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给定资料 2020年9月16日,科技部发布《关于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的通报》,披露了9起涉及购买论文、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套取财政科研资金的违规案件处理结果。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终止承担的国家项目、追回项目资金、停止研究生招生资格、终止或撤销相关荣誉称号、追回科研奖励资金等处罚。
近年来,我国学术不端事件频发。网民在上述事件的曝光和传播中起到了主要作用。在高等教育的不断普及下,我国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网民呈现逐年增加趋势,高等教育的要求也日益严格,教育公平和学术规范越来越成为与人们息息相关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关部门应当疏通民意表达路径,及时倾听民众的诉求,形成畅达而严密的“监督网”。
某报于2017年12月18日报道了北方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教授、院长刘某某学术论文涉嫌抄袭,经查属实后,校方于26日给出处理结果:第一,认定刘某某论文抄袭行为属实;第二,《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将发布撤稿声明;第三,刘某某上交因这篇论文所获得的所有科研津贴;第四,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除其党总支副书记、预科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刘某某抄袭从被举报到被查处,只用了不到十天时间。刘某某不仅论文被撤稿,相关津贴被收回,还被摘了官帽、受到党纪处分。论文抄袭是严重的学术失范与道德失信行为,就当以“零容忍”态度,从快从严查处。
造假触及学术研究底线,缺乏起码的学术责任感和职业精神,无论如何都应该得到相应的惩戒。必须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不仅要让造假者因造假而得的荣誉和利益尽失,还要让其职位不保,甚至面临牢狱之灾,如此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近年,国家、地方和高校相继出台政策,加大对论文抄袭、学历学位造假等的查处力度。我们一方面看到许多学术不端者因此丢了职、丢了官,但另一方面,打击学术不端更多是高校自身的事情,自己人查处自己人,难免究于人情网开一面,只进行隔靴搔痒式的训诫。此外,有的抄袭者位高权重,查处起来困难,要么久拖不解,要么不了了之,有的甚至还公开帮着洗白。例如,广西某学院院长的九篇论文和一篇专著,经知网检测,重复率有的在30%,有的甚至高达94%,而该校学术委员会却在鉴定中认定所有论文都“不涉及抄袭”。
学术问题频发,除了上游的学术主体、下游的学术评估体制的责任外,作为中间环节的学术成果的出版方,也无法独善其身。
我国实行论文查重工作已经很多年,相关的软件设施也不能说不先进。期刊社每每在学术不端问题被坐实后忙着撤稿时,也当反思,这些论文当时是如何顺利通过审查、被编辑出版的?相关责任人是否也该受到相应处罚?
这些年,人情稿、关系稿、明码标价卖版面等学术出版乱象,虽然备受诟病,却屡禁不绝,不够完善的学术编辑出版制度,某些责任心缺失的学术编辑群体,正越来越被学界指认为学术腐败的“帮闲”与“帮凶”。
学术造假屡禁不止,症结在于形成了一张利益网络。大部分学生学术造假都很难瞒过老师,但如果造假被发现老师不用担责,而学生造假成功获得晋升,老师却能沾光,这样就很容易导致老师变相纵容学生的学术造假行为。
对于学术造假,曾有专家开出一个“药方”——引入司法途径,涉嫌抄袭剽窃的由检察机关介入进行调查。因为剽窃行为违反了知识产权法,且造假骗取国家大量的科研经费,也涉嫌诈骗罪等罪名。还有专家认为,要改变这种现象,迫切需要完善立法,如果学校对学术造假处置不力,则直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作答要求 根据“给定资料”,请针对当下我国学术不端事件频发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要求:紧扣资料,针对性强,建议可行。不超过300字。
第一,发挥网民监督作用。疏通民意表达路径,及时倾听民众的诉求,形成畅达而严密的“监督网”。第二,加大打击处罚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从快从严查处学术失范与道德失信行为,让造假者为造假付出经济和名誉上的代价,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完善立法司法途径。对于学术造假行为,引入司法途径;完善立法,如果学校对学术造假处置不力,直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第四,明确出版单位责任。完善学术编辑出版制度,追究刊载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出版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五,明确相关教师责任。对于学生学术造假行为,应追究相关教师的连带责任,给予其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学术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