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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专业科目法学模拟题3
一、单项选择题
(请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使用邮寄的方式申请专利的,申请日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
B.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C.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被授予专利权之日起计算
D.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宣告之日即无效
A
B
C
D
B
[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1年)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而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
B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1年)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1年)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而非“自被授予专利权之日起计算”。
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1年)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故本题选B。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下列人员可以适用死刑的是______。
A.甲73周岁时实施杀人行为,审判时已经76周岁
B.乙17周岁时实施了轮奸行为,审判时已经18周岁
C.丙65周岁时将他人绑架、肢解、煮食,10年后被发现,审判时已经76周岁
D.丁妇女涉嫌爆炸罪,审判时发现怀孕
A
B
C
D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A项不选。甲虽犯罪时不满75周岁,但其审判时已满75周岁,如不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人,对其不适用死刑。
B项不选。乙犯罪时不满18周岁,对其不适用死刑。
C项当选。丙审判时虽年满75周岁,但其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对其可以适用死刑。
D项不选。丁审判时怀孕,对其不适用死刑。
故本题选C。
3. 法的______是指法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
A.普遍性
B.一般性
C.规范性
D.程序性
A
B
C
D
C
[解析] 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在国家管辖范同内普遍有效,与题意不符。一般性并不是法的特征,与题意不符。程序性是指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与题意不符。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定人们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4. 以下刑罚不属于主刑的种类的是______。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罚金
A
B
C
D
D
[解析] A、B、C三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D项不属于。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故本题选D。
5. 以下不属于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是______。
A.买卖
B.承揽
C.租赁
D.交付定金
A
B
C
D
D
[解析] 在双方民事行为中,根据民事行为在意思表示之外,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可将其分为诺成性民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行为。诺成性民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行为,如买卖、承揽、租赁。实践性民事行为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民事行为,如交付定金。故本题选D。
6. 近日,一款换脸软件“ZAO”App刷屏网络,通过这款软件,用户可实现与明星换脸,“一键”进入明星出演的影视片段。但因涉嫌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ZAO”App遭到广泛质疑。从法律的角度看,该软件可能侵犯的人格权不包括______。
A.隐私权
B.肖像权
C.著作权
D.名誉权
A
B
C
D
C
[解析] A、B、D三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ZAO”App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以从手机相册中导入任何一张非本人照片进行换脸,可能侵犯公民肖像权;用户的不当“换脸”行为,可能侵权公民名誉权;“ZAO”App收集的脸相,是典型的生物识别信息,一旦被滥用或泄露,可能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C项当选。“ZAO”App中用于“换脸”的视频素材若未获得相关权利人授权许可,用户任意传播,则可能涉嫌著作权侵权,但著作权是版权,不属于人格权的范畴。
故本题选C。
7. 陈某在商场金店发现柜台内放有一条重12克、价值4600元的纯金项链,与自己所戴的镀金项链样式相同。陈某以挑选金项链为名,趁售货员不注意,用自己的镀金项链调换了纯金项链。陈某的行为______。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二罪
A
B
C
D
A
[解析] A项当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陈某趁售货员不注意调换纯金项链,属于盗窃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B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要求客观上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财物。本题中,陈某取得财物的行为并非是售货员的处分行为导致的,故陈某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
C、D两项不选。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陈某只触犯了盗窃罪,其行为只成立一个罪。
故本题选A。
8. 加强军事法治监督,首要的就是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进行专门监督,依法治官治权,培育______自觉接受法治监督的意识。
A.领导干部
B.基层官兵
C.全体官兵
D.全体指战员
A
B
C
D
A
[解析] 健全完善军事法治监督体系的具体措施包括:①建立多位一体的军事法治监督制度体系。军事法治监督制度体系是确保中国特色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基础。要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必须从军队实际出发,健全和完善军队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互联互动、有力有效、多位一体的军事法治监督制度体系。②建立严密有效的军事法治监督体制机制。军事法治监督体制机制是确保中国特色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的前提,对于实现军队法治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十分重要。③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加强专门军事法治监督。加强军事法治监督,首要的就是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进行专门监督,依法治官治权,培育领导干部自觉接受法治监督的意识。故本题选A。
9. 某乡在换届选举时,应选三名副乡长,但只有两名当选,对不足的该职位进行选举所应采用的方式为______。
A.补选
B.增选
C.另行选举
D.以上答案都不对
A
B
C
D
C
[解析] 补选是在选举的人员死亡、被罢免、辞职等特殊原因出缺的情况下而进行的补充选举。增选是因特殊情况增加国家机关领导人个别名额而进行的选举。另行选举是对换届选举时没有选够应选人数进行的选举。故本题选C。
10.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构成______。
A.挪用公款罪
B.受贿罪
C.私分国有资产罪
D.贪污罪
A
B
C
D
D
[解析] 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A项与题干表述不符。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B项与题干表述不符。
C项不选。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C项与题干表述不符。
D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故本题选D。
11. 下列关于私有财产的表述,不符合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的是______。
A.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C.国家依据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A
B
C
D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B项表述错误,有关国家机关对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可以依法予以没收。故本题选B。
12. 张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季节性地从事城市绿化修剪工作,一日,张某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张某在事故中无责任,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张某向肇事方索赔。下列选项中,关于张某索赔中的误工损失一项是否应得到支持,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应予支持,因为张某实际仍从事劳动
B.不予支持,因为张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C.应予支持,因为张某在事故中无责任
D.不予支持,因为张某的收入并不稳定
A
B
C
D
A
[解析] A项说法正确,B、C、D三项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该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由此可知,对误工费的界定是“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张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实际从事劳动,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属于实际损失,应受法律保护,不能因为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不予支持。故本题选A。
13.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______。
A.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A
B
C
D
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本题选C。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可以撤销案件的情形不包括______。
A.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C.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D.犯罪分子拒不认罪的
A
B
C
D
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故本题选D。
15. 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之便为A单位谋取利益。随后,A单位的经理送给甲一张购物卡,并告知购物卡的价值为2万元,使用期限为1个月。甲收下购物卡后忘记使用,导致购物卡过期作废,卡内的2万元被退回原单位。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预备)罪
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既遂)罪
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未遂)罪
A
B
C
D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通说观点,受贿罪以取得财物为既遂,至于取得财物后对财物的处理在所不问。因此,甲已经接受了A单位经理送的购物卡,虽然收受购物卡后忘记使用,仍构成受贿罪既遂。故本题选C。
16. 下列行为中能够发生抛弃效力的是______。
A.将得传染病的牛弃于深山中
B.将得狂犬病的狗丢于大街上
C.将房屋闲置
D.将土地搁荒
A
B
C
D
A
[解析] A项当选。抛弃是以消灭物权为目的的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权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发生效力。抛弃的意思表示不一定向特定人为之,只要权利人抛弃对它的占有,表示其抛弃的意思即发生抛弃效力。将得传染病的牛弃于深山中,能够发生抛弃效力。
B项不选。将得狂犬病的狗丢于大街上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不能够发生抛弃效力。
C项不选。不动产物权的抛弃,须办理注销登记才能够发生效力,因此,将房屋闲置不能够发生抛弃效力。
D项不选。个人对土地没有所有权,不能够发生抛弃效力。
故本题选A。
17. 下列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是______。
A.民族乡政府
B.自治州政府
C.自治县政府
D.自治区政府
A
B
C
D
A
[解析] 民族自治机关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指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故本题选A。
18. 刘某向张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房屋登记,房屋登记在刘某名下。后刘某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面积与产权证记载的房屋面积不一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刘某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
B.登记机构可直接应张某的申请更正登记
C.即使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房屋面积仍以其记载为准
D.一般情况下,房屋面积以产权证为准
A
B
C
D
A
[解析] A项表述正确,B项表述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C、D两项表述错误。该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可知,一般情况下,房屋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但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的除外。
故本题选A。
19. 下列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是______。
A.杀人犯持刀向被害人砍去,被害人顺手捡起砖头砸向杀人犯,将其打成重伤
B.强奸犯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威胁时,妇女奋力反击,将强奸犯咬伤
C.抢劫犯正持刀威胁被害人,被过路群众用石头砸伤头部
D.小偷逃离盗窃现场,被失主追上,将其打成轻伤
A
B
C
D
D
[解析]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要求防卫发生在不法侵害进行时。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A、B、C三项均属于正当防卫;D项中的小偷已经逃离现场,结束了不法侵害,失主再追上将其打成轻伤不属于正当防卫。故本题选D。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讯问犯罪嫌疑人作的规定不包括______。
A.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B.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
C.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小时
D.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A
B
C
D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故本题选C。
21. 小刘和小顾结婚两年,总是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关于二人在相处中遇到的问题的表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是______。
A.小刘为创业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时,小顾也签了字,抵押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B.小顾借了小宋的钱疯狂购物,但又还不上,小宋若想让小刘还款,需承担该债务用于小刘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明责任
C.小刘夫妻二人曾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小刘的朋友知道小刘夫妻二人的约定还借给他钱让他创业,偿还时需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D.小顾父亲得了重病,小刘不同意将钱用于支付小顾父亲巨额的医疗费用,小顾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A
B
C
D
C
[解析] A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对于所负债务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可以认定该笔抵押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B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娴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债权人小宋若想让小刘还款,需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C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娴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小刘的朋友知道小刘夫妻二人的约定,该债务应以小刘的个人财产清偿。
D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娴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根据该条第二项的情形,小顾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二人共同财产。
故本题选C。
22. 关于辩护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B.外国人、无国籍人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作为辩护人
C.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D.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A
B
C
D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故本题选A。
23. 陈某和张某因合同纠纷诉讼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这些人员中可以不回避的是______。
A.证人邓某,是张某的同学
B.审判员王某,是陈某的哥哥
C.合议庭审判员于某,与该案审判结果有利害关系
D.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的陪审员周某,是陈某的弟弟
A
B
C
D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8年)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证人邓某并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回避对象。故本题选A。
24. 个体工商户孟某因违法经营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行政处罚的种类上,吊销营业执照属于______。
A.人身罚
B.申诫罚
C.财产罚
D.行为罚
A
B
C
D
D
[解析] 行为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方所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其某些特定行为能力和资格的处罚。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和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形式。故本题选D。
25. 下列不属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原则的是______。
A.坚持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核心和根本要求
B.坚持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
C.坚持官兵主体地位
D.坚持法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相结合
A
B
C
D
D
[解析] 《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强调的“五个坚持”基本原则,反映了我军性质宗旨的特殊要求与法治建设一般规律的高度统一,是我军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坚持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核心和根本要求”,必须坚持和维护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和制度,确保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落实,以法的强制力捍卫军魂不动摇;“坚持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必须服务能打仗打胜仗,遵循战斗力生成释放规律,用条令法规规范部队作战训练,保障依法履行使命任务;“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必须发挥官兵主体作用,依法维护保障官兵切身利益,激发官兵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使法为官兵所掌握、遵循和运用;“坚持依法与从严相统一”,必须严明纪律、军法如山,同时要以依法为前提,严在法内、严之有据、严之有度;“坚持法治建设与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必须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立在高度政治自觉的基础上。做到“五个坚持”,才能牢牢把握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正确方向,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军情的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相结合”不属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原则。故本题选D。
26. 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是______。
A.死刑
B.罚款
C.无期徒刑
D.有期徒刑
A
B
C
D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8年)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则规定了刑罚的主刑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由此可见,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都属于刑罚,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故本题选B。
27. 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这体现了法的______。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预测作用
D.教育作用
A
B
C
D
C
[解析] 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根据预测的内容不同,法的预测作用分为对行为本身的预测和对行为后果的预测两种类型。故本题选C。
28. 下列对有关法律规定的解释,正确的是______。
A.人民法院不可以在当事人不在场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缺席判决离婚
B.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形成事实有效婚姻
C.我国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解除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
D.对于父母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没有赡养义务
A
B
C
D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故本题选C。
二、系列单项选择题
(请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某日李某驾车在某条人烟稀少的山道上行驶,遇到酒后驾车时速很快的王某。因王某醉酒后意识不清,开车多次占线、变道。李某误以为王某在挑衅,十分气愤,便超速(超过最高限速)追逐王某以超车。后两人驶到一转弯处,山体挡住了弯道后的视野。此时恰逢行人张某穿越马路,李某发现时已经较晚,躲闪不及,将张某撞击致死。
1. 李某的行为不可能构成______。
A.交通肇事罪
B.危险驾驶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
B
C
D
D
[解析] A项不选。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失,而且是在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前提下发生的。李某在山道上超速追逐他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规,因过失导致张某被撞身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B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构成的犯罪属于情节犯,不以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具体后果为要件,但是其引发的其他后果也可以是判断“情节恶劣”的标准之一。李某单方面开车斗气,追逐超车的行为,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C项不选。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李某对于张某的死亡没有犯罪故意,而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其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项当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李某在某条人烟稀少的山道追逐竞驶,虽具有很大的危险性,但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本题选D。
2. 王某的行为构成______。
A.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B.危险驾驶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不构成犯罪
A
B
C
D
B
[解析] A项不选。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王某与李某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对行人张某的死亡结果不负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B项当选,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王某醉酒驾车且保持较高时速,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
C项不选。张某的死亡并非由王某导致,且其对于张某的死亡没有犯罪故意和过失,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本题选B。
甲是一名间歇性精神病人,因为无法工作,经济拮据。某日,甲因醉酒后一时冲动抢劫某小型超市。在甲抢劫的过程中,乙也趁乱拿走了商品且未付款。甲抢劫财物后逃离时,慌乱中拿错包裹,将所有抢得的财物遗留在了超市内。后甲被警方抓获。
3. 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不负刑事责任,因为甲是精神病人
B.甲不负刑事责任,因为甲犯罪时处于醉酒状态
C.甲应当负刑事责任
D.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免除对甲的刑罚
A
B
C
D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甲是一名间歇性精神病人,根据该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本题选C。
4. 关于甲和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和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要对乙拿走的商品承担刑事责任
C.甲和乙不构成共同犯罪
D.乙构成抢劫罪
A
B
C
D
C
[解析] A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甲和乙之间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两人各自独立地实施违法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B项说法错误。甲和乙不构成共同犯罪,因此,甲和乙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承担后果。甲不应承担乙的行为的刑事责任。
D项说法错误。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材料中乙趁乱拿走商品,取得财物时未采取暴力、胁迫等方法,不构成抢劫罪。
故本题选C。
5. 不考虑其他因素,关于甲的抢劫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构成犯罪中止,因为甲未取得财物
B.构成犯罪中止,因为甲被警方抓获
C.构成犯罪未遂,但不应对甲处以刑罚
D.构成犯罪未遂,应当对甲处以刑罚
A
B
C
D
D
[解析] A、B两项说法错误。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认为犯罪可以达成既遂,但是不想继续实施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既遂结果的出现。材料中甲未取得财物是因为拿错包裹,甲没有停止犯罪或者阻止犯罪结果出现的主观意思,不构成犯罪中止。
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甲在逃离时拿错包裹,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财物,构成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该法第十八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甲需要负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对甲处以刑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本题选D。
三、多项选择题
(请根据题目要求,在五个选项中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恰当的答案。)
1. 甲去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其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不正确的有______。
A.甲无须返还,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甲只需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5000元的获利
E.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A
B
C
D
E
ABDE
[解析] C项表述正确,其他选项表述均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甲1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产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本题选ABDE。
2. 军人实施的以下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有______。
A.明知是伪造的军令依然传达,导致上级决策失误的
B.擅自离开岗哨造成枪支丢失的
C.携带武器装备逃离部队的
D.为逃避作战任务自残的
E.殴打部属导致其精神失常的
A
B
C
D
E
ABCDE
[解析] A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四百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伪造、篡改军令,或者明知是伪造、篡改的军令而予以传达或者发布,造成上级决策失误的,构成拒传、假传军令罪。
B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四百二十五条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自离开正在履行的岗位,造成枪支、手榴弹爆炸装置等丢失、被盗,或者不满规定数量,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C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四百三十五条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违反国防法、兵役法和军队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兵役方面的法律规定,携带武器装备逃离部队的,构成逃离部队罪。
D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四百三十四条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战时为逃避临战准备、作战行动、战场勤务和其他作战保障任务等与作战有关的义务,故意伤害自己身体的,构成战时自伤罪。
E项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四百四十三条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滥用职权,采用殴打、体罚、冻饿或者其他有损身心健康的手段,折磨、摧残部属,导致部属不堪忍受虐待而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或者精神失常的,构成虐待部属罪。
故本题选ABCDE。
3.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有______。
A.私自将某明星的住址和电话发布到网上
B.未经允许私拆偷看他人信件
C.在某人家里装窃听设备,偷拍其私生活
D.未经同意偷看他人聊天记录
E.公安局为捉拿罪犯,公布犯罪分子姓名、性别、相貌等个人信息
A
B
C
D
E
ABCD
[解析]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其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A、B、C、D四项都是侵犯隐私权的表现。E项是出于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而作出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不属于侵犯隐私。故本题选ABCD。
4. 甲的手机不慎遗失在出租车上,被该车司机乙拾得。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______。
A.甲丧失手机的所有权
B.乙因先占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C.乙应将手机返还权利人
D.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E.乙可以将手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A
B
C
D
E
ABD
[解析] A、B两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因此手机的所有权仍归属甲。
C、E两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该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本题中,乙属于拾得遗失物,不构成无因管理。
故本题选ABD。
5.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行社区矫正的犯罪分子有______。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
D.因犯罪情节轻,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
E.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A
B
C
D
E
ACE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该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故本题选ACE。
6. 教师张某与其同事杨某不合,杨某因车祸意外死亡后,张某到杨某的墓地将其骨骼挖出并埋于操场。事发后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认定张某构成侮辱尸体罪,张某辩解称杨某的骨骼不属于该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的“尸体”。关于张某对“尸体”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张某的解释属于比较解释
B.张某的解释属于历史解释
C.张某的解释属于任意解释
D.张某的解释属于文义解释
E.张某的解释属于体系解释
A
B
C
D
E
CD
[解析] A项说法错误。比较解释是指利用国外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的解释。题干中并未提到国外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
B项说法错误。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对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含义的解释。题干中并未提到立法的历史资料以及对新旧法律的对比。
C项说法正确。任意解释是指由学者或者其他个人、组织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张某认为骨骼并非“尸体”,属于任意解释。
D项说法正确。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法律规范的文字的字面意义,对法律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作出阐释的解释。张某是从刑法条文的字面意义对“尸体”进行解释,属于文义解释。
E项说法错误。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进行的解释。张某的解释并没有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
故本题选CD。
7. 甲国通过仲裁案侵犯乙国领海主权的做法受到大多数正义国家的谴责。甲国如又拟通过国际海洋法法庭再次挑起争端,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国际海洋法法庭总部设在荷兰海牙
B.当事国不能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以外的其他机构审理
C.只有甲、乙两国都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程序,国际海洋法法庭才有管辖权
D.即使甲国没有加入海洋法公约,也可以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
E.国际海洋法法庭无权管辖甲、乙两国国民与国际海底管理局之间的争端
A
B
C
D
E
CD
[解析] A项说法错误。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于1996年,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法庭总部设在德国汉堡,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
B项说法错误。国际海洋法法庭是受理海洋权益纠纷的专门法庭。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建立,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争端的管辖,争端当事国可以自愿选择将争端交由哪个机构来审理。
C项说法正确。只有争端各方都选择了国际海洋法法庭程序,国际海洋法法庭才有管辖权。这与国际法院的任择强制管辖权是相似的。在承认法庭管辖权的国家之间,争端各方可以用特别协定或以申请书方式提起诉讼。
D项说法正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或在其后任何时间,可以自由用书面声明方式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
E项说法错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诉讼当事人既可以是公约缔约国,也可以是国际海底管理局和作为勘探和开发海底矿物资源合同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订合同开发国际海底矿产的各国自然人和法人可能成为有关海底开发争端的主体。因此若甲、乙两国国民为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署勘探和开发海底矿物资源合同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代表,则甲、乙两国国民与国际海底管理局之间的争端可以由国际海洋法法庭管辖。
故本题选CD。
8. 对9周岁儿童所为下列行为效力的判断,正确的有______。
A.丢弃矿泉水空瓶的行为有效
B.为公交卡充值50元的行为有效
C.购买价值3000元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
D.接受2000元压岁钱的行为效力待定
E.将价值1000元的游戏机卖给同学的行为可撤销
A
B
C
D
E
AB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B两项判断正确。丢弃矿泉水空瓶的行为、为公交卡充值50元的行为符合9周岁儿童的智力状况,该行为有效。
C项判断正确,E项判断错误。购买价值3000元电脑的行为和将价值1000元的游戏机卖给同学的行为效力待定。
D项判断错误。接受2000元压岁钱属于可以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有效。
故本题选ABC。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二、系列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三、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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