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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类模拟题16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甲公司研发了一种新型技术,获得专利证书后投入生产,乙公司从甲公司购买了该种设备并对外进行销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丙为了科学研究的需要可以使用甲公司的专利
B.乙可以在甲公司专利技术的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
C.戊公司认为甲侵犯其专利权,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
D.如果甲公司系专利侵权,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专利许可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专利技术的改进等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因此,为了科学研究的需要,丙使用甲公司的专利不视为专利侵权。同时,根据《合同法》第329条的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据此,乙可以在甲专利技术的基础上继续开发新技术。如果戊公司认为甲公司侵犯其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此戊公司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根据《专利法》第70条的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公司系专利侵权,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2. 甲公司为攻克某项技术难关,成立了以张某为核心的技术工程小组。在该小组中,刘某负责购买原材料,陈某负责后勤服务工作,张某攻克了该技术难题,并发明了该产品的制造办法。现问:谁为该产品制造办法的发明人?______
A.甲公司
B.张某
C.刘某和张某
D.张某、刘某和陈某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对发明人的理解问题。发明人是指直接参加发明创作的人。在发明创作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或者提供物质条件的人不为发明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3. 关于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以下判断中,哪一个是不正确的?______
A.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B.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有权允许他人实施
C.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D.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相关问题。依《专利法》第48条的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故本题A选项正确。《专利法》第57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入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故C选项正确。依《专利法》第58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故D选项正确。依据《专利法》第56条的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4. 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2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2003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3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04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_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应属王某,其申请日为2003年5月5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2004年4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国际优先权问题。本题正确选项为B。
5. 甲侵犯了乙的专利权,对该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存有争议。经查:如按实际损失计算为45万元,如按侵权人获利计算为55万元。乙并提出应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计算为80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应赔偿45万元
B.甲应赔偿55万元
C.甲应赔偿80万元
D.甲应赔偿60万元
A
B
C
D
A
[解析] 依据《专利法》第65条的规定,本题正确选项为A。
6. 甲企业使用“暖暖”牌商标生产保温瓶已有两年,但该商标一直未申请注册。乙企业为甲企业商品的销售商,知道“暖暖”牌商标已有相应的市场价值,且知道甲企业未对该商标进行注册。于是,乙企业向商标局申请将“暖暖”作为自己的商标。甲企业得知后,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下列选项中商标局依据甲企业提供的证据,不给乙企业注册的情形是:______
A.甲企业提供了与乙企业之间的供货合同,乙企业将“暖暖”作为自己生产的保温杯的商品商标
B.甲企业能证明与乙企业之间存在业务往来关系,乙企业将“暖暖”作为自己生产的羽绒被的商品商标
C.甲企业提供了与乙企业之间的供货合同,乙企业将“暖暖”作为自己的销售商标
D.甲企业能证明与乙企业之间存在业务往来关系,乙企业将“暖暖”作为自己生产的电暖气的商品商标
A
B
C
D
A
[解析] 《商标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保温杯与保温瓶属于近似商品,而羽绒被、电暖气不属于近似商品。销售商标不属于商品商标,故本题选项为A。
7. 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______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丙、丁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侵犯商标独占使用权的问题。本题中,甲厂通过合同方式取得了乙厂注册商标在某省的独占使用权,独占使用权具有绝对权的性质。丙、丁厂的违法行为给甲厂的独占使用权造成了损害,二者的行为均构成侵犯甲厂独占使用权的侵权行为,甲厂有权请求丙、丁厂承担侵权责任,故B、C选项不符合题意。因丙、丁厂对甲厂的独占使用权的侵害具有共同过错,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因此应承担连带责任,故D选项不符合题意。依《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厂与乙厂签订商标专用权独占许可合同,之所以甲厂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是因为丙、丁厂的侵权行为所致,而非乙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所致,故甲厂无权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8. 2002年1月,甲厂在保健食品上申请注册“矫龙”商标,商标局发布公告。2月,乙保健品开发公司发现甲厂申请的商标与自己早已注册的“蛟龙”商标十分近似。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乙公司有权以商标近似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B.异议期已过,乙公司无权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C.乙公司有权以甲厂申请注册的商标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有权以商标近似提出异议,但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对商标异议的问题。商标异议的异议期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的裁定机关为商标局,故B、D选项错误。甲厂申请的商标尚未注册,故不存在侵权问题,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9. 顺达公司于2003年3月1日开始使用“兴盛”牌商标,旺通公司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顺达公司和旺通公司均于2004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兴盛”商标的申请文件,但顺达公司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旺通公司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______
A.同时公告,因顺达公司和旺通公司的申请日期相同
B.公告旺通公司的申请,因旺通公司申请在先
C.公告顺达公司的申请,虽然顺达公司、旺通公司同时申请,但顺达公司使用在先
D.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商标申请日的确定问题。商标申请日期的确定,以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而不以寄出商标文件的邮戳为准。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优先;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抽签决定。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本题正确选项为B。
10. “飞鸽”文字是D国甲公司使用于油漆、涂料等商品上的商标。该商标在中罔和其他许多国家进行了商标注册,并在世界同行业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该公司还在中国设有销售部。中国乙公司在其生产的室内装修板材上突出使用“飞鸽板材”字样。甲公司认为此种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对此事的正确看法是:______
A.油漆、涂料和装修板材并非同类产品,不存在侵权问题
B.乙公司使用“飞鸽板材”字样属于对商品名称的正常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C.甲公司不是中国法人,不适用《商标法》给予保护
D.“飞鸽”是驰名商标,应给予特殊的保护,乙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问题。驰名商标与一般商标不同,其保护的范围更广。依《商标法》的规定,在我国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是在相同商品或者近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而且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或者将该商标注册成企业名称或域名的,均为侵犯驰名商标的商标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11. 以下情形中,商标局可以依职权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是:______
A.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识的地区,误导公众
B.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的
C.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D.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A
B
C
D
C
[解析] 本条涉及绝对拒绝注册理由与相对拒绝注册理由的区分。存在绝对拒绝注册理由的,商标局可以依职权宣告商标无效,否则应当由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选项C属于《商标法》第10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根据《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0条规定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其余三项均为相对拒绝注册理由。
12. 甲和乙系夫妻,结婚五年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______
A.乙的叔叔在甲、乙结婚的第3年通过赠与合同将一套房屋赠与乙,此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乙用婚前的100万元婚后投资黄金市场,获得投资收益50万元,此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婚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房产,乙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D.如果离婚时甲生活困难,乙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
A
B
C
D
A
[解析] 本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规定等。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由此,乙的叔叔将房屋赠与乙,属于乙的个人财产,不属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中第11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由此,乙用婚前的100万元婚后投资黄金市场,获得投资收益50万元,此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房产,除能证明乙与丙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乙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据此,如果离婚时甲生活困难,乙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
13. 梅子在2002年时被拐卖到某地被迫与虎子登记结婚。2003年,梅子向村委会提出要撤销婚姻,但最终不了了之。2004年3月,梅子被公安机关解救,送回家乡。2005年1月,梅子的父母提出撤销婚姻,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梅子的父母有权主张撤销梅子与虎子的婚姻
B.梅子有权主张撤销其与虎子的婚姻
C.虎子有权主张撤销其与梅子的婚姻
D.梅子主张撤销婚姻的期间已过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可撤销婚姻之问题。《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题中,梅子被拐卖被迫与虎子结婚,属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梅子主张撤销婚姻的期间应自被解救后算起,故梅子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间未过,D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为《婚姻法解释(一)》)第10条第2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因此,本题中仅有梅子有权主张撤销婚姻,梅子的父母和虎子均无此权利,故A、C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
14. 甲幼年时为张某收养。甲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甲承担赡养义务,遭甲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不承担该赡养义务,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
B.甲不承担赡养义务,因为甲与张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解除
C.甲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因为张某夫妇生活困难
D.甲不承担赡养义务,但负有道义义务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以后的赡养义务问题。依照《收养法》第30条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5. 甲与乙结婚以后,乙未经甲之同意,擅自人流,为此引起矛盾,导致离婚。甲的下列请求应予支持的是:______
A.经法院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请求离婚
B.如甲已丧失生育能力,以损害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C.不论甲是否丧失生育能力,以损害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D.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A
B
C
D
A
[解析]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的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5项的规定处理。此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不符合《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本题正确选项为A。
16. 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其妻乙离婚,诉讼过程中经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乙在去法院签收调解书的途中意外死亡,甲有无权利继承乙的财产?______
A.有继承权,因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
B.无继承权,因为他与乙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C.无继承权,虽然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解除,但因为是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D.有继承权,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须经法院判决
A
B
C
D
A
[解析] 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题中,双方虽然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但双方并未签收调解书,故他们的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他们仍存在婚姻关系,一方死亡后,他方作为配偶享有继承权,故A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
17. 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应予注意的是,该损害赔偿请求权以离婚为前提,如果不离婚,则不存在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本题正确选项为D。
18.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______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A
B
C
D
B
[解析] 本题涉及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未作出接受继承或者遗赠与否的法律效力。依《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19.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______
A.乙、丙各得1/2
B.乙得2/3,丙得1/3
C.乙获得全部遗产
D.丙获得全部遗产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2款的规定,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题中,虽然甲立遗嘱时并未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但在遗嘱生效时,也即被继承人甲死亡时,丙已经成年并已参加工作,不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甲的遗嘱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遗嘱。依据该有效遗嘱的规定,应由乙取得甲全部遗产。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20.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妻乙和两个孩子丁、丙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万元。胎儿出生1天后死亡,这1万元应当怎样处理?______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A
B
C
D
B
[解析] 本题中,为胎儿保留的1万元,胎儿出生后才死亡,故该1万元应由其母乙继承,故B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21. 赵凡生前租住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12000元,摩托车一辆,彩电、音响各一台,股票、国库券若干。赵凡妻早故,儿子、女儿与其分家单过。1992年赵凡因公致残,单位发给4500元抚恤金。1993年6月,赵凡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因其在保险单中未填写受益人,将7000元保险金交给了赵凡的儿子。依法律规定赵凡的遗产包括:______
A.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
B.住房、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C.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保险金
D.存款、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抚恤金、保险金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涉及遗产的范围问题。住房为租住,不为遗产。摩托车、彩电、音响、股票、国库券为遗产无疑。保险金未指定受益人,应为遗产。被继承人的抚恤金可作为遗产。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22. 甲、乙离婚后,女儿丙跟随母亲甲共同生活,后甲改嫁给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在甲、乙离婚后,丙可以继承乙的财产
B.如果乙、丁先后死亡,丙只能继承丁的遗产
C.若丙先死亡,其父母可以继承丙的遗产
D.若丁是声誉卓著的某协会会长,丙可以在丁死后对其身份进行继承
A
B
C
D
C
[解析] 本题涉及继承开始的原因、继子女继承以及父母和子女互为法定继承人,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问题。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夫妻离婚并不能导致继承的开始。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子女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其同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同时,父母和子女互为法定继承人,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所指的继承主要是指对财产的继承,并不包括身份的继承。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 甲在乙公司专门从事新型节能空调的研发,因丙公司给出更高待遇,甲从乙公司辞职后到丙公司,继续从事新型节能空调的研发工作。根据《专利法》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甲在乙公司研发出新型节能空调,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
B.如果甲在乙公司研发出新型节能空调,乙公司为专利权人
C.如果甲从乙公司辞职后的一年内研发出新型节能空调,丙公司享有专利申请权
D.如果甲从乙公司辞职后的一年内研发出新型节能空调,乙公司享有专利申请权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涉及职务发明相关问题。《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因此,如果甲在乙公司研发出新型节能空调,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乙公司为专利权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因此,如果甲从乙公司辞职后的一年内研发出新型节能空调,乙公司仍享有专利申请权。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D。
2. 甲公司状告乙公司侵犯了其产品发明专利权,准备应诉过程中乙公司发现了以下事实。请问其中可作为请求宣告甲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______
A.甲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国外已公开使用过
B.甲的发明没有在说明书中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C.甲的发明被授予专利后从未亲自实施过
D.甲对该发明的权利要求书超出了说明书的内容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权宣告无效的理由问题。专利权的授予以专利说明书为基础,如果专利说明书未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专利权的授予则存在无效之理由。同样,专利权的范围以说明书为范围,权利要求书超出说明书范围的部分,为无效之理由。对于发明专利的新颖性要求是本题之难点,发明专利的新颖性要求在国内未公开出版过和未公开使用过,在世界范围内只要求未公开出版过。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3.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______
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涉及不授予专利权的问题。依照《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取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4. 某地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涉及甲乙丙丁四利一人的行为。请问何种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______
A.甲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
B.乙销售不知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
C.专利权人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丙使用该产品
D.丁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该专利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涉及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问题。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1)专利权用尽;(2)先用权人的实施;(3)临时过境;(4)为科学研究而使用。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D。
5. 王某在其专利权被授权公告后,发现东方公司制造销售的产品与其发明专利相同,于是向法院起诉东方公司侵犯专利权。在诉讼中,东方公司可以抗辩的事由包括:______
A.证明自己享有先用权
B.证明自己的产品与王某的专利产品不相同
C.请求宣告王某的专利权无效
D.指出王某没有实施专利技术的能力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权纠纷中的抗辩事由问题。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人和单位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故C选项是正确的。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者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专利侵权,散A选项是正确的。证明自己的产品与专利产品不同,当然不构成侵权,故B选项是正确的。证明他人没有实施专利技术的能力,不能成为使用他人专利的抗辩事由,故D选项是不正确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6. 某人于1996年5月8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1997年5月6日就相同主题再次向该局提出申请,并声明要求优先权。对此,以下表述中何者为正确?______
A.该项发明的新颖性判断,以1996年5月8日为时间标准
B.如果与1996年5月8日以后和1997年5月6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项发明缺乏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则不能授予专利权
C.自1997年5月6日起,在先申请视为撤回
D.如果新申请的技术方案与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有实质性差别,则新申请应予驳回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涉及本国优先权的问题。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就发明创造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的12个月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又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后一申请时依法享有的权利。本国优先权的主体是申请人或者权利继承人。本国优先权的客体只能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本国优先权的,应当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声明,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后一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的申请人应当一致。申请人不一致的,应当通知申请人提交申请人转让文件。申请人不能提供证明文件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必须是有效申请,被驳回的、已撤回的、被视为撤回的或者已放弃的申请都不能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7. 甲公司的一注册商标系乙画家创作的绘画作品,甲公司申请商标注册时未经乙的许可。现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交涉。乙对于此事可采取的正确做法有哪些?______
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
B.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的注册商标
C.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但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只能服从
D.采取许可方式,使甲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但甲应支付报酬并赔偿损失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考查注册商标与在先著作权的冲突及其解决方式问题。本题的难点在于作为商标的平面标志往往与书法绘画作品相关,如未经作品著作权人同意,作为商标注册就构成侵害他人在先的著作权。甲公司的注册行为侵害了乙画家的著作权,侵害著作权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注册不当的商标权请求撤销应当由商标主管部门处理。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行政裁决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对当事人之间纠纷的协商解决,只要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法律是允许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8. 厦门雅宝公司于1997年申请注册了“雅宝”文字商标,注册类别为第三十八类即电信类,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配件销售等业务。1999年,今点万维公司以互联网方式向网民提供了“雅宝拍卖”的服务网站,并随后申请了“雅宝”服务商标,属于商标分类第三十五类的范围,公司更名为雅宝拍卖公司。为此,厦门雅宝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厦门雅宝公司有权请求停止侵害
B.厦门雅宝公司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C.雅宝拍卖公司不构成商标侵权
D.雅宝拍卖公司无须赔礼道歉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涉及商标侵权的认定问题。根据《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本题中,今点万维公司虽然申请了“雅宝”服务商标,与厦门雅宝公司注册的“雅宝”文字商标相同,但今点万维公司所用的商品为商标分类第三十五类服务商标范围,与厦门雅宝公司的商标类别为第三十八类不同,故不构成侵权行为。本题正确选项为CD。
9. 甲公司拥有“金猫牌”蚊香注册商标。乙公司向香港某公司发出了“金猫牌”蚊香的报价单。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A.如果乙公司仅发出报价单,尚未签订合同和生产此产品,不构成侵权
B.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即使没有提供样品,也尚未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
C.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提供了样品,即使尚未批量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
D.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已批量生产,即使尚未交货,仍构成侵权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涉及商标侵权的问题。依《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本题中对商标权的侵害主要表现为第一、二种情况,即未经他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生产商品则未使用商标,不构成侵权,批量生产了商品,则肯定使用了注册商标,构成侵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D。
10. 甲公司于2003年在第12类商品(小型机动车等)上注册了“豪门”商标,并于2006年1月转让给了乙。在乙受让后,该商标一直处于停止使用的状态。丙公司于2008年3月开始在其生产、销售的轿车上使用了“豪门”商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丙公司可以在2009年3月向商标局申请撤销乙的注册商标
B.丙公司可以在2009年3月向商标局申请宣告乙的注册商标无效
C.乙有权在2009年1月主张丙公司使用“豪门”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D.乙有权在2009年1月就丙公司使用“豪门”商标的行为主张损害赔偿
A
B
C
D
AC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49条第2款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A选项正确。而宣告商标无效与撤销商标属于不同的制度,其请求权基础在《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B选项错误。《商标法》保护商誉,而商誉必须通过实际使用产生。因此,2013年《商标法》修订时,于第64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入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故D选项错误。虽然乙并无损失,但不能否定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获得商誉的机会。因此,在乙的注册商标被撤销之前,丙公司的使用行为仍然构成侵权,乙可以主张丙公司停止使用。本题正确答案为AC。
11. 甲公司生产“清逸”牌洋甘菊精油,该精油主要提取自洋甘菊,该公司生产的该种精油外瓶及包装上均突出宣传“洋甘菊”,致使“洋甘菊”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公司不能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
B.甲公司可以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
C.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可以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D.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应当由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A
B
C
D
BD
[解析] 本题涉及商标注册条件和商标转让的程序。根据《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虽然洋甘菊是甲公司所生产的精油的主要原料,一般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但是,公司生产的该种精油瓶及外包装上均突出宣传“洋甘菊”,致使“洋甘菊”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故甲公司可以将“洋甘菊”作为商标注册。同时,根据《商标法》第42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入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因此,甲如果转让其注册的商标,应当由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D。
12. 甲公司将商标“柴火”用于其自产的微波炉已有数年,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但一直未申请注册。乙公司与甲公司有一定业务往来,其于2008年3月1日经核准注册取得“柴火”商标专用权,并开始生产、销售“柴火”微波炉。2009年3月1日,乙公司将该商标专用权许可丙公司使用两年。2010年3月1日,乙公司取得生效判决。该判决认定丁公司侵犯乙公司的“柴火”商标专用权,应当赔偿乙公司30万元,丁公司一直未履行该判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公司可以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乙公司取得的注册商标无效,但应当最迟于2013年2月28日提起宣告乙公司商标无效的申请
B.甲公司的商标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可以不受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期限的限制
C.若乙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于2013年2月28日被宣告无效,丙公司依据不当得利请求乙公司返还许可使用费
D.若乙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于2013年2月28日被宣告无效,丁公司可以不必再向乙公司进行赔偿
A
B
C
D
ABD
[解析] 本题涉及注册商标的宣告无效及其法律后果。《商标法》第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32条、第15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甲公司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A选项正确。因乙公司与甲公司存在一定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乙公司存在恶意,因此若甲公司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甲公司可以不受申请期限的限制,B选项正确。《商标法》第47条第1款规定,依照本法第44条、第45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第2款规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丙公司与乙公司的许可使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宣告无效对其没有溯及力,C选项错误。D选项中的法院判决虽然已经生效。但丁公司尚未履行,法院也未执行完毕。而宣告无效后,乙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丁公司不必再对乙公司进行赔偿,D选项正确。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D。
13. 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有:______
A.甲电商公司知道乙生产的“香奶妈”香水系似冒产品,仍然允许乙公司在甲电商的网络平台上开店经营
B.甲经贸公司从乙印刷厂购买了一批几可乱真的“可笑可乐”的标识,并销售给丙公司用于包装丙公司自己生产的碳酸饮料
C.甲公司购买了一批“全球”电饭煲,并在更换了电饭煲上的注册商标后重新将其投入市场
D.甲公司看中了驰名商标“横网祥”背后的商誉,便将“横园祥”作为自己的字号从事经营活动
A
B
C
D
ABC
[解析] 《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A选项属于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B选项属于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C选项属于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商标法》第58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
14. 甲、乙为夫妻,甲因经商而暴富,遂公开养起二奶,并在外拈花惹草。甲、乙因此感情不和,乙因此得了忧郁症,并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中,乙的下列诉讼请求应予支持的有:______
A.对甲请求损害赔偿
B.对其二奶提起损害赔偿
C.提出多分割共有财产
D.对甲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时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分割共有财产时的照顾权问题。依照《婚姻法》第46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事实的,夫妻他方可请求损害赔偿,但该赔偿只能向有过错的夫妻一方请求,不能向第三人请求。该损害赔偿既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也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过错而导致离婚,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无过错方是否有权请求多分共同财产,1993年的婚姻案件意见确立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但2001年《婚姻法》改变了这一原则,确立了损害赔偿原则,但在实务中有些法院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然而依据《婚姻法》,请求多分财产无法律依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15.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在打工期间,刘某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______
A.郑某
B.王某
C.郑某的父母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刘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重婚,其与王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其配偶郑某、现在婚姻中的配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属于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人。《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郑某的父母有权提出此项申请。刘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属于基层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16. 甲(男、汉族)22岁,乙(女、汉族)18岁,利用熟人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未共同生活。结婚登记前,甲送给乙家10万元彩礼,乙家利用10万元彩礼炒股票,获得收益3万元。结婚登记后,甲之父母为甲购买婚房一套,并登记在甲之名下。3年后,乙向法院主张婚姻无效,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B.甲可向乙主张13万元的返还请求
C.甲可向乙主张10万元及其利息的返还请求
D.婚房一套为甲之个人财产
A
B
C
D
ABC
[解析] 甲、乙登记结婚时乙未到法定婚龄,但主张婚姻无效时已满21周岁,已达法定婚龄,此时甲、乙的婚姻应为有效婚姻而非无效婚姻。对于乙利用10万元的彩礼炒股所得,应为乙的收益,甲不能主张返还。对于彩礼不存在利息约定的问题,当然也不存在利息返还请求权,对于甲之父母为甲购买的婚房且登记在甲的名下,应为甲个人财产。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17. 甲、乙结婚多年,乙通过网络认识了丙,并与丙同居。此后,乙不断转移其和甲共同的投资收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虽然乙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甲不得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B.因乙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即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甲也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C.如果甲向法院诉请离婚,法院应支持其要求乙进行损害赔偿的主张
D.如果甲向法院诉请离婚,甲可以要求乙对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A
B
C
D
BCD
[解析] 本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可知,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分割共同财产,但如果一方转移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可以分割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据此,乙作为有配偶者和丙同居,属于有过错方,应当对无过错方甲进行损害赔偿,此种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
18. 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某的下列哪些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______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王某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王某给予适当帮助
D.由于王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王某给予损害赔偿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涉及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处理问题。依据《婚姻法》第40条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故A选项正确。依据《民通意见》第72条之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本题中,周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为各自所有,完全出于自愿,不存在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的情形,不构成显失公平。故B选项错误。依据《婚姻法》第42条之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故C选项正确。依据《婚姻法》第46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故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19. 甲和乙结婚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甲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支持的有:______
A.甲重病,乙拒绝支付医疗费
B.乙未经甲同意,用共有房屋抵债
C.乙未经甲同意,将共有的企业股权私自转让给丙
D.乙未经甲同意,将共同存款转移到境外
A
B
C
D
ACD
[解析]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20. 甲与乙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丙(时年9岁)由甲抚养,乙每月承担抚养费100元,直到丙18周岁。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丙可以要求乙增加抚养费?______
A.每月100元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
B.丙因患病,花去医疗费5000元,且每月仍需医药费300元
C.物价上涨的
D.丙因上学,每年需学费1000元,生活费500元
A
B
C
D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依《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本题中,上述情形均为增加抚养费的合理理由,故可以要求乙增加抚养费。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21. 甲育有乙、丙二子,甲自书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乙、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乙篡改遗嘱,将全部遗产继承人改为自己,情节严重,则乙丧失继承权
B.遗产分割后,丙可以放弃继承权
C.若乙、丙发现甲还有一笔巨额债务,乙、丙放弃继承的,对该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D.如果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甲应当对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涉及继承权的丧失及遗嘱继承相关问题。根据《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若乙篡改遗嘱,将全部遗产继承人改为自己,情节严重,则乙丧失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丙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遗产已经处理了,则丙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故乙、丙放弃继承的,对甲所欠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甲应当对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CD。
22. 刘某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已经成家,妻子和父母都已去世。大儿子生活较好,但不孝敬,女儿离刘某较远不便照料刘某,刘某一直与二儿子一起生活。刘某去世后,其遗产6万元应当怎样分割?______
A.首先由3人协商,按他们的协议处理
B.如果协商不成,3人平分
C.如果协商不成,二儿子应当多分
D.如果协商不成,大儿子应当少分
A
B
C
D
A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产分割问题。对于遗产分割,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处理,有协议的依照其协议,协议不成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故ACD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23. 甲有二子乙和丙。乙离家出走,经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死亡。后甲病故,遗产由丙继承。甲病故3年后,乙返回并要求继承甲的遗产,请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乙、丙均为甲的继承人,理由是甲与乙、丙之间是父子关系
B.只有丙为继承人,理由是继承开始后,乙被宣告死亡
C.乙无权要求继承甲的遗产,理由是遗产已由丙继承,该继承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理由是乙为甲的继承人,且提出权利请求未超过诉讼时效
A
B
C
D
AD
[解析] 本题涉及继承人的回复请求权问题。甲病故时,乙被宣告死亡,3年后,乙返回,其死亡宣告被依法撤销,依民法理论,其享有继承权的回复请求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24. 甲因与其妻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半年,正在闹离婚。一日,甲暴病身亡,未留遗嘱,其遗产10万元,应由谁继承?______
A.其子乙
B.其父丙
C.其妻丁
D.其弟戊
A
B
C
D
ABC
[解析] 本题涉及法定继承入及其顺序问题。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得继承。其子乙、其父丙、其妻丁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弟戊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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