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现在是:
试卷总分:100.0
您的得分:
考试时间为:
点击“开始答卷”进行答题
交卷
评分
存入我的题库
晒成绩
打印模式
隐藏答案解析
打印
下载
背景
字体
较大
大
中
小
较小
退出
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分类模拟17(非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下列关于权利的相关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就是权利能力
B.一般而言,法律权利的主体不能主动放弃权利
C.通常情况下,有权利即有义务,有义务即有权利
D.权利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力的强制性是间接的
A
B
C
D
C
[考点] 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
[解析] 权利能力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亭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不同于权利。A错误。除法律明确规定以外,法律权利的主体享有转让或放弃某项权利的自由。B错误。权利与义务是一对相对概念,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C正确。权力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是以权力的强制性为保障的,是间接的。D错误。
2. 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下列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省级审计机关的设立需要报请国务院批准
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只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A
B
C
D
C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A、D项正确,C项错误。第3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B项正确。本题选C项。
3. 王某的母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王某依法继承了其母的遗产。引起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______。
A.车祸
B.王某未声明放弃继承权
C.王某与其母亲之间存在合法的母子关系
D.王某的母亲死亡
A
B
C
D
D
[解析] 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本题表述中,王某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其母的遗产,引起这一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王某的母亲死亡,选D项。
4. 下列关于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______。
A.法律移植是社会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的
B.法律继承就是对本国法进行鉴别、调适、整合、认同的过程
C.法律移植反映了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
D.法律可以移植,但不可以继承
A
B
C
D
A
[解析] 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A项表述成立。法律移植是对外国法进行鉴别、调适、整合、认同的过程,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B、C项表述不成立。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都是法律现象,法律可以移植,也可以继承,D项表述不成立。
5. 现代各国宪法普遍将制宪权主体规定为______。
A.国民
B.国王
C.政府
D.制宪机构
A
B
C
D
A
[解析] 制宪权主体是制宪权得以运行的首要因素。西耶士曾认为,只有国民才能构成制宪权主体,但从历史上看,君主、少数者组织、一定团体等也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制宪权主体。国民成为制宪权主体是现代宪法发展的基本特点,表明政治社会中国民的宪法地位。现代各国宪法中普遍规定国民是制宪权主体。制宪权主体与制宪机构含义不同,虽然制宪权主体是国民,但是并不意味着全体国民都直接参与制宪过程、具体行使制宪权。因此需要成立制宪机构,由一部分国民代表其他国民来行使制宪权。
6. 我国《刑法》第358条第1款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某地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嫌组织同性恋卖淫案时,将法律规定的“他人”理解为既指女性,也包括男性。这一解释属于______。
A.扩大解释
B.限制解释
C.字面解释
D.自由解释
A
B
C
D
C
[解析] 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扩充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本题中表述的“他人”,理解为既指女性,也包括男性,这是字面解释,选C项。
7. 根据选举法,下列关于直接选举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B.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应重新投票
C.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该次选举无效
D.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A
B
C
D
C
[解析] 《选举法》第8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因此,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选举工作,A项错误。第43条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C项正确。第44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这里不要求获得全体选民过半数,D项错误。第3款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因此,B项错误。本题选C。
8.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是______。
A.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B.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C.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D.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人民政府
A
B
C
D
B
[考点] 民族区域自治
[解析] 《宪法》第112条明文规定,所谓“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从横向上看仅为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法院、检察院、政协等均不是自治机关;从纵向上看,只有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三级的人大与政府才有自治机关,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故B正确,ACD错误。
9. 下列选项不属于我国的国家监督体系的是______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
B.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
C.全国人大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
D.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A
B
C
D
A
[考点] 法律监督
[解析] 我国的法律监督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主要有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有政党、社会组织、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协的监督属于社会组织监督,故A项符合题干要求。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属于国家监督中的行政机关的监督,故B项正确。全国人大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国家监督中的权力机关的监督,故C项正确。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国家监督中的司法机关的监督,故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10. 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的社会群体是______。
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A
B
C
D
B
[考点] 2004年《宪法修正案》
[解析] 2004年3月14日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共涉及13项内容,14条宪法修正案。在原有的构成爱国统一战线的劳动者和爱国者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B正确。
11. 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应当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下列关于司法责任制的理解,不正确的是______。
A.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要求法官、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B.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为前提
C.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广科学分案办法,以指定分案为主、随机分案为辅
D.落实司法责任制,需要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A
B
C
D
C
[解析] 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要求法官、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通过改革,形成以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为前提,以法官、检察官员额为配套,以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为条件,以主客观相统一为追责原则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可见,A、B项表述正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应当完善一系列配套措施,如推广科学分案办法,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C项表述不正确,选C项。司法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队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要求,也需要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可见,D项表述正确。
12. 根据孙中山的权能分治理论,政府治权除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外,还包括______。
A.考试权
B.质询权
C.检察权
D.弹劾权
A
B
C
D
A
[解析] 孙中山参照西方宪政理论和中国传统历史国情建构起其宪政思想体系。他认为西方代议制的症结在于人民权利和政府权力的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他提出了权能分治理论:“权”即政权,是人民管理政府的力量,包括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项权力;“能”即治权,是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权能,包括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权能。权能分治,就是要实现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宪政体制,国家一切重要事项由人民来决断,然后由政府在人民的监督下执行。故选A项。
13. 唐玄宗开元年间,河南道徐州村民张某外出打猎,发现丛林中有一只山鸡,遂引弓射箭,不幸射中采药的郎中李某,致其头部中箭而亡。依照唐朝法律,张某的行为构成的罪名是______。
A.故杀
B.误杀
C.谋杀
D.过失杀
A
B
C
D
D
[解析] 对于杀人罪,唐代在《斗讼律》中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杀错了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本题中,张某无杀人故意,只是在射杀山鸡过程中,“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构成过失杀,D项正确。
14. 下列选项中,属于狭义立法活动的是______。
A.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B.国务院制定《结婚登记办法》
C.东莞市人民政府制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养猪的规定》
D.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A
B
C
D
A
[解析] 狭义的立法活动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创制、修改、认可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A项表述的《民法总则》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属于狭义立法活动,可见,选A项。B项表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属于狭义立法活动,不选B项。C项表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设区的市的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不属于狭义立法活动,不选C项。D项表述的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不属于狭义立法活动,不选D项。
15. 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在民法上,丙是甲的______
A.代理人
B.代表人
C.传达人
D.居间人
A
B
C
D
C
[考点] 代理
[解析] 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居间人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报告签订合同的机会或充当双方当事人的媒介,而由委托人给付报酬的人。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传达人或者使者是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传达给对方当事人,帮助民事主体实施民事行为的辅助人。丙只是转告事项,并无独立的意思表示,因而是传达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16.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秦朝法制指导思想的是______。
A.缘法而治
B.法令由一统
C.严刑重法
D.明刑弼教
A
B
C
D
D
[考点] 秦朝立法指导思想
[解析] 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可概括为:(1)缘法而治。(2)法令由一统。(3)严刑重法。明刑弼教是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D选项不正确,A、B、C选项正确,选D。
17. 下列关于元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元朝的强奸幼女罪是指强奸14岁以下的幼女
B.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中书门下
C.元朝制定的《风宪宏纲》是元朝的第一次汉化立法
D.大宗正府是元朝专理蒙古王公贵族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
A
B
C
D
D
[解析] A项,元朝的强奸幼女罪是指强奸10岁以下的幼女。B项,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中书省,中书门下是宋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C项,元朝制定的《条画五章》是元朝的第一次汉化立法,《风宪宏纲》是元朝监察立法的最大成就。D项,大宗正府是元朝专理蒙古王公贵族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
18. 有学者这样解释法的产生:最初的纠纷解决方式可能是双方找到一位共同信赖的长者,向他讲述事情的原委并由他作出裁决;但是当纠纷多到需要占用一百位长者的全部时间时,一种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就成为必要了,这就是最初的法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反映了社会调整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规律
B.说明法律始终是调整社会的首要工具
C.看到了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在法产生过程中的作用
D.强调了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
A
B
C
D
A
[解析]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本题中,纠纷的复杂化和增多,需要规范性调整,A项正确。在法律之前,道德和宗教是调整社会的主要工具,法律并非“始终是”调整社会的首要工具,B项错误。法律起源有经济因素、政治因素,还有社会发展的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也比以往原始社会更加复杂和增多,原始社会中极为简单的习惯无法适应处理这些事务的要求,这就需要产生一种新的行为规则,即法。本题强调的是社会因素,而不是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C项错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本题强调的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共性,而不是区别,D项错误。因此本题选A。
19. “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论。”上述文字体现的古代制度是______。
A.援法断罪
B.引律比附
C.同居相隐
D.存留养亲
A
B
C
D
A
[解析] 晋代刘颂提出:“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论。”根据刘颂提出的援法断罪原则,审理判决案件首先应以律典法令的明确内容为依据;律典法令无明文规定者,参照名例律关于定罪量刑的有关原则类推比附;律典法令和名例原则均无相应规定者,则不应定罪量刑。这就要求各级司法官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治罪用刑。这种援法断罪的思想,近于现代罪刑法定原则,为中国古代律学理论和法律思想的一大进步。可见,选A项。引律比附即类推,不选B项。同居相隐即近亲属犯罪相互容忍不予告发的制度,不选C项。存留养亲指“亲老丁单”时即凶犯属系独子、父母年老有病、家中无其他男丁,考虑到其父母无人奉养,又无其他男丁继承宗嗣,经皇帝特许,可免其死罪,施以其他处罚,令其回家“奉养其亲”的制度,不选D项。
20. 在《宪法》序言部分,增加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的是______
A.2004年宪法修正案
B.2018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1993年宪法修正案
A
B
C
D
B
[解析] 2018年对《宪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改,主要涉及《宪法》序言、贯彻党的领导、国家机构等方面的内容。在《宪法》序言部分,增加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宪法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B项正确,本题选B。
21. 关于法律与道德的说法中不能成立的是______。
A.法律与道德存在共同调整的领域
B.法律是一元的,而道德是二元的
C.法律是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
D.道德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义务或责任
A
B
C
D
C
[解析] A项,法律所调整的范围主要是人的行为,与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息息相关的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道德所调整的范围远比法律广泛得多。法律所调整的绝大部分对象,同样也可以用道德来调整,而道德所调整的对象不一定可以通过法律来调整。因此二者存在共同调整的领域。B项,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统一性,因此是一元的。至于道德,不同的阶级、阶层或集团,有不同的道德取向,因此道德是不统一的,是多元的。C项,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D项,道德和法律都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都是通过权利和义务的配置而实现社会调控的。但法律主要是以权利为本位,道德主要是以义务为主体。
22. 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______。
A.国家的阶级关系
B.国家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C.国家部分与部分的关系
D.国家的民族关系
A
B
C
D
B
[考点] 国家结构形式
[解析]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可知本题选B项。
23. 下列关于法学与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凡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法学
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价值
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
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与现行的法律制度
A
B
C
D
C
[考点] 法学、法理学
[解析] 法学是以法或者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人文社会科学。但不是一有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产生的。法学的产生至少应当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首先,要有关于法律现象材料的一定积累;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故A选项不正确。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它要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研究各种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研究法与其它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作用等。所以法学不仅仅只是研究现行的法律规范及法律制度。故D选择不正确。
法理学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门重要学科,在法学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法理学研究的理论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对于法律的创制和贯彻实施提供了重要的价值指导,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理论服务。故C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24. 某商场从某公司以每台1500元的价格购进电冰箱50台。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这一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是______。
A.50台电冰箱
B.总共75000元的价款
C.双方所签订的合同
D.出售冰箱的公司
A
B
C
D
C
[考点] 法律关系构成
[解析] 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本题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某商场和某公司,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电冰箱50台以及总价款75000元。因此本题选C。
25. 宪法规定,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下列程序决定,推迟选举,延长全国人大的任期______。
A.全体委员的4/5多数通过
B.全体委员的3/4多数通过
C.全体委员的2/3多数通过
D.全体委员的1/2多数通过
A
B
C
D
C
[考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解析] 根据《宪法》第6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可知,本题选择C项。
26.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是______。
A.全民守法
B.严格执法
C.公正司法
D.科学立法
A
B
C
D
D
[解析] 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其中,科学立法是法治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对行政机关的正当要求,公正司法是对司法机关的要求,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可见,选D项。
27. 1932年10月颁布的《中华民国法院组织法》规定,普通法院的审级是______。
A.三级三审制
B.四级三审制
C.三级二审制
D.四级二审制
A
B
C
D
A
[考点] 南京国民政府司法机关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沿用北洋政府的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1932年10月公布《中华民国法法院组织法》改为三级三审制。A选项正确。
28. 我国宪法规定,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______。
A.区、县
B.区、县、市
C.区、县、自治县
D.区、县、自治县、市
A
B
C
D
A
[解析] 《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据此,选A项。
29. 胡某夫妇因有事外出,便雇用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钱。关于胡某夫妇与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孩子
B.保姆
C.孩子的安全、健康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A
B
C
D
D
[解析]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胡某夫妇和保姆之间存在双向法律关系:胡某夫妇有权要求保姆照看孩子,同时也有义务向保姆支付500元报酬;保姆有义务照看孩子,同时也有权要求雇主支付报酬。因此,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有两个法律关系客体,即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30. 按照中国古代“准五服以制罪”的刑法原则,相对于侵犯一般人而言,法律对侄子殴打叔父行为的处罚______。
A.更轻
B.更重
C.同等
D.视情况而定
A
B
C
D
B
[解析] 依据“准五服以制罪”的刑法原则,相对于常人(一般人)相犯而言,对于亲属相犯,凡以尊犯卑者,服制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凡以卑犯尊者,服制愈近,处罚愈重;服制愈远,处罚愈轻。侄子殴打叔父,属于“以卑犯尊”,服制愈近,处罚愈重。
二、多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社会保障权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2004年宪法修正案首次规定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条款
B.社会保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C.社会保障权包括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
D.社会保障权是保障公民享有的休假和休养的权利
A
B
C
D
ABC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首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A项表述正确。社会保障权的内容包括医疗、养老、保险、基本住房等生活领域,所以是一项基本人权,B项表述正确。社会保障权包括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生活保障权的内容规定在《宪法》第44条中: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物质帮助权的内容规定在《宪法》第45条第1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可见,C项表述正确。根据我国《宪法》关于社会保障权的规定,D项表述对社会保障权的界定太过狭窄,因而不选D项。
2.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情况包括______。
A.年老
B.疾病
C.受灾
D.丧失劳动能力
A
B
C
D
ABD
[解析] 根据《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3. 下列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B.明朝申明亭的里老,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
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A
B
C
D
ABD
[考点] 审判制度
[解析] 西周时期将诉讼称为狱讼,针对诉讼案件的性质,对刑事、民事诉讼已经有区分。狱为刑事案件,审理刑事案件叫作“断狱”。讼为民事案件,审理民事案件叫作“听讼”,故A项正确。明初创建了申明亭,对百姓施行教化,并调处纠纷,以稳定统治秩序。洪武五年(1372年)始设申明亭于各州县乡间,由本里百姓推举正直乡里耆老、里长主持,并受理和调处有关婚姻、田土、斗殴等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故B项正确。明朝大审是一种定期由皇帝委派宦官会同三法司官员录囚的制度,始于英宗正统年间,至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年)成为定例,每五年举行一次,故C项错误。清末对司法机关进行调整,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故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4. 国家主席可以主动行使的职权包括______。
A.进行国事活动
B.接受外国使节
C.任免驻外使节
D.公布法律
A
B
C
D
AB
[考点] 国家主席的职权
[解析] 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如下4个方面:公布权、任免权、外交权、荣典权。其中外交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也即主持递交国书仪式。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宣布批准或废除条约和重要协定。选项D国家主席没有法律否决权,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国家主席必须公布,法律未经国家主席公布不能生效,排除D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排除或召回驻外使节,排除C项。选项中只有AB选项属于国家主席能够主动的职权。
5. 汉朝法律规定,不准与匈奴互市的违禁品有______
A.铜钱
B.铁
C.马匹
D.丝绸
A
B
C
D
ABC
[解析] 汉朝通过互市缓和与匈奴的矛盾,规定参与互市的私商须持有政府发放的符传,但不准以违禁物品如铁、兵器、马匹、铜钱等与匈奴互市。ABC项正确。本题选ABC。
6. 下列选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有______。
A.国家强制力可以超越法律,不受法律约束
B.法律规范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
C.法的实施的全过程需要国家强制力的介入
D.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
A
B
C
D
ABCD
[解析] 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不意味着国家强制力可以超越法律,不受法律约束。国家运用强制力保证法律实施,也必须依法进行,接受法律约束。可见,A项表述不正确。法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也具有强制力,只不过不是国家强制力。可见,B项表述不正确。国家强制力仅是法律实施的“保证”力量,并不是说法律实施的任何过程都需要国家强制力的介入,也不意味着法律实施的全过程都需要国家强制力,因为法通过人们的自觉遵守也能够得以实现,不一定非得用惩罚措施,法的国家强制力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可见,C项表述不正确。国家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但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除了国家强制力外,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也能保证法律的实施。可见,D项表述不正确。
7. 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
B.《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
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
A
B
C
D
BC
[考点] 法律关系、法律规则
[解析] 《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制定主体为国务院。国务院作为制定主体,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行政法规,而非部门规章,故A项错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内容涉及具体案件的审理问题,属于司法解释,故B项正确。《商标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故C项正确。该司法解释是对《商标法》适用中的问题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其解释对象是《商标法》,即其母法是《商标法》,不是《商标实施条例》,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
8. 下列选项中,属于汉朝官吏选拔和任用制度的是______
A.察举
B.辟举
C.太学补官
D.科举
A
B
C
D
ABC
[解析] 汉代选拔和任用官吏的方式有察举、征召、辟举、任子、太学补官,没有科举。本题选ABC。
9. 在我国,有权对法律作出规范性解释的国家机关包括______。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A
B
C
D
BC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进行法律解释,此为立法解释,选B项。最高司法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有权针对法律适用问题对法律进行解释,此为司法解释,选C项。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对法律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10. 下列行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是______
A.盗窃过程中因被害人发现,将被害人打成轻伤后逃跑的
B.参与绑架他人,杀害被绑架人的
C.非法拘禁他人因捆绑太紧致人死亡的
D.参与走私,并在走私过程中暴力抗拒缉私,造成缉私人员重伤的
A
B
C
D
BD
[考点] 刑事责任年龄
[解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故A项错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绑架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犯罪中杀害被绑架人,构成故意杀人行为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按故意杀人罪处罚,故B项正确。而捆绑太紧致人死亡属于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非法拘禁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C项错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走私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应负刑事责任,故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D。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提交纠错信息
评价难易度
提交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