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四、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 试述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如何并罚?
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确立了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具体适用范围及基本适用规则如下:
(1)主刑数罪中有死刑或无期徒刑,采用吸收原则,指执行一个死刑或无期徒刑,其他主刑不再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采用吸收原则,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不再执行。
(2)主刑中判决宣告的均为有期徒刑、均为拘役或均为管制的,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采用并科原则,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4)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 试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及其刑事责任。
(1)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第一,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项条件。防卫过当是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发生的,所以必须要满足正当防卫的基本条件,只是限度超过了必要的界限。第二,客观上造成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不应有的重大损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防卫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结果。第三,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
(2)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第一,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主要存在以下五种学说:全面过失说;疏忽大意过失说;排除直接故意说;排除过失说;故意与过失。理论界通说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一般是过失,因为在一般情况下,防卫人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判断失误才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结果,并无犯罪的故意,但也不排除在个别情况下的犯罪故意。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罪名,不能认定为防卫过当罪,因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罪名和适用的法定刑。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1. 甲是某市民警,在侦查一件刑事案件时,通过一些证据明知犯罪嫌疑人乙实施了该罪行为。乙的家属丙托人找到甲,希望甲想办法为乙开脱罪责,并给甲送了10万元现金。甲收受后,找到案件的主要证人,要求重新取证,后来证人按照甲的意思作出了乙不在犯罪现场的陈述。乙因此被释放。
问题:请分析本案甲的行为性质及对其处罚的规则。
(1)甲收受丙贿赂的行为,成立受贿罪。因为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并为其谋其利益,依法成立受贿罪。
(2)甲收受丙贿赂,为明知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该行为成立徇私枉法罪。
(3)甲的行为成立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应当从一重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2015年10月,某国有银行国际部主任甲利用主管业务的便利,将本单位公款300万元借给张某的公司使用。2016年4月,甲被调离岗位,此时,借出的公款尚未归还。2016年6月,因该银行建立电子对账系统,甲和接替其职务的乙为掩盖借款300万元给他人使用的事实,制作了金额为50万美元的虚假信用证材料。2016年11月,该银行发现信用证材料不全,询问乙,乙承认上述事实。该银行报案后,乙通过电话指引侦查机关将甲抓获。甲到案后,交代了全案。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2. 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甲和乙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甲和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超过3个月未归还,构成挪用公款罪。
3. 影响甲、乙刑事责任的因素有哪些?
甲为掩盖挪用公款的罪证勾结接替其职务的乙做假账,两人构成共同犯罪,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乙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乙在单位向其询问时,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视为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全部罪行,成立自首。到案后,乙协助侦查机关抓捕重大案件嫌疑人甲(因甲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成立重大立功。甲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坦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