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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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民法模拟221
第Ⅰ卷(选择题)
一、选择题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 甲放在阳台上的酒瓶坠落,造成行人乙受伤,关于该民事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乙不能证明甲有过错,则甲不承担责任
B.无论甲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C.无论甲是否有过错,都应当由乙自己承担责任,属于意外事故
D.如果甲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责任
A
B
C
D
D
[解析] 考点是特殊侵权责任的归责。《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 当事人因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提起诉讼的时效为______。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A
B
C
D
A
[解析] 离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本题应选A项。
3.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生活费和教育费的______。
A.一部分
B.全部
C.大部分
D.一部分或全部
A
B
C
D
D
[解析]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指保证人和______
A.被担保合同的债权人
B.被担保合同的债务人
C.被担保合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D.保证人的上级主管部门
A
B
C
D
A
[解析] 考点是保证合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指保证人和被担保合同的债权人。
5.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
B.乙、丁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C.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
D.丙、丁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A
B
C
D
C
[解析] 考点是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以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根据《物权法》第101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另外,《民通意见》及《合同法》都规定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住房的共有人与承租人都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的丁虽为转租,但已获同意,该租赁合同拘束承租人和出租人,故基于租赁合同享有优先购买权。
6. 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只可能发生在______
A.简单之债之中
B.多数人之债之中
C.主债之中
D.合同之债之中
A
B
C
D
B
[解析] 考点是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分类。在多数人之债中,根据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之间对债权或债务的承受情况,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7. 甲、乙间订立赠与合同,甲将其房产一处赠与乙,并已做所有权移转登记。2个月后,乙与甲就该房产发生争执,将甲打伤致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已履行,不能撤销
B.甲的继承人可以随时撤销对乙的赠与,要求乙返还财产
C.甲的继承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
D.甲的继承人应当在赠与财产所有权移转后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A
B
C
D
D
[解析] 考点是赠与撤销。根据《合同法》第193条,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的,赠与人的继承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据此,只有D项正确。
8. 广义的担保包括______
A.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
B.财产担保与劳务担保
C.债务人担保与第三人担保
D.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
A
B
C
D
A
[解析] 考点是广义的担保。广义的担保包括一般担保与特殊担保。B项,没有此种分类。C项,是按照担保人范围不同所做的分类。D项,是按照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所做的分类。
9. 20岁的王某唆使7岁的邻居小孩砸碎了李某的窗玻璃。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对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是______。
A.邻居小孩
B.王某
C.小孩家长
D.王某与小孩家长
A
B
C
D
B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教唆人教唆未成年人进行侵权行为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教唆人为侵权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本题中,王某教唆邻居家的未成年人,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B项正确。
10. 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肖像权的是______。
A.为寻找失踪人而使用其肖像
B.公安机关为通缉犯罪嫌疑人而使用其肖像
C.为新闻报道目的而使用他人的照片
D.未经许可而将他人的肖像张贴在照相馆前招揽生意
A
B
C
D
D
[解析] 选项A是为失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利益使用肖像,选项BC是依法使用肖像,选项D违反了《民法通则》关于肖像权的规定,是侵权行为,故答案为选项D。
11. 下列协议中,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是______
A.收养协议
B.委托协议
C.商标权转让协议
D.肖像使用许可协议
A
B
C
D
A
12. 甲在商场看中一件毛衣,标牌上的英文显示毛衣成分是腈纶。甲不懂英文,便向营业员询问,营业员对其说是羊毛,甲遂买下毛衣。商场营业员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______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A
B
C
D
C
13. 依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______。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C.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D.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A
B
C
D
A
[解析] 本题中选项A之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的划分,是以债的双方主体的人数为标准的;选项D之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划分,是以一方主体内部多数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标准的,这是对多数人之债的进一步分类;选项B之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划分,是以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为标准的;选项C之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的划分,则是以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为标准的。因此,选项A符合题意要求,是正确的。
14.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______时开始。
A.遗产分割
B.被继承人死亡
C.订立遗嘱
D.遗产执行
A
B
C
D
B
15. 依我国《婚姻法》计算的四代内的旁系血亲,用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计算,则为______
A.八亲等旁系血亲
B.六亲等旁系血亲
C.四亲等旁系血亲
D.三亲等旁系血亲
A
B
C
D
B
[解析] 考点是亲等的计算方法。依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两边各三等,加起来为六等。兄弟姐妹为二等,堂、表兄弟姐妹为四等,则四代以内旁系血亲为六等。故选B项。
16. 儿媳对公、婆遗产的继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______。
A.与公、婆共同生活
B.丧偶并且没有改嫁
C.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
D.丧偶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A
B
C
D
D
[解析] 我国《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本题中选项D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7. 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需要经过他人土地而取得通行权,这一权利从用益物权的角度讲,叫作______
A.典权
B.地上权
C.地役权
D.使用权
A
B
C
D
C
18. 下列现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是______
A.甲签订合同
B.乙跳入水中
C.丙因车祸死亡
D.丁设立遗嘱
A
B
C
D
C
[考点]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解析] 民事法律事实可分为事件和行为,其中行为是与人的意志有关的法律事实。故排除选项A、B、D。
19. 李某向刘某借了2000元钱,约定于2016年1月1日还款。因李某届期未还,刘某于2017年2月3日向李某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某于2017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______。
A.2017年2月3日中断
B.2017年2月3日中止
C.2017年2月10日中断
D.2017年2月10日中止
A
B
C
D
C
[解析] 诉讼时效中断包括请求、认诺、承认、履行等。本题中,诉讼时效因请求而中断,请求到达对方时,诉讼时效中断。
20. 甲、乙商定,半年后乙出租给甲一套房子,这属于______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了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知识点。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并把这个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法律效力发生、变更、消灭的依据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则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为依据。本题中“半年后”属于期限。所以选B项。
21. 下列当事人中,不能作为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______
A.被宣告人的父母
B.被宣告人的债务人
C.被宣告人的子女
D.被宣告人的所在单位
A
B
C
D
B
22. 根据我国关于法人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
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
C.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
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
A
B
C
D
C
[解析] 社团法人相当于中国法律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据此可知,并不是成立所有社团法人都需要登记。A项错误。中国人民银行就不是企业法人,而是机关法人。B项错误。《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此是合伙型联营的规定。C项正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法人。D项错误。
23.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______
A.撤销关于违约金的约定
B.法院将违约金数额降低到与损失相当的数额
C.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D.法院依诚信原则予以维持或者变更
A
B
C
D
C
[解析] 本题考查了违约金的赔偿的知识点。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4. 下列合同中,合同一方在合同终止后有返还原物义务的是______。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消费借贷合同
D.委托合同
A
B
C
D
B
[解析] 《合同法》第235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以此可判断正确答案为选项B。
25.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的行为是______。
A.单方解除
B.协议解除
C.法定解除
D.约定解除
A
B
C
D
C
[解析] 单方解除是指单方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协议解除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将合同解除的行为。约定解除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在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因此应选C项。
26. 甲的单位今年盖了一批房屋,甲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面积买了一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但是甲后来未能分到。甲与毛毯厂销售商之间的合同是______。
A.无效合同,因为甲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不真实
B.可撤销合同,因为甲对于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有效合同,因为甲订立合同时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
D.有效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A
B
C
D
D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合同有效,甲的错误估计不属于重大误解,同时与合同效力无关。
27. 在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______
A.公民
B.法人
C.自然人、法人和国家
D.公民和国家
A
B
C
D
C
[考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解析] 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28. 公民不能享有所有权的物是______
A.土地
B.文物
C.汽车
D.房屋
A
B
C
D
A
[解析] 考点是所有权的范围。A项,公民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9. 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B.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D.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
B
C
D
A
[解析] 考点是产品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本题中,甲、乙、丙都是受害人,他们既可以要求电视机的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A项正确,C项错误。损害是由电视机质量问题造成的,无论是甲的行为,还是乙、丙的行为,都与损害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B、D两项错误。
30. 百货公司向食品公司发出一订货单,订货单称,“愿以每斤60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的牛肉干50斤”,后百货公司又发一电报给食品公司,电报称,“取消上次60斤牛肉干的订单”。电报早于订货单寄到食品公司。百货公司的行为是______。
A.撤回要约
B.撤销要约
C.撤回要约邀请
D.撤销要约邀请
A
B
C
D
A
[解析]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生效前为撤回,生效后则只能撤销。本题中,撤回要约的通知即电报先于要约即订货单到达,故选项A正确。
31. 所有权属于______
A.绝对权
B.相对权
C.请求权
D.形成权
A
B
C
D
A
[解析] 考点是所有权的性质。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的义务人是除所有权人以外的任何人,有义务不妨害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这属于绝对权。
32. 张某将自己的电视卖给李某,双方约定电视卖给李某后仍然由张某使用半个月。李某是通过哪种交付方法取得电视所有权的______
A.现实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简易交付
A
B
C
D
B
[解析] 考点是观念交付。交付通常是指现实交付,即直接占有的转移。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了交易上的便利,产生了许多变通的交付方法。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所谓简易交付,即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此时,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拟制交付是指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本题中,张某将自己的电视卖给李某,双方约定电视卖给李某后仍然由张某使用半个月,该电视虽并未现实地转移给李某占有,但李某已经取得了电视的所有权,此种交付方式实际上就是占有改定,故正确答案是B项。
33. 甲与乙签订租房合同,其中订有“甲方女儿若分配到本地工作,则甲将收回该房”。该条件是______
A.延缓条件
B.解除条件
C.肯定条件
D.否定条件
A
B
C
D
B
[解析] 考点是条件的分类。按条件的作用,条件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前者作用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效力。后者作用是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本题中“甲方女儿若分配到本地工作,则甲将收回该房”属于解除条件。故选B项,排除A项。C、D两项,按条件内容分类,不符合题意。
34. 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给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做婴儿香皂广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______。
A.刘某和张某
B.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C.刘某和兰星香皂厂
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A
B
C
D
D
[解析] 考点是肖像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刘某、张某、兰星香皂厂未经陈兴夫妇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陈华的肖像,构成共同侵权人,所以选D项。
35.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A
B
C
D
D
[解析] 考点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而非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该赠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标的物自交付时起移转。因此,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标的物藏书的所有权。因此A、B、C三项错误,D项说法正确。另外,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受赠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撤销赠与。
第Ⅱ卷(非选择题)
二、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30分。
1. 简述动产交付的不同方式。
动产交付的方式可以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及指示交付。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的现实的、直接的支配力移转于受让人。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在让与动产物权时已经因其他原因而占有动产时,在让与合意成立时,即发生交付的效力。占有改定是指在让与动产物权时,让与人仍将继续占有动产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可以订立契约,使受让人因此取得间接占有以代交付,同时受让人已经取得物权。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对于特定第三人的标的物返还请求权,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以代交付。
2. 简述违约定金的概念及效力。
违约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款项。
定金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主债履行后,定金作为从债即告消灭,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其二,定金具有证约的效力。其三,定金具有担保的效力。定金的担保效力表现在定金罚则上,既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 简述债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债的种类主要有:
(1)按照债的发生根据,债可分为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
(2)按照债的标的物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债可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3)按照债的主体数量多少的不同,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4)按照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各自对债权或债务的承受情况,多数人之债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5)按照债的标的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6)按照两个相互联系的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三、论述题
20分。
1. 论述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种类。
(1)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民事权利首先是一种自由权,意味着权利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意志自由,在这一范围内,权利人可以做其希望做的事情。
(2)①以民事权利的客体所体现的利益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是以人身之要素为客体的权利,可进一步划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财产权是以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可进一步划分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
②以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请求权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
③以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相对人的范围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为不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仅为特定人的权利。
④以民事权利是否依赖于其他权利而存在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是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则是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权利。
⑤以民事权利相互之间的派生关系为标准,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和救济权。原权利是原有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的权利,为基础性权利;救济权是基于原权利而派生的权利,是在原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受到侵害的危险时而产生的权利。
⑥以民事权利是否已经取得为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既得权是指权利人已经取得并能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期待权是指有将来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
四、案例分析题
每小题15分,共30分。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分立前,甲公司尚有未到期的债权50万元和债务30万元,债权债务情况分别为:债务人丁欠甲30万元,债务人戊欠甲20万元;甲欠债权人己20万贷款、欠债权人庚10万元运费。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及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接受甲对丁的债权30万元,承担甲对己的债务20万元;丙公司接受甲、戊的债权20万元,承担甲对庚的债务10万元。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
问:
1. 乙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债权及债务承担协议效力如何?为什么?
乙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债权及债务承担协议,对乙公司和丙公司双方来讲是有效的,但不得对抗第三人。理由:乙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债权及债务承担协议,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对乙公司与丙公司有效,产生约束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该协议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
2. 庚公司债务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庚公司的债务应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本案中,甲公司的债务产生分立前。甲公司后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乙公司和丙公司应对债权人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某刺绣厂女工李某因其绣工好,深受客户喜爱。许多爱刺绣的客户慕名前来向其定做绣品。某年,港商向其一次性订购10幅绣品,每幅1000元,言明1年后取货,并预付了5000元定金。李某因当年家中杂事太多,就把活儿分给本厂几名女工合干,言明到时货钱平分。1年后,货款两清。后港商在欣赏这些绣品时,发现有的并不精致,不像出自李某之手。经查明,确系出自不同人之手。港商遂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李某辩称,这些绣品是我托人干的,别人的手艺也不差,我已经按照你们所要的款式、花型绣好交货了,不存在赔偿问题。
问:
3. 李某所承揽的工作能否由他人代理完成?为什么?
不能。依照民法规定,按照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此案中,这些绣品只能由李某自己单独完成。
4. 本案中,李某应作何赔偿?
李某应依约给港商重做由别人代做的几件绣品,并赔偿因此给港商造成的损失。
第Ⅰ卷(选择题)一、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第Ⅱ卷(非选择题)二、简答题
1
2
3
三、论述题
1
四、案例分析题
1
2
3
4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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