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四个方面,即规范、地位、角色和权威,它们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构成了社会组织的基本结构。
(1)规范
规范是指稳定的规则与规章制度。规范是社会互动的基础,是社会关系及其功能价值的具体表现,规范的目的是使社会生活中的互动行为标准化。如果社会组织要正常运行,则人人必须遵守规范。规范提供了互动当事人一种相互期望的模式,因而使人际互动顺利而稳定。
(2)地位
地位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空间中所处的位置。在现代社会,人际之间的互动基本上是地位之间的互动。社会组织的互动也是经由地位而建立的,社会中到处都充满着这种组织性的互动。
(3)角色
角色是指按一定社会规范表现的特定社会地位的行为模式。人的社会角色与社会地位是不可分割的,不存在无角色的地位,也不存在无地位的角色,角色表现地位,地位规定角色的范围。可以说,角色是地位的动态表现,而地位则是角色的静态描述。社会组织就是由一组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角色构成的。
(4)权威
权威是指一种合法化的权力。它是维持组织运行的必要手段,它使成员在组织内感受到约束和限制。组织权威一般有两种特征:
①权威是社会组织的特性。权威存在于社会组织,人群中如果缺乏组织,则意味着缺乏权威。
②权威依附于职位。权威指职位权威,一个人占据某一职位,他就有该职位的权威,而当他离开这一职位时,权威的运转作用也就停止了,但权威本身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