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三、判断题1. 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约定管辖协议;但管辖协议中约定了两个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则该管辖协议无效。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诉讼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2. 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B公司和C公司均是A公司的关联企业。A公司共有9名董事,其中董事甲、乙同时是B公司的董事;丙同时是C公司的董事。当A公司讨论为B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如果包括甲、乙、丙在内的5名董事反对,该事项不能通过。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本题A公司相对于B公司来说,无关联关系董事有7人(包括丙)。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题情形有4名无关联关系董事同意,符合过半数的规定。
3.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对 错
A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效果。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4. 当事人以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他人已经代为支付保险费为由,主张投保人对应的交费义务已经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投保人的义务。当事人以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他人已经代为支付保险费为由,主张投保人对应的交费义务已经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公开发行证券。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也属于公开发行。
6.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人寿保险业务。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无人寿保险)。
7. 甲对某计算机软件具有知识产权,甲乙签订买卖该计算机软件的合同,自甲将计算机软件交付给乙时起,该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属于乙。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买卖合同的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所以本题中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是不属于乙的。
8. 某企业将一批自产的积压日用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该日用品每件成本为100元,成本利润率为20%,该日用品每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120元。
对 错
A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100×(1+20%)=120(元)。
10. 甲省的某重要国有独资公司A公司拟与B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甲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作出该项决定后,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 错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重大事项管理权力。根据规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8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1. 2016年7月1日,A、B两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0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向B公司交付全部货物,交付地点为B公司仓库;B公司在验货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任何一方如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合同订立后,A公司未按时交付货物。B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A公司辩称:没有按时交货是因为当地7月10日发生严重泥石流灾害,道路被中断,货物无法及时运送;而且,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未按时交付货物时,B公司可否行使不安抗辩权?简要说明理由。
(2)如何认定题目中说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3)泥石流灾害发生后,A公司若想免除其违约责任,应采取哪些措施?
(4)如果在2016年7月12日A公司将货物交付运输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泥石流导致货物毁损,则损失由谁承担?此时运输公司是否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运费?简要说明理由。
(5)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点,该货物需要运输,A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将货物交付运输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泥石流导致货物毁损,则损失由谁承担?简要说明理由。
(1)不可以。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的一方有经营状况恶化等情况时,在后履行一方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权拒绝先行履行。题目中B公司是“后履行一方”,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3)A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B公司,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取得有关证明后,才能免除违约责任。
(4)货物毁损的损失由出卖人A公司承担。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约定“交付地点为B公司仓库”,而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此时还没有交付给买受人,所以是“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损失。
运输公司不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运费。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5)货物毁损的损失由买受人B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该问是假设“没有约定交付地点”,那么出卖人A公司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后,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B公司;因此在运输途中货物因泥石流毁损,损失由买受人B公司承担。
[解析] 第(4)、(5)问,都是针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但注意两个问题中,一个是“约定交付地点”,一个“没有约定交付地点”;因此适用的规定不同,则风险的承担人也不同。
甲自然人、乙自然人和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合伙协议中约定:甲出资5万元的货币,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丙公司以作价8万元的实物出资;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乙共同执行A企业的合伙事务。
丙公司为谋取利润,以A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购买钢材的合同。B公司按约向A企业交货时,A企业以丙公司无权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丙公司为偿还其欠债权人的购货款,未经甲和乙的同意,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与C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取得8万元的借款支付了债权人的购货款。后由于丙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经协商,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了D公司,D公司成为A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经查:A企业的合伙协议中,没有对有限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作约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 A企业拒绝支付B公司货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丙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①A企业拒绝支付B公司货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B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A企业不得拒绝支付货款。
②丙公司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本题B公司为善意的第三人,丙公司对该笔交易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丙公司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A企业合伙协议中并无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特别约定,有限合伙人丙公司的财产份额出质行为符合规定。
4. 丙公司和D公司对在其退伙前和入伙后A企业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①丙公司对在其退伙前A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②D公司入伙后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016年1月15日,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收购股票上市的乙公司3.5%的股份。同日,甲公司的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股份的1.3%和1.2%。此后,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直至1月28日,甲公司才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1%。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5.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1月15日后,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本题中,甲及其关联企业丙和丁属于一致行动人,其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在1月15日,甲及其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持有的股份已达到6%。
6. 假如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A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销其收购要约?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7. 假如甲公司以乙公司被起诉为由,对乙公司的股东B公司持有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压价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压价收购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五、综合题(共12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某市纺织厂(外商投资企业)有职工300人,2016年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2300万元,随同产品销售且单独核算的包装物5万元(含税价);
(2)将自产纺织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成本5万元,无同类售价;
(3)本年销售成本1500万元,购进各种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60万元;
(4)产品销售费用120万元,管理费用14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1. 计算该纺织厂全年应纳的增值税;
单独核算的包装物销售收入是价外收入,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不含税销售额=5÷(1+17%)=4.27(万元)
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
本题中没有同类产品市价,需按组价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5×(1+10%)=5.5(万元)
销项税额=(2300+4.27+5.5)×17%=2309.77×17%=392.66(万元)
进项税额=260(万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92.66-260=132.66(万元)
2. 计算该纺织厂全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收入;
计税收入=2300+4.27+5.5=2309.77(万元)
3. 计算该纺织厂全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合计;
销售成本=1500+5(视同销售)=1505(万元)
销售费用=120万元
管理费用=140万元
该纺织厂全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合计=1505+120+140=1765(万元)
4. 计算该纺织厂全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2309.77-1765=544.77(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544.77×25%=136.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