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三、实务操作和案例分析题(前三题各20分,后两题各30分) 某大型防洪工程由政府投资兴建。项目法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后,共有9家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项目法人认为报名单位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开标后发生的事件如下:
事件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报价,经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事件2: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300万元,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事件3:C投标人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事件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事件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事件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600万元,开标后谈判中提出估价为800万元的技术转让。
事件7:G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G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问题:1. 项目法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不正确。理由:项目招标公告应按有关规定在《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以及《中国水利报》等媒体上发布,不能限制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依据有关规定,该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项目法人不能擅自改变。
2. 分析A、B、C、D、E、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或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A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经评审后最低报价者应被推荐为中标人。
B投标人在开标后降价不妥。理由: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得修改。
C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投标人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D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投标人的投标函(或投标文件)应加盖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不要求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E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有关规定,联合体投标,应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F投标人无不妥之处。理由:根据有关规定,开标后合同谈判中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3. G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项目法人可如何处理?
G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得撤回。G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项目法人可没收其投标保函。
5. 经批准后,Y省水利厅作为项目法人对某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该项目属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招标人于2006年5月2日~5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规定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采用资格后审;5月12日~5月16日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套,招标文件规定5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截至5月16日,共有6家投标单位购买了招标文件,且该6家单位(分别为A、B、C、D、E、F)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其中F投标单位为甲单位(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与乙单位(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联合体。投标单位A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发现其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要求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隋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单位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F共5家投标单位投标,并宣读该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代表和其他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共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4人,从Y省水利厅组建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5名,其专业分布为:工程建设管理1人、金属结构1人、造价2人、水工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单位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5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F、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单位B为中标人。由于投标单位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6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单位B于6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5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F,因此,从6月16日至6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单位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单位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单位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7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向A、C、D、E、F五家投标单位发去了中标结果通知书。2006年5月与6月的日历如下图所示。
问题: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
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有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分述如下: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应当按其制作成本确定售价,一般可按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标准控制”,而本例中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元/套,显然过高。
(2)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故F投标单位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3)招标人不应仅宣布5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惯例,虽然投标单位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4)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超过评委总人数的1/3,而本例中招标人代表4人,显然已经超过评委总数的1/3;由于该项目属于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故评标专家应从水利部或该项目所属的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5)评标过程不应要求投标单位考虑降价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间为19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关于该项不得少于20日的要求。
(8)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2日。
(9)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才将中标结果通知书发给A、C、D、E、F五家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案例]
背景
某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电站及灌溉引水洞等建筑物组成。其中大坝为黏土心墙土石坝,最大坝高为35m;灌溉引水洞位于大坝左端的山体内,最大洞径为6.0m。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法人要求各参建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的“四项措施”落实到位。
事件2:坝体填筑前,施工单位对坝体填筑土料进行了碾压试验,确定压实参数。施工时先进行黏土心墙填筑,后进行上下游反滤料及坝壳料填筑。
事件3:灌溉引水洞采用爆破法施工,相向开挖。在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15m时,由于两个工作面的爆破作业不同步,造成5名工人重伤。
[问题]6. 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2]57号),简要说明事件1中“一岗双责”中的“双责”和“四项措施”的具体内容。
“一岗双责”中的“双责”是指: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四项措施”包括: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
7. 事件2中施工单位确定的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哪些?
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碾压机具的重量、含水量、碾压遍数及铺土厚度等,对于振动碾还应包括振动频率及行走速率等。
8. 根据《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 5129—2013),指出事件2坝体填筑程序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不妥之处:先进行黏土心墙填筑,后进行上下游反滤料及坝壳料填筑。理由:根据《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 5129—2013),心墙应同上下游反滤料及部分坝壳料平起填筑,骑缝碾压,宜采用先填反滤料后填土料的平起填筑法施工。
9. 指出事件3爆破作业的不妥之处。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号),说明本工程质量与安全事事故级别。
不妥之处:在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15m时,还分别进行爆破作业。
本工程质量与安全事事故级别为:Ⅳ级(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一岗双责”和“四项措施”。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2]57号),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水利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结合水利实际,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其中包括: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和强化岗位、职工安全责任,逐级、逐岗、逐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的“四项措施”落实到位。其中“一岗双责”中的“双责”是指: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四项措施”包括: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土料填筑压实参数。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碾压机具的重量、含水量、碾压遍数及铺土厚度等,对于振动碾还应包括振动频率及行走速率等。黏性土料选取试验铺土厚度和碾压遍数,并测定相应的含水量和干密度,作出对应的关系曲线;非黏性土料的试验,只需作铺土厚度、压实遍数和干密度的关系曲线,据此便可得到与不同铺土厚度对应的压实遍数,根据试验结果选择现场施工的压实参数。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碾压式土石坝坝体填筑施工要求。根据《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 5129—2013),心墙应同上下游反滤料及部分坝壳料平起填筑,骑缝碾压,宜采用先填反滤料后填土料的平起填筑法施工。斜墙宜与下游反滤料及部分坝壳料平起填筑,也可滞后于坝壳料填筑,但需预留斜墙、反滤料和部分坝壳料的施工场地,且已填筑坝壳料必须削坡至合格面。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地下开挖爆破作业知识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根据《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 378—2007),当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小于30m或5倍洞径距离爆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顸案》(水建管[2006]202号),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其中Ⅰ级为特别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Ⅱ级为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Ⅲ级为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Ⅳ级为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即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中毒)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本案例造成5人重伤,故事故等级为Ⅳ级(较大质量与安全事故)。
背景资料
某混凝土重力坝工程包括左岸非溢流坝段、溢流坝段、右岸非溢流坝段、右岸坝肩混凝土刺墙段。最大坝高43m,坝顶全长322m,共17个坝段。该工程采用明渠导流施工。坝址以上流域面积610.5km2,属于亚热带暖湿气候区,雨量充沛,湿润温和。平均气温比较高,需要采取温控措施。其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
(1)大坝混凝土施工方案的选择。
(2)坝体的分缝分块。根据混凝土坝型、地质情况、结构布置、施工方法、浇筑能力、温控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坝体混凝土浇筑强度的确定。应满足该坝体在施工期的历年度汛高程与工程面貌。在安排坝体混凝土浇筑工程进度时,应估算施工有效工作日,分析气象因素造成的停工或影响天数,扣除法定节假日,然后再根据阶段混凝土浇筑方量拟定混凝土的月浇筑强度和日平均浇筑强度。
(4)混凝土拌合系统的位置与容量选择。
(5)混凝土运输方式与运输机械选择。
(6)运输线路与起重机轨道布置。门、塔机栈桥高程必须在导流规划确定的洪水位以上,宜稍高于坝体重心,并与供料线布置高程相协调,栈桥一般平行于坝轴线布置,栈桥墩宜部分埋入坝内。
(7)混凝土温控要求及主要温控措施。
问题:10. 为防止混凝土坝出现裂缝,可采取哪些温控措施?
温控的主要措施有:(1)减少混凝土的发热量:采用减少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采用低发热量的水泥;(2)降低混凝土的入仓温度:采用合理安排浇筑时间、采用加冰或加冰水拌合、对骨料进行预冷;(3)加速混凝土散热:采用自然散热冷却降温,在混凝土内预埋水管通水冷却。
11. 混凝土浇筑的施工过程包括哪些?
混凝土浇筑的工艺流程包括浇筑前的准备作业,浇筑时入仓铺料、平仓振捣和浇筑后的养护。
12. 对于17个独立坝段,每个坝段的分缝分块形式可以分为几种?
坝段的纵缝分块形式有竖缝分块、斜缝分块、通仓浇筑和错缝分块四种。
13. 大坝水工混凝土浇筑的水平运输包括哪两类?垂直运输设备主要有哪些?
大坝混凝土浇筑的水平运输包括有轨运输和无轨运输两种方式;垂直运输设备主要有门机、塔机、缆机和履带式起重机。
14. 大坝水工混凝土浇筑的运输方案有哪些?本工程采用哪种运输方案?
大坝水工混凝土浇筑的运输方案有门、塔机运输方案,缆机运输方案以及辅助运输浇筑方案。本工程采用门、塔机运输方案。
15. 混凝土拌合设备生产能力主要取决于哪些因素?
混凝土拌合设备生产能力主要取决于设备容量、台数与生产率等因素。
背景资料
某水闸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经公开招标后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水闸的启闭机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其他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同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为了确保水闸施工质量,经与设计单位商定,在设计文件中标明了水泥的规格、型号等技术指标,并指定了生产厂家。施工单位在工程中标后,与生产厂家签订了购货合同。为了在汛期来临之前完成水闸的基础工程施工,施工单位采购的水泥进场时,未经监理机构许可就擅自投入施工使用。监理机构在对浇筑而成的第一块闸底板进行检查时,发现水泥的指标达不到要求,监理机构便通知施工单位该批水泥不得使用。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家将不合格的水泥退换,厂家认为质量没有问题,若要退货,施工单位应支付退货运费,施工单位不同意支付,厂家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的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上述费用。
问题17. 建设单位指定水泥的规格、型号是否合理?为什么?
建设单位指定水泥的规格、型号是合理的。因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应当指定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
18. 施工单位采购的水泥进场,未经监理机构许可就投入使用,此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施工单位采购的水泥进场,未经监理机构许可就擅自投入使用,此做法不正确。正确做法是:施工单位运进材料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报审表,同时附有材料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按规定要求进行送检的检验报告,经监理机构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19. 监理机构发现水泥的指标达不到要求,通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该批水泥是否合理?为什么?
监理机构发现水泥的指标达不到要求,通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该批水泥是合理的。因为这是监理单位的职责和职权。
20. 施工单位要求退换该批水泥是否合理?为什么?
施工单位要求退换该批水泥是合理的。因为水泥生产厂家供应水泥不符合供货合同的要求。
21. 水泥生产厂家要求施工单位支付退货费用,建设单位代扣退货运费款是否合理?水泥退货的经济损失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水泥生产厂家要求施工单位支付退货运费是不合理的。因为退货是生产厂家违约引起的,厂家应承担责任。建设单位代扣退货运费款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水泥的购货合同关系与建设单位无关。水泥退货的经济损失应由生产厂家承担,因为责任在生产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