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符考试题库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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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模拟147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公司将3,000公斤生产废料直接倒入河中,该废料遇水反应生成毒气,毒气随风飘至附近数个村庄,致上百村民呼吸系统受损,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甲公司的行为构成______。
A.污染环境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投放危险物质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
B
C
D
A
[考点] 污染环境罪
[解析]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甲公司排放废弃物不属于生产行为,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甲公司投放的是生产废料,虽然废料遇水产生了毒气,但不是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同时甲公司的行为也显然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甲公司明知生产废料的违法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仍然违反国家法律,随意排放工业废料,导致废料遇水产生毒气,污染了水源和空气,故甲公司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
2. 甲欲杀乙,误将丙当乙杀死,甲的行为属于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之______。
A.对象错误
B.手段的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D.行为误差
A
B
C
D
A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法定符合说,题干表述的情形应当属于对象认识错误,即甲欲杀乙,但却错杀了丙。甲预想侵犯的对象是乙,实际侵犯的对象是丙。由于乙、丙都是人,没有超出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选A项。
3. 甲伪造社会保障卡用于骗取社会保险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待遇达3万余元。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伪造身份证件罪
B.保险诈骗罪
C.招摇撞骗罪
D.诈骗罪
A
B
C
D
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本题表述中,甲伪造社会保障卡用于骗取社会保险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待遇达3万余元,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和诈骗罪的牵连,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可见,选D项。
4. 国有公司仓库保管员甲与社会上的乙、丙内外勾结,由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乙、丙共同盗骗国家大量财物。此案______。
A.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盗窃罪
B.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诈骗罪
C.甲定贪污罪,乙、丙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D.乙、丙定盗窃罪,甲以盗窃罪共犯论处
A
B
C
D
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伙同他人贪污的,应当按照贪污罪的共同犯罪论处。所以本题应当选择C项。不但对于贪污犯而言如此,对于其他的身份犯,只要存在共同犯罪的故意,都按照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来定罪量刑。
5. 一日,甲发现一头走失的牛,便将其关在自家牛栏中,等待失主认领。当晚,天降暴雪压塌了牛栏,导致该牛死亡。第二天,甲请人将牛屠宰,花去屠宰费50元,牛皮和牛肉共卖得价款500元。该牛价值为1000元。后失主乙得知此事。则______。
A.甲、乙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法律关系,但屠宰费不是必要费用
B.甲、乙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法律关系,甲应返还450元给乙
C.甲、乙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法律关系,甲应返还1000元给乙
D.甲、乙之间形成遗失物返还法律关系,甲应返还500元给乙
A
B
C
D
B
[解析] 甲、乙之间确实存在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但因下大雪压塌牛栏导致牛死亡,甲花去屠宰费50元,这也是无因管理的延续,属于必要费用,但乙不必支付屠宰费,因为50元屠宰费可以在500元牛肉款中扣除。可见,不选A项。在扣除50元管理费用后,剩余的450元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乙。可见,选B项。牛的死亡并非甲故意所为,因此甲系善意,只返还现存利益。可见,不选C项。甲应返还450元,而非500元,不选D项。
6. 王某对与其分手的前女友张某怀恨在心,便在某网站论坛上发帖公布了张某详细的个人信息,并附加上张某的若干张裸照。张某得知后,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立即要求删除该帖。但该网站因疏忽并未采取必要措施,致使张某精神恍惚无法正常上班。根据侵权责任法,张某损害的扩大部分应由______
A.王某承担责任
B.网站运营商承担责任
C.王某和网站运营商承担连带责任
D.王某和网站运营商承担按份责任
A
B
C
D
C
[考点] 网络用户的侵权责任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7. 下列各项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______。
A.放火罪
B.交通肇事罪
C.遗弃罪
D.故意杀人罪
A
B
C
D
C
[解析]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只能由
不作为
的形式来实现,构成法定的不作为之罪的情形。典型的纯正不作为犯包括
遗弃罪
,
逃税罪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等。不纯正不作为犯既可以通过
作为
的方式来实现,也可以通过
不作为
的方式来实现,如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和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的作为方式如用枪将人打死,不作为的方式如母亲不给婴儿喂奶任其饿死;放火罪的作为方式如用引燃物将货物点燃,不作为的方式如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作为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导致火灾发生;交通肇事罪的作为方式如酒后开车,强行超车等,不作为方式如通过交叉道口不鸣笛示警、夜间航行不开照明灯等。
8. 甲见固定在河道中放置航标灯的小船适宜做猪食槽,就砍断锚链,将小船拖回家。所幸航标灯灭失的情况被及时发现,才避免了船毁人亡的结果。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破坏交通工具罪
B.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既遂
C.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未遂
D.盗窃罪
A
B
C
D
B
[解析] 破坏交通设施罪属于危险犯,即足以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既遂。甲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故选B项,排除C项。不选A项的理由: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关键区别是二者的犯罪对象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而不是正在使用中交通工具。不选D项的理由:本题中表述的情形系盗窃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想象竞合犯。如果偷盗的不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则构成盗窃罪,否则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或破坏交通工具罪。
9. 下列关于管制的描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
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A
B
C
D
D
[解析] 《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因此BC项正确。《刑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因此A项正确。《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因此D项错误。本题选D。
10.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基于事实行为引发物权变动的情形是______。
A.甲合法建造房屋一栋
B.乙赠给丙一台电脑
C.丁继承其父遗留的汽车一辆
D.国家征收戊的担架一副以应急救灾
A
B
C
D
A
[解析] 《物权法》第30条规定了因事实行为引发的物权变动: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据此,选A项。B项表述的赠与是因法律行为引发的物权变动,不选B项。C项表述的是因继承引发的物权表动,《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不选C项。D项表述的是因公法原因引发的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据此,不选D项。
11. 下列情形中,不成立自首的是______。
A.甲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在强制戒毒期间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事实
B.乙醉酒驾车,将一正常行走的人撞成重伤后,打电话向交警部门报告,等待交警前来调查,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C.丙强奸致人死亡后,知道邻居报警,却不离开现场,直至公安人员赶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D.丁因受贿自首后,又交代因受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A
B
C
D
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视为自动投案。据此,A项表述成立自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以及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动投案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成立自首。据此,B项表述成立自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视为自动投案。据此,C项表述构成自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供述罪名与已经掌握的罪名,在法律、事实上密切关联,不属于自首。据此,D项表述中,滥用职权行为与受贿行为紧密关联(滥用职权实系受贿请托所致),不属于“不同种罪行”,不构成自首(特别自首),属于坦白。可见,选D项。
12.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______
A.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B.知道侵害人之日
C.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
D.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A
B
C
D
C
[考点]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解析] 根据最新《民法总则》的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13.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如果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所分红利计入受贿数额
B.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如果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C.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应认定为受贿
D.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即构成既遂,即使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也应认定为受贿罪
A
B
C
D
B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是受贿。如果股权已经转让的,那么红利应当视为受贿数额的孳息,不作为受贿数额处理;如果股权没有转让的,那么红利应当作为受贿数额。故应当选B项,而排除A项。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是面向公众的,任何人都可以利用该条件进行交易,国家工作人员根据该条件进行交易,并不是权钱交易行为,所以不能认定为受贿。故应当排除C项。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说明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所以不构成受贿罪。故排除D项。
14.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甲在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______
A.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D.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A
B
C
D
A
[考点]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本题中,B、C、D三项均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故A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15. 下列情形中不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是______。
A.私自架设电网致人伤亡的
B.向人群开枪射击致多人伤亡的
C.投放微生物或放射性物质进行破坏的
D.驾车撞人致使多人死伤的
A
B
C
D
C
[考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爆炸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个兜底罪名,即除《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罪名以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方式。本题C项是投放危险物质罪,故不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
16.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医生甲征得15岁的乙的同意之后,将乙的肾脏取出移植给乙的姐姐,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妻子甲因为长期吸毒而丧失劳动能力,丈夫乙因为甲吸毒造成家庭拮据而拒绝扶养甲致使甲死亡。因为吸毒违法,所以甲自己应当对死亡结果负责,丈夫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C.甲盗窃乙价值5000元的手机,乙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置之不理,于是乙以甲抢劫其价值5000元的手机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查明是盗窃事实,乙不成立诬告陷害罪
D.妇女甲强行与13岁的男童性交,因为性交不属于猥亵行为,所以甲不成立猥亵儿童罪
A
B
C
D
C
[解析] 摘取未成年人的器官,不论其是否同意,均成立故意伤害罪,A项错误。虽然吸毒违法,但是丈夫不能因此免除对妻子的扶养义务,丈夫乙的行为成立遗弃罪,B项错误。因为甲本身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乙向公安机关告发了性质相同、程度更为严重的犯罪,只是为了让甲承担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并没有诬告陷害甲的故意,因此乙不成立诬告陷害罪,故C项正确。针对女童,如果实施性交行为,则成立强奸罪,如果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行为,则成立猥亵儿童罪;针对男童,实施猥亵行为和性交行为,均成立猥亵儿童罪,故D项错误。
17. 关于监护关系的判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乙结婚后生有一子丙。因甲与婚外异性同居,双方书面协议离婚,约定丙由乙抚养,甲自愿放弃监护权,甲丧失监护人资格
B.精神病人甲父母双亡,只有亲叔叔乙一个亲人。在此情形下,乙应担任甲的监护人
C.某童星甲父母双亡,收入颇丰,由其舅舅乙担任监护人。此时,乙有权管理甲的财产,代理甲进行民事活动,并有权处分甲的财产
D.甲在8岁时父母意外身亡,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对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此时,双方有权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
A
B
C
D
D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27条第1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据此,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可见,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因夫妻离婚而终止,也不因当事人自愿抛弃而消灭,A项表述错误。《民法典》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民法典》第1045条第2款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据此,叔叔并非近亲属范围,因此只有其愿意并由相关基层单位同意的,才可以成为监护人,B项表述错误。《民法典》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如果不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故C项表述错误。《民法典》第31条第1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据此,D项表述正确,选D项。
18. 红太阳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含钢铁,且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订500万元以上合同需要经董事会批准。董事长甲未经董事会批准与乙签订了价值1000万元的钢铁采购合同,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签订的钢铁合同超出红太阳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B.该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红太阳公司可以追认,也可以拒绝追认
C.如果乙明知甲超越权限,仍然与之签订合同,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D.若合同无法履行,红太阳公司应当对乙承担民事责任
A
B
C
D
D
[解析]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D项正确。企业法人超出法人目的以外的行为,并非当然无效,A项错误。乙对甲越权行为并不知情,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是有效合同,B项错误。如果乙明知甲超越权限,仍然签订合同,则该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C项错误。
19. 下列担保方式中,不能提供反担保的是______。
A.定金
B.抵押
C.质押
D.保证
A
B
C
D
A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以担保的对象为标准,可以将担保分为本担保和反担保。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其中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本担保。本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和定金,反担保的方式则不包括留置和定金。可见,选A项。
20. 甲驾车正常行驶,乙酒后驾车闯红灯,两车相撞,致甲的车撞伤正在执勤的交警丙。丙的损害应由______。
A.甲承担全部责任
B.乙承担全部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承担次要责任,乙承担主要责任
A
B
C
D
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虽然是甲的车撞伤了丙,但是甲是正常驾驶,并没有过错。损害的发生是由于乙阎红灯导致两车相撞才撞伤了丙,损害是因为乙的行为造成的,应当由乙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B项正确。甲乙不是共同侵权行为,不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共同侵权行为要求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是甲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21. 2017年10月1日,甲向乙借钱10万元,两人约定借款期限及诉讼时效期间皆为2年,甲到期未还。2021年11月1日乙向甲索要借款,甲称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但念在朋友一场便承诺偿还2万元,乙不予认可并将甲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______
A.诉讼时效期间至2021年10月1日已经届满,甲享有抗辩权
B.诉讼时效期间至2021年10月1日虽已届满,但甲应当支付其承诺的2万元
C.诉讼时效期间至2022年10月1日才届满,甲不享有抗辩权
D.诉讼时效期间至2024年11月1日才届满,甲不享有抗辩权
A
B
C
D
D
[解析] 甲乙之间的借款期限为2年,因此诉讼时效自2019年10月1日起算,《民法典》规定的我国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甲乙二人约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无效,诉讼时效应至2022年10月1日届满,但乙于2021年11月1日向甲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因此重新计算后的诉讼时效届满日为2024年11月1日,因此甲不享有抗辩权。D项正确。
22. 2014年2月10日,韩某以到郑州服装厂工作可得高薪为由,将曹某(女,2001年5月21日生)骗至车上,然后将曹某拉至江西省余干县,让其在KTV从事陪侍服务至2014年2月20日。韩某的行为______
A.构成拐卖儿童罪
B.构成拐卖妇女罪
C.构成拐骗儿童罪
D.构成虐待罪
A
B
C
D
C
[解析] 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题中韩某采用蒙骗的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幼女曹某脱离其监护人的监管,其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C项正确。因此本题选C。
23. 下列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是______
A.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因甲公司总经理为其堂兄,明知甲公司长期生产假疫苗而不查处,致该市上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
B.警察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警察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
C.某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明知甲化工厂长期向河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因忙于炒股,疏于监管,造成沿岸农作物损失500万元
D.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3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
A
B
C
D
D
[考点] 玩忽职守罪
[解析] 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不认定为玩忽职守罪,故排除A。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不认定为玩忽职守罪,故排除B。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构成环境监管渎职罪,不认定为玩忽职守罪,故排除C。值班警察应当预见自己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的行为可能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故D项符合题意。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24. 某地税局局长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为乙的独资企业减税。随后,乙送给甲一张2万元、使用期限为1个月的购物卡。甲收下购物卡后忘记使用,导致购物卡过期作废,卡内的2万元被退回到乙的企业。关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B.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预备)
C.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未遂)
D.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既遂)
A
B
C
D
D
[解析] 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因为甲已经收下购物卡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为乙减税,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此外,受贿罪属于行为犯,收受贿赂者构成犯罪,必须同时具备收受他人财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两方面的内容。本题表述中,甲已经收受购物卡,对于收受购物卡的,即使还没有购物,也应当认定为受贿罪既遂。至于甲事后忘记使用购物卡导致购物卡过期作废,由于受贿行为已经既遂,该情形对受贿罪的既遂没有影响,故选D项。
25. 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A
B
C
D
C
[考点] 刑事责任能力与年龄
[解析] 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丁行为时为不满14周岁的人,对故意杀人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故A项错误。《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突然发作的乙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故B项错误。丙在投毒时是精神正常的,故不属于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因而对丁的死亡结果,丙应当负刑事责任,故C项正确。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戊大醉后杀害他人,戊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26. 营利法人依法解散进行清算期间,营利法人______。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任何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消灭,但可以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A
B
C
D
D
[解析] 《民法典》第72条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故选D项。
27. 个体工商户甲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生产出来的产品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B.该抵押权可以在乙银行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C.该抵押权即使登记也不能对抗丙
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产品行使抵押权
A
B
C
D
C
[解析] 动产浮动抵押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即使登记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28. 下列关于正当防卫的相关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不适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B.在相互斗殴的场合,因互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因此绝对无法再成立正当防卫
C.甲深夜准备翻窗进入乙家行窃,不料被乙家窗户上的防盗装置击伤头部,乙设置防盗装置的行为构成事先防卫
D.丙、丁发生口角后,丁扬言要杀死丙并购买了一把砍刀,丙担心丁杀死自己,便在丁的必经之路上,用枪将丁打死。丙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A
B
C
D
D
[解析] 紧急避险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但正当防卫中无此规定。A项错误。在互殴的场合,因互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所以原则上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但是如果一方逃跑或者求饶,另一方继续实行加害行为,前者可基于防卫目的进行正当防卫。B项错误。如果不法侵害没有开始就进行防卫,则属于事先防卫,防卫装置虽然时间上是提前设置好的,但是只有行为人的不法侵害实际发生或来临时,防卫装置才会起到反击的效果,因此乙设置防盗装置的行为不构成事先防卫。C项错误。丙、丁发生口角后,丁扬言要杀死丙并购买了一把砍刀,但此时丁的不法侵害尚未开始,丙打死丁的行为属于事前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D项正确。
29. 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现甲未履行债务而请求乙履行,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属于______
A.请求权
B.支配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A
B
C
D
D
[考点] 抗辩权
[解析] 请求权是指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支配权是指排除他人干涉而权利人仅凭自己的意志对标的物进行处分的权利。抗辩权是指义务人对权利人提出的权利请求可以予以有理由的拒绝,以阻止权利人实现权利。形成权是指仅凭当事人一方的意志就能够使权利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权利。本题中,甲、乙二人签订买卖合同,互负给付义务,甲请求乙履行是行使请求权,乙作为义务人拒绝权利人甲的权利请求,是行使其抗辩权。抗辩权包括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可以永久地排除对方的请求权,例如诉讼时效抗辩权;一时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本题中甲、乙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乙行使的应当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30. 下列关于各类物的关系的判断,正确的是______。
A.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标准是物的价值的大小
B.特定物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且不可为其他物替代的物,而种类物是可为其他物替代的物
C.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所有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
A
B
C
D
C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标准是物是否具有可移动性,而不是物的价值的大小。一般而言,不动产价值较大,但也不尽然。可见,A项表述错误。特定物包括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和经过经济交易当事人指定被特定化的种类物。可见,B项表述错误。《民法典》第320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C项表述正确。《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据此,D项表述错误。
31. 下列各项中,不是事件的是______。
A.自然人死亡
B.地震
C.山洪
D.抛弃财产
A
B
C
D
D
[考点] 事件的认定
[解析] 事件,又称为自然事实,是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本题中的ABC项都属于事件,它们的发生不受主体的意志控制。D项抛弃财产,属于事实行为,所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主体抛弃财产的行为可能不具有意思表示,但会导致物权的变动,是事实行为,本题选择D项。
32. 尼泊尔公民甲在尼泊尔境内打猎,一枪恰好将在尼泊尔境内攀登珠峰的中国公民乙打死。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本案应由尼泊尔司法机关按照属地原则管辖,我国无管辖权
B.本案应由尼泊尔司法机关按照属人原则管辖,我国无管辖权
C.我国法院可以根据保护原则行使管辖权
D.我国法院可以根据普遍管辖原则行使管辖权
A
B
C
D
C
[解析] 保护原则是指,外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且按照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33.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B.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C.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一律不适用死刑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A
B
C
D
B
[解析] 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58条规定,应从假释之日起计算。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1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可知不是“一律”,而是有例外情况的。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4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可知D项说法不准确。
34. 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体现了我国刑法的______。
A.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A
B
C
D
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累犯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再犯的可能性大,因此其刑事责任就重,所以应当对累犯从重处罚。故选C项。
35. 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______。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乙承担全部责任
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A
B
C
D
B
[考点]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本题债务发生时夫妻二人分居,但是尚在婚姻存续期间,因而该债务确属夫妻共同债务。凡被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B选项正确。
36. 金某系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收受被告人李某的亲属所送财物达12万元后,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对李某轻判。金某的行为构成______。
A.徇私枉法罪
B.受贿罪
C.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并罚
D.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A
B
C
D
D
[解析] 本题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
37. 李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后,王某声称要把李某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李某怕王某杀死自己,就在王某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王某。李某的行为属于______。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假想防卫
D.故意犯罪
A
B
C
D
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李某在王某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就实施了防卫行为,是事前防卫。对于事前防卫的,应当追究防卫人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故选D项。
38. 甲是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逃避债务,甲将A公司财产与自己的财产混同,并乘机将混同财产转移至自己名义下,致使B公司的债权无法实现。对于所欠B公司的债务______。
A.由A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B.由甲承担清偿责任
C.由A公司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D.由A公司和甲承担连带责任
A
B
C
D
D
[考点] 本题考查的是营利法人出资人的责任。
[解析] 《民法总则》第83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据此,甲作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财产混同的方式逃避债务,致使B公司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损害了债权人B公司的利益,对此,甲应和A公司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选D项。
39. 甲为了显示自己在计算机技术方面的才华,制作了一种计算机病毒,并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后果。甲的行为构成______。
A.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C.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D.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A
B
C
D
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甲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刑法》第286条的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方式包括:(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从而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此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1条的规定,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也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本题表述的情形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客观表现,选D项。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第1、4款)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第2、4款),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刑法》第285条第3、4款),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40.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过错方不得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是______。
A.甲的丈夫趁经常出差与某女子同居
B.乙的妻子经常在家打骂、凌辱弱不禁风的乙
C.丙因赌博导致家庭负债
D.已婚的丁在外地与某女子办理结婚登记
A
B
C
D
C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据此,只有C项表述的情形不包括在内,选C项。如果将C项表述修改为“丙有赌博恶习且屡教不改,致使家庭债务负担沉重”,则应认定丙有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第(4)项规定,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此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坦白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坦白是法定从宽处罚情节
B.坦白是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C.坦白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坦白,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D.坦白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坦白,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免除处罚
A
B
C
D
AC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刑法》明确规定了坦白的处罚原则,故坦白已经从酌定量刑情节变为法定量刑情节。可见,A项表述正确、B项表述错误。《刑法》第67条第3款(坦白)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据此,坦白只是“可以”情节,同时不包括免除处罚的情形。可见,选C项,不选D项。
2. 关于受贿罪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教育局局长甲收受学生家长10万元现金,允诺保证学生上重点高中,后因为有上级机关督察而没有办成。由于甲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便利为蔡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蔡某要给10万元作为酬谢,乙担心被人检举,便约定退休后收受财物。乙仍然构成受贿罪
C.基层法院法官丙受被告人孙某家属之托,请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李某对孙某减轻处罚,并无减轻情节的孙某因此被减轻处罚。事后,丙收受孙某家属10万元现金。丙不具有制约李某的职权与地位,不成立受贿罪
D.检察院工作人员丁收受10万元贿赂后徇私舞弊,对应当追诉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按照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从一重罪论处
A
B
C
D
B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允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不要求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甲的行为也构成受贿罪。故应当排除A项。根据《刑法》第388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丙的行为完全符合斡旋受贿的相关规定,丙构成受贿罪。故应当排除C项。B项中,乙在退休后收受贿赂,不影响权钱交易的本质,只是获取财物的时间发生了变化而已,故乙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故应当选B项。根据《刑法》第399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应当选D项。
3.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在国外雇用阴某到中国境内实施杀人行为,我国对甲的行为没有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越南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美国的甲一怒之下杀死了伊朗的乙。对甲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丙将英国航空器劫持到日本,我国对丙的行为没有管辖权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A
B
C
D
B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在A项中,甲和阴某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既然实行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那么我国对甲的行为就具有管辖权。应当排除A项。在B项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都没有发生在我国境内,不适用属地管辖;行为人不是中国人,不适用属人管辖;被害人不是中国人,不适用保护管辖;故意杀人不是国际条约中规定的适用普遍管辖的情形。所以,B项是正确的。在C项中,根据国际条约,劫持航空器的,属于普通管辖的情形,故我国有管辖权。故应当排除C项。在D项中,适用保护管辖的,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犯罪地法律也认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以,D项是正确的。
4. 甲收藏一幅署名张大千的山水画,且甲一直以为它是仿真度较高的赝品,遂以2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并交付。事后甲得知该作品是张大千的真迹,价值约80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甲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主张撤销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
B.甲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
C.甲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D.甲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
A
B
C
D
BD
[解析] 甲误将真迹当作赝品卖出,属于对标的物的性质发生错误认识,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因此甲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52条,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5.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只会说话的鹦鹉质押给乙,作为甲债务的担保,在质押期间,乙的朋友丙来到乙家,尽管乙多次叮嘱丙不要碰鹦鹉,但由于丙看到鹦鹉后甚为喜爱,便擅自将鹦鹉从鸟笼中取出亲吻鹦鹉,被鹦鹉啄伤了鼻子。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甲应当承担丙被鹦鹉啄伤的侵权责任
B.乙应当承担丙被鹦鹉啄伤的侵权责任
C.甲、乙应当承担对丙损害的连带责任
D.丙对于自己的人身伤害自行承担责任
A
B
C
D
ABC
[考点] 民法学
[解析]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据此,本题中,丙将鹦鹉从鸟笼中取出并予以亲吻,丙应当能够认识到这样做有被啄伤的危险,但还是将鸟取出进行亲吻,而且丙还不顾乙的多次叮嘱,因此,乙可以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丙只能对于鼻子被啄伤自行承担责任。故D项表述正确,不选。注意:退一步讲,无论如何,甲不承担丙被啄伤的侵权责任,因为动物的实际管理人是乙(质权人),而不是甲。当然,乙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免责,故A、B、C项表述都是错误的。
6. 赵某系某国有银行办事处出纳,在该办事处工作人员下班回家之后,赵某携带作案工具进入办事处工作厅,从该办事处主任、出纳等人的办公桌抽屉内盗出库房的两串钥匙,然后用钥匙打开库门,撬开钱箱,盗出120万余元。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赵某的行为属于监守自盗,构成贪污罪
B.赵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C.对赵某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D.对赵某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A
B
C
D
BC
[考点] 盗窃罪
[解析] 贪污罪的行为要件是行为人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包括主管、保管、支配、供用或经手等,实施侵吞、窃取。赵某所窃财物并非其保管、经手,因此不符合贪污罪的行为要件,故A项错误。赵某采取秘密窃取方法盗得银行财物,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故B项正确。盗窃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而非死刑,故C项正确,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C。
7. 下列选项中,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是______
A.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
D.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A
B
C
D
ABCD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都需要对外承担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要以个人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也是以个人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本题ABCD项全选。
8. 下列情形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行为方式的有______。
A.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B.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C.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D.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A
B
C
D
ABCD
[考点] 刑法学
[解析] 《刑法》第133条之一第1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据此,备选项应全选。
9. 下列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有______。
A.张某使用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购物
B.李某借用杨某的信用卡买房
C.詹某在使用信用卡时明知钱已不多仍透支使用
D.孙某拾得刘某的信用卡并以刘某的名义使用
A
B
C
D
AD
[解析]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方式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①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②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③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④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4)恶意透支的。根据上述规定,A、D项表述构成信用卡诈骗罪。B项属于正常使用信用卡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表述尚不能构成恶意透支。
10. 下列犯罪中,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有______。
A.重婚罪
B.侮辱罪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D.遗弃罪
A
B
C
D
BC
[考点] 告诉才处理犯罪范围
[解析] 《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法院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需要注意的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因此
本题正确答案为BC。
三、简答题
(每小题10分,共40分)
1. 简述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1)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
(2)遗赠是单务、无偿法律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法律行为;
(3)遗赠是遗嘱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行为;
(4)遗赠是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生效与死后生效相结合的法律行为。
[考点]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
[解析] 继承法是简答题部分的高频考点,但实际上继承法可考查的知识点十分有限。考生复习时应将每个制度予以明确,只要清楚地掌握其概念、特征,便可顺利解答。而在具体作答此类异同的题目时,考生首先应从基础概念入手,只有精准地掌握了每个制度的基本概念,才能从中概括出其区别。
2. 简述复代理的概念和适用情形。
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而产生的代理。
复代理的适用情形有:
(1)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2)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3)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考点] 民法学
3. 简述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后果。
(1)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当事人不得自由设立,即使当事人有约定也不发生物权设立的法律效果。
(2)当事人的约定部分违反内容强制的规定,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物权仍得以设立,但违反规定的内容无效。
(3)违反该原则的行为无效不影响当事人之间其他法律行为的效力。
[考点] 民法学
4. 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
(1)须当事人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考点] 民法学
四、法条分析题
(每小题10分,共20分)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试说明:
1. “多次盗窃”的含义。
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2. “入户盗窃”的含义。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3. “携带凶器盗窃”的含义。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4. “扒窃”的含义。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请分析:
5. 本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如何理解?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考点] 民法学
6. 本条第1款第5项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如何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考点] 民法学
7.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考点] 民法学
8. 如何理解本条第2款规定?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是指:一是夫妻在共同财产的处理上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考点] 民法学
9.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考点] 民法学
五、案例分析题
(每小题15分,共30分)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价值100万元,合同中约定甲公司预先付货款35万元,其余的65万元货款在提货后一年内付清。甲公司请求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丙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是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65万元的债务移转给欠自己7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并签订转让协议,丙公司对此完全不知情。债务清偿期届满之后,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65万元的货款及其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而这时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公司的账户被银行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了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以自己刚刚知道甲公司将债务移转给丁公司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公司诉诸法院。
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 丙公司的保证方式和保证担保的范围如何确定?
丙公司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丙公司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理由:丙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丙公司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和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因此丙公司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65万元债务及其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考点] 民法学
2. 甲公司转移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有效。理由:甲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移转给丁公司,因此,甲公司与丁公司的债务移转具有法律效力。
[考点] 民法学
3. 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丙公司不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理由:乙公司许可甲公司移转债务给丁公司,但是并未取得保证人丙公司的书面同意,丙公司不再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考点] 民法学
4. 若乙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戊公司,该债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若乙公司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债权转让对甲公司和丙公司的效力如何?
乙公司和戊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因债权转让通知了甲公司,该债权转让对甲公司有效,甲公司应当向戊公司履行债务;因债权转让没有通知丙公司,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考点] 民法学
王某因犯数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服刑13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6年,王某盗窃一辆汽车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王某因抢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请回答下列问题:
5. 对王某是否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
对王某需要撤销假释。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该撤销假释。王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盗窃罪,应当撤销假释。
[考点] 刑法学
6. 对王某假释考验期限内的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
根据《刑法》的规定,王某假释考验期限内的盗窃行为应该作出如下处理: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考点] 刑法学
7. 对王某假释考验期满后的抢劫罪应如何处理?
王某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假释期满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所以王某应按累犯从重处罚。
[考点] 刑法学
8. 对王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
对王某的刑罚应该:首先,对王某所犯的盗窃罪作出判决;其次,把盗窃罪所判处的刑罚和未服的7年刑期,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再次,对王某的抢劫罪按累犯从重处罚;最后,把抢劫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面判处的刑罚,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考点]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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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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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三、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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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法条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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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五、案例分析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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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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