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张三19周岁,李四17周岁,王五15周岁。张三伺机行窃某汽车制造厂仓库,问李四是否愿意一起干,李四表示同意,2人约定当晚12点在仓库门口见面,由李四在外望风,张三入库盗窃。李四找熟人配制一把万能钥匙交给张三,下班回家,李四感到此事万一被发现,要进监狱,便打消了犯罪念头,不想再去行窃。当夜张三又约表弟王五按时来到仓库门口,迟迟不见李四来,便用李四配制的钥匙打开仓库门,盗出汽车配件,卖得赃款12000元。张三分给王五2000元,拿出1000元给李四,被李四谢绝。第二天晚上,张三又约王五在一偏僻小路上抢劫某女青年财物共计价值4000元,后2人销赃时被巡逻警察查获。
阅读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1. 张三、王五、李四的行为构成何犯罪?李四是否成立中止,为什么?
张三构成盗窃罪与抢劫罪;王五构成抢劫罪,对盗窃不负刑事责任;李四构成盗窃罪。李四的行为不成立中止,构成既遂。李四因没有彻底地消除自己对张三犯罪的帮助行为(配钥匙)的影响,也没有主动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发生,不成立中止。
2. 对张三、王五、李四应如何处罚?
对张三盗窃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张三已年满18周岁,系主犯,并且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对王五按抢劫罪处罚,因未满16周岁,对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王五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又是从犯,故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李四构成盗窃罪,是从犯,故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3. 贾某,女,1996年出生,某中学学生。2011年6月甲由学校放学回家,其同学张某骑自行车在后驶来。贾某想开个玩笑,就趁张某骑到自己身边时,将一根绳子扔进张某自行车的后轮,结果由于车轮被缠绕,张某的自行车倒地,张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头部撞地,当即昏迷。贾某立即赶往医院求救,但是因乙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脑颅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问:对贾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对贾某不应作犯罪处理。因贾某和张某开玩笑,没有伤害的故意,是因过失导致他人死亡,而其年龄只有15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贾某的过失行为不应按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