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答题1. ABC会计师事务所刚刚成立,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政策和程序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以业绩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及竞升的政策和程序。
(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事务所及其人员,但不包括雇佣的专家。
(3)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三年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4)项目合伙人应当确定由项目组内经验多的人员复核经验少的人员。
(5)如果被审计单位是公众利益实体,相关关键审计合伙人任职期间不得超过5年,在任职期结束后的两年内,不得为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业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
(6)鉴证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财务报告日后60日内。
要求:分析以上(1)~(6)项政策和程序,说明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如不符合,请简要说明理由。
(1)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了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及竟升的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
(2)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事务所及莫人员,也包括雇佣的专家。
(3)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一年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4)符合。项目合伙人应当确定由项目组内经验多的人员复核经验少的人员。
(5)符合。如果被审计单位是公众利益实体,相关关键审计合伙人任职期间不得超过5年,在任职期结束后的两年内,不得为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业务实施质量控制复核。
(6)不符合。鉴证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或审计业务终止日后60日内。
2. ABC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事务所,最近制定了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
(1)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连续三年业务质量程度排名前三位的高级经理晋级为合伙人。
(2)对员工介绍的客户,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根据收费高低自行决定是否承接。
(3)出具报告前,A注册会计师就一重大会计问题向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部门进行了咨询。由于双方意见一致,A注册会计师没有该咨询事项和结果形成工作底稿。
(4)会计师事务所规定,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业务报告日起,对鉴证业务的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7年。
(6)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审计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要求:针对上述(1)~(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1)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工薪及竞升的政策和程序。
(2)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①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组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并具有执行该项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
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组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③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组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3)不符合。应当完整记录咨询事项和结果。
(4)符合。如果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前,项目合伙人就出具报告,不仅有失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谨慎,而且容易导致出具不恰当的报告,难以合理保证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5)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业务报告日起,对鉴证业务的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6)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审计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3. 甲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接受委托,负责审计A上市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在招投标阶段和审计过程中,甲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应邀投标时,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投标书中说明,在承接业务前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
(2)双方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审计费用由最终形成的审计报告意见决定。
(3)审计期间,恰逢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质量检查,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保密义务,但项目组仍然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询问并提供工作底稿。
要求:针对上述(1)~(3)项,分别指出甲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违反职业道德守则,若违反职业道德守则,请简要说明理由。
(1)不违反职业道德守则。甲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前,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以确定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理由。
(2)违反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在确定收费时,应当主要考虑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和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注册会计师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
(3)不违反职业道德守则。在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职业质量检查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披露涉秘信息。
4. ABC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1月30日接受甲公司的委托,委派A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合伙人,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在审计过程中发生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ABC会计师事务所在2014年4月为甲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设计服务。
(2)在接受客户关系前,A注册会计师了解客户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以及客户是否涉足非法活动(如洗钱)或存在可疑的财务报告问题等。
(3)A注册会计师的妻子在甲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4)项目组成员B利用审计中获知的信息进行投资获取利益。
(5)项目组成员C正在与甲公司协商雇佣事项。
要求:请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相关规范,逐项指出上述事项(1)~(5)项是否对职业道德产生不利影响,若产生不利影响,请简要说明理由。
(1)产生不利影响。ABC会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提供的企业内部控制设计服务,属于承担审计客户甲公司管理层职责,存在自我评价,自身利益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2)不产生不利影响。
(3)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以及独立性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4)产生不利影响。利用所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违反了保密原则。
(5)产生不利影响。C成员可能因为自身利益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以及独立性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5. ABC会计师事务所正在与甲公司商议承接甲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事项,有关事项如下。
(1)ABC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向审计客户介绍本事务所是当地审计局长期合作伙伴。
(2)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ABC会计师事务所发现甲公司与本事务所另一常年审计客户乙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ABC会计师事务所将这一情况告知了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均表示不受影响。
(3)项目组成员B在2014年为甲公司提供了代编财务报表的信息。
要求:请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相关规范,逐项指出上述事项(1)~(3)项是否对职业道德产生不利影响,若产生不利影响,请简要说明理由。
(1)违反。注册会计师在招揽业务时存在暗示性信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相关要求。
(2)不违反。为存在利益冲突的两个客户服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告知所有已知相关方,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3)违反。成员B代编的财务报表,可能因为自我评价产生不利的影响。
6. 甲银行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银行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审计2014年的财务报表过程中,发生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ABC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在甲银行开立存款和交易账户。
(2)项目组成员B为购置新房按照正常的程序从甲银行取得贷款80万元。
(3)C注册会计师是审计乙公司的项目合伙人,与A注册会计师都隶属于同一分部,C注册会计师的妻子拥有甲银行500股股票,市值500元。
(4)项目组成员D与甲银行协商担任甲银行的财务经理,D未将该情况告知ABC会计师事务所。
(5)在审计过程中,甲银行为了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要求借调部分ABC会计师事务所员工计算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以用于编制会计分录。
(6)正值春节假期,甲银行组织所有项目组成员去高档会所吃年夜饭。
要求:请逐项指出上述事项(1)~(6)是否影响独立性,并简要说明理由。
(1)不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开立银行账户,将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不影响。审计项目组成员从银行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担保,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取得贷款或担保,则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影响。当其他合伙人与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同处一个分部时,如果其他合伙人或其主要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即使金额是500元,也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4)影响。如果审计项目组某一成员参与审计业务,当知道自己在未来某一时间将要或有可能加入审计客户时,将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5)影响。除非出现紧急或极其特殊的情况,并征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同意(通常指从相关监管机构得到书面批准),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下列编制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的服务;工资服务;编制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制所审计财务报表依据的财务信息,否则将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
(6)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接受审计客户的礼品或款待,可能因自身利益和密切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7. 甲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产业,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咨询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在对甲公司2014年庋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存在下列事项。
(1)项目组成员A注册会计师从甲公司以九折的价格购买商品房一套,采用分期20年付款。
(2)XYZ咨询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代编财务报表业务,并且代乙公司承担管理层职责,乙公司不属于公众利益实体。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
(3)ABC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B的妻子担任甲公司行政总管的秘书。
(4)非审计项目组成员C注册会计师通过继承其父亲遗产,获取了甲公司10万元的股票期权,在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审计业务后处置了全部股票期权。
(5)项目合伙人D注册会计师的父亲委托证券机构为其代为买卖股票证券,恰好证券机构为其购买了甲公司发行的面值2000元的股票,D注册会计师的父亲并不知情,D注册会计师也不知情。
(6)项目组成员E注册会计师的姐姐是甲公司的应收账款明细账会计,项目合伙人将E注册会计师调离项目组。
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逐一针对上述情况,指出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1)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A注册会计师未按照市价购买甲公司的商品房,可能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XYZ咨询公司的代编财务报表构成ABC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程序的对象,会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合伙人B的妻子在甲公司担任的职务不会对财务报表施加重大影响,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影响。
(4)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C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审计业务后处置了全部股票期权,消除了直接经济利益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5)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审计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即使不知情,也有直接经济利益,将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6)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组成员E注册会计师的其他近亲属处在重要职位或可以对财务报表施加重大影响,项目合伙人调离E注册会计师后,能够消除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