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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模拟145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因公务出国考察期间,因担心自己的贪污受贿事实被追究便拒不回国,且为获取庇护向国外间谍机构提供了其掌握的一些重要证券市场数据信息。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对甲应以叛逃罪和间谍罪择一重罪处罚
B.对甲应以叛逃罪和间谍罪数罪并罚
C.对甲应以叛逃罪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数罪并罚
D.对甲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A
B
C
D
B
[解析]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即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甲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在境外叛逃,且明知对方是间谍组织而为其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构成叛逃罪以及间谍罪,对其实施的两个独立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B项正确,AC项错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并非终身;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D项错误。
2. 根据专利法规定,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的是______。
A.甲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B.乙在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C.丙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D.丁接受单位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
A
B
C
D
D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根据上述规定,A、B、C项表述都是职务发明创造。D项表述的是委托发明创造,对于委托发明创造,《民法典》第859条第1款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据此,委托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采取合同优先原则,如果合同约定不明或合同未对权利归属予以约定时,权利归完成发明创造的一方。可见,委托发明创造不同于职务发明创造,因为权利未必归属于单位。可见,选D项。
3. 17周岁的甲初中毕业后便辍学在家,某天在网吧上网后买到了一张彩票并中了5万元,不仅给自己购买了手机、电脑等物品,还帮助父亲偿还了2万元欠款,甲属于______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
B
C
D
C
[解析] 甲未满18周岁,虽然彩票中奖后自行购买物品且帮助父亲偿还债务,但是并非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项正确。
4.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非国家工作人员是不可能单独构成挪用公款罪的
B.非国家工作人员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条件,所以不可能和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
C.由于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不同于一般的犯罪,故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D.侵犯著作权罪要求犯罪主体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这是对犯罪主体的特殊要求,故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A
B
C
D
A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只要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和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应排除B项。特殊主体的外延应当小于一般主体的外延,而抢劫罪犯罪主体的外延大于一般主体,所以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不是特殊主体。应排除C项。侵犯著作权罪要求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是对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要求,而不是对犯罪主体的要求,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应排除D项。
5. 下列关于占有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占有是一种权利
B.占有具有权利推定效力
C.善意占有属于有权占有
D.占有是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
A
B
C
D
B
[解析] A项,占有是指对于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一种状态。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
事实
而不是权利。B项,占有的效力主要包括
权利推定效力
和
占有状态的推定效力
。C项,依占有是否有法律上的原因或根据,占有可以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无权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
与恶意占有。D项,占有是
动产物权
的公示方式。
6. 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给儿子喝的牛奶里面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啊?”见甲不说话,乙叹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和乙的行为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
A
B
C
D
A
[解析] A、D选项,甲实施作为的杀人行为,乙对自己的儿子负有保护义务而故意不履行义务,放任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二人在杀死残疾儿子的认识上是一致的,并且有犯意的交流,客观上一方为作为,一方为不作为,都属于刑法上的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杀人后掩埋尸体并予以遮掩罪行的行为属于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的行为,不成立新的犯罪,所以A选项正确,当选;D选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区分包庇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关键在于包庇行为是在被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即只有在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包庇行为的,才成立包庇罪。如果行为人事前与犯罪人通谋,待犯罪人实行犯罪后予以包庇的,则成立共同犯罪,本题中属于此种情形,所以B选项错误,不当选。
C选项,判断成立遗弃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应重点考查生命所面临的危险是否紧迫,生命对作为义务的依赖程度,行为人履行义务的难易程度以及行为是否会立即导致他人死亡等因素。就故意内容而言,遗弃罪的行为人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只是对被害人生命、身体的危险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则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本题中,甲、乙二人对残疾儿子的死亡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因此,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非遗弃罪,所以C选项错误,不当选。因此本题答案为A。
7. 甲于1995年2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8年2月因在劳动改造生产中抗御自然灾害舍己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被法院裁减为有期徒刑18年。如无再次减刑,甲将在______年2月刑满释放。
A.2015
B.2016
C.2013
D.2012
A
B
C
D
B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80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所以,甲的有期徒刑的18年刑期应当从1998年2月起开始计算。所以,甲应当在2016年2月刑满释放。故选B项。
8. 甲将住房出租给乙。签订合同前乙来看房,发现室内有很浓的装修气味。甲告诉乙,开开窗,过几天味道就没了。乙住了两个月后,气味依然很浓。经检测,该房屋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对此,乙______。
A.无权主张任何权利
B.有权解除合同
C.有权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D.有权要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A
B
C
D
B
[考点] 房租租赁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权
[解析] 《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由此可见,出租人的义务包括:(1)交付出租物。(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3)物或权利的瑕疵担保。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乙因甲交付的租赁房屋有害气体超标导致其无法人住,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乙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在解除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且乙并未实际入住,因此其效力未受到影响,选项A、C、D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9. 下列关于正当防卫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在抢劫犯罪的情况下,行为已经既遂时,就不存在正当防卫,如果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则属于事后防卫
B.甲和乙有宿怨,甲故意用枪射杀乙,乙也刚好准备用事先藏好的砍刀杀甲,结果甲把乙射死,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C.甲给乙服用麻醉药后抢劫乙的财物,刚好被乙的丈夫发现,乙的丈夫抄起木棍将甲殴打致死,乙的丈夫构成防卫过当
D.甲正在劫持汽车,乘客乙乘甲不备将其杀死,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A
B
C
D
D
[解析] A项,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实践中,抢劫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是如果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但必须是当场实施防卫行为。B项,对于相互非法侵害行为,由于双方都有
加害对方的意图
,目的均不正当,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CD两项,《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
行凶
、
杀人
、
抢劫
、
强奸
、
绑架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
伤亡
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负刑事责任。
10. 甲是某地公安局招聘的合同制民警。在一次执行任务过程中,因为甲的疏忽大意本应避免却没有避免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发生。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玩忽职守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滥用职权罪
D.徇私枉法罪
A
B
C
D
A
[解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规定,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于
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应当以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论。因此,合同制民警在从事公务活动中玩忽职守的,构成
玩忽职守罪
。至于因玩忽职守导致3人死亡的结果,包括在玩忽职守行为之中。
11. 某县有一伙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当地,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张某参加该组织并按该组织授意杀害了丁某全家。张某的行为构成______。
A.参加恐怖组织罪
B.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
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A
B
C
D
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所以,张某首先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根据刑法的规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又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对张某应当按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故选C项。
12. 拐卖妇女后,又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应定______。
A.拐卖妇女罪
B.强迫卖淫罪
C.拐卖妇女罪和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
D.引诱卖淫罪
A
B
C
D
A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后,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应当按照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而不另外定强迫卖淫罪。故选A项。
13. 甲向乙借款3万元,并由丙提供了保证。后甲经乙同意,将该债务中的1万元转让给丁,但未征得丙的书面同意,只是事后通知了丙。则下列有关保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因债务转让未征得丙的书面同意,丙对3万元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B.因债务转让事后通知了丙,丙对3万元债务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C.丙对已经转让的1万元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对未转让的2万元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D.丙对已经转让的1万元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但对未转让的2万元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A
B
C
D
C
[解析] 《民法典》第697条规定,债权人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
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因债务转让1万元未征得丙的书面同意,丙对这一部分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对未转让的债务,还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14. 下列情形不应当按照抢劫罪加重构成定罪处罚的有______。
A.甲闯入住宅对贾某实施了抢劫
B.乙在公共汽车上抢劫售票员
C.丙拿着一把假枪进行抢劫
D.丁冒充武警进行抢劫
A
B
C
D
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的加重构成有:(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A项属于入户抢劫;B项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D项属于冒充军警人员抢劫;C项不属于持枪抢劫,因为假枪不是持枪抢劫中的“枪”。故选C项。
15. 佳甲公司生产杀毒软件,并在杀毒软件安装之前会弹出提醒:“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自己同意承担一切后果。”李某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该软件误将李某的资料删除,导致李某损失惨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因李某同意了该软件的声明,所以佳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李某有权要求佳甲公司赔偿其全部损失
C.李某可以同时主张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D.李某可以要求佳甲公司赔偿不超过标的额三倍的损失
A
B
C
D
B
[解析] 佳甲公司的声明属于加重对方责任,排除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即使李某同意,也不发生效力。所以佳甲公司同时对李某构成违约和侵权,两者竞合,李某择一主张。李某作为消费者,若是生产商采取了欺诈的手段给李某造成损失,需赔偿不超过标的额3倍的金钱。但佳甲公司并未实施欺诈行为,所以只赔偿李某的全部损失即可,选B项。
16. 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个人所有的,因而构成犯罪的,应定______。
A.职务侵占罪
B.保险诈骗罪
C.贪污罪
D.挪用资金罪
A
B
C
D
C
[解析] 本题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根据《刑法》的规定,故应选C。
17.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半年后,甲通知乙欲出售该房屋,20天内乙未表态,甲遂将房屋出卖给丙。乙有权______
A.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主张优先购买权
A
B
C
D
C
[解析] 《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将房屋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由甲转移给丙,所有权发生变动,但是不影响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乙作为承租人可以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C项正确。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15天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本题中,甲在出卖房屋前已经通知乙,但乙20天内未表态,因此乙不能再主张优先购买权,D项错误。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处分,其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不能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A项错误。尽管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但是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没有受影响,甲没有违约,乙不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B项错误。
18. 1995年9月7日,某市党校原校长王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决定逮捕。同年12月某天,为使王某免受刑事处罚,李某上门请求证人蔡某改变所作的证言,同时李某亲自草拟了书面证明材料两份,内容是证明1994年王某收取证人蔡某的18.6万元属私人借贷关系,且王某已于同年7月1日将款归还蔡某。王某受贿一案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证人蔡某改变原证言,即承认与王某之间是私人借贷关系,且王某已经归还借款。李某的行为______
A.构成妨害作证罪
B.构成窝藏罪
C.构成伪证罪
D.构成包庇罪
A
B
C
D
A
[解析]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本题中,李某指使证人蔡某在诉讼中提供了与事实不相符的证人证言,其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因此本题选A。
19. 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失火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A
B
C
D
C
[解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故选C项。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分的关键是: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所要求的过失是日常生活中的过失,而不是履行职务、职责过程中的过失。甲的过失是在生产作业期间,故甲的行为不构成失火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此外,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根据法条竞合关系的处理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甲的行为也应当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20. 甲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非法泄露给境外的机构。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间谍罪
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D.为境外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罪
A
B
C
D
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通过
互联网
将
国家秘密
或者
情报
非法发送给
境外
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的,应以为境外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罪论处。
21. 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应于2020年8月1日交货,乙企业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企业发现乙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企业未同意。基于上述因素,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企业在8月1日______。
A.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企业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
C.无权不按合同约定全部交货,但可以先交付部分货物
D.应当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企业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A
B
C
D
A
[解析] 《民法典》第527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2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第527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
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
提供适当担保
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2. 甲向乙借款5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在保证期间,甲与乙修改协议,约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丙对此不知情。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丙仅就原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B.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无条件就新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D.甲乙对协议的修改无效
A
B
C
D
A
[解析]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比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应就变更后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对于合同内容更改不知情的,如果更改的内容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则保证人仅需对原合同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丙作为保证人,由于对甲乙将借款数额由50万改成100万的行为不知情,为此,丙只在原50万元的借款合同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本题选择A项。
23.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司法工作人员因受贿而犯有徇私枉法罪的,应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实行数罪并罚
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
C.应走私犯的要求,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D.国家工作人员携带所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实行数罪并罚
A
B
C
D
C
[解析] A项,根据《刑法》第399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因贪赃枉法而犯徇私枉法罪,同时构成受贿罪的,依照
处罚较重
的规定定罪处罚,而不是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实行数罪并罚。B项,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因此,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已经规定为属于
拐卖妇女罪的正犯
,不再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帮助犯论处。C项,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
走私罪的共犯
论处。D项,国家工作人员携带所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
贪污罪
论处,而不定挪用公款罪,也不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实施数罪并罚。
24. 《刑法》第269条对转化型抢劫作了规定,下列各项适用该规定的是______。
A.甲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并追赶,甲进入李某厨房,拿出菜刀护在自己胸前,对李某说:“你千万别过来,我胆子很小。”然后,翻窗逃跑
B.乙抢夺王某的财物,王某让狼狗追赶乙。乙为脱身,打死了狼狗
C.丙骗取他人财物后,刚准备离开现场,骗局就被识破。被害人追赶丙。走投无路的丙从身上摸出短刀,扎在自己手臂上,并对被害人说:“你们再追,我就死在你们面前。”被害人见丙鲜血直流,一下愣住了。丙迅速逃离现场
D.丁在一网吧里盗窃财物并往外逃跑时,被管理人员顾某发现。丁为阻止顾某的追赶,提起网吧门边的开水壶,将开水泼在顾某身上,然后逃离现场
A
B
C
D
D
[解析]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
盗窃
、
诈骗
、
抢夺
罪,为
窝藏赃物
、
抗拒抓捕
或者
毁灭罪证
而
当场使用暴力
或者
以暴力相威胁
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A项,甲虽然拿起了菜刀,但没有对被害人使用暴力,也没有用暴力伤害相威胁,所以不转化为抢劫罪。B项,乙的侵犯对象是狼狗,并没有针对王某实施暴力,不属于转化型抢劫。C项,丙虽然当场使用了暴力,但是使用暴力的对象是自己,而非受害人。D项,丁某实施盗窃行为,为抗拒抓捕,当场对顾某使用暴力,成立抢劫罪。
25. 按照刑法的规定,下列犯罪人中,不可能被减刑的对象是______。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被单处罚金的犯罪分子
C.作为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A
B
C
D
B
[解析] 本题考查减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78条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B项中单处罚金的不能适用减刑规定,故B项错误。
26. 男子甲以一女子的口吻给乙的丈夫丙写了一封匿名信,诉说乙与“其”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乙因此与丈夫丙之间的夫妻感情不和。乙后来得知此信系男子甲所写。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侵犯了乙的配偶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D.乙有权向甲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
B
C
D
D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本题中,甲向乙的丈夫丙虚假陈述乙未尽忠实义务,客观上造成了乙的丈夫对乙的不信任,影响了夫妻感情,但侵权人甲并未造成乙真正未履行忠实义务的后果,没有侵犯乙的配偶权。故排除A项。侵犯名誉权的认定关键是侵权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本题中,乙虽然产生了内心的痛苦,但并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件事,因而乙的社会评价没有降低,故没有侵犯乙的名誉权。故排除B项。本题中,更谈不上对隐私权的侵犯,因为乙的私人秘密并没有被非法公布。故排除C项。本题中表述的情形属于对一般人格权中的人格尊严的侵犯,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对于侵犯一般人格权的行为,当事人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选D项。
27. 甲贪污公款3万元,后逃到外地,因害怕被从重处罚,为了争取宽大处理,即向原居住地检察机关写了一封信,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和赃款隐藏地点,随后甲被公安机关逮捕。甲属于______。
A.自首并有立功表现
B.自首
C.坦白
D.非自首情况
A
B
C
D
B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为了鼓励犯罪分子自首,我国司法实践对于自首的自动投案作了扩张解释。甲向检察机关写了一封信,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和赃款隐藏地点,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所以,甲构成自首。故选B项。
28. 甲酒后驾车路过某十字路口时,被公安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要开门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______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A
B
C
D
B
[解析] 甲的目的是为了摆脱乙,并非积极追求乙重伤乃至死亡的结果,不属于直接故意。A项错误。甲在高速驾驶的过程中为了摆脱乙而突然急刹车,明知该行为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害结果,仍然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其心理态度为间接故意。B项正确。甲显然已经预见到其行为的危险,故不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C项错误。甲明知其行为极易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且并不希望或相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故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D项错误。
29. 划清爆炸罪与以爆炸的方法实施的针对特定个人或者公私财产的犯罪的界限,关键是看______。
A.爆炸行为造成人员死亡的多少
B.爆炸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多少
C.爆炸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D.爆炸行为是否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A
B
C
D
C
[解析] 爆炸罪与以爆炸的方法实施的针对特定个人或者公私财产的犯罪的界限,应当以是否侵犯公共安全这一犯罪客体为标准。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30. 北京市人民政府定于12月31日晚在鸟巢举办烟花爆竹迎新会。甲为了观赏方便,于9月1日与乙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以20万元一夜的价格租赁乙位于某酒店30层的房屋一套(紧邻鸟巢)。不料,市政府于11月1日发出公告,为了防治雾霾,取消该活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B.甲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C.甲可以以情事变更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D.甲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A
B
C
D
C
[解析] 情事变更制度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在本题中,市政府临时取消活动属于无法预见的因素,造成甲乙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可以以情事变更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注意,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是指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存在的情况,而情事变更是合同订立之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BD项错误。
31. 甲到商场购买自行车时,向商场明示购买自己已经选好的“永久”牌自行车一辆,并约定于第二日付足其余价款,从而要求商场将自行车存放于仓库保管,则商场和甲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______。
A.特定物之债
B.种类物之债
C.选择之债
D.按份之债
A
B
C
D
A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种类物一旦被特定化,债权债务关系就成为特定物之债。故选A项。选择之债是指当事人可以选择一种债履行,如约定某人可以选择付款或者交付实物履行债务。按份之债是指当事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或者承担债务。
32. 下列选项中,应当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______。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帮工
A
B
C
D
B
[解析] 《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据此,甲和税务机关并非平等主体,二者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因而该社会关系不能由民法调整,A项表述涉及的是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调整,不选A项。《物权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据此,B项表述中,乙发布的寻找遗失物的寻物启事属于典型的悬赏广告,属于民法调整范围,选B项。C、D项表述中,丙的陪同旅游承诺虽然通过书面形式作出,但与丁在福利院定期做义工相同,均属于社会生活中的“情谊行为”,未产生法律规范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均由道德规范调整,民法不予调整,故不选C、D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如爱情关系、友谊关系,一般社会性事务如请朋友参加生日宴会、替朋友斟酒、邀请朋友打高尔夫球、到教堂做礼拜等,民法都不调整。
33.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骗取保险金提供条件的,______。
A.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B.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C.构成伪证罪
D.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保险诈骗罪两罪
A
B
C
D
B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的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骗取保险金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故选B项。与之相似的是《刑法》第156条关于走私罪的规定。
34. 下列关于罪数形态的相关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甲非法剥夺乙的人身自由长达数天之久,甲的犯罪行为属于连续犯
B.实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在该组织中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需要数罪并罚
C.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的,构成遗弃罪的结果加重犯
D.甲盗割高压电线,既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又构成盗窃罪,属于法条竞合犯
A
B
C
D
B
[解析] 甲非法剥夺乙的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属于继续犯而非连续犯。A项错误。根据刑法规定,实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在该组织中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需要数罪并罚。B项正确。结果加重犯要求刑法分则条文对造成该种结果专门规定较重的法定刑,但刑法没有规定遗弃罪的加重法定刑,也即不存在结果加重犯。C项错误。甲盗割高压电线,既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又构成盗窃罪,属于想象竞合犯而非法条竞合犯。D项错误。
35. 下列权利中,其客体只能是不动产的是______。
A.用益物权
B.典权
C.抵押权
D.留置权
A
B
C
D
B
[解析] 典权的客体只能是不动产,选B项。用益物权的客体主要是不动产,但动产也可以成为用益物权的客体,不选A项。抵押权的客体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不选C项。留置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不选D项。
36. 国家工作人员肖某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某公司回扣4万元,归个人所有。肖某的行为构成______。
A.贪污罪
B.受贿罪
C.介绍贿赂罪
D.贪污罪和受贿罪
A
B
C
D
B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故选B项。
37. 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过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A.抢夺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A
B
C
D
C
[考点]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认定
[解析] 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2.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3.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结果的。
38. 当我国飞往美国的飞机降落在美国纽约机场时,英国人甲在飞机上窃取了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于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
A.属人管辖
B.保护管辖
C.普遍管辖
D.属地管辖
A
B
C
D
D
39. 甲为了杀害乙,与丙相约,并连续两天跟踪乙,观察其生活规律。甲的行为属于______。
A.犯意表示
B.犯罪预备
C.已着手实行犯罪
D.非犯罪行为
A
B
C
D
B
[解析] 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的关键区别在于:能否直接侵害犯罪客体,犯罪预备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本题表述中,甲为杀人而对乙实施跟踪,观察其生活规律,这属于故意杀人的预备行为,选B项。需要注意的是:途中行为(犯罪人尚在前往犯罪地点途中的情况)、尾随行为(行为人尾随被害人伺机侵害的情况)、守候行为(犯罪人埋伏或等候在预定地点准备实施加害行为的情况)、寻找行为(犯罪人公然或秘密寻找预定的犯罪对象欲加害的情况,如提着刀在商场找人),这些都是预备行为,而不是实行行为。
40. 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他逃跑。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窝藏罪
B.妨害公务罪
C.包庇罪
D.私放在押人员罪
A
B
C
D
A
[考点] 窝藏罪、包庇罪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的是窝藏罪与包庇罪的区分,B、D选项很容易排除。窝藏罪的行为常见的有以下三种情况:(1)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2)提供财物、资助或者协助犯罪分子逃匿;(3)为犯罪分子提供交通工具,指示行动路线或者逃匿方向。甲的行为构成窝藏罪,应当选A。包庇罪是指以非证人的身份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
二、多项选择题
1. 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准备给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但担心被拒绝,于是找到乙的妻子丙(非国家工作人员)说:“我已经和乙沟通过了,你帮我转交10万元钱。”丙收下后,告诉了乙。乙义正词严地拒绝并要求妻子丙一定要退回10万元给乙。后丙擅自留下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B.丙构成受贿罪共犯
C.乙不构成受贿罪
D.甲构成行贿罪未遂
A
B
C
D
CD
[解析] 本题考查受贿类犯罪,首先,甲的行为构成行贿罪(未遂)、乙不构成犯罪。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乙财物,目的是实现“权钱交易”,构成行贿罪。但是,事实上乙(权力)并没有收受其财物,没有受贿的故意,不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后,明确反对,并要求退回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因为其主观上根本没有受贿的故意,故甲没有实现“权钱交易”,仅构成行贿罪未遂。
其次,丙不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丙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可能单独成立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乙不构成受贿罪,丙也就不可能构成受贿罪。
最后,丙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本案中,事实上丙对乙没有“影响力”,没有影响乙的“权力”。并且,本案中,甲也没有给丙行贿的意思,即甲没有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的意思。所以AB选项错误,不当选。CD选项正确,当选。
2. 关于绑架罪,下列哪些说法正确?______
A.对绑架罪,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并处财产刑
B.出于勒索财物以外目的也可以构成绑架罪
C.犯绑架罪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其罪名和法定刑相同
D.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是绑架罪
A
B
C
D
ABCD
[解析] 见《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 关于非营利法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在事业单位法人中,理事会是决策机构
B.在捐助法人中,理事会是执行机构
C.在社会团体法人中,理事会是决策机构
D.捐助法人必须设立监事会等监督机构
A
B
C
D
AD
[解析] 考生应当注意理事会在各种非营利法人当中的地位:在事业单位法人和捐助法人中,理事会是决策机构;在社会团体法人中,理事会是执行机构。
4. 下列选项中,有关当事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手续,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的是______。
A.甲代乙与乙的未婚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B.女方丙是在男方丁的胁迫下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C.戊、己二人有亲属关系,且辈分不同,但二人属于四代旁系血亲
D.庚与辛系表兄妹关系
A
B
C
D
AD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婚姻登记属于本人亲自为之的事项,不能适用代理。故选A项。受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对此,婚姻登记部门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不选B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通婚的,而表兄妹恰恰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故选D项,但如果属于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不管辈分是否相同,都属于有效婚姻,婚姻登记部门应当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5.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______
A.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
B.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
C.绑架人质后又杀害人质的
D.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
A
B
C
D
AD
6. 甲和乙结婚后因无房居住,于2013年8月1日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10万元购房,约定4年后归还,未约定是否计算利息。后甲外出打工与人同居。2016年4月9日,法院判决甲、乙离婚,家庭财产全部归乙。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有______。
A.借款期满后,丙有权要求乙偿还10万元及其利息
B.借款期满后,丙只能向甲要求偿还10万元
C.借款期满后,丙只能要求甲和乙分别偿还5万元
D.借款期满后,丙有权要求甲和乙连带清偿10万元及其利息
A
B
C
D
ABCD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680条第3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据此,甲、丙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无息借款合同,借款期满后,丙只能要求甲、乙归还10万元本金,A、D项表述错误。《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据此第(1)款规定,甲虽然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10万元,但该借款用于购房,此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借款期满后,甲、乙都负有偿还该笔债务的义务,丙有权请求甲、乙偿还10万元。可见,B、C项表述错误。
7. 下列诸项中不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有______。
A.继续犯
B.结果加重犯
C.连续犯
D.想象竞合犯
A
B
C
D
AB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继续犯、结果加重犯、想象竞合犯属于实质的一罪,而不是处断的一罪,故应当选择A、B、D项。
8. 甲因憎恨自己所在学校的校长将自己开除,意欲夜晚潜入学校将校长杀死,后来在情急之中误将校长的秘书乙当作校长杀死。甲的行为属于______。
A.行为对象错误
B.故意杀人未遂
C.故意杀人既遂
D.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A
B
C
D
AC
[解析] 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
预想侵犯的对象
与
实际侵犯的对象
不一致。甲本想杀害校长却将其秘书乙当成校长杀死,属于对象认识错误。对于此种情况,一般认为,甲本有杀人的故意并实施了杀人行为,尽管死亡的人和预定杀害的人不一致,但此种不一致并没有超出“有生命的人”的范围,属于具
同一构成要件内的对象错误
,根据“法定符合说”,完整地具备了故意杀人罪的犯罪要件,构成
犯罪既遂
。
9.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破坏军婚罪?______
A.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B.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的
C.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长期通奸致使军人婚姻破裂的
D.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A
B
C
D
ABC
[解析] 《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236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10. 下列刑罚方法中,______是主刑。
A.罚金
B.管制
C.拘役
D.没收财产
A
B
C
D
BC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主刑的种类。主刑,又称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依据《刑法》第33条的规定,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同时依据《刑法》第34条的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因此,B、C属于主刑,而A、D则属于附加刑。故选B、C。
三、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40分)
1. 简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考点] 民法学
2. 简述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的表现。
(1)一般立功表现有: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行为。
(2)重大立功表现有: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行为。
[考点] 刑法学
3. 简述恐怖活动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以实施恐怖活动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稳定性,通过计划和实施恐怖活动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组织。
恐怖活动组织的特征有:
(1)恐怖活动组织是为达到一定的特殊目的而组建的,一般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
(2)恐怖活动组织是犯罪集团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稳定性。
(3)恐怖活动组织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暗杀、绑架、放火、爆炸、劫持人质和交通工具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
[考点] 刑法学
4. 简述无权代理的效力。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代理。其具有以下效力:
(1)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
无权代理是效力待定行为。
①如果“被代理人”对此行为予以追认,则会使无权代理成为有权代理,被代理人就应当对该代理行为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②如果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③如果不能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又不能证明自己有代理权,则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对该行为所造成的相对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拒绝承认的形成权。该拒绝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产生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无效的法律后果。该无权代理人应对第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④如果因无权代理行为而造成“被代理人”损失的,无权代理人也应负赔偿责任。
(2)
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在无权代理中,相对人(第三人)对代理人享有催告权。在第三人没有作出催告之前,善意第三人有撤销的权利,行为一经撤销,无权代理行为自始不发生效力。恶意第三人不享有撤销权。
四、法条分析题
(每小题10分,共20分)
《民法典》第709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请分析:
1.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 民法学
2.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考点] 民法学
3. 若当事人没有约定,谁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法律规定的维修义务。
[考点] 民法学
《民法典》第425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请分析:
4. 质权具有哪些特征?
质权的特征有: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质权的客体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或者权利;质权是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押期间,质押财产转由质权人占有。此外,质权具有优先受偿性、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考点] 民法学
5. 质权的设立应如何理解?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考点] 民法学
6. 动产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该约定的效力如何?
该约定为流质契约,其效力体现在:一是质权人和出质人不能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二是即便当事人有此约定,也只是该约定无效,并不影响质权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考点] 民法学
7. 动产质权人是否享有质物孳息的所有权?
质权人不享有质物孳息的所有权;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点] 民法学
8. 动产质权的实现方式应如何理解?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考点] 民法学
五、案例分析题
(每小题15分,共30分)
乙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银行的离职员工甲主动接待,乙声称只需要办理存折不办理银行卡,甲独自到柜台为乙办理开户手续,告诉柜台人员既需要办理存折也要办理银行卡,柜台人员因与甲熟悉,就在客户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为乙办理了存折与银行卡(可连卡使用),一并交给甲。甲将存折交给乙,自己留下了银行卡。后来,乙向账户存款5万元,甲利用银行卡从自动柜员机上取走3万元。不久,甲将该银行卡丢失,被丙拾得,丙利用该银行卡在自动柜员机上取走剩余款项。乙报案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甲利用银行卡支取存款的事实。甲被抓获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但对后来由丙支取的2万元的事实拒不承认系本人所为。丙由于害怕事情败露而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取走2万元的事实。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 如何认定甲的行为性质?为什么?
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甲实施了骗取银行卡的行为,该骗取行为是盗窃行为的预备行为,甲从自动柜员机上取走3万元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特征。
[考点] 刑法学
2. 如何认定丙的行为性质?为什么?
丙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理由:丙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考点] 刑法学
3. 对甲、丙应如何处罚?
甲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丙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考点] 刑法学
甲破解了本单位网上银行的账户密码,将单位账户内的8万元资金转至其女友乙的银行卡内。之后,甲将实情告知乙,并让乙将卡内的存款提现,乙提取了8万元后将钱全部交给甲。三个月后,甲再次让乙帮忙,说准备一周后将单位资金转到乙的卡内,乙劝甲罢手,甲表示做完这一次就收手,乙才答应帮助他。一周后,甲将10万元资金转到乙的卡内,乙如约提取了10万元。年底,甲所在单位与银行核对账目,发现18万元资金下落不明,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乙是犯罪嫌疑人,将其拘留。甲发现事情即将败露,遂向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的行为。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4. 甲、乙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请说明理由。
甲与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乙还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甲以盗窃的故意,破解单位网银密码,转走单位公款18万元,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乙在甲第一次盗窃8万元时,没有与甲形成盗窃的共同故意,属于事后帮助转移赃款的行为,不与甲构成共同犯罪。但乙明知银行卡内的8万元款项是甲盗窃所得仍为其提现,该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乙与甲对后一次盗窃形成了盗窃的事前通谋,乙并帮助甲提现,因此,就再次盗窃的10万元,乙与甲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考点] 刑法学
5. 对甲、乙量刑时需要考虑哪些法定量刑情节?
甲向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盗窃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应认定为自首;甲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乙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乙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考点]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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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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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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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条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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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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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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