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促进我国教育公平,保证学生享受平等待遇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久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社会公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十六大以来,历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历次强调教育公平。2004年提出西部“两基”攻坚的计划,提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的计划;2005年提出对农村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2006年提出要免除学杂费,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体系;2007年提出保证农村的孩子上得起学、上好学。
我国的教育公平虽然已经得到很大的改善,但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差距和一些突出的问题。在教育进入新的大发展阶段之时,教育公平问题已经凸显,这主要表现为:城乡地域之间、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之间、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教育不公平,以及进城务工子女就学的教育不公平。
针对以上存在的教育不公平问题,特提出建议。
首先,建议政府加大对优质教育资源分配的宏观调节力度,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禁止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坚持实行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通过一定的政策和制度支持,鼓励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师资互通的工作机制,促进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
其次,建议政府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目前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共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配置不舍理。因此,新增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农村,尽可能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力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让每个农民子女都能上得起学。要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
再次,建议政府将民办教育从“民办非企业”组织定位为“民办事业单位”机构,推进分类管理改革,促进民办学校的规范运行和民办教育的科学发展。
最后,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解决他们的异地教育问题。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教育公平必将是我国教育事业今后一项重要的战略性指导思想。教育公平是社会教育的本质之一,它是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