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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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专升本考试法学基础模拟4
一、选择题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
1.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甲构成违约
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A
B
C
D
A
[解析] 《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本题中,甲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而乙的行为也构成承诺,因此购车合同成立有效。甲公司无货供应,构成违约。
2.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经______,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A.合法传唤
B.直接传唤
C.间接传唤
D.传票传唤
A
B
C
D
D
[解析] 经传票传唤,元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如果是原告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可以缺席判决。
3. 过失犯罪,______负刑事责任。
A.法律有规定的才
B.应当
C.无须
D.必需
A
B
C
D
A
[解析] 刑法明文规定才为罪,这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
4. 对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人身关系都具有固有性
B.等价有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关系
C.侵害人身利益的情形下刑法保护手段更严厉,所以可以代替民法保护手段
D.人身关系具有非财产性,所以与财产关系没有联系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不一定具有固有性,比如说配偶身份关系就只能因结婚行为方可以产生。特殊的人格权可以有偿转让。人身权的实现可以使民事主体获得经济利益,所以人身关系并非与财产关系毫无联系。
5. 我国刑事法律的生效时间______
A.从刑法批准之日起施行
B.从刑法通过之日起施行
C.公布一段时间后再施行
D.从刑法批准公布之日起施行
A
B
C
D
C
[解析] 按照《刑法》附则列明的生效日期生效。
6.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______是正确的。
A.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A
B
C
D
D
[解析] 宋某昏迷后王某将其杀死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因危险状态已经解除,此时已经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
7. 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
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
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
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
A
B
C
D
C
[解析] 仅出资不劳动、不经营者,也可以作为合伙人。本题中,李南和张西虽然不参与经营和劳动,但是他们参与合伙的盈余分配,属于合伙人。
8. 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A
B
C
D
B
[解析] 《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中州公司进行了房屋的建设,其因事实行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9.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______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A
B
C
D
A
[解析] 《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
10. 甲对乙提起的返还借款的诉讼,就乙向甲借款事实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哪一说法属于直接证据?______
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
A
B
C
D
A
[解析]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征据。A项中“借据的复印件”,虽然其证明力比原件的证明力小一些,但是其能单独、直接证明借款事实,因此属于直接证据。B项中的“银行卡转款凭条”,C项中的“曾经听说的证人证占”,D项中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都不足以证叫乙向甲借钱的事实,因此不是直接证据,而属于间接证据。
11. 李某,14岁,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因逆行且车速极快,在转弯处撞着对面行走的张某,造成张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李某的行为______
A.因为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
C.没有因果关系
D.构成交通肇事罪
A
B
C
D
A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等八种严重故意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在本案中李某的年龄只有14岁,对张某死亡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是基于过失,不符合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的八种犯罪的要求,因此,李某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12. 在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这一做法体现的是下列哪一种制度?______
A.移送管辖
B.管辖权转移
C.指定管辖
D.共同管辖
A
B
C
D
B
[解析] ①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斥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②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8条对其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③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民事诉讼法》第37条对其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④共同管辖,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35条对其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13. 在支付令异议期间,债务人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A
B
C
D
B
[解析] 《民诉解释》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14. 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内,打探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甲花费300元将其治好。两年后,牛的主人乙寻牛来到甲处,要求甲返还,甲拒绝返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甲应返还牛,但有权要求乙支付300元
B.甲应返还牛,但无权要求乙支付300元
C.甲不应返还牛,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
D.甲不应返还牛,无权要求乙支付300元
A
B
C
D
B
[解析]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本题中,甲拾得乙的牛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失主。《物权法》第112条第3款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本题中,甲花费的300元是因为甲使用该牛,致其劳累过度而生病所花费的费用,而非单纯的保管费用。另外,即便300元属于合理的保管遗失物的费用,甲最后拒绝返还的行为说明甲有侵占遗失物的意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也无权请求乙支付300元。
15. 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______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A
B
C
D
C
[解析]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间即是合同生效时间。综上所述,摄像机8月7日已被宾馆占有,8月9日,某宾馆和电视台的购买摄像机的合同生效。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故C项正确。
16. 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3万元归自己所有。甲的行为______
A.构成职务侵占罪
B.构成保险诈骗罪
C.构成侵占罪
D.构成贪污罪
A
B
C
D
D
[解析] 甲已构成贪污罪,其进行虚假理赔只是贪污的手段。
17. 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______
A.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
B.构成虐待罪
C.构成刑讯逼供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
A
B
C
D
A
[解析] 属于《刑法》第248条规定的虐待被监管人罪。
18. 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参与合伙,乙同意,但是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该如何处理?______
A.甲、乙、丁分担5万元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
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部分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的认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丁在合伙人丙反对的情况下,其入伙是无效的,他不是甲、乙、丙合伙的合伙人,当然也不应该承担因合伙经营产生的责任。
19. 关于司法的表述,下列哪个说法错误?______
A.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当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则需要作广义的理解
B.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
C.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
D.当代中国司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A
B
C
D
B
[解析] 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具体纠纷进行认定和裁决的专门性活动,而外部行政行为属于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因此,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
20. 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
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
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D.买卖有效
A
B
C
D
D
[解析] 在拍卖会上购买商品是价高者得,购买价格与商品的实际价值不相符是很平常的事,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因此,不存在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的情况。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慈善拍卖会上以1000元的个人积蓄拍得价值100元的表演道具,是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因此该行为有效。
二、填空题
1. ______不满18周岁的人和______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犯罪时 审判时
2. 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调整对象和______。
法律调整方法
3. 采取对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______决定。
人民法院
4. 犯罪的______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______的整体。
一般客体 社会关系
5.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体系,它是以______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罗马法
三、名词解释
1.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将其希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2. 强行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是指必须按照法律所明确规定的行为模式进行行为或不行为的规则。这类规则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
3. 单行条例
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自治权的范围内,依法根据当地民族的特点,针对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而制定的法规。
4.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四、简答题
1. 简述为什么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①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②法律规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③法律规范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④法律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社会规范;⑤法律规范是一种有着严格程序性的社会规范。
2. 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①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的社会关系;②民事法律关系为平等的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③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五、案例分析题
案情:2015年8月,姚某(2。00年9月7日出生)与外省某乡村民王某相识,又通过王某结识了孙某,三人经协商,达成了去村东买羊皮的协议。同年10月30日,孙某与王某集资5000元,由孙某与姚某到村东购买羊皮。姚某见孙某身带巨款,遂生抢劫之念。他以到别处购买羊皮为由,将孙某骗出。当行至涵洞处,姚某趁孙某不备,用石头将其头部击伤,孙某急忙逃跑,姚某紧追不舍。孙某见姚某即将追上,便扔掉钱袋说:“你不是要钱吗?给你!”继续向前跑。姚某认为袋内有钱,但为杀人灭口,仍追赶孙某,直至追上并将孙某按倒在地。孙某见状忙说:“我跟你出来有人知道(意指集资人王某),你打死我你也跑不了!”姚某听后,停止暴力行为。孙某被迫交出人民币4100元。
问题:
1. 姚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抢劫罪负刑事责任。
2. 如果姚某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对姚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姚某出于非法占有孙某财物的目的实施暴力行为,构成抢劫罪抢劫取得财物后,出于杀人灭口对孙某实施暴力构成故意杀人罪。
3. 如果姚某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姚某属于何种犯罪形态?
抢劫罪既遂,故意杀人罪中止。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姚某通过暴力行为,使孙某被迫交出财物,构成抢劫罪既遂。实施杀人行为时,出于本人内心恐惧停止杀人,是因自己意志的原因停止犯罪,成立犯罪中止。
一、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二、填空题
1
2
3
4
5
三、名词解释
1
2
3
4
四、简答题
1
2
五、案例分析题
1
2
3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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