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以法律规范慈善事业
“成人善事,其功更倍;动人善愿,其量无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扶危济困、德行化人的传统,慈善的种子深深地埋在中国人的基因里。当下,我国的慈善事业已进入蓬勃发展时期,而这样高速发展的慈善事业,是急需更为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更为明确统一的制度来助力的。
从过往的“郭美美事件”“尚德诈捐门”“中非希望工程”,到最近媒体报道的“慈善妈妈敛财事件”……这些事件的曝光,伤害的不只是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更是那些默默行善、想要施善的人。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高举“慈善”的大旗,更能打动富商财团,借机敛财;另一方面是利用大众心理,大张旗鼓帮助弱小,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而归根结底是因为没有法律约束和惩戒,许多行为被暴露后大多是名誉受损,却没有真正受到处罚,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低廉。因此,急需一部关于慈善的立法,对当前慈善事业中的“伪善”行为形成刚性约束。
慈善以法为领,大开方便之门。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我们将慈善理解为解决贫困问题,体现在具体案例上就是一些需要救助的人群“求救无门”,助人之路狭窄难行,同时,不少地方志愿服务和慈善机构都带有行政色彩。而一部关于慈善的立法,则可以划分好各方权力和责任,同时也将有效督促地方相应的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慈善进入渠道,加强对从事慈善事业民间团体的协助和指导;广泛借助社会力量更好地为困难者提供帮助。
以法为盾,推广慈善事业。《慈善法》将为慈善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其颁布及慈善法律系统的完善将为社会上的慈善机构及慈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将促使更多为社会慈善事业服务的机构落地生根。设立更多的慈善及公益性机构,一方面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也将让志愿者根据自身实际有了更多的选择,在相互促进之中为慈善事业提供更多活力和动力。
慈善立法后必将促进社会再次分配,这有望在促进人和人之间和谐相处、缓解社会分配差距、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大灾大难之际,总能风起云涌,汇成强力;民瘼民困之时,总能涓涓细流,熨帖温暖。慈善立法,将促进慈善事业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社会慈善事业必将犹如雨后春笋般健康快速成长。
中华民族一直崇尚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慈善精神,有办义学、义仓,腊八舍粥等慈善传统。《慈善法》的精神与内容,应该说就是这些优秀传统的“创新性发展”,就是从法律的高度,彰显中华民族的慈善文化基因,弘扬中国人世代相守的传统美德,进而丰富、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