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三、简答题(本题型共36分。其中有一道小题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本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41分。)1. 甲公司主要从事空调的生产和销售。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甲公司的情况、环境,部分摘录如下。
(1)2015年初,甲公司分别在6个城市增设了销售服务处,之后销售服务处增加到了12个,销售服务人员数量比上年末增加50%,办公室租金在2014年为380万元,2015年为420万元。
(2)甲公司最新推出一款节能空调,销往A卖场,并负责安装调试。卖场验收合格后签署设备验收单,甲公司根据设备验收单来确认收入。甲公司自2015年起向该卖场提供1个月的免费试用期,卖场在试用期结束后签署设备验收单。甲公司2014年末存货中发出商品450万元,2015年末为460万元。
(3)由于非节能空调在市场上竞争激烈,因此甲公司在2015年初将非节能空调的价格平均下调8%。
(4)2015年12月,离职员工李某向甲公司董事会举报,其销售总监有虚报销售费用的行为。
(5)由于甲公司,生产设备使用的备件购买和领用都不频繁,但各类备件种类繁多。为了减轻年末存货盘点的工作量,该公司管理层决定于2015年11月30日对备件进行盘点,其余存货在2015年12月31日盘点。
要求:针对(1)~(5)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所列各项是否可能表明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如果认为存在,简要说明理由。
事项序号 | 是否表明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是/否) | 理由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具体填列内容如下。
事项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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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表明可能存在 重大错报风险(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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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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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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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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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甲公司2015年初新增了6个销售服务处,预计2015年度的办公室租金应该会有明 显增长。但甲公司2015年度办公室租金仅比2014年度增长了10.53%,可能存在少记 销售费用的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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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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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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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A卖场提供一个月的使用期,节能空调的销售收入的实现会有一个月的滞 后,发出商品余额应有明显上升,但是甲公司2015年末存货中发出商品余额与2014 年末基本持平。因此可能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重大错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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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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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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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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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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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总监作为管理层成员,被举报有舞弊行为,属于重大错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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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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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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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BC会计师事务所常年负责甲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在对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
(1)A注册会计师在2009年度至2013年度期间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经理,并签署了2013年度和2014年度甲公司审计报告。2015年度,A注册会计师新晋升为合伙人,担任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2)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且和甲公司的董事是同学,两人共同投资开设一家文具店,各占50%股份,该投资对双方均不重大。
(3)B注册会计师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A注册会计师同处一个业务部门。2015年3月1日,B注册会计师购买了甲公司6000股股票,每股12元,因该股票尚未出售,ABC会计师事务所决定暂时不委派B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的审计项目组成员。
(4)审计项目组成员B由于工作较忙,授权理财顾问管理其股票账户。在B不知情的情况下,理财顾问通过该账户代其购买了少量甲公司股票。截至2015年12月31日,这些股票市值合计为300元。
(5)乙公司为甲公司的母公司,负责审计甲公司的审计项目组成员C的妻子在甲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一职。
(6)经甲公司总经理批准,审计项目组成员可以按成本价购买甲公司的产品,每人限购1000元。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1)项不违反。担任甲公司关键审计合伙人没有超过五年,不违反有关独立性要求。
第(2)项违反。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项目合伙人,与甲公司的董事共同投资开店,因为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会严重影响独立性,是被禁止的商业关系。
第(3)项违反。B注册会计师既然作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又与A注册会计师同处于一个部门,在A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
第(4)项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B授权给理财顾问管理的经济利益(股票投资)属于B所拥有的直接经济利益,审计项目组成员不得在其审计客户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第(5)项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C的妻子为其主要近亲属在审计客户关联公司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第(6)项违反。该交易不属于公平交易,将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 甲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A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在审计过程中,甲注册会计师发现A公司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由3000个项目组成,应收账款面值为2000万元,假定甲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位100万元,评估的重大错报水平为“高”,假定保证系数为2.2。假定采用非统计抽样法选取样本来对应收账款存在认定进行测试。
有如下要求:
用公式法计算样本规模。
如果注册会计师抽取的应收账款的样本账面价值为1500000元,在对样本进行函证程序时发现有一个错报,高估应收账款账面20000元,试采用比率法推断总体错报。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试评价应收账款项目是否还有其他错报,是否要扩大函证样本规模。
假定评估的应收账款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为40000,试说明已经查出的应收账款错报是否需要累积,说明理由。
(1)

。因为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为1000000元,保证系数为2.2,则函证的应收账款的样本规模=20000000÷1000000×2.2=44(个)。
(2)比率法,即用样本中的错报金额除以该样本中包含的账面金额占总体账面总金额的比例。使用比率法推断的总体错报=20000÷(1500000÷20000000)=26666.67(元)。
(3)当通过测试样本推断的总体错报大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时,应当扩大函证样本规模,反之无需扩大。在本题中通过测试样本推断的总体错报为26666.67元,小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1000000元,故无需扩大函证样本规模。
(4)当查出的错报大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时,需要累积。在本题中查出的错报26666.67元小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40000元,因此不需要累积。
4. 甲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注册会计师李某负责审计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了解到,该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客户验货签收时。相关的内部控制内容如下。
(1)该公司每笔销售业务都需要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2)每笔销售业务均由销售经理根据销售政策进行审核。
(3)仓库只有在收到经批准的发货通知单时,才能够供货,且编制连续编号的出库单。
(4)信用管理经理需要对每笔赊销业务进行信用审核,对超过公司信用额度的业务需要总经理审核。
(5)由专人根据发运凭证、销售单、销售发票编制记账凭证并确认收入。
(6)每月末,由独立人员对应收账款明细账和总账进行调节。
要求:针对上述(1)~(6)所列控制,逐项指出是否与销售收入相关,如相关,指出是什么认定相关。
事项(1)与销售收入的发生认定相关。
事项(2)与销售收入的发生认定相关。
事项(3)与销售收入的发生和完整性认定相关。
事项(4)与销售收入的发生认定相关。
事项(5)与销售收入的发生认定相关。
事项(6)与销售收入的发生认定不直接相关,与应收账款计价和分摊认定相关。
5. 甲公司是一家皮鞋加工企业,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被审计客户。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且将存货确定为重要账户并实施监盘,A注册会计师计划于2015年12月31日实施存货监盘程序,存货监盘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在开始盘点存货前,监盘人员在拟检查的存货项目上做出标识,并关注存货盘点是否存在遗漏。
(2)采用从存货实物选取项目追查到存货盘点记录表的方法来对盘点结果进行测试。
(3)如果女鞋是按箱存放,其包装方式为:每箱有20个纸盒,每个纸盒中有一双鞋。开箱检查,确认每箱中有10个纸盒。
(4)在监盘过程中,监盘人员除关注存货数量之外,还应当关注存货是否出现陈旧、毁损等情况。
(5)在监盘过程中收到存货,应当要求甲公司单独存放,不应当纳入存货监盘的范围。
(6)监盘结束时,除作废的盘点表单号码之外,其余盘点表单的号码都应当记录在监盘工作底稿之中。
要求:针对上述(1)~(6)项,逐项指出监盘计划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如果对拟检查的存货做出标识会被甲公司负责盘点的人员所知晓,对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产生不利影响。
(2)不恰当。采用从存货实物选取项目追查到存货盘点记录表的方法,只能获取存货证据完整性的证据。另外,还应当从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到实物,来获取关于存货存在的证据。
(3)不恰当。开箱检查时,还应当抽查每个纸盒中是否有一双鞋。
(4)恰当。
(5)不恰当。应当对收到的存货确定其是否应纳入2015年12月31日的存货。如果纳入,则是存货监盘的范围。
(6)不恰当。所有已经填用、作废以及没有使用的盘点表单的号码都应当记录。
6.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某上市公司A银行2015年度财务报表,并且委派甲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乙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1)甲注册会计师为新晋升的合伙人,以前一直从事建筑行业的审计,首次负责银行审计项目。
(2)乙注册会计对银行审计经验丰富,曾经担任A银行2009~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3)在审计过程中,甲注册会计师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
(4)甲注册会计师对该公司的信息系统拟利用ABC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的外部信息专家来进行测试。该专家不属于项目组成员,但是也要受到该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5)丙注册会计师为其审计项目组成员,他发现A银行财务经理有舞弊的行为。乙注册会计师根据对该财务经理的了解,认为其不会舞弊,没有必要再追加审计程序,并且说服甲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
(6)针对一项会计疑难问题,甲注册会计师同时咨询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技术部门和外部专家,得到的意见一致,并完整记录了咨询的事项和结果。
要求:针对上述(1)~(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项目合伙人的专业胜任能力不符合规定。由于甲注册会计师以前一直从事建筑行业的审计,首次负责审计银行项目,没有行业经验和合伙人经验,判断能力欠缺,因此不能胜任审计合伙人。
(2)不恰当。审计客户如果属于公众利益实体,其关键审计合伙人任职不得超过五年,乙注册会计师已经担任了五年的审计合伙人,在两年内不应当再担任该项目的质量复核控制人。
(3)不恰当。根据控制准则标准的规定,应当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负责复核经验较少人员的工作。因此,项目组成员之间相互复核工作底稿不符合规定。
(4)恰当。
(5)不恰当。应该对管理层舞弊保持谨慎的态度。在审计过程中,应当追加实施审计程序,必要时还应当与治理层沟通。
(6)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