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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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类模拟题13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方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于6月15日提货,但其因没有安排好汽车而未能提货。当天傍晚,出卖人的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烧。你认为应如何确定损失的承担?______
A.出卖人,因为货物是在其控制之下
B.出卖人,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C.买受人,因为他未能按时提货
D.双方分提,因为谁都没有过错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依据《合同法》第143条之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题中,是因为甲方逾期提货后导致的风险灭失,因此,应适用《合同法》第143条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货物被烧的风险。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2. 张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卖给李某,并于2005年5月1日将该电脑交付给了李某,但是没有交付该机器的使用说明书。2005年7月1日因李某邻居家中失火导致李某家也被烧,结果电脑被毁。这一损失应当由谁承担?______
A.应当由张某承担,因为其没有按照约定交付笔记本电脑的使用说明书,存在违约行为
B.应当由李某承担,因为张某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使用说明书,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C.应当由张某与李某平均分担,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
D.应当由张某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李某的一部分损失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承担及公平责任的适用问题。依照《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本题中张某已将电脑交付给了李某,交付已经完成,风险应当由李某承担。至于张某未交付使用说明书,其行为构成违约,但该违约为轻微违约,依照《合同法》第147条的规定,未交付相关单证的,不影响风险的转移。至于公平责任,只适用于侵权责任,不适用于合同领域。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3. 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好友乙,双方定有赠与合同。对于甲的任意撤销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如甲已将房屋过户给乙,但未交付,甲享有任意撤销权
B.如甲未将房屋过户给乙,但已交付,甲享有任意撤销权
C.不论过户或交付,甲均享有任意撤销权
D.不论过户或交付,甲均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问题。依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在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特别注意此处所指是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而非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对动产和不动产而言是不同的。动产一般为交付,不动产为登记。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4. 甲男与乙女口头约定,甲男三天后借给乙女三百块钱。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否则甲男乙女之间不存在借款关系,应适用不当得利规则处理
B.甲男乙女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时生效
C.甲男乙女之间的借款合同已经生效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A
B
C
D
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97条、第210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特别约定采口头形式,且自出借人提供借款之时起生效,故ABC均错误。
5. 甲将自有之房屋2间租给乙,租期自1999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租金每月1日支付,租金1000元/月。乙每月均按时交租,2000年3月1日,乙因资金周转困难,未付上月租金。3月5日,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丙要求乙搬出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乙应搬出房屋,乙不得以与甲的租赁合同对抗新所有人丙
B.乙应搬出房屋,因其迟延交付租金已构成违约
C.乙应搬出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不应搬出房屋,因为乙虽违约但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乙得以之对抗丙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迟延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及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问题。依《合同法》第227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迟延支付租金仅为4天,且甲未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出租人甲不享有合同解除权,故甲与乙之间的合同仍为有效合同。乙的行为虽为违约行为,但甲只可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径行行使合同解除权。既然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有效,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理,该合同的效力可约束新的买受人丙,故A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D。
6. 春来公司与喜来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春来公司为卖方,喜来公司为买方,标的物为1万斤鲜鱼。双方约定由春来公司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春来公司委托顺达运输公司运输。顺达公司在运输途中因遇山洪暴发,道路冲毁而被迫改道,致使运到目的地喜来公司时1万斤鲜鱼多数死亡。对此风险损失,应由谁承担?______
A.春来公司
B.喜来公司
C.顺达公司
D.春来公司、喜来公司和顺达公司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由于买卖双方约定由卖方负责运输,交付之前的风险由卖方负担。同时卖方与承运人的关系中,依《合同法》第311条的规定,承运人因不可抗力而免责。因此本题中的风险损失应由春来公司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7. 李某为运石头建房租用田某毛驴1头,租期为当年11月20日到次年11月20日。当年12月10日,田某因急需用钱将毛驴卖给了李某,双方于当日签订了合同。次年5月7日该毛驴产下了一头小驴,则小驴应属于谁?______
A.小驴应归田某所有,因为毛驴的所有权属于田某,其孳息也应归田某
B.小驴应归田某、李某共有,因为小驴是在租用期间生下的
C.小驴应归李某所有,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成立时就完成了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D.小驴应归田某所有,因为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孳息也不转移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孳息归属的问题。依《合同法》第133条、第163条的规定,买卖合同中,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孳息均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方。另依《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买受人李某已依租赁合同占有了标的物,在买卖合同成立生效时,即12月10日,为交付完成时间。此后,标的物产生的孳息自应归买受人所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8. 楚某与郑某乃邻居,因郑某长期辅导楚某之子奥数课程,却不愿接受报酬,楚某十分过意不去,遂取出一枚家传之珍珠,赠与郑某。该珠存放于木兰匣子之中,该匣子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十分精致。郑某要其匣子,而还其珠。郑某之妻得知后,大骂郑某书呆子,要求郑某他日一定要将珠子也要来。过数日,郑某至楚某家,表明了意思,由于失了匣子,楚某将珠子交其妻保管,恰其妻回娘家,遂言明待其妻回来后,再将珠子送与郑某。后楚某反悔,不愿交珠,遂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楚某应交付珍珠
B.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楚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C.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尚未成立,楚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D.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匣子合同已经履行,但楚某有权撤销赠与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赠与合同的性质以及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问题。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第186条的规定可知,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该赠与合同不属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也未经过公证,故赠与人在交付赠与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楚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但已经交付的珍珠匣子则不能撤销。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9. 甲将其自有房屋一套租赁给乙居住,租期五年,租金十万元在租赁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付清。但乙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在未通知甲的情况下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甲对此明知,但一直没有提出异议。一年后,房屋租赁市场火爆,租金节节攀升,甲认为其当初的租金过低,遂以乙擅自转租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乙擅自转租,甲有权解除合同
B.乙虽擅自转租,但甲没有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故不能解除合同
C.乙虽擅自转租,但甲没有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提出异议,故不能解除合同
D.以上所称“解除合同”,既包括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也包括乙丙之间的转租合同
A
B
C
D
B
[解析] 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承租人转租的,出租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异议,否则嗣后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同时,甲仅有权解除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而无权解除乙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 甲公司生产出一种新型节能灯具,在某展销会上被乙公司相中,双方遂以展出的几只灯具为样品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样品封存,且对样品质量作了说明。则:______
A.甲公司交付的灯具须与样品及说明的质量相同
B.甲公司交付的灯具符合通常标准即可,样品仅起参考作用
C.甲公司交付的灯具不仅要与样品相同,还要符合同种灯具的通常质量标准
D.若该样品质量存在隐蔽瑕疵,尽管甲公司交付的灯具与样品相同,甲公司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涉及样品买卖合同问题。依《合同法》第168条、第169条的规定,凭样品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若买受人不知道样品存在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节能灯能否节能应经过一定时间的检验,节能灯不节能,即存在隐蔽瑕疵。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2. 下列四份借款合同,双方对支付利息的期限均无约定,事后亦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义务应当如何履行?______
A.甲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则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
B.乙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则应当每满6个月时支付一次利息
C.丙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30个月,则应当分别在满12个月、24个月和30个月时支付利息
D.丁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限为50个月,则应当分别在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和50个月时支付利息
A
B
C
D
AC
[解析] 本题涉及借款合同中的利息支付问题。依《合同法》第205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本题A选项完全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为正确选项。B选项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为错误选项。C选项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为正确选项。D选项缺少第48个月时支付利息,为错误选项。本题正确选项为AC。
3. 甲系某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及供暖公司分别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及供热合同,合同约定了物业服务及供暖服务的标准、收费标准及逾期缴费的违约金等。2015年春节期间,甲外出旅游,十天后回到家中发现暖气管爆裂,水漫了一地,家中地板已被泡坏。后经法院审理查明,甲有两年没有缴纳物业费及供暖费,同时在春节期间,该小区供暖公司的锅炉工离开岗位回家吃年饭,导致无人值守,锅炉压力突然过高,从而导致同一小区多家业主家中暖气管爆裂和漏水。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由于甲没有缴纳物业费和暖气费,因此应自行承担损失
B.供暖公司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安全供暖,对因此造成的地板泡坏,暖气管爆裂等损失应予以承担
C.甲应按照约定补交欠缴的供暖费,并承担逾期缴纳的违约金
D.即使甲欠缴供暖费,基于社会政策考量,供暖公司不能中断供暖,只能继续催缴并要求其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A
B
C
D
B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79、182、184条的规定,供热合同参照供电合同的规则处理,而由于供暖公司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安全供暖,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应依法赔偿。同时业主不按照约定缴纳相关费用的,供暖公司有权中断供暖,且业主还应按照约定承担逾期缴纳相关费用的违约金。本题正确选项为BC。
4. 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乙企业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则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是:______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借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企业进行罚款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涉及银行对借款人的监督权及相关措施问题。依《合同法》第203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5. 东方房地产公司与董开山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董开山一次付清全部款项。房屋竣工后,东方房地产公司通知董开山收房。收房后,董开山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用,因此向东方房地产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正在交涉过程中,因地震致使房屋毁损。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房屋毁损风险由董开山承担
B.东方房地产公司无须将房款返还给董开山
C.董开山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东方房地产公司赔偿损失
D.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东方房地产公司承担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问题。依《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可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也采取交付为界点。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并未明确在出卖人根本违约、买受入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若出卖人根本违约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仍应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
6. 甲公司与某希望小学乙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小学价值2万元的书籍,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______
A.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尚未交付书籍,故可撤销赠与
C.乙小学有权要求甲交付书籍
D.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涉及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的撤销问题。依《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中,甲公司与希望小学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质,赠与人不具有任意撤销权,希望小学有权要求甲公司交付书籍,以履行赠与合同。依《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本题中,甲公司不存在经营困难,而是因为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存在不履行的法定理由。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7.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请问: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______
A.现实交付
B.拟制交付
C.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收到仓单时转移
D.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提到货物时转移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的问题。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拟制交付。所谓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本题中,兴都公司将货物仓单背书转让给纺织厂,以代替货物的现实交付,符合拟制交付的特征,故为拟制交付。棉花所有权自兴都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8. 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一辆二手自行车,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与郑某之间的事他们自己解决,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
B.张某无权中止支付车款
C.郑某有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D.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涉及权利瑕疵担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同时,根据善意取得制度,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9. 甲向女青年乙赠与10万元以后,欲强奸乙,乙随手捡起手边的榔头,敲向甲的头部以自卫,使甲成痴呆。甲的监护人欲行使撤销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有:______
A.甲的监护人享有撤销权
B.甲的监护人不享有撤销权
C.甲的监护人欲行使撤销权,应在6个月内行使
D.甲的监护人欲行使撤销权,应在1年内行使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涉及赠与人的监护人或继承人的撤销权问题。依照《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只有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本题中,受赠人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存在违法性,故赠与人的监护人不享有撤销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10. 甲借用了乙的煤气罐,甲因急用钱便将该煤气罐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知情的民工丙。丙在使用过程中,煤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自己受伤。经查,煤气罐因质量问题导致煤气泄漏,遇明火发生爆炸。爆炸时,煤气罐已过保质期。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丙可向乙主张瑕疵担保责任
B.丙可向煤气罐的生产者主张产品责任
C.丙取得该煤气罐的所有权
D.丙可向乙主张侵权责任
A
B
C
D
ABD
[解析] 因为煤气罐已过保质期,故不存在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责任和侵权责任。因乙为无权处分,但因善意而取得煤气罐的所有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11. 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一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______
A.乙可以基于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
B.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C.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D.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的问题。根据题干,甲、乙、丙之间的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40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因租赁物的质量瑕疵而无法使用租赁物的。承租人有权向出卖人主张瑕疵担保责任,故A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44条的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本题中,出租人对租赁物不符合约定不承担责任,故不影响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出租人也不对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故B、C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50条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出租人,而非承租人,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12. 2008年,贾某在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正在办理房产证中。后贾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贾某将房屋转让给王某,价格为75000元,王某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25000元,一个月后再付15000元,余款35000元办理银行按揭。合同还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若贾某中途不卖,贾某除应退还定金外,还需赔偿20000元给王某;若王某中途不买或者逾期支付房款,贾某可将王某所支付的定金抵作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后因贾某反悔,不愿履行合同,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贾某继续履行合同,协助王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贾某辩称,出卖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就转让,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______
A.贾某未办理房产证即转让房屋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所签合同为无效合同
B.贾某隐瞒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事实构成欺诈,所签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C.贾某与王某所签合同为有效合同
D.贾某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债权的转让问题。贾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虽未办理产权证,但贾某对该房屋享有合同债权应无疑问。贾某与王某签订转让该房屋的合同,不为无权处分行为,而是转让债权的行为,由于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因此,贾某与王某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为有效合同,不为可撤销合同。贾某未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贾某的辩称不能成立。至于贾某未向王某表明未办理房产证的事实不影响贾某转让其对房地产公司的房屋合同债权行为的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D。
13. 甲与乙达成分期付款买卖一只玉壶的合同,约定乙将自己所有之古代玉壶一只出售给甲,价款30万元,分15期支付款项,每期2万元。双方约定,在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玉壶之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标的物交付甲后,乙因向丙借款20万元,将玉壶抵押给丙,并告知玉壶现由甲保管。甲对此并不知情,后甲付清了全部款项。而乙因无力偿还借款,丙要求实现抵押权引发争议。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_
A.甲付清款项,玉壶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B.乙与丙构成共同侵权
C.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丙的抵押权已经生效,有权对玉壶实现抵押权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和共同侵权、抵押权的问题。本题中,甲与乙约定的玉壶买卖合同为所有权保留的买卖,乙已将玉壶交付给甲,甲也付清了全部款项,甲已取得了该玉壶的所有权。在甲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玉壶的所有权仍归乙享有,乙将该玉壶抵押给丙,该合同的效力如何可能存在有效和效力未定两种观点,但无论哪种观点都不可能构成对甲所有权取得的侵害。乙与丙既不存在共同意思联络,也不可能对甲的所有权造成损害,故不存在共同侵权。甲已经取得了该玉壶的所有权,故乙不存在违约。至于丙对该玉壶是否享有抵押权,可能存在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丙对该玉壶因有效的抵押合同而取得抵押权,但该抵押权不能对抗所有权;第二种观点认为丙对该玉壶不享有抵押权,因丙与乙的抵押合同属于无权处分合同,不可能得到甲的追认,因此抵押合同无效,丙对该玉壶不享有抵押权;第三种观点认为丙与乙的抵押合同为有效合同,丙因有效抵押合同而享有抵押权,但因甲已取得该玉壶的所有权,该抵押权消灭。无论哪一种观点。丙都无权对该玉壶实现抵押权。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14. 甲航空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由乙公司按照甲公司指示向出卖人美国波音公司购买波音747型客机一架并将之交付给甲公司承租,租期20年,租金每年一千五百万元,租期届满后该飞机归出租人。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某日该客机在停机坪上遭雷击导致损毁,则乙公司仍有权要求其支付租金
B.某日该客机在停机坪上遭雷击导致损毁,则乙公司无权要求其支付租金,只能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C.因该飞机被雷击,甲公司无法在租期届满后返还飞机给乙公司,乙公司有权要求合理补偿
D.如果该飞机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则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其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除非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以其他方式干预租赁物的选择
A
B
C
D
A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7、10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的租赁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则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不影响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以其他方式干预租赁物的选择的,可以要求减少或者免除租金的支付。此外,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应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出租人有权要求其支付租金。且当约定租期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时,如果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还有权要求适当补偿。故答案选ACD。
15. 甲的一栋别墅租给乙,年租金30万元,租期3年。乙自住1年后,因出国未经甲同意擅自将该栋别墅转租与丙,年租金35万元,并约定由丙每年向甲交付30万元,剩下的5万元等乙回国后交给自己。甲知乙转租,但碍于朋友情面未表示反对。丙在使用该别墅过程中,更换了该别墅的地面。租期届至后,因丙要求甲补偿更换地面费用及10万元的归属发生纠纷。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丙的行为属于添附行为,有权要求甲补偿更换地面费
B.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有权要求甲补偿更换地面费
C.乙与丙之间的转租合同未经甲同意,属于效力未定
D.乙所得的10万元甲不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中,丙擅自更换地面的行为,既不属于添附行为(因为添附是基于错误产生的),也不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利益),而应属于侵权行为;因甲明知乙转租,但碍于朋友情面而未表示反对,视为同意转租,对于视为同意转租,承租人所多得的租金应归承租人所有,出租人不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16. 甲开发公司有一套商品房,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将该房交付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甲又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该房过户给丙,乙、丙均向甲支付了房款。在向丙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后,该房因不可抗力灭失,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乙应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责任,但可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B.丙不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责任,但有权向甲主张交付不能的违约责任
C.乙因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可向甲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D.丙因甲不能交付房屋,可向甲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A
B
C
D
ABD
[解析] 甲与乙丙分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两份买卖合同均有效。因甲已将房屋交付给乙,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5条的规定,乙应承担该房屋灭失的风险责任。因甲将该房屋过户给了丙,导致甲不能将房屋过户给乙,甲构成因自己原因而导致的事后履行不能,构成违约,乙可向甲主张所有权转移不能的违约责任。丙不承担房屋灭失风险责任。因为房屋未交付给丙。虽房屋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但该灭失发生在交付期限届满后,表明房屋不能交付是因为甲将房屋交付给乙造成的,是因为甲违约而导致的不可抗力灭失,不能免除甲交付不能的违约责任。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因为甲事后履行不能的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存在合同订立时的欺诈、胁迫等原因,故乙可主张解除合同而非撤销合同。丙因甲不能交付房屋,可主张解除合同。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17. 在不动产多重买卖、多重租赁和动产多重买卖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甲的一辆汽车分别卖给了乙、丙、丁,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该车,丁已办理登记过户,则应支持丁对该车的所有权
B.甲的一头耕牛分别卖给了乙、丙、丁,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耕牛,丁已付款,则应支持丙对耕牛的所有权
C.甲的一套房屋分别与乙、丙、丁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该房屋,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则应支持丁的承租权
D.甲的一套房屋分别与乙、丙、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的合同签订在先。丙占有了该套房屋,丁办理了过户登记,则应支持丁的所有权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A选项属于特殊动产买卖。依照特殊动产买卖规则,应支持占有人的所有权。故A选项错误。本题B选项属于一般动产买卖,依据一般动产买卖规则,应支持占有人的所有权,故B选项正确。本题C选项属于房屋租赁。依据房屋租赁规则,应支持占有承租人的承租权,故C选项错误。本题D选项属于房屋所有权买卖,依据房屋所有权买卖规则,以登记过户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故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BD。
18. 甲有三套商铺分别租与乙、丙、丁,经甲同意,乙、丙、丁分别对房屋重新进行了装修,装修与房屋形成了附合,后因甲与乙的合同无效、甲与丙的合同提前解除及丁租赁届满装修物还有价值,在装修费的分担上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乙、丙、丁对房屋的装修行为属于添附行为,甲应补偿乙、丙、丁所付的装修费
B.甲与乙的合同无效,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应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分担损失
C.甲与丙的合同解除后,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应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分担损失
D.甲与丁的合同到期后,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应补偿丁的相应损失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A选项中,涉及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问题。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不属于添附行为(添附基于错误而产生),故A选项错误。对于装修费用,合同提前解除、合同无效,如甲不同意利用装修物的,则应当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分担损失,故BC选项正确。对于租赁期间届满,装修物还有剩余价值的,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不存在补偿问题,以防过度装修,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
19. 甲公司系景德镇一家陶瓷企业,其出售一批陶瓷给乙公司,双方于2月1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交付地点。2月2日甲公司在没有通知乙公司且没有加盖标记的情况下,将该批陶瓷连同一并要出卖给其他几家公司的同种类陶瓷一同交给第一承运人运往乙公司。运输途中不幸发生山体滑坡,导致包括乙公司所购陶瓷在内的全部货物发生毁损。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买受人乙公司承担
B.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虽然发生在货交第一承运人之后,但买受人乙公司仍可以不承担风险
C.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甲乙双方分担
D.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只有在双方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
A
B
C
D
BD
[解析]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特别约定时,如果标的物为种类物且没有通过装运单据、加盖标记或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化,买受人可以主张不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俭。因此乙公司可以不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AC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D。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开发商。为了开发楼盘,乙开发商从丙银行贷款,合同约定:从2010年到2015年共向丙银行贷款额度为5亿元,并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为了开发该批楼盘,乙开发商与丁城建公司签订了工程合同。丁城建公司为了承建该批楼盘,请戊公司进行设计,并签订了设计合同。丁城建公司租赁了戊公司的大型吊车10台(每台价值50万元)。为了担保,丁城建公司的租金支付,分别由庚、辛进行保证担保。在楼盘开发过程中,乙开发商为了资金回笼,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辰、巳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乙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因房价上涨,又将该两套房屋分别与午、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午办理了预告登记。因乙开发商不能向银行还款和不能向丁城建公司支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 就甲与政府部门的合同、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以及甲乙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与政府部门的合同属于民事合同
B.甲自政府部门签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C.乙与甲之间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
D.乙取得该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办理登记
A
B
C
D
AD
[解析] 甲与政府部门所签订的合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应为民事合同,A选项正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以记载于土地使用权登记簿为准,而非以签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时为准,B选项错误。乙与甲之间的合同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而非买卖合同,C选项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2. 对于乙与丙之间的最高额抵押担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若丙在2010年将自己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转让给申银行,该债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转让
B.若丙在2011年将已经发生的对乙享有的3000万元债权转让给申银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申银行取得对乙的3000万元的债权,并自动取得对乙的建设用地使用权3000万元的抵押权
C.若丙在2010年将自己的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合同转让给申银行,经乙同意后发生效力
D.若丙在2015年年末确定了对乙发生的债权为4亿元,丙将该债权转让申银行,自通知乙后发生效力
A
B
C
D
CD
[解析] 申银行取得对乙4亿元的债权,并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丙银行对乙企业享有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在确定之前不得转让,A选项错误。丙银行将已经发生的部分债权转让给申银行,该债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转让效力,但依照《物权法》第204条的规定,申银行不能自动取得对于乙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3000万元的抵押权,故B选项错误。对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合同是可以转让的,该转让应遵循合同转让规则,即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C选项正确。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在确定之后依法可以转让,该转让遵循债权转让的规则,即主权利转移,从权利转移。该债权转让自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故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
3. 对于乙与丁所签的工程合同及丁与戊签订的设计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该工程合同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B.该工程合同要求丁具备相应资质
C.丁与戊所签的设计合同应经乙同意方能生效
D.若戊的设计存在瑕疵影响工程质量,应由丁和戊对乙承担连带责任
A
B
C
D
ABD
[解析] 乙与丁所签的工程合同,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否则合同无效,故AB选项正确。丁与戊所签订的设计合同无须取得乙的同意,但设计方案应取得乙同意。此点是设计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人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故C选项错误。戊的设计方案存在瑕疵,依据工程合同的原理,应由设计人和承包人负连带责任,当然承包人承担责任后可向设计人追偿。故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4. 对于丁与戊之间的租赁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戊不仅应交付约定的吊车,而且要保证吊车在整个租赁期间符合约定用途
B.若吊车需要维修从而影响工期,丁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C.如丁在订立合同时知道部分吊车存在质量瑕疵,则丁享有解除整个合同的权利
D.如吊车因正常使用而部分损坏,戊有权要求丁承担违约责任
A
B
C
D
A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216条的规定,出租人不仅应交付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而且应保证租赁物在整个租赁期间符合约定用途,故A选项正确。对于租赁合同维修义务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进行维修或者自己维修要求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或者要求延长租期或减少租金,但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故B选项错误。对于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租赁物存在瑕疵仍然承租,租赁物危及人身安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仅是部分租赁物存在瑕疵危及人身安全,则不享有解除整个合同的权利,故C选项错误。对于正常使用租赁物消耗或者损坏的,其后果应由出租人承受,出租人不能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
5. 对于戊的租金债权担保,庚、辛所签保证合同及保证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庚、辛对戊的租金债权承担共同连带保证
B.若戊的租金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庚、辛自愿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丁进行追偿
C.庚承担了全部保证责任后,或者向丁追偿,或者向辛要求其承担一半份额
D.庚、辛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权到期后两年
A
B
C
D
A
[解析] 庚、辛作为租金债权的保证人因未约定各自的担保份额,应为共同连带保证,故A选项正确。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保证人不以主债权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自愿承担保证责任后,无权向债务人追偿,故B选项错误。庚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后,应首先向债务人丁追偿。对于债务人丁不能承担的部分,可要求连带保证人辛承担债务人丁不能清偿部分的一半的责任,故C选项错误。庚、辛为保证人,因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权到期后6个月,而非两年(两年针对约定不明的),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
6. 对于乙与辰、巳所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B.若辰已交付20万元定金,乙应双倍返还定金
C.若巳已交付20万元订金,可要求乙返还订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D.辰、巳可要求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A
B
C
D
BC
[解析] 对于乙与辰、巳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虽然乙在签订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后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条的规定,预售合同应为有效,A选项错误。商品房预售合同虽为预约,但具有独立性。因乙将该房卖给他人造成履行不能,故应向辰双倍返还定金,故B选项正确。因巳交付的是订金,不适用定金规则,但因乙构成违约,巳可要求乙返还订金并支付相应利息,故C选项正确。因预约具有独立性,乙违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而非缔约过失行为。辰、巳可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
7. 因丙行使抵押权,丁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使午、未的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发生困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午对购买房屋的权利可以对抗丙、丁的权利
B.未如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可要求乙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并支付利息
C.丙的抵押权及于所建楼盘
D.丁的权利只及于所建楼盘
A
B
C
D
AD
[解析] 午已进行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本题中丙对该房屋享有的抵押权是在预告登记之前设立的,丁对该权利享有的优先受让权是法定权利,预告登记能否对抗该两种权利,学理上存在争议。但依照我国司法实践,在上述权利冲突中,应首先保护已支付了主要款项的购房人的权利,其次保护承包人的优先受让权,最后保护抵押权人的抵押权。A选项应为正确。未没有进行预告登记,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能要求乙双倍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9条的规定,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并支付利息是针对开发商存在欺诈的情况。本题中,未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不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而是因为丙行使抵押权、丁行使优先权造成的,故B选项错误。丙的抵押权不及于所建楼盘,因为丙设立抵押权时该楼盘尚未建设,故C选项错误。丁的优先受偿权是针对所建工程,故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D。
甲公司出售一批机器设备给乙公司,总价款为5000万元,总价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8. 如果甲公司逾期交付该批机器设备,乙公司因此遭受损失800万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公司应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
B.违约金过高,可向法院申请调整为800万元
C.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同时主张
D.有关违约金的约定不合法,只能主张实际损失
A
B
C
D
A
[解析] 关于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标准,《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明文规定,超出实际损失30%的,可以认定为过高,但本案中只超出了25%,故违约金合理且不属于可以调整的过高违约金。此外,根据该司法解释第28条后半段的规定,违约金作为损害赔偿额的预定,如果能覆盖实际损失的,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及赔偿损失。故选A,其他均为错误选项。
9. 如果质量保证期间,该批机器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甲公司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质保金乙公司可以不予支付
B.如果甲公司及时解决了质量问题,没有影响标的物的价值及使用效果的,质保金应予以支付
C.如果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机器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则质保金需要支付
D.质保金为金钱担保,故只要在质量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无论是否解决以及是否影响到标的物的价值及使用效果,质保金一概无需支付
A
B
C
D
ABC
[解析]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1条的规定,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外,质保金作为一项违约责任,其属于对相对方的救济,如果对方明知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则属于自甘冒险,质保金应当支付。综上,本题正确选项是ABC。
10. 如果甲乙双方约定,该批机器设备的总价款实行分期付款,在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之前,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乙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最后一期10%的货款并对甲公司造成损害的,甲公司有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B.如果乙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最后一期10%的货款并对甲公司造成损害的,甲公司无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C.如果乙公司在没有支付全部货款之前擅自将该批机器设备出质给第三人,甲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有权取回标的物
D.如果乙公司在没有取得所有权之前擅自将该批机器设备为第三人设定质押,从而导致甲公司取回标的物的,乙公司可以在甲公司指定的期限内通过向第三人清偿债务消灭质押权的方式回赎该批机器设备
A
B
C
D
BD
[解析]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6条第1款,在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买卖下,如果买受人已经支付了总价款的75%以上的,出卖人无权取回标的物。A选项错误。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6条第2款,如果标的物已经被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出卖人无权要求取回标的物,C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选项是BD。
11.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约定有下列内容的,乙公司不得主张双方买卖属于试用买卖:______
A.该机器设备经过试用或检验符合一定要求,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的
B.该机器设备经第三方丙公司试用认可后,买受人应购买标的物的
C.乙公司在一年内可以调换该机器设备的
D.乙公司在一年内可以退还机器设备的
A
B
C
D
ABCD
[解析]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42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入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4)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由此可知,ABCD均不属于试用买卖。
12. 如果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因甲公司不予以配合,故一直无法进行检验。在收到货物三年后,乙公司终于有条件在甲公司不参与的情况下对该机器进行全面检测,但发现该机器存在质量问题,并通知甲公司,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机器设备视为符合约定
B.乙公司虽然未能在收到货物后的两年内将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甲公司,但由于其系甲公司不予配合造成,故应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甲公司依旧要承担货物不符的违约责任
C.乙公司未能在收到货物后的两年内将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甲公司,甲公司对此不承担货物与约定不符的违约责任
D.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得以检验期间经过为由翻悔
A
B
C
D
ACD
[解析]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7条第2款、《合同法》第158条第2款的规定,“两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间。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本题中乙公司已经超过了两年才将货物不符的情形告知甲公司,甲公司此时已无需承担所供货物与约定不符的违约责任,即该机器设备视为符合约定。《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0条第2款规定,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以上期间经过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D。
四、案例分析题
新疆兴都公司将500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500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忙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拟制交付。所谓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本题中,兴都公司将货物仓单背书转让给纺织厂,以代替货物的现实交付,符合拟制交付的特征,故为拟制交付。棉花所有权自伏牛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
2. 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请求交付时,兴都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兴都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本题中,根据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表明纺织厂负有先行交付50%货款的义务,因纺织厂未履行该义务,兴都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3. 伏牛公司未经兴都公司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什么责任?
伏牛公司违反了与兴都公司间的委托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没有所有权?为什么?
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所有权。因为仓单是物权凭证经背书转让后,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四、案例分析题
1
2
3
4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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