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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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分类模拟81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甲规则适用于乙案件,丙案件在实质上与乙案件相似,因此甲规则也适用于丙案件”,是对下列哪种推理形式的表述?______
A.演绎推理
B.辩证推理
C.归纳推理
D.类比推理
A
B
C
D
D
[解析] 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事物或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这里“甲规则适用于乙案件,丙案件在实质上与乙案件相似,因此甲规则也适用于丙案件”是典型的类比推理。
2.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分类是以下哪一位学者提出的______
A.博丹
B.蒲莱士
C.西耶士
D.华莱士
A
B
C
D
B
[解析]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英国学者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这是按照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和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刚性宪法,是指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在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的宪法。柔性宪法,则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都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另外,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也是蒲莱士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这种宪法分类所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西耶士最早系统提出宪法制定权概念及其理论体系,认为国民不受制于宪法,国民拥有制宪权。
3. 唐律规定的“八议”中“议贤”的对象是指
A.有大才能的人
B.有大德行与影响的人
C.有大功勋的人
D.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
A
B
C
D
B
4. 下列行为中,国家主席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决定,即可独立实施的是
。
A.国家主席可以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B.国家主席可以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C.国家主席可以直接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D.国家主席可以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
A
B
C
D
D
[解析] 根据《宪法》第80、81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ABC项中国家主席需根据全国人大或常委会的决定,D项中无需权力机关的决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5. 关于清末对刑律修订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拉开了清末修订刑律的序幕
B.“干名犯义”条款仍然保留在《大清新刑律》的法典正文中
C.《大清新刑律》引进了正当防卫制度
D.礼法之争的焦点主要体现在《大清新刑律》的修订上
A
B
C
D
B
[解析] 考查要点是清末对刑律的修订。清末修律的核心是对刑律的修订。为了配合刑律的修订,在沈家本制定《大清新刑律》之前,首先颁布了一部过渡性的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拉开了清末修订刑律的序幕。可见,A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注意:《大清现行刑律》的制定只是拉开了刑律修订的序幕,而拉开整个修律工作序幕的是《钦定大清商律》的制定。清末修律引发了法理派和礼教派的争论,争论的结果是法理派的妥协和退让,即将“干名犯义”条款和卑亲属对尊亲属不得适用正当防卫等内容保留在《大清新刑律》的附则——《暂行章程》中,但是并没有保留在该刑法典的正文中。可见,B项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大清新刑律》引进了许多西方通用的制度、原则和术语,例如假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罪刑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未遂、累犯等。可见,C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集中在《大清新刑律》的修订上。因此,D项表述正确,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
6. 形式上规定采取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赋予省、县两级地方政府以自治权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是
A.《中华民国约法》
B.《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
C.《中华民国宪法》(1923年)
D.《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A
B
C
D
B
7. 关于法治与民主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柱,具有天然的统一性
B.法治的前提是国家里没有一个最高的权威和力量,如果有只能是法律;而民主的前提是国家中有一个最高权威:公意或多数
C.在民主政治下,法律就不可能沦为工具,法治能真正实现
D.法治与民主息息相关,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没有法治就没有民主
A
B
C
D
B
[解析] 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柱,但民主与法治并不是天然统一的,在某种意义上民主与法治之间也存在矛盾。法治的前提是国家里没有一个最高的权威和力量,如果有,只有作为各种力量妥协产物的法律是最高的权威。民主的前提是国家中有一个最高权威:公意或多数,而公意是可以随时变化的,如果法律沦为工具,法治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这是民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因此,A、C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表述正确。法治是一种以民主宪政为核心的政治法律制度,法治与民主息息相关,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民主的最大特点在于以公民的意志作为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并不以法治为前提。D选项表述错误。
8.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就这里“子女”一词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两处“子女”一词都应按字面含义进行解释
B.前一处“子女”一词按字面含义解释,后一处应做限制解释
C.前一处“子女”一词应做限制解释,后一处应按字面含义解释
D.两处“子女”一词均应做限制解释
A
B
C
D
D
[解析] 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本题中,前一处“子女”一词是指未成年或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后一处“子女”一词是指已成年并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显然对两处“子女”一词做的都是限制解释,而不是字面解释。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9. 不属于对世权的是
A.所有权
B.抵押权
C.债权
D.质权
A
B
C
D
C
[考点] 对世权
[解析] 绝对权也称“对世权利”,其特点是权利主体无特定的义务人与之相对,而以一般人作为可能的义务人。物权即为对世权,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又包括质押权、债权、留置权。所以ABD都属于对世权。债权具有相对性,有特定的义务人,不属于对世权。故,本题选C。
10. 我国宪法规定,解释宪法的机关是______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有关宪法解释的内容。我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对于宪法有关制定、解释、修改、监督的部分,考生一定要结合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考法律条文规定,是最权威、最理所当然而又无人议论的考试出题之道。
11.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______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做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守”的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均构成我国法的渊源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依据
A
B
C
D
D
[解析] 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明文体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它在适用上具有补充性和间接性的特点,但绝不是不能被法院适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效力层次而做出的分类;根据“条约必守”的原则,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均构成我国法的渊源。国家政策和法律都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判案件时的依据,D项表述正确。
12. 下列关于法律方法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论证、法律解释和辩证推理方法都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作用
B.法律论证是参与方独断的论证过程
C.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都是必然性推理
D.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有权对行政法作出解释
A
B
C
D
A
[解析] 法律方法包括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法律论证是一个判断过程,特别是在出现疑难问题时,法律论证的作用体现得更为充分,因此法律论证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作用;法律解释可以弥补法律规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也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作用;辩证推理是在解决两个出现矛盾的疑难问题时使用的推理形式,它也具有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可见,A项表述正确。法律论证是各方参与诉讼的过程和结果,在论证过程中寻求共识,而不是每一方的独断。可见,B项表述错误。在形式推理中,演绎推理是一种必然性推理,而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则是或然性推理。可见,C项表述错误。有权对行政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有权对行政法规进行解释的机关是国务院,该解释是行政解释。二者不能混淆。可见,D项表述错误。
13. 关于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备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直接报国务院备案
B.报省、自治区政府备案
C.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D.经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A
B
C
D
D
[考点] 地方性法规备案
[解析] 根据修订后的《立法法》第72条规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省、向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并经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本题中“较大的市”是《立法法》修订前的概念,修订后将“较大的市”扩展到设区的市。
14. 在中国,最早提出人权保护主张的宪法性文件是______。
A.1949年《共同纲领》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C.《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A
B
C
D
C
[解析] 考查要点是人权与宪法权利。在中国,最早提出人权保护主张的宪法性文件是《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因此,C项是正确的;A项、B项、D项是错误的。
15. 下列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______。
A.当代中国进行法治建设并不意味着法治是万能的
B.当代中国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C.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经历了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点更新在后的过程
D.当代中国的法治是一种自下而上推进的法治,主要依靠民间推动
A
B
C
D
D
[考点] 中国的法制建设
[解析] 中国的法治建设主要体现在依法治国上,而依法治国的含义首先体现在它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从党再到国家机器,再到普通大众,而非单纯的通过民间推动,故D项是错误。
16. 下列属于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的是______
A.法律生效的范围
B.法律调整的方法
C.法律调整的对象
D.法律表现的形式
A
B
C
D
C
[解析] 法学界一般认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主要标准。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和第一位标准。法律的调整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和第一位标准,但是仅依据这一标准不能解决所有法律部门的划分问题,有的法律部门是无法从社会关系的性质来说明的。比如,刑事法律规范,单纯按照社会关系类别,就无法将它列入哪一个法律部门。将法律调整的方法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辅助标准,就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两种标准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法律调整的方法是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应当用不同的方法来调整。因此,与法律调整的对象相比,法律调整的方法是辅助的、从属的标准。
17. 下列属于宋代的监察机关的是______。
A.刑部
B.御史台
C.大理寺
D.审刑院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宋代中央机构的设置。宋代有较为特殊的监察制度,其中御史台为宋朝设立的中央监察机关;谏院负责对中枢决策、行政措施和官员人任免等重大事项等提出意见;监司设立于各路,负责对地方官员的监察职责,负责巡按州县。刑部、大理寺、审刑院为宋代的中央司法机关,御史台虽然有一定的司法权限,但其本身仍然是监察机关。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18. 我国古代首次制定刑事特别法的朝代是______。
A.唐朝
B.宋朝
C.元朝
D.明朝
A
B
C
D
B
[解析] 考查要点是我国首次制定刑事特别法的朝代。宋朝是我国首次制定刑事特别法的朝代。宋朝建立之初,出于缓和社会矛盾、树立统治新形象的需要,宋太祖赵匡胤曾经采取宽政待民的政策,但对于贼盗犯罪,则一律严惩不贷。同唐律相比,宋朝对强盗、窃盗之罪处罚明显加重。宋仁宗嘉祐七年(公元1062年)颁布《窝藏重法》,该法将京师开封府和所属郡县、相邻四州划为重法地,在此区域内窝藏盗贼者,一律加重处罚。这种在常法之外,针对某一地区单独制定、单独适用的法律,类似于现代的刑事特别法,在中国法制史上尚属首次。有宋以来,制定的刑事特别法还包括宋英宗时期制定的重法和宋神宗时期制定的《盗贼重法》,这些刑事特别法对盗贼处罚规定的刑罚适用越来越重,从而破坏了正常的法制秩序,对封建社会后期刑罚制度产生了恶劣影响。可见,选B项。
19. 《旧唐书·刑法志》载:“及太宗即位……免死罪,断其右趾,应死者多蒙全活……于是又除断趾法,改为加役流三千里,居作二年。”根据上述材料,创设“加役流”的法典是______
A.《武德律》
B.《贞观律》
C.《永徽律》
D.《大中刑律统类》
A
B
C
D
B
[解析] 《贞观律》是唐太宗即位后命令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的基础上修订的法典。于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完成,颁行天下,称为《贞观律》,仍为12篇,500条。《贞观律》废除斩趾酷刑,增设加役流。另加役流是唐太宗时期确立的制度,选项中只有《贞观律》符合题意。故B选项正确,当选;《武德律》为唐高祖武德年间制定颁布,是唐朝立法的开端;永徽二年,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以《贞观律》为蓝本,制定出《永徽律》12篇,500条。高宗又下令对《永徽律》逐条逐句进行统一而详细的解释,阐明《永徽律》的精神实质、重要原则制度的源流演变和立法意图,并设问答,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这些内容称“律疏”。“律疏”附于律文之下,经皇帝批准,于永徽四年颁行天下,律文与律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部法典当时称为《永徽律疏》,元代以后称《唐律疏议》;《大中刑律统类》是指唐宣宗大中年间制定的,将刑律各篇分为若干“门”,每“门”下又分别附以相关的“敕、令、格、式”的一部新式刑律,是唐代的重要立法成果之一。故A、C、D选项错误,不当选。
20. 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村民委员会属于国家基层行政区划
B.乡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5至9人组成
D.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A
B
C
D
D
[解析] A项错误,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国家的行政区划最低到乡镇。B项错误,乡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C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是3至7人组成,没有秘书长。D项正确,村民委员会受村民会议领导。
二、多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我国选举法规定,选区应按
来划分。
A.居住状况
B.生产单位
C.事业单位
D.工作单位
A
B
C
D
ABCD
[解析] 根据我国《选举法》第24条规定:“不设区的市……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2. 根据我国《立法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1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C.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D.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委员长会议有权决定是否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A
B
C
D
ABCD
[考点] 立法法
[解析] 《立法法》第17条,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1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该法第44条规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第60条规定,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第37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0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3.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人民法院组成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
B.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处理所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
C.人民法院设立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考评本院法官的有关工作
D.专门人民法院设立必要的审判庭及必要的其他机构
A
B
C
D
BCD
[解析] 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成。《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据此,A项表述错误。《国家赔偿法》第29条第1款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3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据此,B项表述正确。《法官法》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设法官考评委员会。法官考评委员会的职责是指导对法官的培训、考核、评议工作。据此,C项表述正确。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28条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专门人民法院设立必要的审判庭及必要的其他机构,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规定。可见,D项表述正确。
4. ______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A.国务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A
B
C
D
ABCD
[解析] 考查要点是我国的法律体系。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A项、B项、C项、D项是正确的。
5. 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法制委员会
B.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
C.乡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行使职权到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
D.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补选专门委员会的个别主任、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
A
B
C
D
ABC
[解析]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32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法制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乡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行使职权到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补选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ABC项正确,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6. 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功能有______。
A.直接在宪法条文中以新内容代替旧内容
B.废除宪法原有的条款或内容
C.变动宪法中的规定
D.增补宪法的条款或内容
A
B
C
D
BCD
[考点] 宪法修正案
本题A项属于宪法修改的范畴,应排除。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
。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济
C.医疗卫生事业
D.社会保障
A
B
C
D
AB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事业。
8.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汉代刺史“掌诏条察州”,实际上成为地方监察机关,下列属于刺史的检察权制度的有______
A.六条问事
B.京察
C.大计
D.录囚
A
B
C
D
AD
[解析] A项,六条问事是刺史在每个检察区行使检察权时适用的规定,主要包括审查官员“田宅是否逾制”“是否为百姓所疾”“是否阿附豪强”等,故该项正确,当选;B、C项,京察、大计是明清时期的官员考核制度之一,京察是指对在京百官的政绩进行考核的制度,大计是指对地方各级官员的政绩进行考核的制度。故该项错误,不当选。
9. 下列关于清末商事立法的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在法律渊源上体现着“模范列强”、“博稽中外”的立法原则
B.在法典编纂结构和立法技术上,充分体现了照顾商事活动简便性及敏捷性的要求
C.一些条文带有专制社会和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
D.虽有很多不足之处,但作为中国近代商事立法的开端,基本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A
B
C
D
ABCD
[解析] 清末商事立法的修订是在诸多因素影响下形成的,其主要特点有以下方面:(1)在法律渊源上体现着“模范列强”、“博稽中外”的立法原则。商事法典的制定从体例到内容,在模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商法和注意吸收和反映中国传统的商事习惯之间,有着综合的考量。(2)在法典编纂结构和立法技术上,充分体现了照顾商事活动简便性及敏捷性的要求,以宽为主。在吸收各国商法和中国商事习惯的基础上,采取了与商为便的一系列规定。(3)在一些条文体现的具体内容上,带有专制社会和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清政府企图利用法律发展买办经济,把民族工商业纳入官办或半官办的轨道。最后,清末商法有很多不足之处,但作为中国近代商事立法的开端,在客观上基本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10. 下列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C.人民达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国情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不完善,但其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包括便于人民参与管理,便于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能够保证在中央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能够适应中国的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11.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是______。
A.具有中国国籍
B.年满18周岁
C.享有政治权利
D.无精神病
A
B
C
D
ABC
[解析] 考查要点是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就是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十分广泛。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因此,A项、B项、C项是正确的;D项是错误的。
12. 下列关于正当程序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______。
A.正当程序是法的程序正义价值在法律上的体现
B.正当程序原则最早起源于美国
C.正当程序原则是行政执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D.正当程序原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
A
B
C
D
ACD
[解析] 正义有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之分,程序正义是为了实现法律上的实体权利与义务而公正地设定一系列必要程序所体现出来的正义,而法的程序正义价值正是通过程序的正当性体现出来的。可见,A项表述正确。正当程序原则最早起源于英国,但最早将正当程序原则作为制度性原则规定在宪法中的是美国。可见,B项表述错误。行政执法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讲求效率原则。可见,C项表述正确。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可见,D项表述正确。
13. 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之所以不能称为“法”,是因为______。
A.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与宗教、道德是明显区分的
B.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不是用语言,文字表述的
C.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不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
D.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不依靠国家机器来保障实施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考查氏族习惯与法律的区别。根据法学理论,法与氏族习惯之间的区别有:(1)产生方式不同;(2)反映的意志和利益不同;(3)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4)适用的范围不同。A项说法错误,当时习惯、宗教、道德是浑然一体的;B项说法错误。C项表明了民族习惯与法在产生方式上的不同;D项表明氏族习惯与法在保证实施力量上的不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项。
14. 下面有关宪法制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A.制宪权属于最高层次的权力,立法权次之,修宪权再次之。
B.制宪权是一种价值体系,既包括制宪事实的力量,也包括把宪法加以正当化的权威与价值。
C.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力,可以理解为制度化的制宪权。
D.国民成为制宪权主体不是现代宪法发展的基本特点
A
B
C
D
AD
[考点] 宪法的制定
[解析] 制宪权属于最高层次的权力,修宪权次之,立法权再次之。A错误。制宪权主体是制宪权得以运行的首要因素。西哀耶士曾认为,只有国民才能构成制宪权主体。国民成为制宪权主体是现代宪法发展的基本特点,这体现政治社会中国民的宪法地位。D错误,ABC正确。
15. 法律关系有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之分,在以下法律关系中,属于横向法律关系的有哪些?______
A.刑事审判中公诉人与被告人间的法律关系
B.某母公司与子公司达成原材料购销协议,因此形成的法律关系
C.在父亲对儿子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所形成的二人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D.甲公安局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葡萄酒,准备作为福利发放,因而在甲公安局与乙公司之间产生的买卖法律关系
A
B
C
D
ABCD
[解析] 纵向法律关系必须是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许多情况下看似这种关系实则不是,不能从主体上判断,而要看法律关系的主体间在这一特定关系中地位是平等还是不平等,A项中公诉人与被告人之间并非是命令与服从关系;B、C项是典型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横向法律关系;D项中由于甲公安局不是行使职权而与乙公司间形成买卖法律关系,此时也是平等关系。
16. 下列关于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二者是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对法律事实的分类
B.法律事件的发生与人的意志有关
C.法律行为不包括违法行为
D.二者是法律事实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
A
B
C
D
AD
[解析] 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故A项正确,B项错误。法律行为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恶意、违法的行为也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故C项错误。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是对法律事实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故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D项。
17. 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______。
A.德主刑辅
B.无为而治
C.与民休息
D.约法省刑
A
B
C
D
BCD
[解析] 汉初统治者为了恢复生产、巩固统治,深刻反思秦朝的法家思想,严厉批判“专任刑罚”、“重刑轻罪”的主张,确立了黄老学派“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约法省刑”的立法指导思想。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项。
18. 下列关于依法治国方略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大力进行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途径之一
B.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途径之一
C.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
D.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中,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C项说法错误;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基本保证,D项说法正确;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方略,必须做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健全和完善法律监督制度、大力开展普法教育。AB项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项。
19.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下列人员中,在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的有______。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
B.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C.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
D.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
A
B
C
D
ABD
[解析] C项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不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任命的,不需要进行宣誓。C项错误。
20. 下列有关宋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盗法、贼盗律和盗贼重法都是宋朝有关惩治盗贼的法律
B.差遣制的实行造成宋朝冗官的弊端
C.磨勘制和历纸制为宋朝官员考课之法
D.制勘院和审刑院为宋朝负责审理皇帝交办案件的临时性司法机构
A
B
C
D
BC
[解析] 宋朝有关惩治盗贼的法律包括贼盗律、窝藏重法、盗贼重法(又称为重法地法)等,但不包括盗法或贼法,盗法和贼法为《法经》中的篇目,后被秦律改为盗律、贼律,隋、唐、宋时期称为贼盗律。故排除A项。宋朝在官员选任上实行差遣制,所谓差遣,就是皇帝根据实际需要派遣临时性官员管理各类事务,如“提点”刑狱、“管勾”盐铁等。差遣制的实行往往使正官的职权被架空,从而造成冗官之弊,故选B项。宋朝对官员的考课之法有二:磨勘制和历纸制。磨勘制是指定期勘验官员的政绩,以定期升迁,实际上就是凭资历升官。二是历纸制,是指规定官员按日自记功过,并上交给主管官吏,或由长官平时记录其属下的善恶,作为考核的依据。故选C项。宋朝负责皇帝交办案件的临时性司法机构包括两个:制勘院和推勘院,而审刑院不是临时性司法机构,而是皇帝为了加强对“三法司”的控制而在皇宫中设立的御用机构。故排除D项。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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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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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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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8
19
2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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