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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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分类模拟题中国法制史(五)
一、单项选择题
1. 凌迟成为法定刑,始于何时?______
A.唐朝
B.五代时期
C.南宋
D.明清
A
B
C
D
C
[考点] 凌迟
[解析] 作为死刑的一种,凌迟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的西辽。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所以正确选项是C。
2. 南宋时,富人甲去世,妻已亡,家中有继子乙及在室女丙。关于甲的遗产继承,依当时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乙享有全部财产继承权,丙没有继承权
B.丙享有全部财产继承权,乙没有继承权
C.乙享有1/4财产的继承权,丙享有3/4财产的继承权
D.乙、丙都没有继承权,财产收为官府所有
A
B
C
D
C
[考点] 宋代继承制度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南宋法律对绝户财产继承的规定。根据南宋法律的规定,对于无男子承继的家庭,确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一是“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为“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另外1/3收为官府所有。所以在有继子和在室女的情况下,作为继子的乙有1/4的财产继承权,而作为在室女的丙有3/4的财产继承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3. 关于宋朝与西周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经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A
B
C
D
B
[考点] 西周和宋朝婚姻制度
[解析] 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比较典型,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宽,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4. 下列关于古代契约法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质”、“剂”有别,“质”,是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剂”,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
B.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
C.宋朝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绝卖是指一般买卖;活卖是指附条件的买卖,当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赊卖是指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法,而后收取出卖物的价金
D.宋朝的借贷契约因袭唐制,对借与贷做了区分。借是指使用借贷;贷是指消费借贷;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A
B
C
D
A
[考点] 中国古代的契约名称
[解析] 买卖契约。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质”、“剂”有别:“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因此,A项错误。
5. 关于宋代的民事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______
A.宋代禁五服结婚,但不禁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
B.宋代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财产继承权,并且妇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离婚改嫁
C.宋朝的负债不必付息,而出举要付息
D.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立继”
A
B
C
D
D
[考点] 宋代契约、婚姻与继承制度
[解析] A选项正确,宋代结婚条件除同西周外,同时禁五服结婚,但不禁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B选项正确,宋代允许妇女离婚,但附条件,夫3年不归,6年不问,或者夫亡,妻可改嫁,但是不得转移财产。宋代方面,除沿袭以往的遗产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财产继承权,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相同的继承权。C选项正确,负债是使用借贷,不必付息;出举是消费借贷,必须付息。D选项错误,南宋规定了绝户财产的继承办法,夫亡妻在,妻子为丈夫安排继承人,称为立继;夫妻俱亡,尊长亲属为死者创设继承人,称为命继。
6. 明朝中央审判机关是:______
A.刑部
B.大理寺
C.都察院
D.御史台
A
B
C
D
A
[考点] 明代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
[解析] 明代设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大司法机构,通称“三法司”。刑部为中央审判机关,主掌对重大案件的审判,受理地方上诉案件和中央与京师的案件;大理寺负责司法行政与复核案件;都察院掌纠察,设监察御史,司法活动限于会审及审理官吏犯罪案件。
7. 对明代都察院司法执掌表达不正确的是:______
A.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职官犯罪案件
B.复核或审理京师职官犯罪案件
C.奉旨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各省地方,对职官犯罪以及民事案件进行案审
D.复核或审理直隶及各省斩绞监候案件
A
B
C
D
C
[考点] 都察院
[解析] 明代都察院掌纠察。主要是纠察百司,会审及官吏犯罪案件。设有十三道监察御史。都察院司法执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职官犯罪案件;二是复核或审理直隶、各省及京师斩绞监候案件;三是奉旨监察御史巡按直隶、各省地方,对职官犯罪奏闻皇帝裁决,人命案件或亲审或交两司审理,“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8. 以下对于《大明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从篇章设置而言,从始至终采用七篇结构,即以“名例”为总则,以六部作六律总目的编排方式
B.从内容上看,与《唐律》相比较,呈现出“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特点
C.从其立法技术而言,较《唐律》也有所提高
D.其律文结构和量刑原则等对《大清律例》有较大影响
A
B
C
D
A
[考点] 《大明律》
[解析] 《大明律》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部重要法典,其上承唐律下启清律,影响深远。这部法典的制定经历了几次大的变动,直到洪武二十二年才以“名例”一篇冠首,按六部改为吏、户、礼、兵、刑、工六律。故A项说法有误。
9. 清代经过秋审后,某死刑犯甲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某甲是其家族三代单传的唯一的儿子,尚有父母需要奉养,这时,司法官如何解决?______
A.处死
B.死罪免除,发配边疆
C.留待日后重新审理决定
D.请求皇帝定夺,是否留养承祀
A
B
C
D
D
[考点] 清代秋审制度
[解析] 在清代,案件经秋审或朝审复审完毕后,根据情况作出四种处理:其一,情实,奏请执行死刑;其二缓决,情节属实,但危害不大,处流刑或发配边疆或押后再审;其三,可矜,免除死刑;其四,留养承祀,指有亲老丁单情形,经申请并经皇帝裁决,可以留养承祀。所以,本题的答案是D。
10. 明朝时凡是重大案件二次翻供不服判决的,根据皇帝诏令,可以由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称为:______
A.会官审录
B.朝审
C.大审
D.九卿会审
A
B
C
D
D
[考点] 明代的九卿会审制度
[解析] 本题主要掌握九卿会审的人员构成,即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除了九卿会审以外,明代的会审制度主要有会官审录、朝审、大审和热审。对上述会审制度的区分可以通过两个标准,一是通过会审参加人员来区别,二是通过会审的案件来加以区别。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D。
11. 下列属于清代会审制度的是哪一项?______
A.九卿会审
B.大审
C.热审
D.圆审
A
B
C
D
C
[考点] 清代会审制度
[解析] 清代会审制度在明代会审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制度,而明代的会审制度包括九卿会审(又称圆审)、朝审和大审。故选项C正确。
12. 清代的会审制度在明朝的基础上更加完善。其中在明代会审制度和朝审制度的基础上,清代发展成为一种每年举行一次的会审大典,称为:______
A.朝审
B.热审
C.九卿会审
D.秋审
A
B
C
D
D
[考点] 清代秋审制度
[解析] 清代的秋审制度是在明代的九卿会审和朝审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但又有新的变化。秋审制度之所以被称为国家的大典,就在于:一是参加会审的人员包括内阁、军机、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各院寺监等官员,有时皇帝也亲自参加;二是会审的案件包括全国上报的、并且经过各省督抚层层复核的各类死刑案件;三是会审的结果必须报经皇帝最后裁决;四是会审的时间安排在每年的秋天,也符合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关于秋冬行刑的指导思想;五是秋审的结果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这与其他会审的结果是不同的;六是秋审的规范法律化,清朝制定专门的《秋审条例》,用以指导秋审活动。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D。
13. 清末司法体制改革将大理寺改为:______
A.刑部
B.大理院
C.都察院
D.法部
A
B
C
D
B
[考点] 清末司法体制改革
[解析] 清末司法体制的改革主要是将刑部改为法部、大理寺改为大理院、实行审检合署。
14. 每年霜降后,明朝三法司会同公、侯、伯审理重囚的制度称:______
A.朝审
B.秋审
C.九卿会审
D.热审
A
B
C
D
A
[考点] 明代的朝审制度
[解析] 明朝的朝审,是指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的制度。B项不选,秋审是清朝的一种会审制度,是清代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C项不选,九卿会审制度是复审制度,是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囚犯仍翻供不服的案件。D项不选,热审也是清朝的一种会审制度,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
15. 以下对于会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九卿会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
B.清代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
C.清代朝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
D.在清朝,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A
B
C
D
C
[考点] 明清会审制度
[解析] 明代的会审制度包括:(1)九卿会审(明代又称“圆审”)。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2)朝审。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3)大审。始于成化十七年,宪宗命司礼监(宦官二十四衙之首)一员在堂居中而坐,尚书各官列居左右,从此“九卿抑于内官之下”。
清代在明代会审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1)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2)朝审。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复审程序后分四种情况处理:其一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其二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其三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其四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3)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苔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
由上可知,C项错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是秋审。
16. 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5月14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对这一案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
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
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A
B
C
D
B
[考点] 领事裁判权
[解析] 选项A错误。与本题题干无关,是干扰项。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领事裁判权体现的是外国侵略者在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司法特权,是对我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选项C错误。限制的是我国的司法审判权。
17. 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关于中国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A.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B.1911年《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款
C.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国家司法审判实行四级三审制
D.1947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列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
A
B
C
D
B
[考点] 中国法律近代化中的修律
[解析] 在清末修律过程中,民商法修订也是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主持的修订法律馆所着力进行的一项工作。《大清民律草案》条文稿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1569条。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故答案A正确。《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时专门刑法典,但仍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惟一内容,在表现形式和内容上都不能说是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故答案B错误。1910年清廷仿效日本制定的关于法院组织的法规,共16章,并吸收了公开审判等一系列新的司法原则,并未真正实施。但该法首次规定了四级三审制的司法审判制度。故答案C正确。1947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罗列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但依据宪法第23条颁布的《维持社会秩序临时办法》、《戒严法》、《紧急治罪法》等,把宪法抽象的民主自由条款加以具体切实的否定。故答案D正确。
18. 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______
A.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C.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立制
D.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A
B
C
D
C
[考点] 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改革
[解析] 清末的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的变革,为中国法律近代化之开端。在这场变革中,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但是,并未实行审检分立制,而是审检合署制。
19.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______
A.《钦定宪法大纲》
B.《十九信条》
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D.《天坛宪草》
A
B
C
D
A
[考点] 《钦定宪法大纲》
[解析] 《钦定宪法大纲》由清廷宪政编查馆编订,于1908年8月颁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十九信条”,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一部重要的宪法文件,共7章56条,它是中国历史上最初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天坛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10月31日完成,共11章113条。因在北京天坛起草而得名,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
20. 关于清末“预备立宪”,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______
A.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B.《十九信条》取消了皇权至上,大大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国会与内阁总理的权力
C.清末成立的资政院是中国近代第一届国家议会
D.清末各省成立了谘议局作为地方督抚的咨询机关,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预决算等
A
B
C
D
D
[考点] 清末“预备立宪”
[解析] 关于A,《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但它并没有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该制度是由《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确立的。因此A错误。关于B,《十九信条》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因此B错误。关于C,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并不是国家议会。因此C错误。关于D,谘议局是清末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1909年开始在各省设立,其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预决算、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本省督抚的咨询等。因此D正确。
21. 下列关于《大清新刑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律变法过程中修订的一部新刑法草案
B.《大清新刑律》将整部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
C.《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既《大清现行刑律》之后第二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D.《大清新刑律》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其死刑仅规定绞刑一种
A
B
C
D
C
[考点] 《大清新刑律》
[解析] 《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还只是对《大清刑律》的修改而已,还不能说是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
22. 《钦定宪法大纲》是在“预备立究”活动中、由“宪政编查馆”编订、清政府于1908年8月27日颁布的一个宪法性文件。其基本特点是:______
A.实行宪政
B.保护人民利益
C.皇帝专权,人民无权
D.推行预备立宪
A
B
C
D
C
[考点] 《钦定宪法大纲》
[解析] 需要注意的是,在《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条文中,正文部分的“君上大权”共有14条,附录部分的“臣民权利义务”只有9条。明确规定了“君上大权”至高无上,“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而臣民的权利、义务,均以“在法律范围内”作为限制语,并规定皇帝“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这些都说明了《钦定宪法大纲》的基本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C。
23. 清末修律中正式颁行的诉讼法规是:______
A.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B.大清刑事诉讼律
C.大清民事诉讼律
D.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
A
B
C
D
D
[考点] 清末修律中正式颁布的诉讼法规
[解析] 答案A不正确。《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等人草拟的诉讼法典草案,共分总纲、刑事规则、民事规则、刑事民事通用规则、中外交涉事件等五章。共260条。因遭到各省督抚的反对和礼教派的攻击,该法律草案未及颁行。答案B、C不正确。《大清民事诉讼律》和《大清刑事诉讼律》是在《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遭否决后起草的两部诉讼法草案,于1910年彻底完成。这两部诉讼法草案均系仿照德国诉讼法而成,但均未颁行。《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是清政府于1907年颁行的诉讼法规。该章程共分为总纲、审判通则、诉讼、各级检察厅通则、附则等五章,共120条,规定了审级、管辖、审判制度、检察机构等在内的若干诉讼体制和规则。故D项正确。
24. 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最终确立了新的刑罚体系是在______中。
A.《大清律例》
B.《大清新刑律》
C.《大清现行刑律》
D.《暂行新刑律》
A
B
C
D
B
[考点] 对《大清新刑律》的历史地位的认识
[解析] 《大清现行刑律》只是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方法,如删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刑罚及缘坐制度,改笞杖刑为罚金、苦役,并停止刑讯,但是新的刑罚体系并没有建立起来。到《大清新刑律》修订时,“删除律内重法”及修订《大清现行刑律》等前期改革措施,改革旧有残酷刑罚方法已无太大障碍,新的刑罚体系具备了形成的条件。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B。
25. 《大清现行刑律》对于传统的刑罚制度作了部分改革,其规定的刑罚不包括:______
A.罚金
B.发遣
C.笞
D.流
A
B
C
D
C
[考点] 《大清现行刑律》
[解析] 《大清现行刑律》是一部起到新旧交替作用的近代法典,其主体仍然是《大清律例》的内容,但为适应时代变革和法制改革的需要,删除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旧制,并增加了新的内容。在刑罚方面,旧刑罚中的笞、杖被罚金所替代,对凌迟、枭首、戮尸等酷刑予以废除,规定死刑只有绞刑和斩刑两种,同时废除了缘坐之法和刺字之法。故选C。
26. 乾隆年间,四川重庆府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依据清代的会审制度,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______
A.上报中央列入朝审复核定案
B.上报中央列入秋审复核定案
C.移送京师列入热审复核定案
D.上报中央列入三司会审复核定案
A
B
C
D
B
[考点] 清代会审制度
[解析] 清代会审制度包括秋审、朝审和热审。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农历八月)举行得名。秋审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的斩、绞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举行而得名。三司会审是指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组成的中央三大司法机关(称为三法司)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共同会审。本题选B。
二、多项选择题
1. 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继承。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______
A.“立继”
B.“祖继”
C.“嗣继”
D.“命继”
A
B
C
D
AD
[考点] 南宋的继承制度
[解析] 南宋时期,规定了绝户继承的办法,有两种方式,“立继”和“命继”,要明确其具体的含义,还要注意继子和绝户之女、出嫁之女享有的继承权的份额。故AD正确。
2. 下面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刑法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在《魏律》中正式确立了“八议”、“官当”制度
B.《唐律疏议》中的“十恶”来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
C.《开皇律》把刑罚分为笞、杖、徒、流、死五种,第一次宣布废除了宫刑,从而结束了肉刑在中国的历史
D.在中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中首次设立了“奸党罪”
A
B
C
D
ACD
[考点] 八议;十恶;五刑;奸党罪
[解析] 《魏律》正式公布了“八议”制度,“官当”制度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唐律疏议》中的“十恶”来源于《北齐律》中的“重罪十条”。《开皇律》确立两项制度:封建制五刑和十恶制度,宫刑是在南北朝时最终废除的。明太祖年间,首次设立了“奸党罪”。因此,ACD错误。
3. 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就是例,关于例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______
A.条例是某项专门事务方面的单行法律汇编
B.则例是刑事单行法规
C.皇帝批准的政府部门提出的建议属于事例
D.成例是经过整理的事例,是一项单行法规
A
B
C
D
CD
[考点] 清代的例
[解析] 条例一般是指刑事单行法规,大部分编入《大清律例》,附于某一律条之后。则例是某一行政部门或某项专门事务方面的单行法规汇编,对行政管理起着重要作用。事例是皇帝就某项事务发布的上谕或经皇帝批准的政府部门提出的建议,事例可以作为处理事务的指导原则。成例是指整理编订的事例,是一项单行法规,包括条例及行政方面的单行法规。故选项AB错误,CD正确。
4. 下列关于领事裁判权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______
A.领事裁判权最早确立于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
B.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对非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提起诉讼时,适用被告主义原则
C.非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对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提起诉讼时,由中国法院管辖
D.享有领事裁判权的案件,一审由各国在华领事法院或法庭审理
A
B
C
D
BC
[考点] 领事裁判权
[解析] 根据领事裁判权的内容,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诉讼依被告主义原则;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诉讼由所属国管辖:不同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适用被告主义原则;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与非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侨民之间的争讼,前者是被告则适用被告主义原则,后者是被告则由中国法院管辖。因此,B、C两项表述错误,应选。A、D表述正确。
5. 清末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中设有一种特殊的审判机构,即“会审公廨”。下列关于这一机构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会审公廨是1864年清廷与欧洲列强协议建立的
B.在会审公廨中,凡涉及外国人的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
C.在会审公廨中,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
D.会审公廨设在租界内
A
B
C
D
BCD
[考点] “会审公廨”制度
[解析] 会审公廨是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凡涉及外国人的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的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者陪审,甚至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也由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故BCD正确。
6. 1840鸦片战争以后,统治者在内外各种压力之下,于20世纪初十年间,逐渐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上的修改与变革。我们把这一时期的法律改革活动称为清末修律。下列关于清末变法修律的一系列改革活动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服务于封建制度的统治
B.在内容上坚持君主专制体制及封建伦理纲常,又大量引进西方的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新旧同存于一法之中
C.在法典编纂上,坚持传统的诸法合体,全面制定了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典,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D.修法的目的旨在维护封建君主的反动统治,完全没有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
A
B
C
D
ABD
[考点] 清末变法修律
[解析] C项错误在于:古代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体系在清末变法修律时已经有所改变,开始了部门法的划分。
7. 关于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B.明朝的廷杖之制是根据皇帝意志而形成的法外用刑惯例
C.明清会审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但是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使实际执法与法律制度日益脱节
D.“申明亭”为明代法定的基层调解机构,对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积极作用
A
B
C
D
ABCD
[考点] 明清时期的会审
[解析] 明清时期刑部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交大理寺复核)、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以上案件、处理地方上诉案及秋审事宜、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而隋唐时期的刑部有案件复核权。明清时期大理寺掌复核驳正,以及死刑复核。所以明清时期大理寺和刑部的职能与隋唐相反。因此,A项说法正确。廷杖是由皇帝下令,司礼监监刑,锦衣卫施刑,在朝堂上杖责大臣的制度。因此,B项说法正确。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是一种慎刑思想的反映,但却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以致皇帝家奴也插手司法;最终结果是司法更加冤滥,法律制度与实际执法日益脱节,加速了王朝整个政体的腐朽。因此,C项说法正确。申明亭是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五年(1372年)创建的读法、明理、彰善抑恶、剖决争讼小事、辅弼刑治之所。每里推选一年高有德之人掌其事,曰老人,老人除执掌教化外,老人还剖断里中人户争讼之事。可见,老人有调解中间人的作用,在创立之初,中明亭对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D项说法正确。
8. 《大清新刑律》中规定的刑罚有:______
A.流刑
B.有期徒刑
C.无期徒刑
D.罚金刑
A
B
C
D
BCD
[考点] 《大清新刑律》
[解析] 《大清新刑律》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从刑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两种。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BCD。
9. 关于清末修律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项?______
A.《大清现行刑律》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是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B.《大清民律草案》分为五编,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
C.《大清新刑律》作为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在结构上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篇,其于1911年正式公布施行
D.《大理院编制法》是配合官制改革制定的一部关于大理院和京师审判组织的单行法规
A
B
C
D
BD
[考点] 清末修律
[解析] 《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但仍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其于1911年1月正式公布,但并未真正施行。AC项表述错误。
10. 清末修律中,正式公布的法律有:______
A.《刑事民事诉讼法》
B.《大清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公司律》
A
B
C
D
BCD
[考点] 清末修律
[解析] 《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一部专门刑法典。《法院编制法》1910年清政府公布的关于法院组织的法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清末大臣沈家本等人草拟的诉讼法典草案。但因遭各省督抚的反对和礼教派的反对而未实际颁行。修订的《商人通例》9条和《公司律》131条,在1904年1月(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奏准颁行,定名为《钦定大清商律》,是为清朝第一部商律。故选项BCD符合题意。
11. 关于清末司法体制变化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改刑部为法部
B.改大理院为大理寺
C.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D.确立观审制度
A
B
C
D
ACD
[考点] 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解析] 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主要是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清末实行四级三审制度,并且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故选项C正确。西方列强取得在华领事裁判权后,确立的强行干预中国司法审判的制度即观审制度,故选项D正确。
12. “袁记约法”与《临时约法》的根本性差别有:______
A.以根本法的形式彻底否定了《临时约法》确立的民主共和制度,代之以个人独裁
B.用皇帝制否定了责任内阁制
C.用有名无实的立法院取消了国会制
D.为限制、否定《临时约法》规定的人民基本权利提供了宪法根据
A
B
C
D
ACD
[考点] “袁记约法”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解析] “袁记约法”,即北洋政府于1914年5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共10章68条。因受袁世凯一手操纵而得名。它与《临时约法》有着根本性的差别:其一,以根本法的形式彻底否定了《临时约法》确立的民主共和制度,代之以个人独裁。其二,用总统独裁否定了责任内阁制。其三,用有名无实的立法院取消了国会制。其四,为限制、否定《临时约法》规定的人民基本权利提供了宪法根据。它是对《临时约法》的反动,是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因此,本题的正确选择是ACD。
13. 南京国民政府于1947年公布和实施《中华民国宪法》。下列哪些是对这部宪法的正确表述?______
A.该法规定了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制度
B.该法的基本精神沿袭《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
C.该法体现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立法原则
D.该法确立的政权体制既不是内阁制,也不是总统制
A
B
C
D
ABD
[考点] 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宪法》
[解析] 1947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共14章,依次是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和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故A、B项正确。其内容特点为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际上的个人独裁。即人民无权,独夫集权。1948年颁布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使这一特点法律化。故C错误。
14. 关于中国宪法发展史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_
A.天坛宪草实行总统制,对国权和地方制度作了专门规定
B.袁记约法是中华民国正式颁行的第一部宪法,以虚伪的民主和漂亮的辞藻见长
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采总统制
D.1947《中华民国宪法》表面上民主,实际上个人独裁,政体不伦不类,但是,罗列人民权利自由最充分
A
B
C
D
ABC
[考点] 民国时期的宪法
[解析] A选项错误,1913年“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是北洋政府的第一部宪法草案,坚持责任内阁制,并限制总统任期以防范袁世凯。B选项错误,“贿选宪法”即《中华民国宪法》是近代中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其以漂亮的辞藻和虚伪的民主见长,对国权和地方自治作出了专门规定。C选项错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为防范袁世凯,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D选项正确,1947《中华民国宪法》有以下特点:(1)表面上的民主和实际的个人独裁;(2)政体不伦不类,以不完全责任内阁制与实质的总统制的矛盾条文掩盖个人专制;(3)充分罗列人民权利,但切实否定;(4)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之名保护封建剥削和官僚资本。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古代诉讼制度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唐代规定,对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可据状断之
B.宋代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的,事关重大案情的,应上报御史台,由御史台指定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
C.北宋注重证据,重视现场勘验,并产生了《洗冤集录》等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D.明朝的管辖制度实行被告原则,对军民实行分诉分辖制
A
B
C
D
AD
[考点] 刑讯;翻异别勘;管辖制度;《洗冤集录》
[解析] A项说法正确,唐律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可根据证据定罪,即“据状断之”。B项考查的是宋代翻异别勘制度,但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并不需要由御史台指定,御史台自古只是掌管监察事项的,不负责案件审理,因此B项错误。C项《洗冤集录》产生于南宋,因此也不正确。D项说法正确,当选。
2. 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商鞅变法时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B.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了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的立法格局,格与令均带有刑事法律性质
C.编敕是宋代一项重要和频繁的立法活动,仁宗时期还设有专门的编敕机构“编敕所”
D.清代的例可分为条例、则例、事例、成例等名目,其中条例是指刑事单行法规
A
B
C
D
ABD
[考点] 中国古代法律形式
[解析] 商鞅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故A项正确。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形成了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的立法格局。格与令相同,起着补充法律的作用,均带有刑事法律的性质,不同于隋唐时期的格。故B项正确。编敕,是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形式的一种立法过程。编敕是宋代一项重要和频繁的立法活动,神宗时期还设有专门的编敕机构“编敕所”。故C项错误,当选。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就是例,可分为条例、则例、事例、成例等名目。条例一般而言专指刑事单行法规。故D项正确。
3. 下列各项关于我国古代刑罚制度演进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缇萦上书”事件成为汉代文帝、景帝刑制改革的导火索,最终导致汉文帝废除了墨、劓、刖、宫等各种肉刑
B.唐代定律时首创流刑五等之制,确立了以笞、杖、徒、流、死为主刑的封建五刑制体系
C.首创折杖法、刺配刑,并将始于五代西辽的凌迟作为法定死刑是宋代刑罚的特色
D.与元朝的刑罚制度相比,明律体现了“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特点
A
B
C
D
ABD
[考点] 文景帝废除肉刑;五刑;折杖法;刺配;明律刑罚原则
[解析] A项,“缇萦上书”是汉文帝刑制改革、废除肉刑的导火索,但是宫刑是在南朝北朝才相继废除的,司马迁便受宫刑,而司马迁是汉武帝朝的人,汉武帝则在“文景之治”之后了。B项,流刑始创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北周时将流刑分为五等,每等以500里为基数,同时还要施加鞭刑。唐朝将流刑分为三等,分别为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另有加役流。D项,明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是与唐律相比的特点/原则,对贼盗及钱粮等事,较唐律处刑为重;对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较唐律处刑为轻。C项表述正确。故选ABD。
4. 下列有关清末制定的刑事法典的表述何者为正确?______
A.清末刑法典修订的成果是《大清律例》和《大清新刑律》
B.《大清新刑律》结构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
C.《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为《大清现行刑律》
D.《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A
B
C
D
BC
[考点] 清末修律;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
[解析] 清朝曾经先后出现过三部刑法典,《大清律例》、《大清现行刑律》和《大清新刑律》。《大清律例》是一部综合性的法典,延续中国封建法典的内容,而《大清现行刑律》是一部过渡性的法典,在《大清新刑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前,暂时使用。而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则是《大清新刑律》。故答案为BC。
5.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宋刑统》是宋代综合性的成文法典,是历史上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B.“编例”,是皇帝与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综合条例,或对审判的典型判例进行汇编
C.《大清律例》是康熙皇帝制定颁布的,篇目仍是按照《大明律》编排的
D.明律在刑法原则上相比较唐律而言,有“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特点
A
B
C
D
AD
[考点] 宋至清时法律制度
[解析] B项不正确,“编例”是皇帝与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称为“条例”或“指挥”),或对审判的典型判例进行汇编(称为“断例”)。C项不正确,《大清律例》是乾隆即位后,命大臣对大清律例进行考证、补充,并亲自逐条改正,于乾隆五年完成的,篇目仍按照《大明律》编排,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篇。
6. 按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关于国家政体制度的规定,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根据三权分立的政治模式,将国家的统治权分为立法、行政、司法,分别由______来行使。
A.参议院
B.临时大总统
C.副总统、国务员
D.法院
A
B
C
D
ABCD
[考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解析] 要注意的是:第一,从性质上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因此,在中华民国的国家机构采取“三权分立”原则,即立法、行政、司法权的相互分立和相互制约。这也是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一般原则。第二,临时约法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参议院是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法院是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第三,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所以说《临时约法》的颁布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块里程碑。在政治上,以根本法形式宣判了清王朝的死刑,废除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CD。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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