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背景材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提出了很多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强调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要保护好古村落。强调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强调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强调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坚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美丽乡村应该什么样?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要素进行了规范,涉及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等各方面,汇集了财政、环保、住建、农业等部委的相关工作要求,规定了21项量化指标。
据介绍,美丽乡村的标准化建设最早开始于浙江,此次出台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是在浙江实践基础上的完善。国家标准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技术内容采取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如在生态环境方面,规定了气、声、土、水等环境质量要求,并设定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卫生公厕拥有率等量化指标。
请阅读背景材料,从实际出发,以“美丽乡村”为主题,自选角度,写一篇文章。
要求:
(1)中心明确,有思想高度。
(2)内容充实,结构完整。
(3)条理清晰,语言优美。
(4)总字数1000~1200字。
[范文]
建设美丽乡村 共绘锦绣画卷
诗云:“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而今白色垃圾满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环境的恶化呼吁我们共建生态文明,保护地球家园。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分别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目标,指明了我国未来发展的大方向。敢为人先的浙江人更是齐心协力、万人一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美丽乡村建设,共绘浙江锦绣画卷。
建设美丽乡村,需要统筹城乡体制改革,提增农村发展活力。浙江省是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一个省份,而发达的道路等基础设施更是将城乡连为一体,但距离上的亲密并未能有效消除体制上的隔阂。因此,浙江省今后应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强劲动力,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快探索和建立林权流转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主体;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充分释放农村发展活力,实现与城市接轨,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建设美丽乡村,需要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建设生态人居环境。近年来,浙江省农村居民物质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居住环境也得到了很大改善,一排排漂亮的楼房成为农村亮丽的风景线,但总体而言,浙江省农村的人居环境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如生态安全、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保障问题。要建设生态人居环境,就要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以及农村生态卫生条件,包括农村绿化美化、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污染防控、防灾减灾等,以保证区域的生态安全。这既是建设美丽乡村的主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建设美丽乡村,需要转变传统发展模式,构建生态产业经济。发展生态产业经济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新道路、新模式。安吉县依托农村现有资源,以市场为导向,发展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的现代农业,取得了良好效益,达到了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统一,其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除了生态农业外,生态产业经济还包括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等。因此,浙江省的中小企业要转变思维,抓住机遇积极投身于农村生态产业的发展,在建设美丽乡村中实现华丽变身。
文明承载千年梦,生态点亮一个省。相信经过浙江省人民的努力,浙江省的农村,将是一片富饶的土地,在这里,城乡开始融合发展;浙江省的农村,将是一片秀丽的土地,在这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浙江省的农村,将是一片幸福的土地,在这里,人们生活富裕,幸福有保障。一组组数据、一项项成就,生动地勾画出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画卷。
2.
[背景材料] 2017年6月上旬,江苏迎来了大范围强降雨天气,降雨已经造成部分城市出现内涝、高速公路实施限速。怎样防涝,一直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头等大事,这也令“海绵城市”这一概念走入人们的视野。很多人寄希望通过打造“海绵城市”,以源头控制来解决城市内涝,以期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告别“一下雨就看海”的尴尬境地。
现实中,有些地方治理者对于洪水的认知主要还是单纯“防”“堵”的思维,一边蚕食洪泛土地,一边试图把水挡住,哪里会淹就在哪里垒堤筑坝。洪水也动辄被视为猛兽,人与洪水间的关系被界定为征服与被征服,而“人定胜天”的自信和改造自然的雄心也因此衍生。但是,堤坝越修越高,未必能给我们带来安全感,相反,河面、江面变窄,河床逐年提高,河流倒悬于头顶,这不啻一颗定时炸弹。
说到底,洪水并不必然是灾害,而是地球生态系统的自然现象。天灾固然无常,但有些灾难之所以成灾害,是因它是违背自然规律后大自然的报复。眼下很多地方都将建设“海绵城市”提上日程,投入甚巨,但其实真正应该做的是把落脚点放在顺应自然、恢复自然调控能力上,而不是继续在“堵”上做文章。顺从了自然规律,可被自然调蓄的洪水才能跟“灾”字脱钩。
根据背景材料,围绕“防洪抗灾”,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自选角度,见解深刻。
(2)参考但不拘泥于材料。
(3)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4)总字数1000~1200字。
[范文]
守住城市良心 化解洪涝风险
2016年入夏以来,罕见的暴雨使得多个城市遭遇洪涝灾害,给各地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暴雨固然是天灾,但由此所暴露并演变成真正灾害的,是城市建设和灾情应对中的种种不作为、乱作为,是赤裸裸的人祸。城市良心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守护城市良心,不仅能够化解洪涝风险,更是关乎城市的长远发展。
守住城市良心,意味着对自然规律的尊重。现代文明为我们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是我们在城市建设中追求短期利益、肆意妄为的理由。为避免违背自然规律所引发的大自然报复,我们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保留和利用原有的自然水系,秉持“海绵”哲学,在一瓦一舍间与在一草一木中,打通城市的微观水系。在尊重自然规律的过程中,我们守住的不仅是城市调控水的能力,更是城市未来的安全。
守住城市良心,意味着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在现代防灾体系中,以转嫁为手段的防灾,决定了总有一部分人要遭受灾害。而“海绵城市”理念,倡导的是不能把自己的安全建立在其他民众受灾的基础上,把原来的灾害转嫁转换为就地调节。在新闻媒体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协调发展”一词,它讲的是发展权利的均等。“海绵”哲学强调的是建设自身的水体系和水循环,体现出来的是城市灾害自救能力,也是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在担当城市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我们守住的就是对协调发展的责任担当。
守住城市良心,意味着城市发展的可持续。从赣州的福寿沟到巴黎的下水道,隐藏在地表之下的浩大工程,其着眼点在于城市的长远发展。被誉为城市的良心工程亦当之无愧。反观不少繁华都市,地下排水设施简陋,逢雨必涝,靓丽的“面子”之下是不堪重负的“里子”。重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就要从城市最基础的地下工程开始,细致研究城市的水文地貌,在总体规划上目光高远,尊重规律;在具体实施中严格认真,梳理完善。在认真打造可持续发展市政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守住的是一方人民的幸福生活。
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母体。一个在洪涝面前脆弱不堪的城市,难以支撑起千千万万人的梦想。守住城市良心,就是守住对自然规律的敬畏,对社会平等的尊重,以及对未来发展的期盼。取法“海绵城市”发展理念,将古老的智慧与现代的建设能力相结合,着眼未来,才能让我们的城市真正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
3.
[背景材料] 持续两年时间,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每个督察组均由正部长级领导带队,中央环保督察从规模到规格都堪称史上之最。2017年5月28日,随着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进驻结束,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完成对23省区市的督察。公开的数据显示,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已初步立案处罚1.5586家,罚款7.75亿元,立案侦查1154件,行政和刑事拘留1075人,问责10426人,约谈12386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离不了良法善治,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已经施行,法律正在彰显威力,但从多地反馈情况看,有法不依仍然普遍存在。众所周知,新环保法甫出,世人谓之新法长了尖牙利齿,无疑对新法解决环保难题寄予了深厚期待。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新环保法长了牙齿只是第一步,关键是敢不敢“咬”,会不会对违法企业下嘴?新环保法不是纸老虎,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敢于发威、善于发威、时时发威,新法才有震慑力。中央环保督查组之所以备受赞誉,正在于它通过查事、察人、罚款、问责等方式,不断传导环保压力,让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社会所期望的“有牙执法”成为现实。
请结合对背景材料的理解与思考,围绕“法治与环保”话题,以“出路”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观点明确,切合题意。
(2)内容充实,论述深刻。
(3)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4)总字数1000~1200字。
[范文]
出 路
“小智治事,大智立法。”以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开端,我国环境立法已然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在保护环境特别是控制污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自身法律规定不完善和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其在环境保护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被削弱。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和人们对良好生活环境的期待,有必要贯彻和执行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代表的环保法律,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走向法治化。
推动环保法治化,需加大处罚力度。多年来,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数量不少,但环境质量越来越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大气污染数据造假企业行政处罚最高罚款5万元,比不上企业一天的治污费。华北6省88家严重排污企业被罚款613万元,每家平均只有7万元左右,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污染容易治理难,只有规定最严格的处罚制度,使罚款远远超于治污的成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污染企业追究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才能使排污企业权衡利弊,有所忌惮,才能让企业树立“不是企业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的环保意识,真正履行企业的环保责任。
推动环保法治化,要确保严格执法。“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相关法律,污染企业的一些行为似乎可以找到借口,而有了环保法律,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不但会戕害法律尊严,更会造成恶劣的“示坏”效应。当前一些执法者收受贿赂,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包庇违法企业;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和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心态,时常对环保执法部门的工作进行干预,使其迫于压力不敢严格执法。在一些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问题背后,往往是腐败和监管的缺失。因此,应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对于监管失职渎职的,应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使其依法行政,严格履行职责。同时,要加强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环境法制教育,使其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制度,对出现重特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集中反弹等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促使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
推动环保法治化,要注重公众参与。正所谓“众力并则万钧举,群智用则庶绩康”,环保法治化的顺利推动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具体来说,首先,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为环保法律的实施奠定群众基础;其次,要进一步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制度,借用公众舆论和公众监督,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造者施加压力;再次,要通过举办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使公众了解、监督那些关系自身生活环境的公共决策;最后,要变革现行诉讼制度,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同时加强对民间环保组织的人员和技术支持,为公众搜集污染证据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便利。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历经四次审定,终于得以通过、实施,令人倍感振奋。相信随着生态文明制度的完善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化,我国的环保工作一定能够走上法治化的出路,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治理目标,也就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