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根据以下案例,回答以下各题:
王刚,男,父母健在,还有一个15岁的弟弟王志和父母生活在一起。2000年5月,王刚与李青结婚,2003年在一次外出时,王刚不幸车祸身亡,而李青当时已经怀孕7个月。经查,王刚的家庭财产包括30万元银行存款,市价70万元的房子(该房子为王刚在结婚前以按揭方式购买的,购买时价值为50万元,首付30万元,2002年底夫妻二人才将所有房款交完,包括本金20万元和利息及其他费用6万元,并拿到产权证,产权证上的权利人登记为王刚),20万元的汽车,还有家电等其他财产共10万元。 根据以下案例,回答以下各题:
刘某(男,父母早亡)与许某结婚一年后,生有一子小刘。婚后因为感情不和,二人分居生活,分居期间刘某用家里的积蓄买了两辆拖拉机以备耕用。一年后,刘某外出打工,并与邻村一同外出打工的张某相好。二人私下里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刘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于第二年不幸死亡。临终前口头遗嘱将原有的两辆拖拉机由张某继承(当时有两名同乡在场)。 根据以下案例,回答以下各题:
方先生与李女士于1996年2月登记结婚。2002年4月,方先生夫妇曾以两人婚后的积蓄与张先生合资成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之初,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方先生50万元,李女士20万,张先生30万元。2004年初方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提出与李女士离婚并欲解散原有公司。方先生提出将公司的财产按当初的出资额比例分割,即由方先生取得公司财产的50%,李女士取得20%,张先生取得30%。李女士认为公司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登记设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根据以下案例,回答以下各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问。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之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厂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二、多项选择题 根据以下案例,回答以下各题:
1990年,徐哲的父母亲离婚了,5岁的徐哲跟着父亲徐良一起生活,但由于父亲长年在外做生意,因此,一直由小姑徐风照料他,而徐哲的母亲曹丽只是每月过来送生活费。1996年,徐良去世,并没有留下遗嘱,而且徐良的双亲早亡,只有徐哲和徐凤两个亲人,在去世后,徐哲就跟着徐凤一起生活。2001年,上高中的徐哲被查出患白血病,徐凤为他寻医治病共花去1万元钱,当年年末,徐哲病情加重不幸去世了。徐凤和曹丽收拾徐哲遗物时,发现了徐哲亲笔写的遗书,遗书中表示要将父亲留给自己的3万元钱都留给小姑徐凤,而曹丽认为自己应该是徐哲全部财产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