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五、论述题每小题1S分,共30分。1. 联系实际,论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途径。
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依法治国是全局、依法执政是核心,依法行政是关键,三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应当通盘谋划、共同推进。依法治国是党和人民治国理政的根本方略,是以法律权威至上为核心、以权力制约为机制、以人权保障为目标的治理模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执政党依法民主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内容如下:一是党领导立法;二是依照宪法和法律;三是保证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严格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四是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五是通过依法执政的体制机制改革,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的意识和能力;六是依法保障和规范党的机关和党员干部执掌与运用权力的行为。依法行政是指各级政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和依法执行法律。其基本要求是,以合法性原则为基本指导,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违法行为必追究。
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三者内在统一、相互融合、互相促进,共同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标。法治国家是指依法赋予、运行和制约国家权力、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来维护法律权威并实现人民权利的国家存在形式。一个成熟的法治国家首先是依法治理的国家,法律之治是法治国家的第一要件,权力制约,注重程序,法律权威,人权保障,良法善治。依法进行良善治理的国家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是政府依据宪法法律设立、政府权力法定、政府决策和行为严格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并对其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政府。政府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是法治的重心。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责任政府、人民政府、程序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法治社会是社会依法治理、社会成员人人崇尚法治和信仰法治、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社会秩序在法治下和谐稳定的社会。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第一,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第二,社会组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第三,党和国家依据宪法法律治理社会。
2. 我国古代历朝都对“告诉”进行各种限制,如唐朝对“告诉”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唐朝对“告诉”的限制,对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完善和保障人权有何教训?
唐朝对“告诉”有严格的程序规定,须由下而上从县、州至中央告诉,一般禁止越诉。对越级告诉的受理者,处以笞刑。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越诉,甚至可以通过“邀车驾”、击“登闻鼓”、上表等形式向皇帝告诉,但由此而冲撞皇帝仪仗和控告不实者,皆要受到处罚。唐律对于告诉的罪名限制也甚多。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要吸取唐朝的教训,对于诉讼,不能设置过多障碍,而是应当保障当事人的人权。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要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追求公正与注重效率的关系,确保人民群众有尊严地参加诉讼,及时得到公正的裁判结果。
一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注重对法治原则的遵循。法治原则要求良法善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逐步健全人权司法保障的法律法规,完善制度设计,细化保障措施。在司法活动中,要切实遵守人权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着力提升司法理念、加强保障力度、完善监督制约,做到尊重人权与防止侵权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二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体现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明确要求,要始终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等合法权益。司法活动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权益等基本权利,要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改革为契机,不断提升人权司法保障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三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突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在司法活动中,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权利相对司法机关的公权力,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侵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就要强化对司法权力的限制和制约,防止滥用权力侵犯人权。要完善外部监督制约,认真贯彻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本原则,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为公民维护自身权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四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强化对诉讼权利的保障。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辩解权等诉讼权利,要重视辩护辩解的内容,对涉及无罪、罪轻的辩护意见要认真核实。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五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要加强对公民权利的救济。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既要有效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又要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在受到侵犯后,能及时得到有效救济。不论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司法活动本身就是对公民权利最有效的救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