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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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类模拟题7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下列选项中完全贯彻民法意思自治精神的是:______
A.买卖合同
B.征地合同
C.劳动合同
D.家庭土地承包合同
A
B
C
D
A
[解析] 征地合同为行政合同,不贯彻民法的意思自治精神。劳动合同关系为经济法律关系,不完全贯彻民法的意思自治精神。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属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表现形式,不完全贯彻民法的意思自治精神。承包主体限定在本集体组织成员,外村人不得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本题正确选项为A。
2. 甲、乙2005年经人介绍结婚,为此甲向乙家支付彩礼8万元。婚后甲之父母出资以甲的名义购得婚房一套,为乙上班方便以乙的名义购得宝来车一辆。2006年乙怀孕,同年4月甲遇车祸高位截肢并丧失生育能力,同年5月乙擅自人流并要求与甲离婚,为此发生纠纷。甲的下列请求能得到支持的是:______
A.可向乙家主张返还彩礼8万元
B.可主张该房屋为自己所有
C.可主张该汽车为自己所有
D.可向乙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
B
C
D
B
[解析] 彩礼返还限于骗婚或因乙的原因而未导致结婚的情况。对于房屋虽为婚后购得,但仅以甲的名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筒称《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应当归甲所有,但汽车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的规定,擅自中止妊娠或者人流的,主张精神损害不予支持。本题正确选项为B。
3. 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死亡后毁坏死者遗体的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的认定问题。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但侵害死者人格和尸体的,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王某毁坏张某的遗体,必然导致对张某墓地的毁损,故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墓地损失。本题正确选项为C。
4. 甲借了乙的1台掌上电脑,价值10000元,乙拾得甲的1部数码相机,价值12000元,甲要求乙返还数码相机,乙要求甲返还掌上电脑,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抵销权
B.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留置权
D.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自助行为
A
B
C
D
D
[解析] 本题A选项是错误的,抵销权应当是同种类、同品质的债权才能抵销。本题B选项是错误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必须存在双务合同关系,而且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本题C选项是错误的,留置权的行使,其要件包括债权到期、合法占有和同一法律关系,本处不存在同一法律关系。本题正确选项为D。
5. 甲、乙为好朋友,高中毕业后两人未上大学。甲沉溺游戏,乙开了一家游戏厅,甲整天在乙的游戏厅打游戏。一天,乙因别的事情将其所玩的某通关游戏交给甲(若通关了乙可得相应的游戏积分),并对甲说:如果你通关了,我请你吃饭。甲为了通关,连续打游戏近30小时,因疲劳过度,导致心脏病发作死亡。甲的亲属要求乙承担甲死亡的赔偿责任,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乙不承担责任,乙与甲的关系为承揽关系
B.乙不承担责任,甲的死亡与乙不存在法律关系
C.乙承担责任,乙与甲的关系是雇佣关系
D.乙应适当补偿,乙与甲的关系是帮工关系
A
B
C
D
D
[解析] 乙与甲的关系不为承揽关系、不为雇佣关系是明显的,但为帮工关系,故应适当补偿。本题正确选项为D。
6. 下列哪种情形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______
A.甲公司的卡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被堵塞的小车司机丙为赶时间绕道从马路旁的绿化带驱车前行,损坏花草若干,导致绿化带的管理人乙园林局经济损失5000余元
B.甲、乙口头约定,乙次日一早免费搭乘甲的便车进城,结果第二天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
C.甲、乙口头约定,如果甲通过司法考试,就将甲所有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送给乙
D.甲、乙书面约定2008年8月8日领取结婚证,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A
B
C
D
C
[解析] A选项中甲、乙之间不成立侵权关系,但乙、丙之间成立侵权关系。B选项为情谊行为。D选项为恋爱关系。本题正确选项为C。
7. 下列情形中,属于行使抗辩权的是:______
A.甲有一部斧头手机,乙不慎将之损毁,甲要求乙赔偿时乙主张以自己的小米手机抵偿
B.甲欠乙一百元钱,借期届满后甲以乙前不久也欠自己一百元未还为由予以拒绝
C.甲是毒贩,乙、丙两位“瘾君子”从甲处购得黑市价格三千元的毒品,一直未付款,甲请求乙、丙偿还时,乙、丙以贩毒违法为由予以拒绝
D.甲购买乙的大米手机,约定甲预付定金一百,余款在2015年3月1日钱货两清。但3月1日甲仅支付了50%的余款给乙,乙以此为由拒绝向甲交付手机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抗辩权与近似概念的区分。诉讼抗辩可以分为权利未生抗辩、权利消灭抗辩、权利阻止抗辩。权利未生抗辩的事由是权利自始没有产生;权利消灭抗辩的事由是权利已经归于消灭;权利阻止抗辩的事由是存在可以对抗相对人的给付请求权的情形。只有权利阻止抗辩才是实体法上的抗辩权。A选项中,乙的主张并不具有对抗甲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意思,仅是就偿债方式提出自己的主张,故不选。B选项中,甲提出的抵销请求是在消灭债权,属于权利消灭抗辩而非抗辩权,故不选。C选项中的债权并不受法律保护,乙丙二人是在主张债权自始不存在,属于权利未生抗辩而非抗辩权,故不选。对抗债权请求权的抗辩权亦无从谈起,故亦不选。D选项中乙拒绝交付手机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
8. 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加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
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
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
D.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获得奖金的效力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本题正确选项为D。
9. 甲乙为双胞胎兄弟,16岁时父母双亡,哥哥甲为弟弟乙上学而外出打工,直到乙大学毕业。10年后,甲购得婚房一套,准备结婚,乙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趁甲不在偷出甲的身份证,将其婚房按照市价卖给不知情第三人。因乙长相酷似甲,笔迹亦十分相似,房管部门将甲的婚房过户给不知情第三人。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可要求乙返还10年的供养费
B.甲可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C.甲可要求乙赔偿损失
D.甲可要求房管部门赔偿损失
A
B
C
D
C
[解析] 甲与乙之间存在道德义务,故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知情第三人因善意而取得房屋所有权。房管部门不存在过错。本题正确选项为C。
10. 甲是一机关单位干部,乙原为工厂工人,两人结婚已有10年。后乙辞职经商,依法登记为个体户。甲起初反对乙下海经商,但后来见收入不少,就不再反对,但一直没有参与乙的经营。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消费和储蓄。一次因车祸导致乙损失货物价值13万元,债主找甲要账。甲有存款14万元,这14万元是甲多年的工资收入以及继承其父亲财产所得。对于乙所负债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乙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依《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的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不能由共同财产承担。故此甲没有还债义务
B.甲的14万元存款虽然是其个人财产,但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故甲有义务偿还乙所负债务
C.应按照乙的经营收入所用于家庭消费而为乙所分享的比例,确定甲所应承担的该宗债务中的适当份额
D.14万元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故甲有义务偿还债务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个体工商户的责任承担问题。对于个体工商户的责任承担,以个人财产经营的,由个人财产承担,以家庭财产经营的,由家庭财产承担。以个人财产经营,但其主要收入用于家庭消费的,由家庭财产承担责任。本题中,甲的14万元存款,由其个人工资及继承遗产构成,由于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夫妻分别财产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11.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与刘某在外地相识并举办了教堂婚礼并生下张乙,张某与刘某在财产上实行AA制。一天,张某用100元钱购买了彩票并中得5000万元大奖,张某因兴奋过度脑溢血发作死亡。经查,张某在老家的原配王某一直未婚,并有一子张甲,张某的父母健在。对该5000万元,如何分配,张某父母、张甲、张乙、刘某、王某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刘某、王某对该5000万元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
B.刘某不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请求权,王某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C.对于张某的遗产可由张甲、张乙、张某父母平均分配
D.对于张某的遗产可由张甲、张乙、张某父母、刘某、王某平均分配
A
B
C
D
C
[解析] 刘某与张某举行教堂婚礼而未办理登记,应为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且刘某与张某实行AA制,故不形成共同财产。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发生消灭效力,张某未回,宣告死亡未被撤销,婚姻关系未恢复,故张某的继承人为张甲、张乙和张某父母。本题正确选项为C。
12.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______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行为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诉讼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承担问题。依据《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但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13. 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______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依《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应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否则,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本题中,王某明知何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与其订立合同,不为善意相对人,故不享有撤销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4. 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_
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问题。依《民通意见》第53条的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可见,合伙人退伙后,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本题中,虽然甲、乙、丙三人约定,丙退伙后放弃合伙的一切权利,也不承担任何义务,但该约定仅具有内部效力,而无对抗债权人的外部效力。在对外关系上,债权人仍然得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15. 甲男现年31岁,某富商之子,虽相貌堂堂且家境优越,但由于自小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故一直未婚。乙女现年18岁,年轻貌美,一日其通过“摇一摇”结识甲男。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相约结婚。甲男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此时精神正常),答应婚后赠与乙女房子一套,乙女欣然应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由于结婚乃男女双方所缔结的身份契约,甲男乙女均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有效
B.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因为甲男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C.甲男虽可以与乙女结婚,但甲男答应赠与房子给乙女的行为无效
D.甲男不可以与乙女结婚,且乙女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A
B
C
D
D
[解析] 乙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结婚与一般法律行为不同。《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题中乙女尚未达到法定婚龄,因此A选项错误。尽管甲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但该疾病并非《婚姻法》第7条规定的不得结婚的疾病,且其结婚时精神正常。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的原因在于乙女未达法定婚龄,而非由于甲男系限制行为能力人,B选项、C选项错误。甲赠与乙房屋的行为虽然有效,但因为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16. 甲出生之时母亲难产而亡,其父亲常年外出务工,除寄钱回来之外十几年从未回家。甲一直由其外公、外婆抚养照顾。甲10岁时,在学校与同学乙打架,造成乙耳膜穿孔,花去治疗费一万元。有关对乙的赔偿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由甲的外公、外婆承担
B.由甲的父亲承担
C.由甲的父亲与外公外婆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A
B
C
D
B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本题中,甲虽然一直由其外公、外婆抚养长大,但他的监护人仍是父亲。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17.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______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效力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18. 下列为财团法人的是:______
A.某公司法人
B.某基金会法人
C.某合作社法人
D.某基金法人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的学理分类问题。财团法人是社团法人的对称,社团法人是以社员为基础的法人,财团法人是以财产为基础的法人。公司法人、合作社法人均为社团法人,基金会法人为财团法人。基金法人不为财团法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19. 企业法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企业法人:______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民事活动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清算法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清算法人仍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其民事权利能力受到以清算为目的的范围的限制,不能进行清算范围外的民事活动。法人的主体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为办理了注销登记,方为消灭。本题正确选项为D。
20. 某有限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做出决议,规定公司对外签署标的额超过100万元的合同必须召开股东会。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与另一公司签订了标的额为150万元的合同。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理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决议已经禁止在未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订立标的额超过100万的合同
B.合同有效,合同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签署,法定代表人的一切行为皆由公司负责
C.合同效力待定,因为该法定代表人在签署合同时并未告知对方公司其代表权限受到限制的情形
D.合同有效,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对外所签订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A
B
C
D
D
[解析]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公司股东会虽然是公司的权力机关,但这主要是对公司内部而言,就公司对外行为依旧要考虑交易安全及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在判断法律行为的效力时,并非绝对以公司内部的股东会决议为准,A选项、C选项错误。法定代表人只有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行为才能被视为公司的行为,且在以公司名义实施行为时还要考虑其是否超出权限以及相对人对此是否明知或者应知,而不能一概而论的说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皆由公司负责,B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
21. 甲与乙签订了委托合同,甲委托乙进行买卖,由甲给付报酬,甲据此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该授权行为属于:______
A.单方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
C.有偿法律行为
D.实践法律行为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法律行为的分类问题。单方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是由行为人双方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相对应,是指具有对价的行为。有偿法律行为均为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与诺成性法律行为相对应,是指除了意思表示外,还需要以物的交付作为成立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甲的授权行为仅需甲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22. 下列民事行为中有效的是:______
A.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B.完全民事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赠与行为
D.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有效的民事行为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以意思能力为前提,行为人是否具有意思能力,以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为判断标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以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神志不清状态下,往往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后果,不具有意思能力,其所为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第12条和《民通意见》第6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但其他行为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23.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供货合同,双方约定:若厂长变更,该合同即解除。这是一种什么行为?______
A.附条件法律行为
B.附期限法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无效的民事行为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问题。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满足以下要件:将来的事实、不确定的事实、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合法的事实。条件与期限的区别在于条件的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而期限是必定要到来的。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因行为人意思瑕疵而由法律赋予行为人以撤销权的民事行为。本题中,甲乙双方所做约定符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要求。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24. 甲欠乙5万元钱,某日乙对丙说,甲上有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他欠我的5万元我不要了。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乙的行为并非法律行为
B.乙的行为自向丙作出时起发生法律效力
C.乙的行为系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
D.乙对甲的债权已经消灭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单方法律行为的生效。乙的行为具有免除甲的债务的效果意思,属于需受领的单方法律行为,故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需受领的单方法律行为到达相对人时发生效力,仅对第三人作出不生效力,故B选项、D选项错误。
25. 杨某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房屋,杨某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照房屋面积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但到分房时杨某未能分到三居室房屋。杨某购买地毯的行为:______
A.是无效行为。因为杨某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B.是可撤销行为。因为杨某对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意义不是重大的
D.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对重大误解的理解问题。重大误解,是指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但依大陆法系的理论,重大误解不包括动机误解。本题中,杨某的误解属于动机误解,不为重大误解,该购买地毯的行为为有效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26. 某商场为了促销,刊登了“假一赔十”的广告。顾客乙在该商场购物,购买了一件假货。对于该广告的性质和赔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该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效力,应假一赔二
B.该广告属于要约,具有效力,但违反法律,应假一赔二
C.该广告属于格式条款,具有效力,但商场可要求减轻赔偿,应假一赔二
D.该广告属于单方允诺,应假一赔十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单方允诺的效力问题。虽然商场刊登了“假一赔十”的广告,该广告是否为要约邀请,一般而言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属于要约邀请的商业广告其内容应为邀请他人与自己缔约的意思表示,而非“假一赔十”的允诺。商业广告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要约。所谓符合要约条件,是指该商业广告的内容标明了标的、数量、质量、方式等合同条款的内容,而非“假一赔十”的允诺。至于“假一赔十”是否构成合同的格式条款,则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其构成合同的格式条款,但适用此条款时排除对《合同法》第114条的适用,因为《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减少,但是此处是单方允诺的违约金,而非约定的违约金。另一种观点认为,不构成合同的格式条款,这样就可直接排除《合同法》第114条的适用。两种观点的效力是殊途同归的。实务中一般认为“假一赔十”具有单方允诺的性质,而单方允诺作为一种有别于合同的原因发生的债,具有不可撤销的特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27. 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机械表1000只。王某见B公司还有电子表可供应,在B公司说明电子表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后,就在购销合同上添加了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王某付款后将机械表和电子表运往A公司途中,2000只电子表被海关以走私品没收。A公司收到机械表后,发现不好销,遂以合同无效要求退货。下列论述正确的是:______
A.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无效
B.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可撤销
C.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效力未定
D.该购销合同无效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依《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同时依《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另依《民法通则》第60条的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题中,2000只电子表为走私品,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28. 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钱1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______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对欺诈的理解问题。欺诈系表意人因相对人的欺诈而陷入错误,但甲购买红塔山未陷入错误,故不为欺诈,所以,A、B选项均不正确。甲与乙之间虽然是经合意达成的买卖红塔山的协议,但该协议违反我国强行法的规定,故不具有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29. 某市家政服务中心推出一项新的服务:奶妈服务。甲因妻子刚生了小孩,却没有奶,特与该家政服务中心达成协议,由家政服务中心提供一名奶妈乙给甲之小孩哺乳,甲支付乙一定报酬。对甲乙之间协议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间协议有效,为租赁合同
B.甲、乙间协议有效,为买卖合同
C.甲、乙间协议有效,为雇佣合同
D.甲、乙间协议无效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为无效协议。乙系提供劳务,故为雇佣合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30. 甲因故需要出同,将其所拥有的一辆兰博基尼交给好友乙保管,并答应乙可以在甲回国之前使用该车,以使该车保持良好性能,同时为方便办理车辆年检及保险等手续,两人还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甲出国后,乙因自己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便将兰博基尼按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丙支付全部价款后,乙将车辆交付给丙并为其办理过户登记。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已向乙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乙取得车辆所有权
B.乙并无该车的所有权,事后也没有得到甲的追认,因此乙将该车出卖给丙的行为无效
C.丙在办理登记后取得车辆所有权
D.丙因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取得车辆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
A
B
C
D
C
[解析] 甲将车交付给乙是出于保管的目的,而为乙办理过户登记,又是出于“方便办理车辆年检及保险等手续”的目的,因此乙虽然取得对该车的占有与登记,但甲乙之间欠缺车辆所有权转让的意思,也就是欠缺所有权转让最核心的要件,从而乙并不能因此取得该车所有权,选项A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卖人无处分权并不导致买卖合同本身无效,B选项错误。丙在完成登记后,构成对车辆的善意取得,因此取得车辆所有权,并且为原始取得。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
31. 甲向乙珠宝商购买白金钻戒2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经鉴定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乙珠宝商交涉,历时一年零八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______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期间
B.可以,因甲一直在找乙珠宝商交涉,未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期间
C.可以,因乙珠宝商有欺诈行为
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意思表示的撤销。《合同法》第54条规定,受欺诈、受胁迫、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本题中,钻石销售商给人造钻石贴上天然钻石的标签,属于“欺诈”,D选项错误。甲误信为天然钻石而做出可以购买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可以撤销,但应当在知道受欺诈一年内行使,C选项错误。又因为除斥期间为固定期间,不能像诉讼时效一样中断,B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 甲委托乙购买一批货物,乙因家中有事,便向甲提出终止该委托合同关系。由于乙终止该合同关系,给甲造成若干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乙终止合同关系,属于违约行为
B.乙终止合同关系,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C.乙终止合同关系,属于行使请求权的行为
D.甲可要求乙赔偿损失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涉及对民事权利性质的认定和民事权利的行使问题。依据《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交付的钢材经验收合格后,乙立即付款。甲依约交付钢材,乙验收发现钢材的含硫量、含碳量严重超标,根本不能使用。于是,乙拒收货物,拒付货款。乙公司因急用,只好从丙公司处高价购进同类钢材,为此甲、乙公司引起纠纷。在此案中,乙公司的权利及其行使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可行使抗辩权
B.可行使解除权
C.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
D.三种权利可并用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抗辩权、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的适用问题。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先交钢材、后付款。甲公司交付的钢材不符合合同要求,根本不能使用,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由于该违约行为属于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对于这三种权利,从性质上加以分析,抗辩权的功能是预防损失;请求权的功能是弥补损失;解除权的功能是终止合同关系。故这三种权利不存在选择适用的问题,可以并用。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3. 下列权利中,属于形成权的是哪些?______
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的追认
B.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合同义务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
D.监护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的权利
A
B
C
D
AC
[解析] 被代理人的追认权为形成权,请求履行合同义务为请求权,不为形成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纯获利的合同无需追认,故监护人不享有追认权,而追认权为形成权。受遗赠人作出接受遗赠表示,在遗赠人和受遗赠人之间形成遗赠法律关系,故为形成权。本题正确选项为AC。
4. 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并汇去2万元钱。因一时无货,乙便以甲的名义将钱暂存银行。乙的好友丙因生产经营急需用钱,去找乙,乙便拿出甲的存折给丙,由丙的好友丁担保。乙未将上述情况告知甲。后丙因生产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甲诉至法院。本案中哪些法律关系有效?______
A.甲与乙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B.甲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
C.乙与丙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
D.丁与乙、丙之间的担保法律关系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对法律关系的理解问题。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其与乙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显成立。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钱存入银行,银行与存钱人之间的合同形式为存折,存折上的名义为甲,故甲为合同当事人,甲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成立。乙将钱借给丙,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银行是认存折不认人,谁拥有存折并知其密码,银行就将存折上的钱交付给谁。丙从乙手中取得存折,其完全有理由认为乙对该存折享有处分权,故乙与丙之间的借款关系应为有效。因乙与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丁为其进行担保,故该担保合同有效。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5. 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有:______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汇票
C.无线电频谱资源
D.火星上的土壤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涉及法律关系的客体。D选项仅为自然意义上的物,尚不能为人力所控制和支配,因此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6.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1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因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B.王某只需返还房屋给刘某,无须返还房屋租金
C.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D.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须返还所得收入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问题。刘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依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将所取得的财产返还,返还财产包括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故应予以返还,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养鸡场的所得属于劳动所得,应归刘某父母所有,故刘某父母只应返还养鸡场,而不返还收益,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7. 王某年满17岁,为某中学高二学生,其有一项发明专利,王某便与红光公司于2011年12月5日签订了一份专利权转让协议,后红光公司知道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于12月15日催告通知王某之父王甲予以确认。工甲于2012年1月5日通知红光公司确认该专利权转让协议效力,该通知于1月10日到达红光公司。有关王某与红光公司专利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法律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王甲的追认自2012年1月5日发生效力
B.王甲的追认自2012年1月10日发生效力
C.该专利权转让协议自2012年1月10日生效
D.该专利权转让协议自2011年12月5日生效
A
B
C
D
BD
[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本题正确选项为BD。
8.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两间房屋被其父亲继承,一辆小货车由其妻子继承。其妻改嫁王某,王某在使用小货车运输过程中出现车祸,车毁人亡,货车被送至李某处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被扣留。此时,张某回到家乡。经查,两间房屋一直出租给赵某居住,租期已过,赵某一直继续占用。因返还财产引起纠纷,下列判断正确的有:______
A.张某有权请求赵某返还两间房屋
B.张某有权请求其父亲返还房屋租金
C.修理费属于张某夫妻共同债务,张某有义务偿还该修理费
D.张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小货车,但李某对张某享有支付修理费的债权请求权
A
B
C
D
AB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40条规定,赵某承租张某父亲继承的张某的房屋,租期已过却一直占用,属于非法占有,张某有权请求赵某返还房屋,A选项正确。返还财产包括返还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法定孳息,故张某父亲应将房屋租金返还张某,B选项正确。张某之妻应将小货车返还给张某,现小货车被李某留置。因李某并未取得小货车的所有权,故张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请求李某返还小货车。由于李某扣留货车系行使留置权,故张某虽有权请求其返还小货车,但李某有权拒绝返还。支付修理费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张某与李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故张某无须支付修理费,D选项错误。如果张某愿意支付修理费,则属于代为履行,张某有权请求张某之妻返还修理费。根据《民通意见》第37条的规定,张某之妻已再婚,虽其配偶又死亡,但其夫妻关系不得认定自行恢复。故在张某被宣告死亡期间张某之妻使用货车产生的修理费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
9. 甲为一富商之子(16岁),其借给乙10万元,其向丙借款10万元,其在醉酒状态下将自己的价值20万元的罗马表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丁,其立下遗嘱将祖父赠与的一套别墅遗赠给女朋友戊。下列表述错误的有:______
A.一天甲对乙(15岁)说:“老弟,你借大哥的10万元不用还了。”甲与乙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免除而消灭
B.甲向丙所借的10万元如不能清偿,其监护人负有清偿义务
C.甲在醉酒状态下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因神志不清而无效
D.如甲在20岁时因车祸而亡,甲所立的遗嘱发生遗赠的效力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A属于免除行为,甲为16岁的未成年人,该行为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不发生免除效力。B属于未成年人的债务行为,其监护人负有清偿义务。C神志不清而无效的法律规定只适用于成年人,不适用于未成年人。D中的遗嘱行为,遗嘱能力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遗嘱无效。判断有无遗嘱能力以遗嘱人订立遗嘱时为标准,而非以遗嘱人死亡时为标准。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10.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合,离家出走到外省以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四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中财产,包括四间房屋。第八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的财产实行分别财产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各得一间
B.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三间,其子得一间
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
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的效力问题。郑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屋四间应首先进行共有财产分割,两间为张某的个人财产,两间为郑某的遗产。在宣告死亡发生效力时,其妻张某、其子郑甲当然为继承人,其7年后所生女儿在宣告死亡发生效力时并未出生,故对该两间房屋不享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是以继承时确定继承人的,故两间房屋的遗产应由张某和郑甲继承。对于郑某因彩票中奖所得500万元,同居者王某因与郑某实行分别财产制,故对该500万元不享有共有财产的分割权,因其与郑某不具有婚姻关系,故不为郑某该遗产的继承人;张某虽然一直未嫁,但自宣告死亡发生效力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消灭,郑某并未返回撤销宣告死亡,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也不存在恢复,故张某对该500万元既不享有共有财产的分割权,也不享有继承权;至于郑甲和郑某的女儿均为郑某的子女,其对该500万元享有继承权,由于他们对郑某不存在尽赡养义务的多少问题,同时郑甲和郑某女儿均为未成年人,对该500万元应采平均分配方式。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11. 自然人甲为一精神病人,因离家出走两年多,对是否申请其为宣告失踪人意见不一,下列人员及组织中,有权为申请人的有:______
A.乙,某盲人按摩院的按摩师,因甲尚欠其按摩费200元而主张申请
B.丙,甲之子,14岁,但很懂事,主张申请以保护甲的财产
C.丁,甲之父,年80岁,为甲之监护人
D.戊,甲之叔,30岁,为机关公务员
A
B
C
D
AC
[解析] 依照《民通意见》的规定,申请自然人失踪的为该自然人的近亲属和与其有民事双利义务关系的人,但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乙和丁有权作为申请人,丙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不得作为申请入。戊不为近亲属,只为亲属,也不得作为申请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12. 甲、乙、丙经协商共同成立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为董事长,乙任业务经理,丙为财务负责人。公司规章约定,购置公司财产超过20万元的,应当经三人协商同意。为更换车辆更好地承接业务,甲未与乙、丙协商,购置一辆价值25万元的运货车。在一次搬运过程中,公司员工A、B不慎将客户C窗台上的一盆花碰落,正好砸在行人D的头上,D因此付医药费及其他费用5万元。因乙、丙反对购买车辆,以及与D发生责任承担纠纷。有关本案处理正确的有:______
A.甲所签订的买卖运货车的行为有效
B.甲所签订的买卖运货车的行为无效
C.D的损害应由顺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D.D的损害应由员工A、B承担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中,甲作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超越职权签订购买货车的合同,对公司有效,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依照《民通意见》第58条的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员工A、B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慎将花盆碰落,造成行人D的损害,该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法人承担,而非员工A、B承担,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至于法人承担责任以后是否有权向A、B追偿,答案是否定的,法人员工只有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法人承担责任后,才可以向员工追偿。本题中,A、B属于一般过失,法人当然不能追偿。特别应注意的是,如果是员工与执行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应由员工个人承担责任,法人不承担责任。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C。
13. 某市国有投资部门出资51%,其他34名股东共出资49%组建红星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5月国有投资部门作出了撤销公司董事长张某的决定,并通知了各股东,但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张某应李某所求,以红星公司的名义为李某个人提供了50万元的担保。后因李某的债权人向红星公司请求承担担保责任而发生纠纷。现问,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在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张某仍是公司董事长
B.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张某不再是公司董事长
C.本案担保有效
D.应责令张某取消担保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涉及法人的变更登记的效力和法人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效力问题。依《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的规定,企业法人因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应办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效力为对抗效力,即未办理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张某为红星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其董事长的身份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再具有,但未经登记的,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故张某以红星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不因其被撤销董事长而对第三人不生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应为BC。
14. 中国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为某企业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某企业不能偿还债务而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______
A.该担保合同无效,因为支行不具有缔约能力
B.该担保合同有效,因为支行具有缔约能力
C.债权人应以该支行为被告,因为该支行具有诉讼能力
D.债权人应以该中国农业银行为被告,因为该支行不具有诉讼能力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涉及对分支机构的权利和诉讼地位的理解问题。某县支行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其担保为其法定职权范围,因此,其具有缔结担保合同能力,同时也具有诉讼能力。故本题正确选项应为BC。
15. 意思表示的默示形式是不通过语言文字,而是通过推定或沉默使他人可以推断真实意思。选项所列行为哪些属于默示形式?______
A.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停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
B.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
C.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也予以接受
D.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10天内不作出否认表示即视为同意的内容,10天过去,受要约人未作出否认表示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涉及沉默形式问题。本题A选项属于推定的意思表示;B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沉默方式;C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推定的意思表示;D选项不具有默示的意思表示的意义。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16. 甲与乙签订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在3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______
A.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C.已成立但未生效
D.已成立并已生效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涉及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问题。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与所附期限的主要区别在于,条件是否成就是不确定的,而期限是必定到来的。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的甲在3个月内与丙结婚是否实现是不确定的事实,故双方所做约定为条件,而不为期限。双方所附条件为延缓条件,即甲乙之间的租房协议在约定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故该租房协议已经成立,但未生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17. 下列法律行为中,哪些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行为:______
A.甲将一从国外带回的照相机赠与乙,作为回报,乙将自己的玉佩赠与甲
B.甲与乙两个自然人签订了一份超过法定利息最高上限的借款合同
C.甲公民将自己私藏的一把手枪卖给乙公司
D.甲运输企业、乙托运人之间签订了一份包含免除甲方全部赔偿责任条款的运输合同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涉及法律行为的部分有效。选项A是有效的行为。C选项中的标的物是禁止流通物,整个法律行为无效。B选项中借款合同有效,但超出法定利息上限部分的约定无效。D选项中运输合同有效,但违反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D。
18. 柳河村村长甲早已垂涎乙祖传的字画一幅,多次向乙询价购买,均遭乙严词拒绝。村民丙为取得马路边一块宅基地而讨好村长甲,其知道甲早已想得到乙祖传的字画后,未经甲同意,夜间独闯乙家,将乙暴打一顿,并告诉乙:“下次甲再来买字画时,再不卖给他,小心你的狗命!”第二天,甲恰好又来找乙询价购买,乙同意甲提出的以2万元价格出卖。当天,货款两清。后甲将此字画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古画收藏家丁。半年后,丙意外死亡。乙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受丙胁迫为由要求撤销半年前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请求丁返还字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甲、乙间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B.甲、乙间买卖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C.甲无权请求丁返还字画
D.甲有权请求丁返还字画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涉及因胁迫而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问题。依《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胁迫手段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撤销合同。本案中,村民丙为讨好甲,暴打乙,并以乙的生命安全相威胁,致使乙产生恐惧的心理,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将祖传字画卖给甲。尽管该胁迫来源于第三人,但该胁迫与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丙的行为是乙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与甲订立买卖合同的原因,该合同为因胁迫行为而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本案中,虽然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被撤销后,甲应返还从乙处取得的该幅字画,乙返还甲支付的2万元款项,但甲已将该古画卖给了善意第三人丁,构成不能返还的情况。丁对该字画的取得为善意取得,其对字画享有的所有权应受法律保护,乙无权要求丁返还该字画。同时,因甲与乙的买卖合同被撤销,甲就成为无权处分人,甲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所取得利益就构成不当得利,对该不当得利,甲应当返还于利益受损人乙。故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
19.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奶粉一批。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国产奶粉谎称为进口奶粉。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适逢国产奶粉畅销。甲公司有意履行合同,乙公司则希望将这批货物以更高的价格售与他人。此时,当事人的下列行为,对合同效力将产生什么影响?______
A.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告交货,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B.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货款,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C.甲公司向乙公司送交确认合同有效的通知,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D.乙公司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情事为由主张撤销,则合同失去约束力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效力问题。本题中,A选项,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告交货,则表明甲公司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B选项,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货款,也表明甲公司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C选项,甲公司向乙公司送交确认合同有效的通知,仍然表明甲公司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故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确定有效。本题中,D选项乙公司以合同订立时存在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因乙公司为欺诈人,不享有撤销权,所以,其主张不能成立。乙公司的主张不能使合同失去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20.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15岁的甲被确诊为白血病患者后,立遗嘱将自己的3万元压岁钱遗赠给女友乙。四年后,甲死亡,这3万元压岁钱应当由甲的父母继承,乙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B.14岁的甲为了戒除“网瘾”,将姑妈赠与自己的一台崭新的IBM笔记本电脑扔到垃圾堆,被丙拾得,甲的父母有权要求丙返还
C.甲胁迫乙订立自书遗嘱,将乙的一套房屋遗赠给甲。乙死亡后,甲接受遗赠并办理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乙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请求甲返还房屋
D.6月1日甲、乙签订某房屋的买卖合同,7月1日甲协助乙办理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6月1日生效,但乙于7月1日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A
B
C
D
ABCD
[解析] A选项中甲所立遗嘱无效,其财产由甲的父母继承。B选项中。甲的抛弃行为无效。C选项中,甲的遗赠行为无效。D选项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所有权自过户时转移。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21. 甲乙订立合同,将甲所有的平房两间出售给乙,价款为58万元。为了少缴税费等原因,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屋买卖契约》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定为30万元。随后,双方另外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两间平房的买卖价格为58万元,乙应向甲预付购房款30万元,甲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向乙交付房屋钥匙,其余28万元房款在1年内付清。该契约还载明:交至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房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之用,不作为双方买卖房屋的正式契约,无任何法律效力。乙在付清预付款后,拿到了房间钥匙,余款经数次给付后,尚有15万元没有付清。甲多次催讨不得,遂诉至法院,要求乙付清余款。乙则主张,双方之间存在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获得房产部门的批准,为无效合同。甲多收的13万元款项为不当得利,要求甲如数返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涉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的效力问题。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本案中,甲乙双方为逃避国家税收,相互勾结,串通一气,将58万元的成交价只报30万元,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故意,甲乙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合同属于典型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应为无效。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合同。乙应按照该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甲乙双方因存在少交税费的问题,应依照法律规定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补缴税费。本题正确答案为BC。
22. 甲为一家房地产公司,其在出售新开楼盘“翰林世家”时,在其广告宣传册中宣称所售楼盘层高为3.25米,但在与购房者乙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商品房层高为3.15米。且该合同还明确约定: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此前甲乙双方间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允诺、宣传等内容,只要未载入合同当中,都不应约束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按期收房,发现该楼房层高足3.25米,遂要求解除合同。以下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甲的宣传资料内容具体明确,足以影响乙的购买行为,构成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关于层高的约定应以3.25米为准
B.乙无权要求解除合同,因为楼房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并不影响乙的正常居住使用,不属于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C.甲在其宣传册中的层高内容已经被双方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所取代,故关于层高的约定应以3.15米为准
D.甲交付房屋的层高已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不属于违约行为
A
B
C
D
BC
[解析] 虽然甲的宣传资料关于楼房层高的内容具体明确,但双方已经就此内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做了其他约定,且还明确约定双方间的一切权利义务内容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故A选项错误。虽然甲交付的房屋层高大于合同约定的层高,但毕竟所交房屋与合同约定不符,仍应属于违约行为,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23. 甲企业分别被乙企业、丙企业、丁企业、戊企业所诉。经查,王某盗用甲企业的合同书与乙企业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刘某伪造了甲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与丙企业签订了水泥买卖合同;张某利用拾到的甲企业的介绍信与丁企业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曾某原为甲企业的采购员,后辞职,但留有甲企业的合同书,曾某利用该合同书与戊企业签订了玻璃买卖合同。乙、丙、丁、戊均为善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对与乙企业的合同,甲企业如在合同签订前就已报案,甲企业可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B.对与丙企业的合同,甲企业如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伪造,甲企业可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C.对与丁企业的合同,甲企业如能证明已登报声明作废,甲企业可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D.对与戊企业的合同,甲企业如能证明已解除劳动关系,甲企业可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A
B
C
D
AB
[解析] 本题涉及表见代理的抗辩事由问题。对于被盗的合同书,如果被盗人在合同订立前就已报案,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可成为抗辩表见代理的理由。对于伪造的授权委托书,只要能证明,即可成为抗辩表见代理的理由。对于丢失的合同文书,如在合同签订前,登报声明作废的,可称为抗辩表见代理的理由。在合同签订后声明作废的,不能成为抗辩表见代理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不能成为抗辩表见代理的理由。本题正确答案为AB。
24.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保证人丙进行了保证担保。因债权期限届满,乙要求甲还债并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有关主债权和保证债权以及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乙对甲的债权,诉讼时效从乙要求甲还款之日起算
B.如属一般保证,对丙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从乙对甲的判决生效之日起算
C.如属连带保证,对丙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从乙要求丙还款之日起算
D.丙承担保证责任后,丙向甲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从丙还款之日起算
A
B
C
D
ABCD
[解析] 乙对甲的债权为约定期限债权,其诉讼时效一般是从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权人在期限届满后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导致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故A正确。对于一般保证,保证之债的诉讼时效从主债务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对于连带保证之债的诉讼时效,其时效计算从债权人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之债之日起计算。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其追偿权的时效从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三、简析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
1. 赵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为什么?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确实无能力履行监护职责以及确实明显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情况下,才可能取消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本案中,钱某改嫁是其应有的权利,不构成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情况,因此,赵某的父亲无权要求改变钱某担任赵甲的监护人。
2. 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1间房屋?为什么?
被宣告死亡的人回来后。因继承法而取得其财产的自然人应返还所取得的财产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
3. 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孙某返还摩托车?为什么?
无权。如果原物已经被第三人合法取得,可不予返还。孙某取得摩托车是合法取得的,因此,赵某无权要求其返还。
4. 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为什么?
不能。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已经再婚的,即使再婚后配偶他方又死亡的,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也不能自动恢复,但可通过再次登记而缔结婚姻关系。
5. 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无权。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被宣告死亡人不能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无效,要解除收养关系应与收养人协商解决。
一、单项选择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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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二、多项选择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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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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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4
三、简析题
1
2
3
4
5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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