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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分类模拟题145
单项选择题
1. 甲在公交车上扒窃乙的钱包,被乙发现,乙将甲制服后请司机将车开向当地派出所,在途中乙仍然不断击打甲,导致甲轻伤。乙将甲打致轻伤的行为属于?______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防卫不适时
D.假想防卫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正当防卫。
[解析] 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不需要犯罪行为已经着手实行,当有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不防卫不足以保护法益时,就可以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即便犯罪行为已经既遂,但刚刚既遂后防卫人立即进行造捕的,也属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而实行“防卫”的,是“防卫不适时”(事先防卫或事后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甲扒窃乙的钱包,属于不法侵害,但乙将甲制服后,甲已无法再实施不法侵害,此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乙后续的击打行为发生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属于防卫不适时,即事后防卫。C项正确。防卫过当具有“防卫”性质,即具备了针对不法侵害实施防卫的基本条件,只是因为欠缺正当防卫的合理适度条件造成过分损害而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不满足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或主观条件的,既不构成正当防卫,也不构成防卫过当。防卫不适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防卫过当。AB两项错误。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对误认的“不法侵害人”实行了防卫的,是“假想防卫”。乙制服甲后主观上也知道并无现实的不法侵害存在,故不构成假想防卫。D项错误。
2. 甲与乙一起乘火车旅行。火车在某车站仅停2分钟,但甲欺骗乙说:“本站停车12分钟”,乙信以为真,下车购物。乙刚下车,火车便发车了。甲立即将乙的财物转移至另一车厢,然后在下一站下车后携物潜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______
A.诈骗罪
B.侵占罪
C.盗窃罪
D.故意毁坏财物罪
A
B
C
D
C
[考点] 侵犯财产罪
[解析] 甲的行为属于以平和的手段改变占有,虽然乙受骗,但是其并没有基于受骗而处分财物给甲,甲把被害人乙调离现场,然后获得财物,理应成立盗窃罪。从占有的关系界定上,乙仍然占有自己的财物,甲不成立侵占罪;从主观目的上,甲并无毁坏财物的目的,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因此,本题答案为C。
3. 杭某给高铁站打电话谎称在候车厅内安置了7枚炸弹,导致高铁站紧急疏散旅客,并禁止一切火车进站。高铁站在经过5小时排查后,发现没有异常,才恢复正常的铁路运输。关于杭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B.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C.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解析]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杭某没有投放虚假的炸弹等实在的物质,而是编造、传播虚假的爆炸信息,故不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C项错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中的“虚假恐怖信息”,是指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而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杭某编造、故意传播的是虚假的爆炸信息,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而不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A项正确,B项错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重大财产安全,而不是公共秩序。杭某编造、传播的虚假爆炸信息不会造成公共安全的危害,仅仅扰乱了公共秩序,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项错误。
4. 甲伪造金额为100万元的欠条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官乙发现欠条有假,甲于是送乙10万元钱,希望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作出甲胜诉的判决。关于甲、乙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______
A.甲成立诈骗罪与虚假诉讼罪,择一重罪处罚
B.甲、乙成立诈骗罪的共犯
C.甲、乙成立虚假诉讼罪的共犯
D.乙成立民事枉法裁判罪与虚假诉讼罪,择一重罪处罚
A
B
C
D
A
[考点] 渎职罪
[解析] 《刑法》第307条之一规定,有虚假诉讼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本案中,“甲伪造金额为100万元的欠条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本案中,法官乙并未受骗,应与甲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共犯,不构成诈骗罪。同时,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乙,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与民事枉法裁判罪,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择一重罪处罚。因此,本题答案为A。
5.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在实施强奸行为后,又杀死被害人的,成立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乙为了强奸妇女而实施暴力,路人李某主动制止,乙将李某打成重伤。乙成立强奸致人重伤的结果加重犯
C.丙合理地以为13周岁的童某已满14周岁(不能预见童某为幼女),并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性交的,不成立强奸罪
D.丁凌晨在某公园的偏僻角落为了强奸虎妞,要求同伙赵某、钱某、孙某在一旁望风、指导,丁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A
B
C
D
A
[考点]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解析] 在实施强奸行为后,又杀死被害人的,成立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A选项正确。乙为了强奸妇女而实施暴力,路人李某主动制止,乙将李某打成重伤。乙成立强奸罪与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数罪并罚。B选项错误。只要使用暴力、胁迫手段等与妇女(包括幼女)强行性交的,均成立强奸罪。C选项错误。丁凌晨在某公园的偏僻角落为了强奸妇女,要求同伙赵某、钱某、孙某在一旁望风、指导,丁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因为“当众”不包括行为人自己。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
6. 以下哪一项属于刑法中的危害行为?______
A.财物被盗之后将其夺回
B.司机因为打喷嚏致路人死亡
C.扳道工忘记扳道导致火车出轨
D.张三为了自卫伤害李四
A
B
C
D
C
[考点] 犯罪构成
[解析] 刑法中的行为应为当事人的有意识行为,而且提高了法律所不允许的风险。以此标准,只有C选项符合,属于过失行为,当选。A选项属于刑法允许的自救行为,不当选:B选项属于不可抗力,行为人不存在主观过错,不当选;D选项属于正当防卫,是合法的行为,不当选。因此,本题答案为C。
7. 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精神状态正常时与朋友在马路上临时起意对行人实施抢劫。甲的抢劫行为应当如何处理?______
A.不追究刑事责任
B.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存在法定的量刑情节
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责任能力。
[解析]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实行犯罪行为时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在犯罪时精神正常,而在犯罪后精神失常的行为人,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对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反之,行为人在犯罪时精神错乱而在犯罪后恢复正常的,仍然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甲虽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但在实施抢劫行为时,处于精神正常状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由于甲在实施抢劫时,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故对其不可从宽处罚。CD两项说法错误。
8.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未满14周岁的人,无论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都绝对不承担刑事责任
B.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可以对其适用任何的刑罚种类
C.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已满75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A
B
C
D
A
[考点] 犯罪构成
[解析] 未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B选项错误。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C选项错误。已满75周岁的人并非绝对不能适用死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可以。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
9. 犯罪预备的规定属于下列哪种犯罪构成?______
A.基本的犯罪构成
B.修正的犯罪构成
C.标准的犯罪构成
D.派生的犯罪构成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构成的分类。
[解析]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通常包括:(1)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如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等形态;(2)共同犯罪形态,如帮助犯、教唆犯等。标准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是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标准的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B项正确,其他三项均错误。须注意,修正的犯罪构成与派生的犯罪构成容易混淆,一定要记清楚。前者是指犯罪的停止形态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构成,后者则是指适用加重或减轻的法定刑时,所对应的犯罪构成。
10. 吴某途经某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时与尹某偶遇,吴某因急于上厕所,遂让尹某帮其货车加油。尹某在帮吴某货车加油时,发现自助加油机卡槽内有一张加油卡(记名但无密码的可挂失加油卡),尹某于是将该卡退出后,重新又插进去查询余额,发现卡内有余额6197.09元,遂将加油卡藏于自己身上,继续用吴某加油卡为吴某货车加油。后尹某告诉上厕所回来的吴某,吴某建议将卡内余额刷掉。后二人在其他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自助加油机上将加油卡内余额全部刷掉。关于吴某与尹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二人构成侵占罪的共同犯罪
C.尹某构成盗窃罪,吴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尹某构成侵占罪,吴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 本案中,车主加油之后将加油卡遗忘在自助加油机上,加油卡虽脱离其物主的占有,但加油卡此时应处于加油站管理者的保管、占有之下,并非处于一种遗忘物、无主物的状态。尹某在加油时,将他人遗忘在自助加油机上的加油卡拿走,并将卡内余额予以盗刷的行为,实质上是违背他人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移转为自己或第三人占有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其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尹某窃取该记名加油卡后,与吴某共同实施了盗刷卡内余额的行为,因该记名加油卡具备可挂失的身份属性,在加油卡内余额未被盗刷前,被害人可通过挂失来避免自己的损失。只有在盗刷卡内余额时,被害人才遭受损失,财产才转移占有,盗窃罪才既遂。因此,吴某在盗窃既遂前以共同实行的意思参与到该行为中,并共同实施了盗刷卡内余额的客观行为,尹某与吴某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换言之,盗刷加油卡余额就是盗窃行为本身,而不是盗窃加油卡之后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11. 关于我国的特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犯人不能特赦
B.任何犯人都能特赦
C.累犯不能特赦
D.有组织犯罪的首要分子不能特赦
A
B
C
D
B
[考点] 刑罚消灭制度
[解析] 特赦属于特事特办,我国的特赦制度并未限定何种犯人不能得到特赦,具体的限制是在特赦时进行的。因此,本题答案为B。
12. 关于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其他法律上规定的义务,未必都为刑法上的作为义务
B.其他法律上规定的义务,都应当认定为刑法上的作为义务
C.先前行为可以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但先前行为不能是非法行为
D.先前行为可以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但先前行为不能是犯罪行为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作为义务的来源。
[解析] 例如,消防法规定发现火灾的公民都有报警的义务,但该义务不能成为刑法上放火罪等犯罪中的作为义务。A项正确,B项错误。先前行为可以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先前行为既可能是一般的生活行为,也可能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还可能是犯罪行为。换言之,对先前行为的属性并没有严格限定。CD两项错误。
13. 关于危害行为的特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活动或动作
B.实行行为是危害行为,预备行为不属于危害行为
C.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性要素
D.思想作为行动的指引,在犯罪思想出现时就必须予以处罚,否则可能导致危害行为的实际实施
A
B
C
D
A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危害行为。
[解析] 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意识支配之下实施的危害社会并被刑法禁止的身体活动。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活动或动作,包括积极的活动与消极的活动,A项正确。无论是实行行为还是预备行为,都对犯罪客体有所侵害或危险,都属于刑法中的危害行为,B项错误。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犯罪活动外在表现的诸客观事实。它一般包括危害行为、行为对象、行为的危害结果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要素。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必要要素,其余的则是选择性要素。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素,无论何种犯罪,都必须具备危害行为才能定罪处罚,C项错误。危害行为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现代刑法禁止对思想定罪处罚,所以,任何犯罪都不能缺少危害行为,无行为即无犯罪,无犯罪即无刑罚,D项错误。
14. 聚众持械劫狱罪属于下列哪种共犯形式?______
A.任意共犯
B.必要共犯
C.简单共犯
D.一般共犯
A
B
C
D
B
[考点] 共同犯罪
[解析] 必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规定其犯罪主体是二人以上、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式的犯罪,包括对向犯(如贿赂犯罪、重婚罪等)和众多犯(如集团性犯罪和聚众性犯罪)。简单共同犯罪,是指每一个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犯形态,故又称为共同实行犯。一般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无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之间只是为了犯罪临时性的纠合在一起。B选项当选。因此,本题答案为B。
15. 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
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
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
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
A
B
C
D
C
[考点]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解析] 甲男15周岁,不对绑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只对杀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构成故意杀人罪;乙女16周岁,对绑架、杀人二项行为均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的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构成绑架罪一罪,同时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ABD选项正确,不当选;C选项错误,当选。本题为选非题,因此,答案为C。
16. 下列情形中,可适用假释的有?______
A.姜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997年刑满释放后,1999年又犯诈骗罪被处4年有期徒刑,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表现
B.张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执行中确有悔改
C.王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执行中确有悔改
D.方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拘役,执行中确有悔改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假释。
[解析]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所谓“附条件”,是指被假释的犯罪人,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如果没有遵守一定条件,就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乃至数罪并罚。
A项,累犯不得被假释。姜某的行为已成立一般累犯,因此,自然不得适用假释。
B项,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不得被假释。这里的10年以上,包括10年本身。
D项,假释的适用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方某只是拘役犯,因此,不可能被适用假释。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7. 下列关于刑事责任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刑事责任与犯罪呈正比关系
B.刑事责任的大小直接决定刑罚的重轻
C.刑事责任是介于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纽带
D.刑事责任与刑罚本质上是一样的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责任。
[解析]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应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根据刑事法律对该行为所做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谴责的责任。A项,刑事责任与犯罪呈正比关系:罪重刑事责任就重,罪轻刑事责任则轻。A项表述正确,不当选。B项,刑事责任的大小直接决定刑罚的重轻,刑事责任大的,刑罚必然重,刑事责任小的,刑罚必然轻。B项表述正确,不当选。C项,根据罪责刑平行说,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是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三个范畴。其中,刑事责任是介于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纽带。刑事责任以犯罪为其前提,属于犯罪的法律后果;而其本身又是刑罚的前提,刑罚系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C项表述正确,不当选。D项,刑事责任与刑罚二者存在区别,本质上并不相同:第一,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刑罚则是一种强制方法。第二,刑事责任以犯罪人应当承受刑事处罚、非刑罚方法的处理和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刑罚则以实际剥夺犯罪人一定的权益(权利和利益)为内容。第三,刑事责任随实施犯罪而产生,刑罚则随法院的定罪判刑决定宣告生效而出现。D项表述错误,当选。
18. 甲因垂涎王某的美色,绑架了王某将其关在自己家中要求其做自己的女朋友。王某坚决不同意,甲一怒之下扇了王某好几个耳光导致王某当场休克死亡。对甲应如何处理?______
A.甲构成非法拘禁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C.甲构成非法拘禁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数罪并罚
D.甲构成绑架罪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非法拘禁罪。
[解析]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在非法拘禁过程中使用超出拘禁以外的暴力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王某的致死原因是甲的扇耳光行为,该行为并非拘禁行为本身,而是超出拘禁以外的其他暴力行为。具体而言,如果不实施该暴力行为,就不能实现拘禁的效果,那么该暴力就不属于拘禁行为以外的暴力,而是拘禁的手段行为本身;反之,如果即便不实施该暴力,仍然能够实现拘禁效果,那么该暴力就属于拘禁行为以外的行为。因此甲不是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而是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拟制为故意杀人罪处理。B项正确,AC两项错误。成立绑架罪要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甲欠缺该目的,不构成绑架罪。D项错误。
19. 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入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______
A.赌博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诈骗罪
A
B
C
D
B
[考点] 侵犯财产罪
[解析] 抢劫罪的成立除了以暴力、胁迫方法实施之外,以“其他方法”取得他人财物的,也可能构成抢劫罪,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与胁迫方法之外,采用使被害人不知反抗、不敢反抗、不能反抗的方法。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等方法就属于这里的其他方法。在本题中,在行为人对被害人投放安眠药之前,就具有犯罪故意,因此,行为人在被害人陷入昏迷之后取得财物的行为,就应当以抢劫罪(利用的就是其他方法)而非盗窃罪论处。B选项当选。本案中,行为人取得财物与赌博罪、诈骗罪无关,亦不是单纯以平和的手段改变占有,不成立盗窃罪。因此,本题答案为B。
20.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时,同时将大量淫秽光盘藏匿其中,只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罪
B.走私大量无法组装并使用的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不成立走私罪
C.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1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2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规定,“被给予2次行政处罚”的走私行为,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以及其他货物、物品:“又走私”行为仅指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D.犯走私罪时以暴力抗拒缉私的,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A
B
C
D
C
[考点]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解析] 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时,同时将大量淫秽光盘藏匿其中的,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走私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A选项错误。走私报废或者无法组装并使用的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属于废物的,以走私废物罪定罪处罚。B选项错误。司法解释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1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2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规定,“被给予2次行政处罚”的走私行为,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以及其他货物、物品;“又走私”行为仅指走私普通货物、物品。C选项正确。犯走私罪时以暴力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但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C。
21. 王某与冯某有怨,得知冯某不久将乘坐飞机返回国内,遂自制爆炸装置携带至机场到达大厅出口处等候,见冯某出来便引爆爆炸装置,造成冯某死亡且另有一名较近乘客受轻伤,机场小范围骚乱。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A.故意杀人罪
B.寻衅滋事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爆炸罪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爆炸罪。
[解析] 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方法杀人、伤人、毁坏财物(包括自己的财物)的,如果足以危害公共安全,认定为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如果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则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王某以爆炸方式杀人,造成冯某死亡,符合故意杀人罪。但王某在机场到达大厅出口处引爆爆炸装置,有侵害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的危险,因此符合针对不特定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爆炸行为,构成爆炸罪。所以,优先认定为爆炸罪。A项错误,D项正确。B项寻衅滋事罪保护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本案中王某的行为虽造成机场小范围骚乱,但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与严重结果,因此B项不当选。C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案王某以引爆爆炸装置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既然行为符合具体的爆炸罪的犯罪构成,则应认定为爆炸罪,而不是兜底性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C项错误。
22. 甲(某公司股东)、乙(某公司总经理)为男女朋友,分手后,甲怀恨在心,经自己研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保健品毫无保健作用。甲抛售股票后紧接着在网上公布该研究结果,并写明乙是公司总经理。该报告导致乙公司股价狂跌,损失惨重。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B.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C.甲构成内幕交易罪
D.甲不构成犯罪
A
B
C
D
D
[考点] 侵犯财产罪
[解析]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题中,甲并无此行为。A选项错误。甲网上公布该研究结果(该公司生产的保健品毫无保健作用),并抛售自己的股票,属于正当行为,虽然其动机并非符合道德标准。“乙是公司总经理”属于公众均可知道的公司信息,并非不能随意公开或者被他人获取的信息,甲不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B选项错误。内幕交易罪的行为主体必须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而本案中的甲并非上述人员,不成立内幕交易罪。C选项错误。综合上述选项的分析,甲的行为不成立犯罪。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D。
23. 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裤袋并将乙打成重伤。甲在离开现场5公里后,把乙价值7000元的手机扔进水沟。甲的行为构成何罪?______
A.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B.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C.故意伤害罪、抢夺罪
D.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A
B
C
D
D
[考点] 侵犯财产罪
[解析] 甲一把夺过乙的手机并装进裤袋的行为,是为了阻止乙报警,而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乙的手机,不构成抢劫罪。甲在离开现场5公里后,把乙的手机扔进水沟里,使乙的财物从物理上毁损的行为,进一步证实其只有毁坏的意思,而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此,本题答案为D。
24.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甲男和10岁的幼女一起观看淫秽视频的,成立猥亵儿童罪
B.乙女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成立猥亵儿童罪的情节加重情形,并从重处罚
C.丙男猥亵女童并与其发生性交的,成立强奸罪而非猥亵儿童罪
D.丁用迷药迷倒妇女后用注射器将自己的精液注入妇女体内,成立强奸罪
A
B
C
D
D
[考点]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解析] 根据最新的指导性案例,猥亵儿童不需要有身体接触,甲男和10岁的幼女一起观看淫秽视频的,侵犯了儿童的性自主权,成立猥亵儿童罪。A选项正确,不当选。根据刑法的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属于猥亵儿童罪的情节加重,乙女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成立猥亵儿童罪的情节加重情形,并从重处罚。B选项正确,不当选。丙男猥亵女童并与其发生性交的,成立强奸罪而非猥亵儿童罪。C选项正确,不当选。丁用迷药迷倒妇女后用注射器将自己的精液注入妇女体内,成立强制侮辱罪,而非强奸罪。D选项错误,当选。本题为选非题,因此,答案为D。
25. 下列属于法律认识错误的是:______
A.将人误认为狗而杀害的
B.将甲认成乙而杀害的
C.射击时打偏击中路人的
D.以为可以侮辱小三而当众侮辱的
A
B
C
D
D
[考点] 犯罪构成
[解析] A选项是典型的客体错误;B选项是典型的对象错误;C选项是典型的打击错误。这些都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ABC选项均不当选。D选项属于规范评价的错误,典型的违法性认识错误,当选。因此,本题答案为D。
26.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甲在闹市区安装一台虚假的ATM机,获得多人信用卡的信息,并利用此信息在网上银行购物,甲构成盗窃罪
B.甲是某公司产品研发工程师。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甲酒后无意间将该公司某产品的重要技术信息透露给乙。不久,乙将该信息向另外一家公司披露,使甲所在公司遭受重大损失。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C.丙经营百货店,安装有POS机,经常为信用卡持卡人套现提供方便(套现金额达500万),并收取所套现金额5%的手续费,丙构成非法经营罪
D.丁组织他人从事传销活动,丁构成非法经营罪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非法经营罪。
[解析] 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行为类型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
A项,“甲在闹市区安装一台虚假的ATM机,获得多人信用卡的信息,并利用此信息在网上银行购物”,成立《刑法》第177条之一第2款的窃取信用卡信息罪。因此,A项错误。
B项,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4)明知或应知前述第1种至第3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方式必须是非法行为。因此,本案中的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只能按照民事侵权行为处理。因此,B项错误。
C项,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因此,C项正确。
D项,丁组织他人从事传销活动,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罪名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因此,D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27. 刑罚的一般预防是指:______
A.预防已经犯罪之人再次犯罪
B.预防尚未犯罪之人犯罪
C.惩罚已经犯罪之人
D.惩罚尚未犯罪之人
A
B
C
D
B
[考点] 刑罚概述
[解析] 刑罚的一般预防目的是指预防可能犯罪之人犯罪;特殊预防目的是指预防已经犯罪之人再次犯罪;刑罚的报应目的是指惩罚已经犯罪之人。因此,本题答案为B。
28. 某地1999年1月1日发生一起杀人碎尸案,其后一直未能找到凶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本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B.本案到2019年1月2日起追诉时效超过
C.如果认为还有追诉必要,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D.本案的追诉时效为15年
A
B
C
D
A
[考点] 刑罚消灭制度
[解析] 未能找到凶手说明对该案已经立案侦查,故本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因此,本题答案为A。
29. 某企业生产的一批外贸供货产品因外商原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采用伪造出口退税单证和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5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60万元)。对该企业应当如何处理?______
A.以合同诈骗罪处罚
B.以逃税罪处罚
C.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
D.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并罚
A
B
C
D
B
[考点]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解析]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逃税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规定处罚。综上,该企业成立逃税罪(50万元)。B选项当选。因此,本题答案为B。
30. 养父甲试图与15周岁的养女乙发生性关系,乙不答应。于是甲在递给乙的牛奶中放入安眠药,趁着乙昏迷时将其衣裤脱下。正在抚摸乙的身体时,因楼下家中煤气罐爆炸,甲匆忙背着乙赤身裸体逃出屋外。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______
A.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未遂)
B.强奸罪(未遂)
C.强制猥亵罪(既遂)
D.猥亵儿童罪(既遂)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侵犯性自由犯罪的区分。
[解析] 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乙已满15周岁,不再是儿童,D项错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指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实施性侵行为,同时又构成强奸罪的,应当依照较重的强奸罪定罪处罚。A项错误。本案中,甲违背乙的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符合强奸罪的成立条件。但因发生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强奸未遂。尽管甲已经成功猥亵了乙,但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是法条竞合关系,优先适用特殊法条。所以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强奸罪(未遂),而不是强制猥亵罪(既遂)。B项正确,C项错误。
31.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B.编造虚假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C.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的,只成立寻衅滋事罪
D.在自由市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他人商品的行为,导致他人被迫放弃在市场经营,成立寻衅滋事罪
A
B
C
D
C
[考点]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解析] 2013年9月10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A选项正确,不当选。2020年2月6日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B选项正确,不当选。2013年7月22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因此,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的,成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择一重罪处罚即可。C选项错误,当选。在自由市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他人商品的行为,导致他人被迫放弃在市场经营,属于“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成立寻衅滋事罪。D选项正确,不当选。本题为选非题,因此,答案为C。
32. 关于强奸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声称12岁的女性李某与自己自愿发生性关系,甲不构成强奸罪
B.甲强奸女性多人,对甲应当加重处罚
C.甲实施强奸行为后害怕被害人报案,将被害人杀死,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D.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应当数罪并罚
A
B
C
D
B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强奸罪。
[解析]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奸淫幼女的构成强奸罪,不论幼女是否自愿,A项错误。强奸妇女多人的,构成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B项正确。须注意,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包括:(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多人”指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4)二人以上轮奸。(5)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强奸结束后故意杀死被害人的,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应以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C项错误。强奸过程中过失导致被害人重伤的,是本罪的结果加重犯,不并罚。D项错误。
33. 关于侮辱罪与诽谤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触犯强制猥亵、侮辱罪。未触犯侮辱罪
B.为报复妇女,在大街上边打妇女边骂“狐狸精”,情节严重的,应以侮辱罪论处,不以诽谤罪论处
C.捏造他人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局和媒体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触犯诬告陷害罪,未触犯诽谤罪
D.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未经当事人告诉,一律不得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A
B
C
D
B
[考点]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解析] 为寻求刺激在车站扒光妇女衣服,引起他人围观的,同时触犯了强制猥亵、侮辱罪与侮辱罪。A选项错误。行为人说他人是“狐狸精”,这种话不可能让人“信以为真”,即便是行为人本人,也没有想让听众信以为真的想法,而是希望出口气罢了。故该行为不成立诽谤罪,仅成立侮辱罪。B选项正确。行为人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后,既向司法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同时也向媒体告发,意图贬损他人名誉。其行为既触犯了诬告陷害罪,同时也触犯了诽谤罪,应择一重罪处罚。C选项错误。原则上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B。
34. 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所有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进行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都要求在别无选择时才可以实施
C.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具体对象都可能是动物
D.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A
B
C
D
B
[考点] 正当化事由
[解析] 担负有特殊义务和职责的人不能进行紧急避险,例如警察、消防员。A选项正确,不当选。由于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行为,因此只要满足条件随时可以防卫。B选项错误,当选。当动物成为不法侵害行为的一部分时,也可针对动物实施正当防卫,例如他人纵犬行凶的,就可以针对恶犬实施正当防卫。C选项正确,不当选。无论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否则都应承担过当的刑事责任。D选项正确,不当选。本题为选非题,因此,答案为B。
35. 张三(15岁)与李四(20岁)共同绑架王五勒索财物,取得财物之后共同将王五杀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李四构成故意杀人罪
B.张三构成绑架罪
C.张三构成故意杀人罪
D.张三无罪
A
B
C
D
C
[考点] 犯罪构成
[解析] 张三因为未满16周岁,不能对绑架罪负责,但由于其实施了杀人行为,因此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绑架他人后杀害被绑架人的,只构成绑架罪一罪。故C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C。
36. 下列选项中,应以一罪定罪处罚的是?______
A.甲杀害乙后,又强奸了丙
B.甲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并实施杀害、绑架等犯罪
C.甲运输乙偷越国境,并对乙实施了强奸行为
D.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导致通信中断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罪数形态的区分。
[解析] 通说采取犯罪构成说确定罪数的标准:(1)凡是行为人以一个犯意,实施一个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2)凡是以数个犯意,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数罪又分为同种数罪与不同种数罪:如果行为具备数个同一犯罪构成的,是同种数罪;具备数个不同的犯罪构成的,是不同种数罪或者异种数罪。我国司法习惯仅对异种数罪实行数罪并罚,而对一并审理的同种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不实行数罪并罚的同种数罪不仅包括罪名完全相同的数罪,也包括“选择的一罪”。A项,甲以杀人和强奸两个犯意,实施杀人和强奸两个犯罪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属于异种数罪,应当并罚。A项不当选。B项,根据《刑法》第120条第2款的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B项不当选。C项,根据《刑法》第321条第3款的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C项不当选。D项,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导致通信中断,甲只有一个盗割电话线的行为,却同时触犯了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是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理,不并罚。D项当选。
37. 下列行为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是?______
A.甲侵入某保密机关计算机系统,获取国家秘密
B.乙将依职权掌握的国家秘密告诉其亲友
C.丙海外留学时将其偶然获知的国家秘密透露给外籍导师
D.丁不慎遗失载有国家秘密的文档,后该文档落入境外间谍组织手中
A
B
C
D
C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涉及国家秘密行为的处理。
[解析] 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均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A项错误。乙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于渎职罪。B项错误。丙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C项正确。丁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属于渎职罪。D项错误。
38. 关于单位犯罪,以下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单位犯罪中,如果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大的,可以仅对单位判处罚金
B.甲某为了洗钱专门设立了一家公司,自己是法人代表,主要就是通过账目的篡改掩饰资金来源与去向,不应当对其依单位犯罪处理
C.李某为一国有企业总经理,在改制前夕与其他几名副总一起决定,将该公司的数百万元国有资产分掉,归其几个人所有。对此行为应当按照单位犯罪处理
D.在单位犯罪中,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定是主要的责任人员,应当接受刑事处罚
A
B
C
D
B
[考点] 犯罪构成
[解析] 一般认为,单位犯罪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为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全体或多数成员牟取非法利益,并且必须有刑法的明文规定才可以构成。罚金属于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但在单位犯罪中的单罚制仅指罚人,不存在仅罚单位不罚人的情况。A选项错误。司法解释规定,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进行处罚。B选项正确。选项当中的行为并非是为了单位或单位大多数成员的利益,而是个别单位领导中饱私囊的行为,实质上属于贪污行为而非私分国有资产。C选项错误。单位犯罪处罚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代表人不一定属于这二者,因此并不能认为法定代表人一定会被处罚。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B。
39. 菜贩刘某将蔬菜装入袋中,放在居民小区路旁长条桌上,写明“每袋20元,请将钱放在铁盒内”。然后,刘某去3公里外的市场卖菜。小区理发店的店员经常好奇地出来看看是否有人偷菜。甲数次公开拿走蔬菜时假装往铁盒里放钱。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甲乘人不备,公然拿走刘某所有的蔬菜,构成抢夺罪
B.蔬菜为经常出来查看的店员占有,甲构成盗窃罪
C.甲假装放钱而实际未放钱,属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
D.刘某虽距现场3公里,但仍占有蔬菜,甲构成盗窃罪
A
B
C
D
D
[考点] 侵犯财产罪
[解析] 法硕考试中,盗窃罪的构成必须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实施,此处的“秘密窃取”是相对于被害人来说的,而不是相对于第三人,所以“扒窃”仍然属于“秘密窃取”。抢夺罪必须表现为对物使用暴力,公然夺取的行为,甲不构成抢夺罪。A选项错误。刘某虽距现场3公里,理发店店员虽然出来查看,但根据占有关系原理,菜贩刘某仍占有蔬菜,店员并没有占有(管理、控制)蔬菜的意思。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构成诈骗罪需要被骗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本题中刘某并未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因此,甲不构成诈骗罪。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D。
40. 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打开收款机”。甲掏出100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乙打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88元,甲“亏了”12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
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
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量刑即可
D.甲虽“亏了”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抢劫罪既遂
A
B
C
D
D
[考点] 侵犯财产罪
[解析] 入户抢劫中的“户”是指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场所。本案中,行为人进入“超市”抢劫,“超市”不具有上述司法解释所说的功能,因此,只能认定为是一般抢劫。A选项错误。抢劫罪是既侵犯财产权利,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抢劫罪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根据这一规定,持枪抢劫而分文未得的,也可能认定为是抢劫罪的未遂。B选项错误。无论何种抢劫,均要区分既遂、未遂,持枪抢劫分文未取与抢到了财物,在危害性上存在重大区别。因此,应该区分既遂与未遂。司法解释也对抢劫罪的加重构成区分了既遂、未遂。C选项错误。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并且是犯罪既遂。财产犯罪既、未遂的判断标准的本质在于,行为人破坏了他人对财物的占有关系,甲将他人的88元现金取走,就此而言,成立抢劫罪既遂。至于甲事前“支付”了100元这一事实,并不能否认其破坏他人对财物(88元钱)的占有这一事实,因此,其行为成立抢劫罪既遂。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D。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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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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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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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39
40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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