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的是地籍测量的基本技术要求。地籍测量主要基本技术要求包括地籍平面控制点的基本精度、界址点的精度要求和地籍图的基本要求。具体内容:(1)地籍平面控制点的基本精度。四等网中最弱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5cm;四等以下网最弱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5cm。
(2)界址点的精度要求。界址点的精度要求见下表。
界址点精度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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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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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址点对邻近图 根点点位误差/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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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址点间 距允许误 差/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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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址点与邻 近地物点关 系距离允许 误差/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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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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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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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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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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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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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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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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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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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外围界 址点及街坊 内明显的界 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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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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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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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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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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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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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内部隐 蔽的界址点 及村庄内部 界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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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界址点对邻近图根点点位误差系指用解析法测量界址点应满足的精度要求;界址点间距允许误差及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关系距离允许误差系指各种方法测量界址点应满足的精度要求。
(3)地籍图的基本要求:①比例尺的选择。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城乡接合部,可根据需要采用1:2000或1:500比例尺;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籍调查宜采用1:500比例尺。②基本地籍图的主要内容。各级行政区界线,地籍平面控制点、地籍编号,界址点及界址线,街道名称、门牌号。单位名称,河流、湖泊及其名称,以及必要的建(构)筑物和地粪号。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的是地籍要素测量应测定的内容。地籍要素测量主要包括:界址点测量和地形要素测量。其中,地形要素包括测量控制点、房屋、道路、水系以及与地籍有关的必要地物、地理名称、等高线与高程点等。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的是地籍测量成果的检查验收内容。根据《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第5条规定,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实行作业人员自检、作业级互栓、作业队专检,由省级验收的三检一验制。具体检查验收内容:(1)自检。①检核权属调查结果。主要检核权属调查确认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与土地登记申请书上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是否一致;认定界址的法律手续是否完整、规范;界址点的实地位置是否设立了固定标志,界址边的走向是否合理;界址点有无遗漏。②检查过录表格。主要检查过录的地籍调查表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③检查宗地草图。主要检查宗地形及宗地与邻户关系是否与实地相似;勘丈数据是否齐全;注记位置是否清晰准确;勘丈数据有无检核条件结果是否符合《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宗地的坐落、门牌号、宗地号、界址点号、相邻宗地号、指北方向及作业日期等,记录有无错漏。④检查地籍测量的成果。控制测量检查;细部测量检查;地籍原图检查。(2)互检。主要检查项目与自检相同。先进行内业检查,后进行外业检查。内业检查出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待外业检查重点核对,需纠正改动的,由检查人员会同作业人员确认后实施。(3)专检。主要检查地籍调查成果的图、表、册中对应内容的一致性及其与宗地权属状况的一致性,对经过自检和互捡的调查成果进行全面的内业检查和重点外业检查。(4)验收。验收在三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验收要写出验收抽检分析报告和验收评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