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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类模拟题物权法(三)
1. 甲乙二人共有房屋一幢,甲长期在外地,由乙实际居住,并付给甲若干补偿。一日因房屋地基不牢倒塌,对邻房造成一定损害。对此: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应由甲、乙分担责任,并由乙适当多负担.
D.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对于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依《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共有财产致人损害的,应由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答案为B。
2.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自己的办公楼进行抵押,在抵押时只在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抵押权登记,未在地产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后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欲行使抵押权,同时因甲公司的其他债权人欲行使债权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抵押无效,因为房地抵押应当同时登记
B.抵押无效,乙银行和甲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对拍卖房地价款按债权比例受偿
C.房屋抵押有效,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无优先受偿权
D.房屋抵押有效,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亦享有优先受偿权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房地产抵押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2条和《担保法》第36条规定可知,在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和“房随地走”的房地产抵押制度。本题中,甲公司将其所有的办公楼设定抵押,但未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也应列入抵押权效力范围。故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也享有优先受偿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
3. 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对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欲行使流转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B.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C.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D.采取转包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的行使问题。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4. 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套商业用房销售给李某,由李某预付部分房款,余款由乙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甲公司为李某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李某并将所购得商业用房设定抵押于乙银行,并约定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后乙银行按约发放了贷款,但李某却一直未能依约按期偿还贷款。乙银行提起诉讼,要求提前收回贷款。经查,抵押合同尚未办理登记,甲公司所售商品房尚未完工。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银行既可以主张抵押权,也可以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乙银行只能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不能主张抵押权
C.乙银行应先主张抵押权,后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乙银行应先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主张抵押权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预售商品房抵押问题。依《物权法》第180条和《担保法解释》第47条规定可知,预售商品房可以设定抵押,但该抵押权应办理登记才有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5. 甲向乙借款,约定以自己的皇冠车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奥迪车抵押给乙。因甲未能及时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
B.乙只能对甲的奥迪车行使抵押权
C.乙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
D.乙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合同记载的抵押财产与登记机关登记的财产不一致时以谁为准的问题。依据《担保法解释》第61条之规定,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6. 甲乙对登记在乙名下的一栋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经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该房屋所有权应归属甲。甲即与丙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栋房屋出卖给丙,丙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催促甲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期间,乙与丁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卖给丁。丁对甲乙之间的讼争并不知晓,丁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甲、丙遂与乙、丁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丙已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
C.乙将房屋出卖给丁的行为有效
D.丁已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8条规定,在法院终审判决生效时甲即取得了该栋房屋的所有权,甲有权将该栋房屋出卖给丙,故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A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31条规定,甲虽然已经取得了该栋房屋的所有权,但未经办理过户登记,其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故丙尚未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B选项错误。如前所述,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该栋房屋所有权即归属于甲,乙将该栋房屋出卖给丁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该行为经甲拒绝而无效,故C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虽然乙已经不是该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出卖房屋的行为无效,但作为善意第三人,丁可根据上述规定而善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故D选项正确。
7. 下列现象中,不属于先占的是:
A.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B.从垃圾桶中捡得旧电视
C.回家途中拾得一撞树死亡的野兔
D.马路上拾得一落叶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先占的问题。先占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国家或集体组织取得所有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是基于先占。从垃圾桶中拾得旧电视机,拾得人可基于先占而取得所有权。回家途中拾得一撞树而亡的野兔及在马路上拾得一落叶,拾得人依习惯可以先占取得所有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8. 依照我国现行土地承包法,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承包方全家迁人小城镇落户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
B.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有权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C.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
D.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有权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进行流转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涉及发包方对承包土地的收回权问题。本题正确选项为BC。
9. 张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双方于8月8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提供一幅名家字画作为质押担保,交付时间为8月10日。合同签订后,李某将款付给张某。张某拿到钱款后,未将字画交付李某,引起纠纷。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张某与李某的质押合同于8月10日生效
B.张某与李某的质押合同于8月8日生效
C.李某有权请求张某交付字画
D.张某与李某的质押合同未生效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及效力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12条规定,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权设立的生效条件,而非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质押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效力。故A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6条规定,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质物,构成违约行为,质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质押财产,如果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其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故C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D。
10. 甲的哥哥2003年底去世,留下遗嘱给甲一处房子作新房。甲与乙于2004年1月登记结婚,3月接到房子并办理登记,搬进居住。因该房屋年久失修,且过于简陋,经有关部门同意后,二人对房屋进行了翻盖,共花费6万元。现二人离婚,对房屋的权属发生了争议。依法该房屋所有权应:
A.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屋办理登记时,二人已登记结婚
B.属于甲单独所有,因为甲已于其哥哥去世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甲的哥哥的遗嘱中已说明将房屋给甲和其妻子共有
D.属于甲乙的共同财产,因为二人以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翻盖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个人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取得的该房屋是在婚前,因此为婚前个人财产。故本题答案为B。
11. 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有关国家所有权的判断中,错误的是:
A.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收益的权利
B.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享有处分的权利
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动产享有收益的权利
D.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享有处分的权利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国家所有权问题。根据《物权法》第53、54条规定,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故本题答案为A。
12. 某小区业主因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不满,欲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更换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依法,该小区业主作出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A.经专有部分占小区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B.经专有部分占小区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C.经专有部分占小区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D.经专有部分占小区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根据《物权法》第76条规定可知,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3.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以自有的一台精密机床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设定抵押后,甲公司由于经营恶化,遂自行将该精密机床以80万元价格出卖给丙公司,并交货付款完毕。届期,因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主张行使抵押权与丙公司发生纠纷。经查,丙公司对该机床设定抵押并不知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无权将该机床转让给丙公司
B.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C.乙银行有权优先对该机床行使抵押权
D.丙公司取得该机床的所有权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涉及先抵后卖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本题中,乙银行取得了该机床的抵押权,甲公司未经乙银行同意,无权将该机床转让给他人,故A选项正确。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签订的转让机床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该合同经乙银行拒绝应为无效合同,故B选项错误。虽然甲丙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丙公司作为善意第三人,可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善意取得该机床的所有权,故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乙银行的抵押权未经登记,丙公司为善意取得该机器所有权的人,乙银行的抵押权不得对抗丙公司的所有权,故C选项错误。
14. 甲向乙借款,以自己在丙银行的一张存单交付给乙作为质押担保。双方未到丙银行进行核押。后甲以存单丢失为由到丙银行申请挂失,丙银行依照规定进行公示后将存单上的款项支付给了甲。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乙发现存单上的款项已经被甲取走,遂引发纠纷。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质权自质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B.质权自存单交付之日起设立
C.乙对该存单享有动产质权
D.丙银行应当赔偿乙所遭受的损失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存单质押问题。依《物权法》第224条规定可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依《担保法解释》第100条规定可知D选项错误。C选项的错误是明显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15. 有关抵押权的特征,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抵押权属于法定物权
B.抵押权的客体为动产和不动产,不包括权利
C.抵押权的成立与生效应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
D.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权的特征。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16. 甲公司多次委托乙运输公司运输建材至丙市,但均未支付运费。现甲公司又委托乙公司运输一批钢材至丙市,乙公司将这批钢材予以扣留,并通知甲公司如不在2个月内支付所有应付运费,则将该钢材变卖所得用于支付运费。甲公司同意支付该批钢材的运费,但不同意支付之前所欠运费。2个月后,乙公司将钢材变卖,以所得价款偿付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给甲公司。甲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的行为属于:
A.行使留置权
B.违约行为
C.行使抵销权
D.行使抗辩权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企业之间留置权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30条、231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不支付运费,乙公司有权行使留置权。虽然该批钢材的运费已经支付,其与甲公司之前所欠运费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因双方均为企业,乙公司行使留置权可以不受同一法律关系限制,乙公司的行为系依法行使留置权。故正确选项为A。
17. 甲将自有一辆汽车出售给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乙交付了价款,甲将该车交付乙,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甲因向丙借款,将该车设定抵押于善意的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在使用该车过程中,因丁违章行驶导致车辆毁损。因甲无力还款,丙欲行使抵押权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将汽车抵押于丙的行为无效
B.丙有权对汽车赔偿款主张抵押权
C.甲有权请求丁赔偿汽车损失
D.乙有权请求丁赔偿汽车损失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涉及机动车物权变动及抵押权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4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变更登记仅具有对抗效力。本题中,甲将汽车出卖给乙,双方交车付款完毕,汽车所有权即转移给乙。甲将已属于乙的汽车设定抵押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行为因乙拒绝追认而无效,A选项正确。甲抵押于丙的汽车虽然属于乙所有,但因未办理变更登记,乙不能以其所有权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虽然甲将汽车抵押于丙的行为无效,但丙的抵押权已经办理登记,丙对汽车的抵押权可对抗乙的所有权。因汽车已经损毁,故丙可对汽车的赔偿款主张抵押权, B选项正确。乙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包括不法侵害汽车的侵权人,故乙可基于所有权向丁主张赔偿损失,而甲已不为汽车所有权人,故无权主张该项权利,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18. 甲于3月10日将自己的一套商品房出售与乙,双方约定,房屋总价100万元,乙在7月10日前分4期付清,届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保障乙的利益,双方办理了预告登记。4月10日,甲又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过户登记。5月10日,乙没有支付当期房款。5月20日,甲再次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丁,丁交付了部分房款,且办理了过户手续。5月15日,甲通知乙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乙未表示异议。6月1日,丙通知甲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甲未表示异议。为责任承担,各方引起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乙有权主张丁的过户登记无效
C.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D.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分期付款买卖、预告登记、多重买卖等问题。本题中,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办理了预告登记,未经乙的同意,甲无权将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丙,但其与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故A选项正确。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分期付款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因乙未支付当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四分之一,故甲有权解除合同。5月15日甲通知乙解除合同后,预告登记所赖以存在的债权归于消灭,故预告登记失效。之后,甲又将房屋出卖给丁的行为有效,且丁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虽然甲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但甲与丙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在丁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甲对丙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丙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B。
19. 甲将家中一旧沙发丢弃,被乙拾得,乙于其中发现甲藏于其中的一块玉石而占有之。半年后,乙死亡,玉石由乙之子丙继承。丙不知玉石非属其父所有,雇工匠将其雕成具有艺术价值的鼻烟壶。以1万元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丁。甲得知后,为此发生争议。经查,甲之玉石价值1000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鼻烟壶的所有权归丁,理由是善意取得
B.甲得请求丙返还1000元
C.甲得请求丙返还10000元
D.甲得请求丁返还鼻烟壶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隐藏物、加工以及善意取得问题。乙发现隐藏物,应归还给失主甲,乙不能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丙也不能基于继承而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故乙死亡后,丙负有返还该玉石的义务。丙不知该玉石非属其父所有,雇人将其加工成更高价值的新物鼻烟壶,基于添附而取得该新物的所有权,故丁取得该鼻烟壶的所有权非基于善意取得,而是通过买卖合同继受取得。但丙负有返还原物所有人原材料的价值。故B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20. 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期限,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B.草地的承包期为30至50年
C.林地的承包期为30至70年
D.耕地、林地、草地的承包期均为30年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涉及承包土地的年限规定问题。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21. 周某向吴某借款50万元,约定以一幅齐白石的《群虾图》作为质押担保。合同签订后,吴某将款项交付给周某,周某也交付吴某一幅齐白石之画。还款期限届至,周某无力还款,吴某欲行使质权,这才发现周某交付的并非《群虾图》,而是《青蛙图》,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吴某对《青蛙图》和《群虾图》都享有质权
B.吴某只对《群虾图》享有质权
C.吴某只对《青蛙图》享有质权
D.吴某的债权属于无担保债权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质押合同约定的财产与实际交付的财产不一致时质权的效力问题。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9条规定,本题中,周某交付的为《青蛙图》,这与质押合同约定的《群虾图》不一致,故吴某有权对交付的《青蛙图》主张质权,无权对《群虾图》主张质权。故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22. 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的债权在期满后未受清偿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乙所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抵押合同无效
B.抵押合同内容全部有效
C.抵押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D.抵押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为乙所有的条款无效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流质条款的问题。依《物权法》及《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之间禁止设定流质条款。当事人之间设定流质条款的,该流质条款无效。但流质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23. 王甲系桂花村村民,经与桂花村村委会协商,承包了该村委会20亩河滩地(非“四荒”地),在上面种植果树。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 15年,王甲每年向村委会交纳承包款200元,并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合同订立后,当地人民政府还向王甲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5年后,由于果树开始收获,村委会中有人提议,应该将该20亩地收回,由村里经营。因此,双方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甲对该土地享有的承包经营权自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日起生效
B.若王甲欲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取得桂花村村委会的同意
C.由于承包期未到,桂花村村委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该承包地收回
D.王甲有权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上的果树设定抵押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故A选项错误。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37条第1款规定,B选项正确。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C选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发包方桂花村村委会不得收回承包地。依《担保法解释》第52条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故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24. 甲为私营企业主,为了扩大经营,需要资金,遂向所在地的乙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10万元。信用社要求甲提供担保,甲遂将其企业的一座厂房设定抵押于信用社。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因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没有对村办企业厂房抵押登记部门做出规定,经协商,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取得贷款后投入生产,不料因决策失误,遭受巨大亏损。为了挽回损失,甲将该座厂房转让给丙。乙信用社得知后,提出异议。丙以甲乙所设抵押无效为由,主张应由其取得厂房所有权。据此,请判断,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A.甲与乙所设抵押,因登记部门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抵押无效
B.甲与乙所设抵押有效,在抵押权存续期间,甲出卖抵押物的行为无效
C.甲与乙所设抵押有效,甲亦得出卖抵押物,乙不得就厂房主张抵押权
D.甲与乙所设抵押有效,甲与丙所签订合同亦有效,但乙仍可就厂房主张抵押权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涉及不动产抵押登记、先抵后卖问题。依《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依《担保法解释》第60条规定,以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的不动产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登记部门未作规定,当事人在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登记的效力。故A选项错误。对甲出卖厂房的行为效力,根据《物权法》的上述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行为无效。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甲无权出卖该厂房,故其与丙所签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该合同经乙拒绝为无效合同。故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CD。
25. 王某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为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其好友刘某见后十分喜欢,以价格5万元购买之。后张某向王某索要该石时,方知道该石系其父借用观赏。该石当时价值8000元。双方就返还该石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石雕的所有权应归谁?
A.张某
B.王某
C.刘某
D.张某和刘某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添附取得所有权问题。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新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则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确定这个新物的所有权的归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形式。本案中,王某误以为该石为其父所有而进行雕刻形喊的石雕为加工物,该加工物石雕价值显然大于原材料石的价值,因此,以归加工人所有为宜。但加工人王某取得该加工物的所有权后,应给材料所有人张某8000元的价值补偿。依民法原理,财产所有人可以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中,王某对该石雕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可以依法处分该石雕。刘某与王某所订立的买卖该石雕的合同由于双方均具有缔约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买卖标的物石雕属法律上的自由流转物,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刘某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该石雕的所有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6. 周某因个人购买房屋向王某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由李某作为保证人,周某并提供了刘某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夏利小轿车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因周某到期不能清偿借款,则王某可以:
A.向李某直接要求清偿全部债务
B.先由刘某以其夏利车变价清偿10万元借款,不足部分再向李某要求清偿
C.只有李某无力清偿全部债务时,才可以向刘某要求以其夏利车变价清偿
D.请求李某清偿债务,或请求刘某以其夏利车变价清偿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涉及物保和人保的关系问题。物保与人保,应区分两种情况,即债务人自身提供物保和第三人提供物保。在债务人自身提供物保的情况下,应实行物保先于人保的原则,保证人享有抗辩权;但在第三人提供物保的情况下,不实行物保先于人保的原则,由债权人行使选择权。本题中,李某是保证人,刘某是物保人,依《物权法》的上述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故债权人王某既可以直接要求李某清偿全部债务,也可以请求刘某以夏利车变价清偿。故本题ABD选项正确。
27. 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银行借款200万元给乙公司,乙公司以一幢竣工不久的价值215万元的综合服务楼设定抵押。借款尚未到期,综合服务楼由于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垮塌。该楼施工单位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因综合服务楼垮塌,乙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恶化,其债权人丁、戊等均上门讨债,并要求乙公司将丙建筑公司所赔付款项在各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对此,甲银行表示异议。通过诉讼,丙公司赔偿数额为150万元,甲银行债权已届清偿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公司赔偿款应由甲银行优先获得清偿
B.丙公司赔偿款应由向乙公司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平均分配
C.丙公司赔偿款应由乙公司决定向谁清偿
D.丙公司赔偿款应由乙公司全体债权人平均分配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问题。依《担保法》第58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担保法解释》第80条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28. 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四荒”农村土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采取哪些方式流转?
A.转让
B.出租
C.入股
D.抵押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四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29. 下列能够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A.将患传染病的牛弃于深山之中
B.将得狂犬病的狗丢在大街上
C.将房屋闲置
D.将土地撂荒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抛弃的效力问题。房屋、土地为不动产,其抛弃应办理相应登记,否则不发生抛弃的效力。同时,抛弃动产行为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限。将得狂犬病的狗丢在大街上将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故不发生抛弃的效力。该狗致人损害,狗的所有人或饲养人仍应负侵权责任。将患有传染病的牛弃于深山之中不至于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生抛弃的效力。故本题答案为A。
30.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甲公司为担保支付丙公司货款,以该栋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和支付到期货款,乙银行和丙公司分别主张抵押权,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乙银行只能对大楼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权
B.乙银行有权对大楼和所占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权
C.丙公司与甲公司所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未生效
D.丙公司对该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权主张抵押权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本题中,甲公司仅以房屋设定抵押,未就房屋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但依法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故乙银行有权对大楼和所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主张抵押权。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可见,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丙公司未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故其无权主张抵押权,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丙公司未办理抵押登记不能设定抵押权,但设定抵押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故C选项错误。
31. 甲向乙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专利权设定质押。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B.乙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C.设定质押后,甲有权未经乙同意而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
D.设定质押后,甲只有经乙同意才能转让该专利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权质押问题。专利权设定质押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专利权设定质押后,专利权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需经质权人同意,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BD。
32.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达成书面约定:乙于5年内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 4000元。2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 4000元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地役权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用益物权。地役权自书面的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物权法》第 167条规定,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本题中,甲乙之间设定了地役权,虽然未经登记,但在地役权期限范围内对供役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因此,丙应当在受让乙之土地使用权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其土地上盖高楼,按照地役权合同的约定,甲应当向其支付每年4000元的补偿。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33. 甲因工作需要,向乙借用笔记本电脑一台。借用期间,因急需用钱,甲将该电脑以自己名义出卖给不知情的丙,言明价款5000元,丙先付1000元,余款3日内付清。丙取走电脑后,乙向甲要求返还电脑时得知此事,遂请求丙返还电脑,为此,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将电脑卖与丙的行为有效
B.丙已经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C.乙有权请求丙返还电脑
D.乙有权请求甲、丙连带赔偿损失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善意取得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明确了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本题中,甲为无权处分人,其与丙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该合同因乙拒绝追认而无效,故A选项错误。根据上述规定,善意取得只要求无权处分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动产即可,无需已经支付全部价款,故丙未支付剩余价款不影响其善意取得该笔记本电脑,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丙为善意第三人,其与甲之间不存在串通损害乙利益之行为,故无需负连带赔偿责任,D选项错误。当然,乙有权请求甲负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丙支付剩余价款。
34. 甲企业因转产需要将原厂房和厂房内的机器设备转让给乙企业,厂房作价5000万元,机器设备作价200万元,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后,乙企业和甲企业对财产进行了清点,并办理了交接手续。但就厂房的转让一直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丙企业知道甲企业转让厂房之事,愿意以5500万元购买该批厂房和机器。甲企业认为自己吃亏,便以厂房和机器设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由,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为此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机器设备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B.厂房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C.厂房所有权仍归甲企业,甲企业有权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
D.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合同有效,乙企业有权请求甲企业办理厂房过户手续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取得问题。本案中,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的转让合同既涉及动产的转让,也涉及不动产的转让。对于机器设备的转让而言,该转让合同是有效的,且由于甲企业和乙企业进行了清点,办理了交接手续,发生了该机器设备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对于厂房的转让而言,其合同是有效的,但因未办理登记而不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因此,甲企业主张该转让合同无效是不能成立的,乙企业可依据该转让合同请求甲企业办理厂房所有权过户手续。故本题答案为AD。
35. 天虹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5年7月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1999年7月1日将该宗土地连同房屋一并转让给大洋公司,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 2000年1月1日搬入新居。此时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
A.40年
B.70年
C.35年零6个月
D.36年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问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土地出让合同记载的期限为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人又以转让方式或开发方式利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后续土地使用权人的使用权的实际使用期限仍应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的起算时间计算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时间。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36. 依照我国法律,下列属于无主物的是:
A.海上漂流物
B.周某抛弃的一块手表
C.地下挖掘出的古文物
D.王某捡到手表一块,经其公告招领仍无人认领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对无主物的理解问题。无主物是指在一定期间内没有所有人的财产。海上漂流物可能存在所有人;地下挖掘的古文物属于国家,国家为其所有人;拾得物经公告招领,无人认领的,其所有权归国家;抛弃物为无主物。故本题答案为B。
37. 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拣到一头牛,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牛的主人来认领。半个月后,因陈某向李某借钱1000元,李某不知牛系陈某所拣,遂要求陈某用牛作为质押担保其按时还款。陈某即将该牛质押给李某。因陈某到期无力还款,李某将牛卖给邻村王某,用所得价款偿还借款。原来牛是邻村张某的,张某在王某家见到该牛,认为是自己的牛,要求王某返还。因此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陈某拣到牛并饲养的行为为无因管理
B.李某能够取得该牛的质权,理由为善意取得
C.王某能够取得该牛的所有权,理由为善意取得
D.王某应将该牛返还给张某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涉及无因管理、质权的善意取得、动产善意取得等问题。依《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陈某拣到丢失的牛,并牵回家中饲养,等待失主来认领,应为无因管理行为,故A选项正确。依《担保法解释》第84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陈某系基于无因管理而占有该牛,故为合法占有;李某并不知晓陈某的牛系拣来的,故可善意取得质权。 B选项正确。王某取得该牛的所有权系通过李某行使质权的结果,李某取得质权后,依法享有在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将质物拍卖或者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其对质物的出卖不为无权处分。因此,王某取得牛的所有权系通过买卖合同而取得,不为善意取得。故C选项前半句表述正确,后半句表述错误。王某取得牛的所有权具有合法根据,因此,张某不得要求王某返还该牛。故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
38.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中的20万元转移给尚欠其2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甲公司无力偿还,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部分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诸法院。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将20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公司未经丙公司同意,故债务转移不发生效力
B.甲公司的债务转移生效,丙公司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C.甲公司的债务转移生效,丙公司只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
D.甲公司的债务转移生效,丙公司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转让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甲公司经债权人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转让给丁公司,该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因此,该债务承担协议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故A选项错误。依《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进一步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故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39.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遂以一套设备(价值约肋万元)为该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时,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当事人对保证担保和物保的范围均未作约定。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责任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银行有权直接请求丙公司承担全部债务
B.乙银行有权直接对甲公司的设备主张实现抵押权
C.乙银行直接请求丙公司承担全部债务的,丙公司享有抗辩权
D.丙公司承担债务后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涉及物保与人保问题。根据《物权法》的上述规定,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第三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不足部分再向保证人主张清偿。故A选项错误, BC选项正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故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CD。
40. 马某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冯某,冯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马某10天后交货。季某听说后,表示愿意双倍的价钱购买。马某当即决定卖给季某,约定第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冯某听得此事,诱马某7岁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他。对该瓷器所有权归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冯某已取得瓷器的占有,可认为马某已履行合同,所有权归冯某
B.所有权仍属于马某
C.马某的行为又卖给季某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无效,所有权属于冯某
D.因对季某的合同所约定的交货期限较早,故应属于季某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归属问题。马某虽然与冯某之间订立了买卖合同,但冯某未实际取得标的物,冯某仅为合同债权人,不为瓷器的所有权人。马某与季某之间虽然订立了买卖合同,但瓷器未交付于季某,瓷器的所有权未转移给季某,季某不是瓷器的所有权人。冯某虽然实际占有了该瓷器,但其取得占有的方式是不合法的方式,故其不能取得所有权。瓷器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马某。故本题答案为B。
41. 甲租赁公司将一台吊车出租给乙公司使用,使用期限为一年。租赁期间,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将该吊车卖给丙公司,并通知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丙公司。丙公司向丁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丁要求丙提供担保,丙便将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的该台吊车出质给丁公司,丙公司随即通知了丁公司。后丙公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戊公司,并通知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戊公司。在乙公司使用期间,因山洪暴发,吊车被冲走毁损灭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
B.丙公司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有效
C.吊车的所有权归属于丙公司
D.吊车的损失应由戊公司承担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所有权的指示交付和以间接占有的财产设定质权问题。本题中,甲公司将出租给乙公司的吊车出卖给丙公司,其通知了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丙公司,已经完成了交付行为,吊车的所有权归属于丙公司。根据《物权法》第26条规定,C选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8条规定:“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本题中,丙公司的吊车被乙公司租赁,乙公司对该吊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丙公司为间接占有,丙公司将该吊车出质给丁公司,在出质通知送达丁公司时视为质物的移交,丙公司的出质行为已经生效。故A选项错误。此种情况下,为保护质权人的合法利益,接到出质通知的丁公司,不能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否则其行为无效。本题中,丙公司在设定质权后又指示丁公司将吊车交付给戊公司,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故其行为无效,B选项错误。吊车灭失系因不可抗力所致,应由所有权人承担风险,故吊车损失应由丙公司承担,而非戊公司承担,D选项错误。
42.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约定,由甲代为占有该汽车。甲将该汽车出租于丙。后甲又向丁借款10万元,以该汽车再次设定质押担保,甲书面通知丙将汽车交付给丁。因甲无力还款,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对该汽车享有质权,但不得对抗丁
B.丁对该汽车享有质权
C.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有效
D.乙、丁对该汽车都不享有质权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质权的设立与生效问题。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第1款规定,本题中,甲乙约定由甲代为占有汽车,汽车尚未交付乙,故乙对该汽车不享有质权,但当事人关于设定质押的合同仍然有效。故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8条规定,本题中,甲与丁签订质押合同,且通知丙将汽车交付丁,故甲已经将质押财产交付质权人,丁对该汽车享有质权。故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43. 甲之父去世时留有一套商品房,甲为唯一继承人。甲父去世不久,甲因急需用钱,遂将该房屋出卖给好友乙,并答应待将房屋过户给自己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乙交付了房款,甲将房屋交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因做生意亏损,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谎称房屋仅出租给乙,并将房屋过户给了丙。丙去找乙要求交房时与乙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乙
B.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丙
C.甲与丙所签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D.甲与乙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涉及房屋所有权变动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9条规定,甲父去世,甲为唯一继承人,无需登记即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故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给他人,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31条规定,由于乙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甲仍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与丙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亦为有效合同,C选项错误。因丙办理了过户手续,故其为房屋所有权人,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44. 周某系某村村民,2005年其承包的耕地因为洪水被毁,遂请求村民委员会再分给其耕地。经村民代表协商,全部20名村民代表中15人同意从吴某承包的耕地中调整部分耕地给周某。该决议报经乡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批准。吴某以有村民代表不同意调整为由,未将耕地交给周某。2007年,周某诉至法院。经查,吴某的承包合同中对是否调整承包地未有约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吴某有权拒绝调整承包地,理由是承包地在承包期内不得调整
B.吴某有权拒绝调整承包地,理由是调整承包地应经全体村民代表通过
C.吴某有权拒绝调整承包地,理由是不得从其他成员承包的土地中调整
D.周某有权请求吴某赔偿损失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承包地的调整问题。根据《物权法》第59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本题中,承包地的调整已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经行政许可,故承包地调整有效。ABC选项错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36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本题中,吴某拒绝交付承包地,致使周某丧失了对该地应有的收益,故周某有权请求吴某支付该部分收益,D选项正确。
45.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甲以一辆汽车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交付乙一幅字画设定质押担保。半年后乙因公出国3年,回国后即找到甲要求还款,甲认为时效期间已过,拒绝还款,为此引起纠纷。乙提出的下列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A.请求甲偿还借款
B.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行使抵押权
D.主张行使质权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权、质权的从属性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中,乙对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故乙主张行使抵押权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C选项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据此,乙有权主张行使质权,D选项正确。AB选项的错误是明显的。
46. 甲以其自有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房屋转让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仍可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乙不得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涉及已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间转让的效力问题。本题中,房屋抵押权必须办理登记方可设立,抵押人甲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就转让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受让人不能根据善意取得之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抵押权人仍可就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47. 刘某是某大学学生,某日因害怕迟到而猛跑进教学楼,在路途中其价值2000元的手机不慎掉落,被王某拾得。王某委托经营二手手机的亲戚李某将手机以800元价格卖给了周某。周某在使用手机过程中被刘某知晓,刘某请求周某返还手机,周某要求其支付800元,刘某不同意,周某遂拒绝返还。周某拒绝返还手机的行为属于:
A.侵权行为
B.违约行为
C.行使留置权
D.自力救济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拾得遗失物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07条规定,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但应保护善意买受人的合法利益。本题中,周某是从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处购买刘某遗失的手机,刘某在请求返还时应支付周某所付的费用,否则周某有权拒绝返还。因此,周某的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故不为侵权行为,A选项错误。周某与刘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故违约行为无从谈起,B选项错误。周某的行为并不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也不属于自助行为,故D选项错误。从上述物权法规定来看,周某的行为应为行使留置权的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
48. 下列各项财产不属于共同共有的是:
A.夫妻共同财产
B.家庭共同财产
C.尚未实际分割的遗产
D.三人集资买的一台电脑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共同共有的财产范围问题。共同共有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以及继承开始后尚未分割前的遗产。故ABC选项属于共同共有。三人集资购买的电脑属于按份共有。故本题答案为D。
49. 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某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涉及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问题。本题A选项中,刘某因善意取得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故王某无权要求刘某返还该手表,而只能请求张某赔偿损失。故A选项不正确。本题B选项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王某不能取得该金项链的所有权,故李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金项链。本题C选项中,贺某的所有权并未丧失,故其可以请求宋某返还该金笔。本题D选项中,赵某因买卖而取得了羊的所有权,因此,赵某有权将羊卖给孙某,孙某也因买卖而取得了羊的所有权,故钱某无权要求赵某返还该羊。本题正确选项为BC。
50. 下列各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B.财产系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转费
D.虽属婚前财产,但在共同生活中由双方共同长期使用、经营、管理的财产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涉及夫妻共有财产问题。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夫妻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届夫妻共有财产。财产系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推定为婚后共有财产。但复员专业军人所得的复转费为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不因长期使用、经营、管理而改变其财产的归属。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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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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