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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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分类模拟75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没有从事违法行为就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B.法律责任的目的是通过惩罚的方式来实现的
C.如果权利没有受到侵犯,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
D.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A
B
C
D
D
[解析] A项错误,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或由于法律的规定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B项错误,法律责任的目的是通过惩罚、救济、预防三个功能的发挥来实现的。C项错误,D项正确。法律责任保障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权力得以生效,在它们受到阻碍,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受到侵害时,通过适当的救济、使对侵害发生有责任的人承担责任,消除侵害并尽量减少未来发生侵害的可能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2. “申明亭”的设立体现了明朝______的立法指导思想。
A.重点治吏
B.刑乱国用重典
C.重其所重,轻其所轻
D.明刑弼教
A
B
C
D
D
[解析] 申明亭是明朝为“申明教化”、“明刑弼教”而创立的乡里组织。亭内树立板榜,定期张贴榜文,公布本地有过错人的姓名和过错行为,“以示惩戒,而发其羞恶之心。能改过自新则去之”。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3. 某报社刊登了一则严重失实的反映A市公安局滥用强制措施的新闻报道。对此,A市公安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新闻侵权诉讼,要求该报社赔礼道歉。A市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______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解释四个概念的区别。本题中,报社刊登的反映A市公安局滥用强制措施的新闻报道严重失实,侵犯了A市公安局的名誉权。对此,A市公安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报社赔礼道歉,系依法行使权利,属于法的遵守范畴。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4. 宋代专设的地方路一级司法机关是
A.提点刑狱司
B.提刑按察司
C.布政使司
D.知府
A
B
C
D
A
5. 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是
。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中华民国约法
C.中华民国宪法
D.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A
B
C
D
D
[考点]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立法
[解析]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3月11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开始实施。1914年5月1日《中华民国约法》公布。1946年12月25日,国民大会通过。1947年1月1日由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华民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的文件,由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于1911年12月3日议决通过。D项正确。
6. 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及其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实行行政长官制
B.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立法会任命
C.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享有修改权
D.在立法会举行会议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列席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言
A
B
C
D
A
7. 关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是一部正式宪法
B.是一部行政法
C.是一部政府组织法
D.是一部法院编制法
A
B
C
D
C
[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是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政府组织法。故C项正确,当选。
8. 下列关于法律意识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意识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具有滞后性
B.法律意识的发展具有继承性
C.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必须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
D.依据法律意识的主体不同,法律意识可分为职业法律意识和非职业法律意识
A
B
C
D
B
[解析] 法律意识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意识,是由社会存在所决定的,其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B选项正确。虽然法律意识往往落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并不必然走在经济发展的后面,A选项错误。统治阶级显然不是必须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C项错误。D项分类的依据是法律意识专门化、职业化的程度,而根据法律意识的主体不同,法律意识可分为个体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9. 根据《选举法》规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______日以前公布。
A.3
B.7
C.15
D.5
A
B
C
D
B
[解析] 考查要点是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时间。根据《选举法》第31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第30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据此,选B项。
10. 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一规定属于法律构成要素中的
。
A.法律概念
B.法律原则
C.法律规则
D.技术性规定
A
B
C
D
C
[考点] 法律规则
[解析]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其逻辑结构分为假定、行为模式及法律后果三要素。选项A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选项B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选项D技术性规定是指由技术规定构成的法律。故题干中的刑法规定应为法律规则。
11. 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的是______。
A.刑事法律关系
B.民事法律关系
C.行政法律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
A
B
C
D
A
[解析] 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作用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将法律关系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发挥着法的保护作用,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刑事法律关系是典型的保护性法律关系,故选A项。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产生的、发挥法的调整作用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是典型的调整性法律关系,一般而言,行政法律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也是调整性法律关系,故不选B、C、D项。
12. 下列何种表述不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______
A.甲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B.乙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C.丙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D.进城务工的农民丁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
A
B
C
D
B
[解析] 法律意识是一种对法律文化的认识,是一种思想、意识、观点而非行为,B项是一种法律实施行为。要注意理清法律意识与现行法律及法律实践的关系,虽然前者来源于后者,是后者的反映,但法律意识不能等同于法律及其实践。
13.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事件中的法律事实的是
A.某人自然死亡
B.某人盗窃他人财产
C.一对恋人分手
D.洪水造成财产损失
A
B
C
D
C
14. 在某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张某对本市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有意见,欲就此提出质询案。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他应该获得联名的代表人数是
A.10名以上
B.30名以上
C.40名以上
D.50名以上
A
B
C
D
A
[考点] 质询案的提出人数。
[解析] 质询案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定的人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必须有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须有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才可以提出质询案。
15. 我国基层政权机关与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是
A.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B.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C.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D.委托与受委托的关系
A
B
C
D
C
16. 下列关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A.大陆法系以公法和私法作为法的基本分类;英美法系以普通法和衡平法作为法的基本分类
B.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为正式的法律渊源;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制定法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
C.大陆法系具有经验主义的哲学倾向;英美法系具有理性主义的哲学倾向
D.大陆法系采取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英美法系采取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
A
B
C
D
A
17. 现行《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向哪一个国家机关负责?______
A.中共中央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家主席
A
B
C
D
C
[解析] 《宪法》第94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18. 下列关于法的作用,错误的说法有______。
A.法律规范通过配置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设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B.法律的评价作用的特点在于,它是用法律的规范性、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和综合性的标准来评判人们的行为,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其标准和核心是合法或不合法,违法还是不违法
C.法律之所以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律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
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主要体现着法律的社会性,因此,在本质上与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是矛盾的
A
B
C
D
D
[解析] 法的作用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之分,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主要体现着法律的社会性,但在本质上与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并不矛盾,D表述错误。
19. 下列关于部门法划分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部门法的划分需要坚持效率原则
B.部门法的划分是人们主观的产物,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具有客观依据
C.由于人们认识的变化和社会客观形势的发展,法律部门的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
D.法律部门的划分应当注意保持各部门法之间的法规数量尽量相当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部门的划分。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法律部门划分的主要标准,同时辅之以法律的调整方法,法律部门的划分具有客观依据,B项说法错误;法律部门划分应当坚持客观原则、合目的性原则、适当平衡原则、辩证发展原则、相对稳定原则、主次原则,AD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20. 国家对集体经济的基本政策是______。
A.鼓励、支持和引导
B.鼓励、指导和帮助
C.鼓励、支持和监督
D.鼓励、支持和管理
A
B
C
D
B
[解析] 考查要点是国家对集体经济的基本政策。
二、多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董仲舒解说“春秋决狱”:“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关于该解说之要旨和倡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断案必须根据事实,要追究犯罪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
B.在着重考察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
C.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不给予刑事处罚
D.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当时传统司法审判有积极意义,但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A
B
C
D
ABD
[考点] “春秋决狱”
[解析] “春秋决狱”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察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客观上,春秋决狱对传统的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但是,如果专以主观动机“心”、“志”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罪行轻重,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2. 下列说法中,体现法的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有______。
A.法律在经济上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
B.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
C.维护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支配地位
D.对一般文化事务进行管理
A
B
C
D
BD
[解析] A、C项都是维护阶级统治作用的直接体现,B、D项直接体现为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3. 甲与男友乙恋爱期间,承担了乙的开销20万元费用,后乙提出分手,甲要求乙返还费用。经双方协商,乙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乙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甲诉至法院。法院认为,“乙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乙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是______。
A.“乙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B.出具借条是导致甲与乙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
C.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D.因甲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A
B
C
D
ABD
[考点] 法律关系
[解析] 法律关系产生的条件:一是法律规范;二是法律事实。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标准是法律事实,对“是否自愿”以及“是否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认定属于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选项A正确。出具借条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发生,选项B正确。依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本案裁判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意志自由且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而不是法律事件,故C项错误。基于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对法律关系进行不同分类。根据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作用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还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产生的、发挥法的调整作用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D项正确。
4.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国家领导人中可以连续任职超过两届的是
。
A.国家主席
B.中央军委主席
C.国务委员
D.中央军委副主席
A
B
C
D
BD
[解析] 我国《宪法》对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等都作出了任期的限制,即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考虑到军事的特殊性,对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的连任届数宪法没有作出限制。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D项。
5. “六赃”罪中属于一般主体的犯罪有______
A.强盗
B.窃盗
C.受财不枉法
D.坐赃
A
B
C
D
AB
[解析] 唐律中《杂律》篇首就“坐赃致罪”设专条,并称一切不法所得为赃,把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犯罪称为“六赃”罪。除前五种外的所有赃罪均可归入“坐赃”。六赃涵盖了唐朝侵犯官私财产的所有犯罪行为。其中强盗与窃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和坐赃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各级官吏。
6.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国家机关中,享有正式法律解释权的是______。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A
B
C
D
BC
[解析] 在我国,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享有司法解释权,B项当选,排除A项。立法解释权仅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因此选C项,排除D项。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项。
7. 下列属于宪法规范的特征的是______。
A.内容的政治性
B.效力的最高性
C.立法的原则性
D.实施的多层次性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法规范具有以下特点:内容的政治性,即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规则,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等;效力的最高性,即宪法规范是社会生活最高价值的准则;立法的原则性,即为了适应其调整范围的广泛,必须使其规则原则化,保证其能得到适用;实施的多层次性,即根据实际需要将宪法规范进行多层次的具体化,使其具备可操作性。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8. 下列属于美国宪法的特点的是______。
A.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宪法
B.美国宪法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C.美国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
D.美国宪法确立了联邦制的宪法原则
A
B
C
D
BCD
[考点] 美国宪法的特点
[解析] 美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确立了三权分立、联邦制等重要的宪法原则。最早的资产阶级宪法是英国的不成文宪法,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故选项A不正确。
9. 封建社会末期,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出现的标志包括
A.商法的出现
B.罗马法复兴
C.资本原始积累法律的出现
D.鼓励自由竞争法律的出现
A
B
C
D
ABC
[考点] 资本主义法律崛起的背景
[解析] 资本主义法律是在封建社会内部自发的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在封建社会末期带有资本主义因素法律产生的一般情况包括:(1)商法的出现。地中海、北海、波罗的海等沿海城市逐渐产生了一些商法,如公元10世纪的《阿马尔菲法》,公元12世纪的《奥莱龙法》等等。(2)罗马法的复兴。罗马法在中世纪初期趋于衰落。到11世纪至16世纪,由于资本主义的出现需要一种能促进资本主义经济成长的法律,罗马法以其特有的统一性,对商品经济的适应性及其较高的法文化水平,重新复兴于欧洲大陆。(3)资本原始积累的法律出现。在这个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律带有资本主义法的性质,它为保证对奴隶、土地、殖民地的掠夺起到重要的作用。而鼓励自由竞争的法律的则是自有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主要特点之一。
10. 司法体制上实行四级三审制的时期包括
A.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
B.南京国民政府
C.民国北京政府
D.清末
A
B
C
D
CD
11. 我国《刑法》第329条第1款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下列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
A.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法官不得对该规则进行解释
B.抢夺、窃取个人所有的档案的,可以参照本条定罪量刑
C.从本条的文义上看,只抢夺而不窃取档案的同样适用本条
D.该规则虽然只针对抢夺、窃取档案的行为,但仍然提供规范指引
A
B
C
D
CD
[考点] 法律解释
[解析] 法官可以对该规则进行解释,但法官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故A项说法错误。本条例规定的是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依照罪刑法定原则,如果是抢夺、窃取个人档案的,不依此条款定罪处罚。故B项说法错误。本条规定为选择性条款,只要有抢夺或窃取之一的行为就构成本罪,故C项正确。该规则虽然只针对抢夺、窃取档案的行为,但仍然为其他行为提供规范指引。故D项说法正确。本题应选CD。
12. 以下属于商鞅颁布“分户令”的目的有______
A.鼓励发展小农经济
B.“富国强兵”
C.扩大国家户赋的来源
D.维护诸侯之间的势力均衡
A
B
C
D
ABC
[解析] 商鞅在秦国主持变法,为了鼓励发展小农经济,开垦荒地,扩大国家户赋的来源,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颁行了“分户令”。故A、B、C三个选项正确,当选;D选项,商鞅的一系列改革都是希望秦国从诸侯中脱颖而出,成为霸主,而非保持诸侯国的均势。故该选项错误,不当选。
13. 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由下列哪些方式提名推荐?______
A.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B.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C.人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
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A
B
C
D
ABD
[解析] 我国《选举法》第29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14. 下列关于法学产生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法的出现标志着法学的产生
B.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
C.法学产生要经过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
D.专门从事法律现象研究的学者阶层的出现为法学产生创造了条件
A
B
C
D
BCD
[解析] 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并不是一有了法就有了法学,故A项错误;B项正确。法学的产生至少应当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首先,要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故C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项。
15. 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清末修律实现了我国法律的近代化
B.沈家本主持了清末修律活动
C.清末修律使得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差别得以明确
D.清末修律最主要的成果就是颁布了《大清民律草案》
A
B
C
D
BC
[解析] 考查要点是清末修律。清末修律使得我国近代法制出现了转型,导致了中华法系最终走向解体,但是也应当看到,清末修律有其局限性,即保留了许多传统礼教的残余,清末修律导致了许多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法律的产生,因此,清末修律并没有实现我国法律的近代化。可见,A项表述错误。沈家本作为我国近代法学的奠基人,精通西方和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因此,清政府在袁世凯和张之洞等人的举荐下,推举沈家本和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实为合适人选,在沈家本的主持下,清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修律活动,可见,修律活动与沈家本息息相关,修律活动也是沈家本对中国法制的伟大贡献。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清末修律一改以往“诸法合体,实体法和程序法不分”的弊端。可见,C项表述正确。清末修律最主要的成果体现在对刑律的修订,并制颁了《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可见,D项表述错误。
16. 下列选项中,属于南京国民政府设置的普通司法机关的是
A.平政院
B.行政法院
C.官吏惩戒委员会
D.行政院
A
B
C
D
BC
17. 以下关于秦朝刑事立法的选项正确的有______
A.秦朝以年龄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
B.对诬告者以所诬之罪进行处罚
C.秦朝时已出现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
D.无钱赎罪的人可以劳役折抵
A
B
C
D
BCD
[解析] 秦律规定了刑事责任能力制度和诬告反坐制度。刑事责任能力: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确立以身高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而且男女有所区别。诬告反坐:故意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者,即构成诬告罪,按被诬告人所受到的刑罚,对诬告者处罚。秦朝时有作刑,即后世的徒刑,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犯罪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强制无偿劳役之刑。秦律规定的赎刑种类很多,从赎耐、赎黥、赎宫到赎死等,分不同等级。凡无钱赎罪者,依法律规定可以劳役折酬。
18. 下列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审判
B.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不公开宣判
C.是人民法院各项诉讼制度的中心环节
D.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
A
B
C
D
CD
[解析] 根据《宪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故A项错误。不论是否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均一律公开进行,故B项错误。公开审判是人民法院各项诉讼制度和原则的中心环节。公开审判是裁判公正的保障,是实现程序公正的重要措施,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方式。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项。
19. 宋朝为防范科举考试舞弊而采取的制度有
。
A.誊录试卷法
B.糊名考校法
C.考官回避制
D.九品中正制
A
B
C
D
ABC
[解析] 宋朝为防止科举舞弊,采取了誊录考试法(考卷由他人重新抄写,以防被评卷人辨认出字体)、糊名考校法(将参与考试的人名字“弥封”)和考官回避制,故选A、 B、C项。九品中正制系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选官制度。隋朝兴科举,九品中正制被科举制取代。
20. 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违法行为并非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
B.该法律责任属于民事责任
C.法院认定法律责任所依据的归责原则是因果联系原则
D.如果张某不起诉,则司机李某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A
B
C
D
ABD
[解析]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除了违法行为外,还有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因此,A项正确。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本案由于李某没有违章,因此不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责任。B项正确。责任法定原则指违法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因果联系原则是指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行为与危害或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本案中,法院认定法律责任所依据的归责原则是因果联系原则和责任法定原则。C项错误。如果张某不起诉,由于本案中只有一个民事责任,可以不诉免责。D项正确。
一、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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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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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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