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分析题(共30分)1. 请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所给出的案例材料,请分析为什么我国部分地方政府运用税收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会失败的原因。
材料一:
房地产市场中的税收调控
针对过热的房地产市场,近年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调控措施,主要通过征税来增加二手房出售者的交易成本,降低其投机收益,以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需求,从而降低房地产市场价格或抑制房地产价格的上涨速度。如2004年杭州市政府出台了二手房交易要按增值额的20%缴纳增值税的措施,但很快就发现,这一规定的出台反而成为房价上涨的助推剂。可见,地方政府出台这些税收调控措施,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国家对房价调控的税收手段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从根本上来说,城市化进程是房价上涨的根本性动力,资本由于利益的因素必然会将这种根本动力进行放大,使得房价上升。税收仅能对资本部分进行调节使得资本的放大作用有所减弱,但是这种作用也是很有限的。我国部分地方政府运用税收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会失败的原因主要有:
(1)房地产行业本身税制不合理,明显滞后。
①开发环节税费繁重,成本居高不下。国家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和投资过热,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增值税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成本进一步提高,推动了房地产市场价格的上扬。
②交易环节税负过重,有效供给不足。表面上向卖方征收的税负,实际上转嫁给购买方,客观上增加了买方的购买成本,推高了房价。
③持有环节税负畸轻,助长了投资性需求扩张。一方面投资性需求的不断扩张,推动房价持续非理性上涨,进一步导致房产供给不足。另一方面,保有环节税费种类过少,抑制了土地的正常交易,土地闲置与浪费现象日趋严重。
(2)房地产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地方财政需要。在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格局失衡的情况下,刺激了地方土地财政的扩张,因此地方对中央调控政策不积极、导致调控失效。
(3)地方财政压力和土地政策不合理诱发投机使地价快速上涨。分税制改革后,许多地方政府大规模出让土地使用权,推高地价,以此缓解财政压力。
(4)供需矛盾。房地产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而改善型需求和“炒房”等投机性需求却在不断增加。
(5)投资性需求旺盛的推动。人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使投资需求旺盛,但良好的投资渠道较单一,因而居民将大量资金转入房市,形成强大的普通民众保值增值类投资购房需求。
(6)宽松货币政策的助长。经济下行的压力导致宽松的货币政策作用甚微,因而目前通货膨胀压力巨大,房价上涨已成必然趋势。
2. 请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和所给出的案例材料,谈谈你是如何认识我国近年来实施的“结构性减税”的。
材料二:
减税进行时:结构性减税大幕开启
进入“十二五”后,中国政府的“结构性减税”动作引人关注,相关举措不断进入公众视线。一些专家认为,我国已经步入“减税通道”。
——2011年9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对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2011年11月,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正式上调,上调幅度根据经济活动性质的不同而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
——2011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我国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012年1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启动,根据相关规定,试点地区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行改征增值税,适用6%的低税率,同时对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其所得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结构性减税既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的减税,又不同于以往税负调整,其强调有选择的减税和内部的优化,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贴近现实经济的步伐,相对更为科学。
(1)提出背景:我国税负过重,减税呼声不断;加上我国现行税制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税收持续超经济增长,因此在2008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首次被提出。
(2)内容:结构性减税涉及面广、影响深远。
①减税方面:营改增是重点;逐步降低关税;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的扣除标准;下调节能型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等。
②增税方面:在上海和重庆试行房产税;在新疆进行资源税改革。
(3)影响:
①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下降的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增值税占比的下降幅度最大,表明结构性减税中对其的调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②间接税在我国税收总收入中的占比有所下降,但仍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间接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占比过高会加剧低收入者的税负,一定程度上抑制消费,所以降低间接税税负仍是我国未来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方向。
(4)发展方向:
①政策目标调整。合理调整政府收入结构,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同时兼顾使各个税收项目达到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目标;使名义税率趋近实际税率,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使社会不同阶层的税收负担与其收入相匹配;通过税收负担微观层次的调整,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的总目标。
②制度设计调整。反周期临时性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应逐步过渡到税制优化层次的减税政策,并最终与税制改革的长期规划相对接。
③行为模式调整。结构性减税不能成为税制改革滞后的借口,应该包含税制结构优化,即有的税种需要减下来,有的税种可能需要增加,同时还必须有开征新税种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