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一1. 北方发达地区某县,地处平原,交通便利,南部与一特大城市接壤,县城西北部蕴藏有高品质,丰富的地热源。
新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提出,2030年县城总人口65万人,其中县城城镇人口30万人,建设用地36km
2,另外保留原有新兴产业示范区、物流产业园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区;在城镇建设用地以外新增北部、中部、南部3个产业园区,位置如下图,同时,为满足市场的需求,在县城西北部利用温泉资源规划一处温泉别墅区。
某县城产业园区规划示意图 [问题]
试问,该规划在上述几个方面存在问题,并说明理由。
(1)该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过大,违反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中最大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5m2/人的要求。
(2)在对城镇建设用地以外规划产业园区规划时,违反了《城乡规划法》。
(3)规划别墅类用地不妥,违反了国家不得以任何形式规划别墅类用地的政策。
(4)产业园区数量偏多且过于分散,不利于集约利用土地和交通组织。
[解析]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第4.2.2条规定,新建城市(镇)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宜在(85.1~105.0)m2/人内确定。第4.2.3条规定,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在(105.1~115.0)m2/人内确定。该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过大,违反了上述规定。
《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第四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该县城产业园区过于分散,数量偏多,违背了土地集约利用原则,既不能节约土地,也不利于交通组织。第三十条规定,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试题二1. 下图为某县级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示意图,2030年规划城市人口21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22km
2,其中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5%,该市具有丰富的农业、林业资源,对外交通便捷,有河流绕城区流过,北部为山地林区,南部为基本农田,西部为荒地。中心城区总体布局拟向西大力发展工业仓储,向南跨越国道建设现代居住新区。
某县级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示意图 [问题]
试指出该中心城区总体规划方案的主要不合理之处,并简述理由及依据。
(1)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5%,规划居住用地比例过大,超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中占城市建设用地25%~40%的规定。
(2)规划南部新城占用基本农田,违背了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的规定。
(3)西部工业仓储区未布置相关配套设施,致使功能单一。
(4)西部工业区交通闭塞,出入不便。
(5)城市交通系统不够合理,至西部工业区道路过少,缺少与铁路客运站的联系。
(6)城市结构过于分散,不利于聚集发展和公共设施布置。
(7)城市公共设施过于集中布置,应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解析]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第4.4.1条规定,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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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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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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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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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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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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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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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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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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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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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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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与广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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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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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明确要求:“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多预留一定比例永久基本农田为建设占用留有空间,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
西部工业仓储应该配备相应的基础服务设施;没有对外交通道路,使得物流运输必须要经过中心城区,交通不便。中心城区只有两条道路和西部工业区相联系,物流运输和职工上下班等交通流量较大,两条道路难以满足,容易发生交通拥堵现象,同时缺少中心城区与铁路客运站之间的道路联系。分散的用地布局和结构不利于城市聚集发展,同时不利于公共配套设施合理布置。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应满足《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50442)的要求,进行合理配置和布局,集约和节约用地,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试题三1. 图示为北方某城市一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方案,总规划面积25公顷,主要规划条件及方案布局如下:
(1)地段南侧和东、西两侧为城市次干路,地段北侧为城市支路。
(2)依据项目策划建议,小区中心保留四栋18层塔式住宅,其他居住组团可适当采用围合式布局。
(3)小区北侧中部布置有幼儿园和文化活动中心,西南角布置小学,东南角是为小区及周边地区服务的商业综合体,在其北侧和东侧设置地下停车库出入口。
(4)小区设置地下停车库,停车位数量符合规划。
某城市一老旧居住小区改造方案 [问题]
试分析该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理由。
(1)用地内布置建筑密度过大,影响采光且绿化率不够。
(2)采用围合式布局不合理,影响日照。
(3)北侧幼儿园距离中间保留的18层建筑较近,日照易受其影响。
(4)小区出入口偏多,不利于封闭式管理。
(5)商业东侧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距离城市干道交叉口太近,该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6)东南角沿街商业建筑过长不合理,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7)东西两侧建筑退道路红线距离不足,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一2018)的要求。
(8)小学出入口设置不合理,应设置2个出入口。
[解析]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第4.1.5条规定,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第5.1.3条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标准,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本规划中间的18层建筑对布置于其北侧的幼儿园日照影响较大,幼儿园不能满足日照要求。
北方日照时间较短,不宜布置围合式布局的建筑,且该方案围合朝向对日照影响也较大。小区出入口偏多,不利于封闭式管理,且外围车辆容易进入小区,容易形成交通隐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7.1.1条规定,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第6.0.5条规定,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袁的规定。
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最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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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建、构筑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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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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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道路/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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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面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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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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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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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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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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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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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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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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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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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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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面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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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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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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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道路边缘对于城市道路是指道路红线。附属道路分 两种情况:道路断面设有人行道时,指人行道的外边线;道路 断面未设人行道时,指路面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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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第8.3.1条规定,中小学校的校园应设置2个出入口。出入口的位置应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需要,出入口的布置应避免人流、车流交叉。有条件的学校宜设置机动车专用出入口。第8.3.2条规定,中小学校校园出入口应与市政交通衔接,但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校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缓冲场地。
试题五1. 某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开展镇区环境综合整治,拟在符合已批准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前提下,在核心区内拆除部分危房(非历史建筑);同时新增必要的小型公益性服务设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问题]
试问,该环境整治项目的主要规划程序有哪些?哪些事需由规划部门会同文物部门办理或征求文物部门意见?
该整治项目主要规划程序有:
(1)委托具有相应城乡规划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方案。
(2)组织专家论证方案的可行性。
(3)征求地段内公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公示时间大于30日。
(4)给利害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
(5)由名镇所在县的县政府规划方案及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6)及时公布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
(7)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由规划部门会同文物部门办理或征求文物部门意见的事项有以下内容:
(1)编制规划方案。
(2)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规划条件拟定。
(3)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拆除核心区内非历史建筑的部分危房和增建小型公益性服务设施。
[解析] 《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第二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拔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五十条规定,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六条规定,保护规划报送审批前,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保护规划报送审批文件中应当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经听证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第十七条规定,保护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八条规定,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第十九条规定,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保护规划,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九条规定,审批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日。第三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试题六1. 某市政府拟出资与所辖某百年名校在校内共建一处兼具城市功能的5000座体育馆。该校位于城市中心区,校区东南两侧为城市湖泊及支路,其北侧紧邻城市主干路,两侧为城市次干路。该校用地布置说明:北为教学区,南为生活区,其校区东部环境良好,大部分建筑为国家和西方建设,该单位及优秀历史建筑已被该市公布为历史风貌保护区。校区西部为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所拓展区域,该校现为新建体育馆提出了三处选址方案(详见示意图)。
新建体育馆选址方案示意图 [问题]
试问:请就三处选址方案逐一进行优缺点分析,并选一处为推荐选址。
方案一的优缺点:
(1)优点:邻近主干路和次干路,有利于交通出行和组织疏散;距离历史建筑较远,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位于学校现代教学区西北角,对生活区影响小,对教学工作干扰较小。
(2)缺点:邻接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交叉口,交通组织复杂,对主干道交通影响较大;距离现代生活区较远,不便于学生使用。
方案二的优缺点:
(1)优点:邻近城市次干路,交通出行方便;位于教学区和生活区之间,便于教学使用和学生使用。
(2)缺点:临近生活区,对教师和学生生活影响较大;南侧为一条支路,五千座体育场较大的交通流量,会引发该支路交通拥堵。
方案三的优缺点:
(1)优点:临近湖区和历史建筑区,便于展示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风貌;环境良好,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缺点:邻接两条支路,交通疏散不便,容易造成拥堵;体育活动及大量的人流不利于对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对历史生活区有一定的干扰。
综上所述,推荐选择方案一。
[解析] 该题重点考查对大型公共建筑选址的掌握。
方案一位于城市主干路与次干路的东南角,学校的西北角。优点有:(1)邻近主干路和次干路,有利于交通出行和组织疏散;(2)距离历史建筑较远,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3)位于学校现代教学区西北角,对生活区影响小,对教学工作干扰较小。缺点主要有:(1)邻接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交叉口,交通组织复杂,对主干道交通影响较大;(2)距离现代生活区较远,不便于学生使用。
方案二位于南北向的城市次干路东侧,学校的西侧,南邻东西向穿越学校的一条支路。优点有:(1)邻近城市次干路,交通出行方便;(2)位于教学区和生活区之间,便于教学使用和学生使用。缺点有:(1)临近生活区,对教师和学生生活影响较大;(2)南侧为一条支路,五千座体育场较大的交通流量,会引发该支路交通拥堵。
方案三位于校区的东南侧,邻近湖泊和两条支路。优点有:(1)临近湖区和历史建筑区,便于展示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风貌;(2)环境良好,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缺点有:(1)邻接两条支路,交通疏散不便,容易造成拥堵;(2)体育活动及大量的人流不利于对历史风貌区的保护;(3)对历史生活区有一定的干扰。
一般大型体育馆规划应该满足的要求:(1)满足体育馆的功能需求;(2)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3)选址通向城市道路的便利性;(4)充分考虑对毗邻建筑物的影响和相互关系。因此,方案一明显优于方案二和方案三,故而推荐选择方案一。
试题七1. 某县一设计单位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期间,与该县政府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洽谈签订了编制控规的合同,不久向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了该镇控规方案。
[问题]
试问:上述情况是否违法,说明理由,应如何处理?
该设计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进行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属违法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镇人民政府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属违法行为。
具体理由如下:
(1)组织编制单位主体和程序均违反法律。
(2)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该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3)未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未进行不少于30日的公告。
(4)未依法将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人民政府备案等程序。
处理意见如下: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镇政府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改为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编制该控规。
(4)对编制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编制费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二十条规定,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四条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1)有法人资格;(2)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3)有相应的技术装备;(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由上述规定可知组织编制单位主体和程序均违反法律。
《城乡规划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九条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二条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2)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由上述规定可知,对违法行为应该责令立即停止,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镇政府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编制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编制费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