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一)1. 某机电安装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个单位工程。业主对工程发包提出两种方案:一种是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即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分别发包;另一种是采用总分包模式,即由土建承包商总承包,设备安装工程列入总承包范围再分包给设备安装单位。5台设备主件由业主采购,5台设备附件由设备安装单位购买。5台设备试车情况见下表。
5台设备试车情况 设备名称 | 试车结果 | 总时差/天 | 安装工程延误/天 | 不合格原因 |
设备A | 合格 | 3 | 0 | 无 |
设备B | 不合格 | 6 | 8 | 设备主件不合格 |
设备C | 不合格 | 4 | 7 | 设备附件不合格 |
设备D | 不合格 | 5 | 8 | 设备基础不合格 |
设备E | 不合格 | 7 | 5 | 设备基础设计不合格 |
问题1.在两种合同模式下,单机无负荷试车和联动无负荷试车分别由谁组织?
2.采用平行发包模式,设备试车不合格的合同责任如何划分?假设5台设备试车是独立事件,分析每一事件的索赔关系。
3.采用总分包模式,设备试车不合格的合同责任如何划分?假设5台设备试车是独立事件,分析每一事件的索赔关系。
1.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单机无负荷试车由设备安装单位组织。采用总分包模式,单机无负荷试车由土建承包商组织。两种合同模式下,联动无负荷试车均由业主组织。
2.采用平行发包模式:
(1)设备B不合格是由于设备主件不合格造成的,而设备主件是由业主购买的,业主应承担合同责任。安装单位向业主索赔费用损失,工期顺延2天(8-6=2天)。
(2)设备C不合格是由于设备配件不合格造成的,而设备配件是由安装单位购买的,设备安装单位应承担合同责任。业主向设备安装单位索赔费用,工期不顺延。
(3)设备D不合格是由于设备基础不合格造成的,而设备基础是由土建单位施工的,土建单位应承担合同责任。安装单位向业主索赔费用损失和工期顺延3天(8-5=3天),业主向土建单位索赔费用。
(4)设备E不合格是由于设备基础设计不合格造成的,而设备基础设计是由业主另行发包的,业主应承担合同责任。安装单位向业主索赔费用损失,但安装单位工期不顺延,因为工期延误时间(5天)小于总时差(7天)。
3.采用总分包模式:
(1)设备B不合格是由于设备主件不合格造成的,而设备主件是由业主购买的,业主应承担合同责任。安装单位向土建单位索赔费用损失和工期顺延2天(8-6=2天),土建单位向业主索赔费用和工期损失。
(2)设备C不合格是由于设备配件不合格造成的,而设备配件是由安装单位购买的,设备安装单位应承担合同责任。业主向土建单位索赔,土建单位向设备安装单位索赔,设备安装单位应承担费用和工期损失。
(3)设备D不合格是由于设备基础不合格造成的,而设备基础是由土建单位施工的,土建单位应承担合同责任。设备安装单位向土建单位索赔费用损失和工期顺延3天(8-5=3天)。业主向土建单位索赔费用损失且工期不顺延。
(4)设备E不合格是由于设备基础设计不合格造成的,而设备基础设计是由业主另行发包的,业主应承担合同责任。安装单位向土建单位索赔费用损失,但安装单位工期不顺延,因为工期延误时间 (5天)小于总时差(7天),土建单位向业主索赔费用。业主再向设计单位索赔。
(二)1. 某机电工程项目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 5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7~18日两日的9~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承包商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 4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由于承包商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承包商B于11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月16日至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承包商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承包商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承包商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1.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存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1.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2.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有以下几个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1)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承包商参加投标。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承包商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2)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按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对于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3)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承包商考虑降价问题。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2日。
(三)1. 某大型机电安装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编制了完整、详细的招标文件,其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合同格式;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名单;标底编制人员名单。
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对申请投标人进行审查,而且确定了资格预审表的内容,提出了对申请投标人资格必要合格条件的要求,包括:
(1)资质等级达到要求标准;
(2)投标人在开户银行的存款达工程造价的5%;
(3)主体工程中的重点部位可分包给经验丰富的承包商来完成;
(4)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评标时采用评标价法来确定中标人。
问题1.招标文件的内容中有哪些不应属于招标文件内容?
2.资格预审主要侧重于对投标人的哪些方面的审查?
3.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必要合格条件主要包括哪几方面?
4.背景材料中的必要合格条件的不妥之处有哪些?
5.采用评标价法评标时,以什么价为最优标书?并简述形成此价的方法。
1.不属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
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名单、标底编制人员名单。
2.资格预审主要侧重于对承包人企业总体能力是否适合招标工程的要求进行审查。
3.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财务状况、流动资金、分包计划、履约情况。
4.背景材料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不妥之处是:
(1)投标人在开户银行的存款达工程造价的5%;
(2)主体工程重点部位可分包给经验丰富的承包商;
(3)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能力。
5.采用评标价法评标时,以评标价最低的标书为最优。
此价格是在淘汰技术方案不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书后,对基本合格的标书按预定的方法将某些评审要素按一定规则折算成评审价格,加到该标书的报价上形成。
(四)1. 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于仔细分析,发现招标单位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l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还发现原设计方案过于保守。因此,该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还建议变更原设计方案,并对这两种设计方案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变更原设计方案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空间利用的灵活性,而且可降低造价约3%。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招标单位。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
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做简单说明。
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
(1)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文件,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而不应由市招投标办工作人员主持和宣读;
(3)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商已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
(4)公证处人员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是错误的,因为该承包商的投标文件仅有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应作为废标处理。即使该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赋予该项目经理有合同签字权,且有正式的委托书,该投标文件仍应作废标处理。
(五)1. 某设备安装工程,业主分别与土建和安装单位签订了基础、设备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两个承包商都编制了相互协调的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已得到批准。基础施工完毕,设备安装单位按计划将材料及设备运进现场,准备施工。经检测发现有10%的设备预埋螺栓位置偏移过大,无法安装设备,需返工处理。安装工作因基础返工而受到影响,安装单位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1.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负责?为什么?
2.安装单位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3.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本工程的质量问题?
1.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业主负责,因安装单位和业主有合同关系,业主没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安装单位施工工作条件,使安装工作不能按计划进行。业主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安装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虽然安装工作受阻是由于土建施工单位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但不能直接向土建施工单位索赔)。业主可根据合同规定,向土建施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或给予其处罚。
2.监理工程师收到安装单位索赔要求后,应审核索赔要求。进一步核实由此引起的损失金额和延误的工期,并组织业主和安装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形成的文件报业主批准,监理工程师还需签证批准索赔补偿。如果业主对土建施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土建施工单位违约证明。
3.对于地脚螺栓偏移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向土建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具体施工措施,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并严格监督检查施工处理情况,处理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组织办理移交签证,交由安装单位进行安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