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网络发声不可“任性” 法律道德共同护航
评论热点、发帖留言、网络问政,互联网让公众突破了地域、身份的限制,有了更多发声的机会,个体的言论自由得到认可和尊重。但是也有部分网络言论突破了自由的“边界”,横冲直撞、无所顾忌,不仅破坏了网络秩序,而且污染了网络生态环境。我们必须认识到网络发声也有边界和秩序,需要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网络发声需要法律边界,保障网络安全。一直以来,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隐蔽性,捏造事实、虚假传播、恶意诽谤等行为屡禁不止,部分网民甚至打着网络言论自由的旗号突破法律底线,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严重制约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事实上,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公众言论也应该遵循现实社会的法律法规,绝不能触犯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利。即使标榜言论高度自由的美国,也为互联网言论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将“言论”分为纯粹言论、象征性言论以及附加言论三种,通过不同的法律界限来对它们进行管控。言论需要自由,但是绝不可以以自由的名义纵容造谣和诽谤,只有把网络发声限制在法律中,才能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共建网络安全环境。
网络发声需要道德边界,净化网络生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本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可是在网络空间,这一准则却被无情地践踏。纵观当前的网络空间,挑刺成为常态,指责肆意、谩骂风气盛行,种种负面信息造就了各种形式的网络“雾霾”。比如,抗战70周年大阅兵某明星“晒娃”被骂不爱国,公众人物亲友离世不发微博被指责,等等,这些无端的指责和随意的谩骂突破了道德底线,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了心理伤害,而且严重破坏了网络清正风气。面对这种情形,有时法律却无能为力,因未达到责任认定和处罚的标准或缺少原告诉讼请求,使得那些在网络上随意指责、谩骂的网民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可见,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还需公民的道德自觉。只有形成道德自觉,把网络发声关在道德的笼子里,才能驱散“雾霾”,实现网络空间的风朗气清。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言论自由代表着文明社会的宽容、对话与理解,必须得到尊重。但是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网络更不是个人肆意妄为的空间。在互联网时代,公民的言论自由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为此,我们更应该强调法律与道德对于网络发声的边界作用,共同维护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相信良法与善德并行,必将能够打造一个让更多的网民享受阳光、沐浴清风、汲取营养的网络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