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转租合同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考查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本案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和甲丙之间的转租合同都继续有效,甲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转租合同,且丙无权将转租合同的租金变更。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12. 甲在出差前一个月从网上以600元购买乙航空公司原价1500元的打折机票一张。后因临时改变行程,甲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机场办理退票手续,乙航空公司告知甲机票背面明确写明飞机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需收取机票价格30%的手续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乙航空公司关于起飞前两小时退票收取手续费的规定属于格式条款
B.甲是否应支付手续费取决于该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C.若该条款有效,甲应支付450元
D.若该条款有效,甲应支付180元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格式条款问题。《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本题中乙航空公司关于起飞前退票收取手续费的规定便属于格式条款,A选项正确。根据第40条的规定,某些格式条款应属无效,此时该条款便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B选项也正确。而乙航空公司关于手续费的规定并未明确按照机票原价还是实际购买价格,按照第41条的规定,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在本案中,即按照实际购买价格收取,故为180元,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正确答案:ABD。
13. 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______。
A.某复印店将李某的结婚照底片丢失
B.某人冒用明星甲的姓名演出获利
C.某公司使用知名企业乙的名称促销自己的产品
D.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年后发现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B正确;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D正确;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A正确;第五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C错误。正确答案应选ABD。
14. 关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实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B.因受害人的故意,作业人可以免除责任
C.因不可抗力,作业人可免除责任
D.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考查高度危险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9条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A错误;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故BCD正确。所以本题应选BCD。
15. 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分类中,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其民事责任可以由自身独立承担
B.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对本公司承担责任
C.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有效
D.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A
B
C
D
C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正确答案为CD。
16. 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全部成员都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委派
B.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董事会决定由某一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D.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
A
B
C
D
BCD
[解析] 《公司法》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50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据此可知,正确答案为BCD。
17. 股东可以下列那些作为出资______。
A.实物
B.货币
C.劳务
D.土地
A
B
C
D
ABD
[解析] 公司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可见,公司法并未规定股东可以劳务出资,故C错误,本题应选ABD。
18.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家出资企业的下列人员中,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而非建议任免的有______。
A.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B.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
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
D.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监事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或建议任免的企业管理者的范围。《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2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的下列人员: (一)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二)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三)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据此,选项AB正确。
19.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须经出资人机构同意才能进行的交易有______。
A.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
B.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C.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D.以公允价格向关联方公司购买商品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家出资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规则。《企业国有资产法》第45条规定:“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三)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据此可知选项ABC正确。
20. 某省特大型乳制品企业是由国有资本出资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债权人要求破产,为此召开了股东会,在法律、行政法规、本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决定该事项应当履行的程序有______。
A.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
B.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C.召开股东会之前,该事项应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D.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对委派的股东作出提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第33条规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行使权利。”据此可知,选项A正确,B错误。第34条规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C项并无法律规定,故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21. 公司依法作出各项公告,下列哪些机构或人员在公告之前不得泄露其内容______。
A.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承销的证券公司的有关人员
C.证券交易所
D.承销的证券公司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公告中不得泄密的主体范围。《证券法》第65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公告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况进行监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承销的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对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作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内容。因此选ABCD。
22. 甲证券公司接受张某的委托买卖股票,甲证券公司下列哪些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______。
A.证券公司向张某推荐一只股票,称此股票业绩一向良好,90%都有可能盈利
B.张某要求甲公司为其在该公司开立的账户保密,甲公司认为张某要求过分,其有权公开账户号码
C.某交易日,张某所持有的A股价格猛烈上涨,虽然只有1000股,但甲公司为了更好地吸引客户,决定再借给张某该种股票1000股供其抛售
D.甲证券公司在接受张某的委托之后,根据委托协议向张某收取一定的费用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证券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A违反法律。《证券法》第44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B违反了保密义务。证券公司与客户是委托关系,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假如在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并且收取代理费是正当合法的,C属于营销手段,法律并诶有禁止,C、D合法。因此选CD。
23.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下列人员属于关系人的有______。
A.张某是甲商业银行信贷部李某的父亲
B.王某是上市公司的董事,股东大会决议向甲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王某的儿子在该银行管理层任职
C.李某是公司监事,现公司欲向甲商业银行融资,李某曾任此银行行长,现离职5年
D.杨某与甲商业银行管理人员秦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现杨某欲向银行贷款开办公司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考查商业银行关系人。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因此选AB。
24. 依据《票据法》,下列有关本票与支票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5日内提示付款
B.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C.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D.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本票与支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所称的是指银行本票,不包括商业汇票。D错。《票据法》第78条规定: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B对。《票据法》第91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C对。《票据法》第91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5日内提示付款,A错。因此选BC。
25. 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之后乙通过背书将该汇票赠与丙,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以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A.甲有权请求丁返还汇票
B.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C.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D.丁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考查是票据权利的取得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B对。凡是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身享有的权利,即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如果前手的权利因违法或有瑕疵而受影响或丧失,该持票人的权利也因此而受影响或丧失。本题中,丙是接受赠与取得的票据,此时受前手乙的权利瑕疵影响,不享有票据权利,C对。丁善意取得汇票,D错。根据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行为只要具备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即告成立,不受原因关系的影响,甲有权请求乙民事赔偿,A错。因此选BC。
26. 王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下列哪些情况下,该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与王某的保险合同的是______。
A.王某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B.王某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C.王某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保险事故
D.在合同有效期内,该保险合同标的危险程度将要增加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保险合同的解除。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A、B对。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C对。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D是将要增加,危险程度还未显著增加,故不选。因此本题选ABC。
27. 根据《反垄断法》,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下列垄断协议属于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是______。
A.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B.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C.承诺不销售劣质产品,保证产品质量
D.联合抵制交易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反垄断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各种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由此可以明显看出,A、B、D均是我国《反垄断法》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C明显不具有对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的影响。正确答案是ABD。
28. 以下不属于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是______。
A.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B.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C.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D.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反垄断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正确答案是BCD。
29. 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下列属于《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是______。
A.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B.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C.产品外观上应具有一定的美观度
D.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内在质量的要求。《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正确答案是ACD。
30. 根据《招标投标法》,在中国境内进行的哪些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______。
A.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工程建设项目
B.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大型基础设施
C.供水、供电、供气、科教等公用事业
D.企业建设生产厂房工程项目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招标投标法》中强制招标范围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同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ABC选项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D选项不属于强制招标的项目。正确答案是ABC。
三、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一年期的20万元贷款,由另一公司丙作保证人,银行审查同意。2011年3月1日,甲与乙签订了借款合同,丙在合同中签字“保证人丙”,乙银行发放了贷款。2011年10月18日,甲公司向银行申请延期3个月还款,乙表示同意,但未将此事告知丙公司。期限届满后,甲因经营不善而无法还款,乙银行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1. 乙同意甲公司延期两个月还贷的法律效果,错误的是______。
A.因未经过丙同意,原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发生变更
B.因未经过丙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尽管因未经过丙同意,丙仍应对原保证期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保证期间从乙同意延期还款后中断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据此可知AB说法错误。《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据此,C正确。《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D错误。本题应选ABD。
2. 乙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至______止。
A.2011年9月1日
B.2011年3月1日
C.2011年10月18日
D.2013年3月1日
A
B
C
D
A
[解析]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题中,主债务于2011年3月1日到期,未约定保证期间,故乙应当从2011年3月1日起的6个月内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A正确。
3. 本案中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______起开始计算。
A.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从判决生效之日
B.2011年3月1日
C.乙银行得知甲无力偿还之日
D.乙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之日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问题。《担保法解释》第34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13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本题中,丙承担连带保证,故应当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D正确。
4. 若当初丁也在合同中签署“保证人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丙、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B.丙承担保证责任后,只能向甲追偿
C.丙、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丙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要求丁承担一半的债务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保证。《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据此,本题,丙既可以向甲追偿,也可要求丁承担相应的份额。二人没有约定分担比例,按照《担保法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连带把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各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因此,丙有权要求丁分担一半的债务。据此AD正确。
甲公司是一家具备楼房建设资质的公司,通过投标与某房地产公司乙签订了承建某小区一号楼的工程合同。一年后,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该楼的保质期为70年。至第5年该楼楼顶阁楼处突然坍塌,导致刘某运至楼下的家具受损,刘某躲闪到楼下某处时,突然从楼上某住户家中掉下一个不锈钢水杯,砸中其头部,送至医院花去医药费若干。经查:运货的刘某为丙搬家公司所雇用,所运货物为张某的家具,当日,该楼上住户大部分家中无人,有可能致害的只有两家且家中都有人,但两家都不承认自己的责任,又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
5. 关于该楼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货物损害的责任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由乙公司负责
B.由甲公司负责
C.由甲、乙负连带责任
D.由甲、乙负按份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地上物倒塌的致害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应选C。
6. 本案中甲承担责任的规则原则是______。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C.补充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A
B
C
D
D
[解析]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应选D。
7. 张某所受损害可以向______主张赔偿。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刘某
A
B
C
D
C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张某与丙公司存在合同关系,故可向丙主张违约或侵权责任,C正确。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故可向甲、乙主张,AB正确。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D错误。本题应选ABC。
8. 刘某所受损失,超过工伤保险限额的部分,其有权请求______。
A.丙公司承担
B.刘某自己负担
C.当时楼上家中有人的两个住户给予补偿
D.当时楼上家中有人的两个住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中,有人的两家都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因此,由这两家给予补偿,C正确。
甲、乙均为自然人,甲向乙借了20万元,由于乙的事务繁忙,在将20万现金交给甲之后,忘记了签订书面借款合同。请回答下列问题:
9. 关于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A.合同并未成立
B.合同并未生效
C.合同已经成立
D.合同已经生效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考查自然人借款合同形式问题。《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并非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乙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交给甲20万元,甲也接受了20万元因此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故CD正确。
10. 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于______生效。
A.甲要求乙借款时
B.乙同意借款时
C.甲与乙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
D.乙将钱交付给甲时
A
B
C
D
D
[解析] 本题考查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时间问题。《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可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贷款人向借款人交付款项时生效。故D选项正确。
11. 对于偿还借款,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甲可以随时向乙偿还
B.乙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C.如果乙下落不明,甲可以提存20万元
D.第三人不可以代替甲向乙偿还借款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考查借款合同还款问题。《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为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可以提存标的物,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在借款合同中,第三人可以成为履行主体,代替借款人想贷款人偿还借款,故ABC正确,D错误。本题当选ABC。
12. 乙资金周转不灵,便要求甲在两个月内偿还20万元,但过了半年,甲也没有偿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A.乙可以要求甲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B.乙可以要求甲支付逾期利息
C.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双倍利息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考查逾期还款问题。《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乙可以催告甲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甲仍不偿还,构成违约,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A选项错误。综上所述,BC正确。
某股份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提前将会议审议事项通知各位股东:第一,公司为拓展业务所需,希望在香港地区开设一家子公司;第二,从董事候选人甲、乙中选举一名董事。股东A收到通知后,又向董事会提交议案,希望股东大会能够讨论本年度分红政策的问题。
13.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有______。
A.公司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召集
B.公司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股东
C.公司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
D.公司更换董事的表决适用累积投票制
A
B
C
D
AB
[解析]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因此A项错误,C项正确;股东大会应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通知。因此,B错误。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因此,D项说法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AB。
14. 股东A提出讨论公司年度分红政策的议案,其应当具备的资格是______。
A.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以上
B.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
C.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以上
D.连续9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
A
B
C
D
A
[解析] 《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Ei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股东A提出讨论公司年度分红政策的议案,属于临时提案,因此应当达到股份3%以上。因此,正确答案为A。
15. 董事候选人甲、乙出现下列情况,将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有______。
A.因贪污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B.担任破产清算企业的厂长,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该企业破产已超过5年
C.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D.5年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时,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考查董事任职资格。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困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因此,正确答案为AC。
16. 下列股东大会主持人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股东大会由所持表决权最多的股东主持
B.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C.董事长不能支持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D.董事长不能主持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A
B
C
D
BD
[解析]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因此,正确答案为BD。
乙汽车轮胎厂2012年的经营情况如下: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30万元,取得国家发行的债权利息收入20万元,2012年结转销售成本3000万元,缴纳增值税9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费用250万元(其中广告费1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12万元(其中归还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罚息2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2元,(其中新产品研发费90万元),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含向某小学捐赠款20万元)。根据以上信息,请回答下列问题:
17. 乙企业的广告费用,可以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______。
A.145万元
B.152万元
C.150万元
D.148万元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中业务广告费的扣除情况。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具体到本题中,广告费的支出上限是5030×15%=754.5(万元),而实际支出的是150万元,所以可以全部扣除。本题选C。
18. 乙企业向小学的捐赠可以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______。
A.20万元
B.16万元
C.12万元
D.26万元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公益性支出的扣除情况.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到本题,企业的利润是5030+20-3000-90-250-12-802-70=826(万元),826×12%=99.12(万元),而实际捐赠的数额是20万元,没有超过,所以可以全部扣除。本题选A。
19. 乙企业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______。
A.780万元
B.776万元
C.781万元
D.786万元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调增所得额、调减所得额)。
具体到本题:企业的利润是5030+20-3000-90-250-12-802-70=826(万元);
20万元债权,无须纳税,所以调减;
根据上面的计算,广告费可全部扣除,无须调整;
银行罚息可在税前扣除,无须调整;
产品研发费加计扣除50%,是90×50%=45(万元),调减;
根据上面的计算,公益性捐助未超过上限规定,可以全部扣除,无须调整;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是826-45=781(万元),本题选C。
20. 乙企业2012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是______。
A.195.25万元
B.185.25万元
C.212.5万元
D.186.5万元
A
B
C
D
A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计算。普通企业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因此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是1781×25%=195.25(万元),本题答案选A。
一、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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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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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三、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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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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