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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题1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解决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民事诉讼解决民事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所有争议
B.调解、仲裁及民事诉讼都属于有效的民事纠纷解决方式
C.人民调解是法定的国家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可以再进行诉讼
D.所有民事纠纷解决方式中只有民事诉讼的纠纷结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A
B
C
D
B
[解析] 考查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A项错误,只有民事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纠纷和人身关系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C项错误,人民调解是社会机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后还可以就原纠纷进行诉讼;D项错误,仲裁裁决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只会存在于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
B.只有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C.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只包括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D.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于诉讼主体
A
B
C
D
D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法律关系。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既可以存在于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也可以存在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B项错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都可以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D项正确,民事诉讼主体不同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民事诉讼主体一般只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和有特别代理权限的诉讼代理人等。
3. 赵某与孙某达成如下协议:“如果双方就李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随后,双方果然就李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关于此争议的解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既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B.此约定仲裁协议无效,因为没有经过被抚养人李某的同意
C.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D.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A
B
C
D
C
[解析] 考查仲裁的范围。人身性质的纠纷不具有可仲裁性,仲裁协议无效。所以ABD项错误,C正确。
4. 张某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因司机驾驶不慎与其他车辆相撞,致使张某重伤,现张某欲就人身损伤向法院起诉要求获得赔偿。关于本案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制范围的是:______
A.应当向哪一法院起诉
B.应当起诉公交公司还是公交司机
C.张某有权以违约赔偿为由起诉还是有权以侵权损害赔偿为由起诉
D.张某在就违约损害赔偿为由起诉获胜后是否还可以就侵权损害赔偿起诉
A
B
C
D
C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A项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问题;B项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确定问题;D项属于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问题;C项的诉讼请求确定属于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问题,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制范畴。
5. 关于回避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翻译人员不属于法定回避人员
B.审判人员可以自行回避也可以申请回避
C.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D.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A
B
C
D
A
[解析] 考查回避制度。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回避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回避人员既可以自行回避,也可以申请回避;C、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6. 关于处分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在诉讼过程中不仅当事人具有处分权利,法院也具有处分权利
B.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事人不可以再处分自己的权利
C.特别程序不适用处分原则
D.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处分自己的一切权利
A
B
C
D
C
[解析] 考查处分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以ABD三项错误,在诉讼中只有当事人具有处分权,而且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进行。
7. 小宝与小贝系小学同班同学。一日玩耍间,小宝不慎将小贝眼睛弄伤,送至医院花医疗费不菲。小贝家人以小宝为被告,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本案被告系未成年人,应当不公开审理
B.本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应当不开庭审理
C.本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不公开审理
D.本案应当公开审理,合议庭的宣判应当公开
A
B
C
D
D
[解析] 考查公开审理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案件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也应当开庭审理。
8. 关于法院调解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当事人进行调解活动和接受调解结果都是自愿的
B.当事人进行调解活动是自愿的,而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当事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反悔
C.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对于不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应当判决结案
D.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应当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A
B
C
D
B
[解析] 考查调解的基本内容。民事诉讼中,虽然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在法院未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制作成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所以B项不对。
9.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此时只能驳回回避申请
B.裁定诉讼终结
C.延期审理
D.裁定中止诉讼
A
B
C
D
C
[解析] 考查临时提出回避申请后法院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法院应延期审理。
10. 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回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停止本案的工作
B.除了非诉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
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
D.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时间为开庭审理前3日内
A
B
C
D
C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由《民事诉讼法》第47条可知,A项错误;两审终审制的例外:(1)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3)《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故B项错误。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提出回避的时间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
11.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审判组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独任制只适用于一审法院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C.二审中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D.特别程序中只能适用独任制
A
B
C
D
B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A项错误,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而不是简单的和一审法院对应;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二审中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C项错误,陪审制只适用于一审,在二审中不能有陪审员参与审理;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12. 关于调解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调解原则适用于诉讼的全过程
B.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调解
C.在特殊情况下,调解协议的达成不需要适用当事人自愿原则
D.只要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就应当允许
A
B
C
D
A
[解析] 考查调解原则。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规定》)第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13. 关于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知识产权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A
B
C
D
D
[解析] 考查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根据《民诉解释》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D项错误。
14. 甲市A区的美味海鲜城和乙市B区的蟹王公司签订了一份水产买卖合同,约定在未来的3个月内由蟹王公司为美味海鲜城每月提供大闸蟹100公斤。但蟹王公司只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甲市B区,由美味海鲜城到B区取货。合同签订之后,大闸蟹价格突然暴涨,蟹王公司后悔,称无法履行协议。美味海鲜城欲起诉蟹王公司,请问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地?______
A.由甲市A区法院管辖
B.由乙市B区法院管辖
C.由甲市B区法院管辖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B区法院均有管辖权
A
B
C
D
B
[解析] 考查合同案件的管辖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15.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______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乙市A区法院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A
B
C
D
B
[解析] 考查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6. 下列哪一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______
A.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解除抚养关系案件
B.原告对居住在国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
C.货船甲和货船乙在我国领海上相撞,途经相撞海域的丙公司对甲乙货船的船员进行了救助。后因甲乙货船拒绝支付海难救助费,丙公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海难救助费
D.某公共汽车因为违规急刹车而致使部分乘客受伤,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起损害赔偿
A
B
C
D
D
[解析] 考查侵权纠纷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D项正确。
17. 甲男与乙女为夫妻,双方于2014年离婚。离婚前甲居住在我国A市B区,乙居住在我国C市D区,现甲乙均定居于美国。2015年甲发现在离婚时乙隐瞒了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一套位于E市F区的房屋,于是就此套房屋的分割提起诉讼。关于此案的管辖法院正确的是:______
A.A市B区法院
B.C市D区法院
C.E市F区法院
D.本案应当由美国法院确定管辖
A
B
C
D
C
[解析] 考查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C项正确。
18. 关于合同案件管辖法院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应当以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案件管辖法院
B.合同内容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A
B
C
D
A
[解析] 考查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民诉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错误。
19. 居住在甲市A区的李某和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就位于甲市C区的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有关此房屋买卖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甲市D区提起诉讼。合同签订不久后李某发现王某出售的房屋实际面积比王某与李某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小,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合同。则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______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C区法院
D.甲市D区法院
A
B
C
D
C
[解析] 考查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而不动产物权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故C项正确。
20.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指定管辖的说法中,错误的有:______
A.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无法行使管辖权,由其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
B.两个以上的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时,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人民法院之间如果对案件的地域管辖发生争议时,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迅速进行,可以由先受理的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D.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自己对被移送的案件无管辖权的,可将案件报送上级人民法院,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A
B
C
D
C
[解析] 考查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对案件的地域管辖有争议时,在争议解决前,各人民法院应当停止案件的审理,不得对案件抢先判决。故C项错误。
21. 关于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甲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乙法院。乙法院认为本案真正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丙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到丙法院
B.移送管辖移送的只是案件,不包括案件的管辖权
C.管辖权转移的不仅是案件,还包括案件的管辖权
D.管辖权转移只会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A
B
C
D
A
[解析] 考查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A项错误。
22. 下列关于诉前保全错误造成损害引起的诉讼管辖确定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甲在对乙的财产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给乙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原案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B.甲在对乙的财产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乙因保全收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管辖
C.甲在对乙的财产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给乙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管辖
D.甲在对乙的财产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乙因保全收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A
B
C
D
A
[解析] 考查诉前保全造成损害的管辖确定,根据《民诉解释》第2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故A错误,BCD正确。
23. 下列哪一表述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______
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有关此合同的纠纷由外方当事人所在国的法院管辖
B.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驳回起诉
C.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该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D.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A
B
C
D
D
[解析] 考查管辖权的转移。A项错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涉及的纠纷只能由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C项错误,被告对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
24. 王某在A市甲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请A市乙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装修公司在装修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房屋墙面大面积受损。王某在与装修公司交涉无果后向A市乙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A市乙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应当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甲区法院。而A市甲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该案,拒绝接受A市甲区法院的移送。则关于该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应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
B.应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
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A
B
C
D
A
[解析] 考查专属管辖和移送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5. 甲与乙就合同纠纷签订管辖协议,约定由甲签订合同时的住所地A地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甲住所由A地迁往B地,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说法中正确是:______
A.A地法院
B.B地法院
C.A地法院和B地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D.本案管辖协议无效,A地法院和B地法院都不具有管辖权
A
B
C
D
A
[解析] 考查管辖协议。根据《民诉解释》第32条规定:“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正确,BCD错误。
26. 下列关于诉的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有:______
A.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B.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确认之诉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确认之诉
D.甲起诉乙,要求乙不得继续散播损害自己名誉的不实言论。这是给付之诉
A
B
C
D
B
[解析] 考查诉的类型。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A选项中是要求改变婚姻关系,所以正确;关于B项因为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给付之诉的请求既可以是要求被告进行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要求被告消极的不作为。C、D选项正是给付之诉。根据题干要求,B项当选。
27. 下列诉讼中属于给付之诉的是:______
A.王某要求法院撤销对其失踪的宣告
B.张某起诉赵某,要求将二人的女儿判归其抚养
C.母亲李某起诉儿子张某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并定期看望自己
D.孙某起诉要求钱某解除合同
A
B
C
D
C
[解析] 考查给付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给付之诉的对象既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行为。故C项正确。
28. 老刘和邻居小李吵架,气急之下打了小李一个耳光,造成了小李的轻微脑震荡。小李诉至法院,要求老刘赔偿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在诉讼过程中,小李放弃了要求老刘赔偿的诉讼请求,但要求老刘对自己赔礼道歉。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小李的主张属于诉讼请求的变更
B.小李的主张属于诉讼标的的变更
C.小李的主张属于诉讼理由的变更
D.小李的主张属于原因事实的变更
A
B
C
D
A
[解析] 考查诉的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法院提出作为特定裁判的请求,本案属于诉讼请求的变更。故选A。
29. 张力向夏城区法院起诉,请求王叫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下列王明的哪种行为构成了反诉?______
A.王明请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
B.王明主张该买卖合同书系张力伪造
C.王明主张张力虚构事实侵犯其名誉权
D.王明向上城区法院起诉,请求张力返还两年前拖欠的货款
A
B
C
D
A
[解析] 考查反诉。B、C两项均不构成独立的请求,而只是诉讼中的反驳,D项则不具有关联性。把握反诉的关键在于是否是独立的请求、是否具有关联性以及是否旨在吞并、抵销对方的诉讼请求。此外,本诉与反诉应在同一法院,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
30. 周伟将张爱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张爱国支付其因买卖合同纠纷拖欠的款项50000元。在庭审过程中张爱国提出周伟的父亲曾向其借了10000元钱,要求用该债权抵债并偿还其40000元。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_
A.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B.直接驳回张爱国的要求
C.告知被告张爱国另行起诉
D.决定延期审理
A
B
C
D
C
[解析] 考查反诉。张爱国提出的诉讼请求属于与本案无关的请求,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介以上正确答案)
1. 关于民事纠纷的解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与乙就婚姻关系争议可以选择仲裁解决
B.甲与乙就宗教教义的理解问题发生的争议可以选择诉讼解决
C.甲与乙就离婚纠纷可以请求法院调解解决
D.甲与乙之间因乙未支付甲借款利息发生了争议,可以选择民事诉讼解决
A
B
C
D
CD
[解析] 考查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A项错误,人身关系争议不属于仲裁裁决范畴;B项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争议,宗教教义理解问题不属于此范畴。C、D两项都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纠纷,故可以运用调解和民事诉讼解决。
2. 在以下选项中,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张三欠李四2000元钱迟迟不还。某日,王五提出张三在3日内还给李四1500元,张三对李四的债务即可视为全部清偿的提议,张三和李四当即同意,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属于和解
B.王鹏与李强发生经济纠纷,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于3月1日达成协议并生效。后王鹏认为调解协议对自己有较多不利,遂表示反悔并向就此经济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受理
C.马刚在甲公司工作半年后被公司开除,马刚如果对公司开除自己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进行赔偿
D.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乙公司向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院立案受理后,乙公司应诉答辩,但在审理过程中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A
B
C
D
ACD
[解析] 考查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A项错误,在第三者王五主持下的纠纷解决方式属于调解,而非和解;B项正确,调解委员会作出调解后,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表示不服,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C项属于劳动争议,应先进行劳动仲裁;D项错误,依据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第223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诉答辩”。
3. 下列是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各自特点及相互关系的一些表述,错误的有:______
A.凡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民事争议都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B.经过仲裁裁决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双方一致选择诉讼,可以经由民事诉讼再次解决
C.仲裁裁决因当事人选择的自愿性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而民事诉讼裁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D.仲裁案件,通常情况下不公开审理,而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应公开审理
A
B
C
D
ABC
[解析] 考查仲裁和诉讼的关系。A项错误,仲裁只解决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纠纷,故并不是所有可以由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都可以通过仲裁解决;B项错误,仲裁裁决具有一裁终局性,经过仲裁裁决的案件不可以再行诉讼解决;C项错误,仲裁裁决与民事诉讼裁判一样,同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4. 下列纠纷中,不能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是:______
A.王大与王二的遗产继承纠纷
B.李某与孙某的房产所有权纠纷
C.北清公司同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购买办公用品合同产生的纠纷
D.赵某与林某的离婚纠纷
A
B
C
D
AD
[解析] 考查仲裁的案件范围。AD入选,因为具有人身性质的纠纷不能适用仲裁裁决。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
5. 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美乐”饮食店赔偿因店内屋顶饰物坠落砸伤自己造成的3万元损失。“美乐”饮食店法定代表人张某对王某的伤情表示异议并申请医疗鉴定,鉴定人为赵某。在本案诉讼过程中,下列哪些法律关系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______
A.王某与“美乐”饮食店之间的法律关系
B.“美乐”饮食店与法定代表人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
C.鉴定人赵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
D.王某与鉴定人赵某之间的法律关系
A
B
C
D
ABCD
[解析] 考查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包括人民法院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6. 甲诉乙侵权一案,由某人民法院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本案合议庭审判员赵某是甲的舅舅,合议庭陪审员钱某是乙诉讼代理人的姐姐,证人孙某与本案有着直接利害关系,案件翻译人员李某曾私下接受过乙诉讼代理人的请客。本案中应当回避的人员是谁?______
A.赵某
B.钱某
C.孙某
D.李某
A
B
C
D
ABD
[解析] 考查回避的适用对象和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9条,A、B项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C项是证人,不属于回避范围;D项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7. 关于民事诉讼的支持起诉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公民个人可以成为支持起诉的主体
B.支持起诉的主体可以代被支持人提起诉讼
C.支持起诉的对象只能是公民个人,不能是单位
D.支持起诉的主体不能对损害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起诉
A
B
C
D
ABCD
[解析] 考查支持起诉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故ABCD错误。
8. 李某诉张某一案,李某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甲提出了回避申请。关于甲回避的决定程序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若甲为院长,则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回避
B.若甲为审判长,则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回避
C.若甲为书记员,则由院长决定是否回避
D.若甲为陪审员,则由院长决定是否回避
A
B
C
D
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9. 关于公开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C.离女昏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D.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A
B
C
D
ABCD
[解析] 考查公开审理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故ABCD正确。
10. 关于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可以由陪审员审理民事案件
C.人民法院市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可以由陪审员审理民事案件
D.陪审员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需要听从审判人员的意见
A
B
C
D
ABCD
[解析] 考查合议庭的组成。ABD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11. 甲种子公司和乙农业科学院签订了一份优良稻种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剩余价款拖延未付,乙农科院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付欠款。法院由3名陪审员和2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在合议庭进行评议时,陪审员们的意见和审判员的意见不一致,审判长即将案件报送审判委员会处理。经过讨论,审判委员会决定乙农科院应当胜诉。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并在表决时进行了投票。合议庭遂以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名义作出了一审裁判,判决乙农科院胜诉。判决生效后,原合议庭成员审判员丙发现甲、乙之间的合同有伪造的嫌疑,遂向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上述案件中存在哪些问题?______
A.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时,审判长将案件报送审判委员会处理
B.合议庭全体成员参加了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并在表决时进行了投票
C.合议庭以审判委员会的名义作出了一审判决
D.丙向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
A
B
C
D
ABCD
[解析] 考查审判委员会制度。A项表述错误,当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少数服从多数意见;B项表述错误,陪审员不能参加审判委员会的讨论;C项表述错误,合议庭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判决;D项表述错误,应当是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提议再审。
12. 当事人的下列诉讼行为中符合处分原则的有:______
A.张某准备将损害其住所的社会青年梁某起诉至法院,后张某因担心请求全额赔偿诉讼成本过高,遂仅按照其实际损失额的一半起诉至法院
B.某演员以作家程某新著损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赔偿精神损失100万元并赔礼道歉。后经媒体曝光后,该演员又主动将赔偿额降至1元
C.甲公司为了避免对外承担债务,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承认了对乙的债务
D.甲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万元,乙公司承认了侵权事实,也同意按照甲公司的请求赔偿6万元
A
B
C
D
ABD
[解析] 考查处分原则。C项错误,甲公司承认债务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不符合处分原则要求。
13. 下列关于两审终审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所有的民事案件都两审终审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
C.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
D.所有的民事一审案件都可以上诉
A
B
C
D
ABC
[解析] 考查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的三种例外:(1)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3)《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小额诉讼条件,则适用一审终审,A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应选。D项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BC。
14. 居于甲市A区的张二在乙市B区的超市买了一个热水壶,在位于甲市C区的工作单位中使用时因此热水壶为伪造产生而发生爆炸,造成张二左臂重伤。在诉讼的过程中查明,此热水壶为位于丙市D区的工厂生产的伪造品。现张二欲就身体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则对于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为:______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C区法院
C.乙市B区法院
D.丙市D区法院
A
B
C
D
ABCD
[解析] 考查特殊地域管辖。根据《民诉解释》第26条的规定:“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故ABCD正确。
15. 杨某于2007年5月创作出版了一部注会考试辅导书,但是2008年10月该书被某出版社违法再版。杨某向该出版社主张权利未果,遂决定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下列对于该案的管辖权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适用普通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定
B.一般应由该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一般应由该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可由取得授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考查著作权民事纠纷级别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可以得知,答案为CD。
16.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乙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再移送管辖
B.甲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移送管辖
C.虽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但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乙县法院应当与甲县法院协商解决管辖问题
A
B
C
D
AD
[解析] 根据管辖恒定原则。乙县法院无管辖权,故A项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受送人民法院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D项错误。
17. 下列关于管辖恒定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恒定
B.起诉时对某个案件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起诉后确定管辖因素的变更而失去管辖权
C.原告起诉时,依照法律规定受诉法院并无管辖权,但受诉法院并未发现,当事人也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受诉法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后,即使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也不得再变更管辖法院
D.当事人起诉时故意降低诉讼标的额,却在起诉后提高诉讼标的额,以规避级别管辖的,受诉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上级法院管辖
A
B
C
D
BC
[解析] 考查管辖恒定。A项错误,管辖恒定只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恒定,而不包括专属管辖恒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作出裁定。D项错误。
18. 关于协议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案件只能是合同案件
B.协议管辖约定的法院必须唯一明确,否则协议管辖无效
C.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可以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A
B
C
D
CD
[解析] 考查协议管辖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故A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故B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2条规定:“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3条规定:“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故D项正确。
19. 王某(女)与刘某(已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岚,7岁;刘某有二女,名为刘红、刘丽,分别为8岁、6岁。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7年5月,王某要求王岚、刘红、刘丽给付赡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岚居住在该市B区,刘红居住在C区,刘丽居住在D区。请问,以下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______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A
B
C
D
ABCD
[解析] 考查追索赡养费案件的管辖,根据《民诉解释》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案件中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BCD正确。
20. 居住于A市B区的甲在位于C市D区的网吧上网时通过网络散布了大量对于居住于E市F区的乙的恶意诋毁言语,对乙的名誉造成巨大损害。现乙欲就甲的网络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对于本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有:______
A.A市B区人民法院
B.C市D区人民法院
C.E市F区人民法院
D.甲可以向任何国内法院提起诉讼
A
B
C
D
ABC
[解析] 考查网络侵权诉讼的管辖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解释》第25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故ABC正确,D错误。
21.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当事人只能对一审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B.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但不影响对案件的审理
C.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提交答辩状期间
D.法院认为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应当驳回起诉
A
B
C
D
AC
[解析] 考查管辖权异议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故AC正确,D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于管辖权异议处理裁定通过上诉救济,故B错误。
22. 位于A县的某热水瓶厂生产了一批热水瓶,其在B县与代理商签订合同协议约定由代理商负责在C县销售销售。住在D县的杨某在旅游到C县时购买了该热水瓶,后在拿回家使用的过程中因为该热水瓶爆炸而造成杨某面部严重受伤,杨某欲以侵权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则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______
A.A县人民法院
B.B县人民法院
C.C县人民法院
D.D县人民法院
A
B
C
D
ACD
[解析] 考查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解释》第26条规定:“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们法院都有管辖权。”故ACD正确,B项错误。
23.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B.应当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C.由于已过答辩期,视为法院对本案就有管辖权
D.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A
B
C
D
ABC
[解析] 考查移送管辖。根据《民诉解释》第35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故ABC错误,D正确。
24. 居住在甲市A区的老王过世后留有位于甲市B区的房屋一套。老王的儿子王大和王二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后王大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在甲市A区法院向王二送达起诉状副本后。王二认为此案在甲市B区法院审理对自己更为有利,于是向甲市B区法院也提起了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甲市B区法院已经立案。则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应当由甲市A区人民法院管辖
B.应当由甲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
C.甲市A区和甲市B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D.应当由甲市A区和甲市B区人民法院协商确定此案的管辖权,在无法协商确定的情况下由其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A
B
C
D
BCD
[解析] 考查继承遗产纠纷的管辖和共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表述正确。
25. 居住在甲市A区的钱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借款50万元,后钱某因为生意失败,迟迟没有还钱。在王某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其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钱某归还其中的借款10万元,甲市A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在此案答辩期届满后,王某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钱某归还全部借款50万元。而此时被告钱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50万元已经超过了甲市A区人民法院的管辖标准,此案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则关于本案管辖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由于此案已经答辩期届满,钱某无权再提出管辖权异议
B.即使增加诉讼金额后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管辖恒定原则,也应当由甲市A区人民法院继续管辖本案
C.如果增加诉讼金额后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则应当裁定钱某的管辖权异议成立并移送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D.本案甲市B区人民法院也具有管辖权
A
B
C
D
ABD
[解析] 考查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恒定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不受管辖恒定原则的限制,应当受理,故C项正确。
26. 关于指定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B.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C.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D.上级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A
B
C
D
BC
[解析] 考查指定管辖制度。根据《民诉解释》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故A错误,B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2条规定:“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故C正确,D错误。
27. 关于反诉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反诉既可以由被告提出,也可以由原告提出
B.只要被告在本诉进行过程中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求都是反诉
C.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反诉
D.如果本诉适用普通程序,而反诉适用特别程序,则反诉不成立
A
B
C
D
ABD
[解析] 考查反诉的理论知识,反诉只能由被告提出,故A项错误;反诉除了必须具有独立诉讼请求外,其必须与本诉有直接联系,与本诉属于同一诉讼程序且适用同一程序等条件。故BD项错误;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反诉,故C项正确。
28.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权,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B.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某向受理法院提出该买卖合同书本不存在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C.冯某向B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属,因对自己心怀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
D.周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20万的微波炉货款。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并提出周某提供的微波炉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周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将案件发回重审。但如王某和李某均同意二审法院对此一并审理的,二市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裁判。
A
B
C
D
ACD
[解析] 考查反诉的构成。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抵销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所以A项被告的行为构成反诉,A项错误。于某是针对黄某诉讼请求的反驳,是否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所以B项表述正确。C项中,吴某事实上是在反驳,反驳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因而吴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C项错误。《民诉解释》第32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以D项错误。
29. 下列诉讼可以合并审理的有:______
A.甲向乙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后又请求乙赔偿其精神损害
B.甲和乙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因司机违法紧急停车而造成甲和乙身体受伤,甲和乙分别向同一法院对公交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C.陈某向王某住所地A区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两人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王某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请求陈某返还欠款15000元,陈某则称双方之前已约定该借贷合同发生纠纷由B区法院管辖
D.李某请求确认其与孙某的婚姻关系有效,孙某的父母主张孙某在结婚时未满18周岁,其与李某的婚姻应当无效
A
B
C
D
AB
[解析] 考查诉的合并。诉的合并包括两种情形:(1)诉的主体的合并。引起诉的主体合并的原因有两个:①必要共同诉讼或普通共同诉讼。B项属于普通共同诉讼。②原告或被告于诉讼进行中死亡,数个继承人承受诉讼。(2)诉的客体的合并。被合并的数个诉之间,可能具有牵连关系。A项两个诉存在牵连关系,合并审理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矛盾的判决。
30. 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甲胜诉,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参照案情,法院的以下做法不恰当的有:______
A.受理乙的反诉
B.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C.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就乙的反诉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A
B
C
D
ABC
[解析] 考查再审程序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40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所以,尽管本案适用一审程序再审,依然不能受理乙的反诉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
31. 在同一诉讼程序中,甲对乙提起两个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受诉法院对这两个诉均应有管辖权,才能构成诉的客观合并
B.被告乙有权对法院的合并审理提出异议,法院应当对异议审理并作出裁定
C.只有甲同意合并审理,才能构成诉的客观合并
D.法院认为诉的合并不利于诉讼程序顺畅进行的,可将已合并之诉予以分离,以各自的程序分别审判
A
B
C
D
AD
[解析] 考查诉的合并。对诉的合并中客体合并的考查。合并审理和诉的分离都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作出,根据现行法,在客观合并中当事人无异议权。
32. 张某与华某是同一单元的邻居。张某年少轻狂,夜夜笙歌。华某不堪其扰,找其交涉反遭张某辱骂,华某想要寻求法律救济。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华某起诉要求法院禁止张某在夜间喧哗吵闹,属于禁止之诉
B.华某起诉要求张某改变生活方式,夜间保持安静,属于变更之诉。
C.华某起诉要求张某承认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确认以后不会再犯,这是确认之诉
D.华某与张某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这是确认之诉
A
B
C
D
ABCD
[解析] 诉的类型中没有禁止之诉,故A错误。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判决的请求。给付之诉的对象既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行为。请求既可以是要求被告进行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要求被告进行消极的不作为。B、C选项中都是给付之诉,故B、C错误。D属于确认调解协议案件,为特别程序,不属于诉讼程序,故D错误。
一、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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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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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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