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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分类模拟题20
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起诉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起诉时,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B.起诉时,法院认为案件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应当驳回起诉
C.起诉时,法院认为案件应当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本案行政庭审理
D.起诉时,法院发现其他法院已经就本案作出生效裁判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
A
B
C
D
D
[解析] 考查对起诉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D项正确。
2. 张伟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王雪的婚姻关系。在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张伟因为对王雪心生怜悯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按撤诉处理后第3天张伟表示反悔又向同一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请求。对于张伟的再次起诉,法院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______
A.裁定不予受理
B.告知张伟按照申诉处理
C.驳回诉讼请求
D.可以受理
A
B
C
D
D
[解析] 考查撤诉后再次起诉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14条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 甲基于双方的服装加工机器买卖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法院接到甲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可以登记立案
B.如果需要甲补充必要的相关材料,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C.甲仅仅提供了乙公司名称缩写与住所街道,该地址存在诸多类似的法人无法分辨,但是如果甲坚持起诉,则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D.如果立案后发现甲乙之间存在单独的仲裁协议,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A
B
C
D
C
[解析] 考查立案登记与明确被告的含义。根据《民诉解释》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124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AB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09条的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由于C项甲的起诉状并未能够完全使被告区别,因此不能认为有明确的被告。因此C项错误,本题选择C。
4. 下列关于普通程序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裁定驳回起诉
B.刘某起诉要求范某赔偿“青春损失费”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A
B
C
D
C
[解析] 考查普通程序起诉与受理的问题。A项错误在法院的处理方式,根据《民诉解释》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A项错误。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受理。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14条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10条的规定,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修改后提起诉讼。因此不应为裁定驳回起诉,D项错误。
5. 下列关于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案件中,被侵权人同时起诉污染者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B.被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但是其拒不改正,当事人可以申请诉前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或者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C.被侵权人因纸质厂排污行为造成损害,应当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诉讼
D.在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就鉴定意见或者污染物认定、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专业问题通知一至两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可以向当事人释明
A
B
C
D
C
[解析] 考查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具体规定。根据《环境侵权法律解释》第5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8条规定分别或者同时起诉污染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8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A项正确。根据《环境侵权法律解释》第12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具有《环境保护法》第63条规定情形之一,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或者第101条规定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或者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因此,B项正确。根据《环境侵权法律解释》第17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提起诉讼,请求污染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不受《环境保护法》第66条规定的时效期间的限制。因此,C项案例中,被侵权人不受三年的时效期间的限制,C项错误。根据《环境侵权法律解释》第9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通知一至两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或者污染物认定、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专业问题提出意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当事人未申请,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进行释明。因此,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6.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______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A.6;3
B.6;6
C.3;3
D.3;2
A
B
C
D
B
[解析] 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7. 老王对自己的儿子小王提起诉讼,要求小王每个月给付自己3000元的赡养费,法院支持了老王的诉讼请求。判决发生法律效力1年后,小王因为下岗失业,收入大幅度减少。小王又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对老王的赡养费减少为2000元每月。关于小王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法院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B.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C.法案应当作为新案受理
D.法院只能调解,调解不成的驳回起诉
A
B
C
D
C
[解析] 考查给付赡养费案件因新情况再次提起诉讼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18条的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因此,C项正确。
8. 夏麦(男)与黎芳(女)结婚半年,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直至分居。黎芳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某区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在判决中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夏、黎二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2个月后,黎芳想起她的一件祖传玉器被夏麦占有,该玉器系黎芳结婚后其父所赠,后来黎芳给了夏麦。黎芳在诉讼过程中未提及玉器之事。黎芳如想要回玉器,她可以进行以下哪种行为?______
A.上诉
B.申诉
C.申请再审
D.另行起诉
A
B
C
D
D
[解析] 考查离婚判决中没有涉及的财产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82条的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9. 下列法院对于诉讼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的处理,做法正确的是:______
A.刘某与韩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刘某新发现回避事项,临时申请回避,法院裁定对本案诉讼中止
B.甲因与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乙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决合同有效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但随后,甲的房屋因邻居丙的装修导致漏水,乙再次起诉,法院依法受理
C.国祥公司诉星空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国祥公司与国盛公司不得不进行合并,其无法继续参加诉讼,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老李向小明追索赡养费,在诉讼过程中小明心脏病突发死亡,法院决定对本案缺席判决
A
B
C
D
B
[解析] A项错误,此时应当延期审理;B项考查一事不再理的例外。根据《民诉解释》第248条的规定,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C项属于诉讼中止条件,故错误;D项属于中止诉讼的条件,故错误。
10. 张某将一串价值5万元的项链存放在某银行的对外租赁的保险柜中,该银行工作人员孙某借工作之便将保险柜中的项链盗走,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承担民事责任。在审理中,公安机关将孙某抓获归案(但没有追回赃物),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准备对孙某提起公诉。法院应如何处理该民事案件?______
A.中止此案的审理,待孙某犯罪事实查清后恢复审理
B.终止审理
C.延期审理此案,并不得作出判决
D.继续审理此案,并可作出判决
A
B
C
D
D
[解析] 考查既涉及刑事又涉及民事的处理,对于此案,不能简单地按照“先刑后民”进行处理,而应当看具体的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是不是民事案件的处理依据。所以本案中法院可以继续审理此案,因为刑事案件不是该民事案件审理的依据。
11. 甲诉乙称其侵占房屋,人民法院受理后,丙认为该房屋应属于自己所有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进行了合并审理。审理中甲申请撤诉,此时应如何处理?______
A.因丙参诉不准甲撤诉
B.准予甲撤诉,告知丙终结诉讼
C.准予甲撤诉,告知丙另行起诉
D.准予甲撤诉,将丙提起之诉作为另案进行
A
B
C
D
D
[解析] 考查撤诉的处理。本题中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民诉解释》第237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12. 张某与王某因双方之间的白酒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庭前会议中明确了张某的诉讼请求与答辩意见,并且组织交换证据。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法院应当结合张某的诉讼请求、王某的答辩意见以及双方证据交换情况归纳争议焦点
B.人民法院在庭前会议过程中就对张某与王某的纠纷进行调解
C.张某在庭审过程中,对庭前会议中所承认的收到王某第一期货款的事实予以否定,法院应当不予采纳
D.王某对庭前会议认可张某提供合格白酒的证据,但在庭审过程中予以否定,并提出了相应的证据证明张某所提供的白酒和其所要证明的交付白酒是不合格的,法院审查后列入争议焦点
A
B
C
D
C
[解析] 考查庭前会议以及禁反言的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22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因此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25条的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包括进行调解,因此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对其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事实和证据提出不同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责令其提供相应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可以列入争议焦点进行审理。C项,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而并非直接不予采纳,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C项为正确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
1. 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哪些内容?______
A.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B.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C.组织交换证据
D.进行调解
A
B
C
D
ABCD
[解析] 考查庭前会议。根据《民诉解释》第225条的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1)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2)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3)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4)组织交换证据;(5)归纳争议焦点;(6)进行调解。
2. 冯某在驾车过程中由于使用手机,与张某和李某路边停靠的机动车发生相撞,造成损失。当事人之间协商未果,张某欲诉至法院解决。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仅张某起诉,但是开庭当天没有说明理由缺席庭审,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张某诉讼请求
B.如果李某起诉冯某,开庭当天没有说明理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C.如果冯某没有说明理由未参加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如果张某和李某同时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A
B
C
D
BCD
[解析] 考查撤诉、缺席判决与诉的客观合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A项错误,B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21条的规定,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因此,D项正确。
3. 关于庭审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______
A.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B.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
C.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D.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A
B
C
D
BCD
[解析] 考查庭审程序。A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B项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C项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D项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4. 下列案件中,法院不能作出缺席判决的有:______
A.无民事能力人小李被起诉离婚,其法定代理人大李不能到庭参加诉讼
B.甲邀请乙和丙来自己家里做客,乙和丙因为发生口角而将乙激怒,乙砸坏了甲新买的电视机。甲起诉至法院,请求乙赔偿,法院并依职权将丙加入了诉讼程序。乙在开庭审理时没有出现,经法院询问后,也无正当理由
C.张小明(8岁)往窗外扔石块,砸坏了停在楼下的一辆汽车,车主起诉。张小明的父亲经传唤,告知法院因工作需要临时到外地调研无法到庭;母亲则长期在国外工作,无法回国
D.王三与赵四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李五主张该合同标的物为其所有,申请参加了诉讼,但李五在开庭审理时未经审判人员许可中途退庭
A
B
C
D
CD
[解析] 考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A项不符合题意。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故B项不符合题意。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缺席判决。小明的监护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故C项符合题意。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故D项符合题意。
5. 下列哪些情况中,法院可以中止诉讼?______
A.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甲临时提出回避申请
B.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C.一方当事人因为地震造成交通阻断而不能参加诉讼
D.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丧失诉讼行为能力,需要确定法定代理人
A
B
C
D
CD
[解析] 考查诉讼中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C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AB项错误,应当延期审理。
6.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在满足哪些条件下,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______
A.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B.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C.后诉涉及的部分事实与前诉相同
D.后诉的诉讼请求在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A
B
C
D
ABD
[解析] 考查重复起诉。根据《民诉解释》第247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C项不是重复起诉的构成条件,因此本题答案为ABD。
7.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下列说法错误的有:______
A.对当事人没有争议且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但当事人不同意转入督促程序的除外
B.开庭前可以调解的,人民法院可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的不能制作调解书
C.人民法院需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案件的审结期限
D.需要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A
B
C
D
A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按以下情形,予以处理:(1)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2)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3)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8.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哪些案件不应当立案受理?______
A.张琳曾与李强同居2年,两人分手时产生纠纷,张琳起诉李强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10万元
B.甲开车将乙撞伤,花费医疗费用10万元,但甲拒绝赔偿。乙的好友丙十分气愤,并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甲,请求法院赔偿乙的医疗费用
C.陈某下落不明3年,其妻子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D.刘大明想承包本村果园,于是起诉张小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张小泉与本村的果园承包合同
A
B
C
D
BD
[解析] 考查起诉的条件。A项符合起诉的条件。故法院应予受理。至于“青春损失费”有无民事法律依据,并不影响法院的受理裁定。丙并非本案中的受害人。在本案中,丙不是适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故B项符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民诉解释》第217条的规定,可知C项符合起诉条件。D项果园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张小泉与该村村委会,刘大明非合同当事人,与合同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不能请求解除该承包合同。因此,法院不应当立案受理。
9. 2009年8月,C市D区基层法院对某轮胎厂诉某橡胶厂购销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某橡胶厂应按时足量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在判决向双方送达后的第二天,一审法院就发现了原判决有错误,在原合同法律效力问题上应认定为无效。在此情况下,一审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_
A.立即作出补充裁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
B.等待当事人是否上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一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C.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一审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并报送二审法院
D.无论当事人是否上诉,一审法院应立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A
B
C
D
BC
[解析] 考查判决错误的处理。作出判决的法院要受到所作判决的拘束,不得自行任意变更,故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42条的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故BC项正确。由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所以D项错误。
10. 对于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______
A.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B.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C.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应当撤销原裁定
D.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A
B
C
D
AD
[解析] 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具体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46条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人民法院通知或者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1. 张某与李某于2010年1月结婚,但后因婚姻不和欲离婚。由于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张某于2014年6月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李某却于2014年9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这三个月期间没有新情况与理由的出现
B.如果法院对张某与李某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和好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C.一审法院判决张某与李某不准离婚,原告张某不服进行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并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此时二审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D.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A
B
C
D
BD
[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禁诉期间的限制对象为原告,因此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29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D项正确。
12. 关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及驳回诉讼请求,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______
A.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及驳回诉讼请求的上诉期都是10日
B.关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及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都可以另行起诉
C.当事人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及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都可以上诉和申请再审
D.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而驳回诉讼请求发生在受理案后
A
B
C
D
ABD
[解析] 考查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及驳回诉讼请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适用的文书为裁定,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文书为判决,故A项错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生效后,当事人还可以另行起诉,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另行起诉,故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81条、《民事诉讼法》第164条和第199条的规定,C项正确。不予受理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驳回起诉及驳回诉讼请求发生在受理案件后,D项错误。故ABD符合题意。考生应注意对基本概念有清晰的认识。
13. 下列关于公益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B.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对因同一侵权行为受害人起诉的诉讼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申请参与正在进行的公益诉讼
C.公益诉讼中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进行公告
D.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A
B
C
D
ACD
[解析] 考查公益诉讼相关制度。根据《民诉解释》第285条的规定,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因此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8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因此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89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30日。因此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90条的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CD。
三、不定项选择题
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2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
1. 2012年甲向法院起诉时,乙已经离家出走三年,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_
A.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应当告知甲先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B.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因为被告在起诉时下落不明
C.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且应在审理过程中同时宣布乙失踪人
D.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应用公告方式向乙送达诉讼文书
A
B
C
D
D
[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17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 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甲与乙不得离婚,甲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甲乙离婚。对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该如何处理?______
A.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C.告知甲另行就子女抚养、财产问题提起诉讼
D.直接将该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A
B
C
D
AB
[解析] 考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判决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29条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3. 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甲听说乙在2008年曾因发明了一项专利而被公司奖励了100万元,乙用这100万元为自己购买了一辆汽车,原判决中没有涉及该车的处理。甲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_
A.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汽车的分割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驳回申请
B.应当不予受理
C.应当告知甲另行起诉
D.接受申请并进行再审
A
B
C
D
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82条的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刘稳与刘永系父子关系,刘稳在农村,年老多病,刘永外出做生意,收入颇丰。刘永遂在县城买房定居,但其长期不给其父赡养费导致刘稳生活困难。2002年,刘稳就此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刘永每月给付刘稳生活费1000元,刘稳、刘永均服判。到2008年,刘稳因身体不好,医疗费增多,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永增加赡养费。
4. 针对刘稳的起诉,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______
A.依法受理
B.按照申诉处理
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受理
D.先依法受理,再裁定驳回起诉
A
B
C
D
A
[解析] 考查给付赡养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的特殊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218条的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
5. 如果在开庭审理后,刘永拒不到庭,则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_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拘传刘永到庭
D.如拘传不到刘永,人民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
A
B
C
D
CD
[解析] 考查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根据《民诉解释》第174条的规定,刘永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经两次传票传唤后可以拘传,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可以缺席判决。
6. 如果在开庭审理后,刘永提出了新的证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______
A.应延期审理
B.法院应当不予采纳
C.法院应当责令刘永说明逾期提供证据的理由
D.法院采纳了刘永提出的证据但是对其逾期提供证据的行为予以训诫
A
B
C
D
CD
[解析] 考查延期审理的适用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根据《民诉解释》第23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和本解释相关规定处理。因此,正确答案为CD。
四、案例分析题
2015年9月1日,贾小平、金山、宋里(担保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一份,约定:金山向贾小平借款100万元,借期90天,自2014年9月24日始至2014年12月23日止;利息按月利率3%按月结算。同日,贾珞将100万元款项转账汇入金银芳账户。
金山于借款后支付贾珞第一个月的利息3万元。随后金山于2014年12月2日偿还贾小平15万元,宋里于2014年12月11日还款7万元。
2015年1月10日,由于多次催款未果,贾小平以金山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1月14日法庭第一次开庭。在2015年1月17日,贾小平、金山、宋里见面,宋里当着贾小平的面出具一份欠条,载明:借款人金山的债务由宋里承担,经结算,截至2014年12月13日尚欠贾小平共计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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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债权人贾小平有权随时要求本人还款付息。出具本欠条后,贾小平与金山之前的所有欠条均作废,欠款全额以本欠条为准。借款人未按要求还款付息的,债权人可向金东区人民法院起诉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二次开庭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
1. 在第一次开庭过程中,贾小平请求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利息,而金山提出反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32条的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2. 如果在法庭辩论终结前,贾小平经法院审查撤诉,对于金山提出的反诉,应如何处理?
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反诉。根据《民诉解释》第2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3. 第二次庭审过程中,宋里要求参与到诉讼中,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法院可以追加宋里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诉解释》第249条的规定,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王京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2008年,王京停薪留职,在学校附近买下一处饭店准备经营。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王京与超凡职业学校的领导达成协议,由超凡职业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和办理一切手续,王京给超凡职业学校一笔“登记费”。王京和超凡职业学校均依约办事,很快便领到了营业执照,饭店登记注册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餐饮服务中心”。为了对外营业,王京以饭店的名义与个体户张保签订了装潢饭店的协议,总价款10万元。饭店装潢好后,王京并未按协议付款,张保几次催要,王京均找借口推托。张保之妻赵霞因与王京之妻李兰有宿怨,极力劝张保去人民法院起诉。张保说王京与他多年同学,关系一直不错,王京肯定是一时经济紧张,再等一段时间再说。半年以后,王京仍未还款。
问题:
4. 如果赵霞一气之下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京还款。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案的案由是王京拖欠与张保签订的劳务合同的酬金,而张保之妻赵霞并不是该合同的当事人,她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所以,赵霞的起诉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5. 如果张保最终明白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决定起诉。但因受其妻的怂恿,起诉时以王京之妻李兰为被告。人民法院对此是否应当受理?
李兰虽并非正当被告,但该案起诉条件合法,人民法院应受理此案,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被告,起诉人提出的被告只要明确、具体即可。本案中,李兰虽不是正当被告,但人民法院不应妨碍原告行使起诉权。
6. 如果张保起诉时以王京为被告,在一审审理的过程中提出王京与本案审判长是同学,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判,故不应由该人民法院审理,而应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此异议能否成立?为什么?
异议不能成立。因为管辖权异议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此阶段可申请回避。
7. 如果张保起诉时以超凡职业学校为被告,但在起诉书中指明王京与学校的关系,对此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追加王京为共同被告。王京与张保签订的装潢饭店的合同,虽是以学校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签订的,实际是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合同。根据《民诉解释》第54条的规定,王京与学校应为共同被告;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8. 如果王京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提出反诉,认为张保之妻赵霞欠妻子李兰5万元逾期未还,要求原告偿还其欠款及利息。此反诉能否成立?为什么?
反诉不能成立。因为本诉与反诉不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事实。
9. 张保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提出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此时法院该如何处理?
延期开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甲市A区的王某到甲市商业银行的A区某储蓄所存款,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存款单上误将王某所存金额打印成16万元,而王某实际所存金额仅为16000元。后储蓄所工作人员发现,便找到王某要求改正存款单,但王某不同意。于是该储蓄所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返还存单进行更改。A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银行目前并未发生损失,决定对该案不予受理。甲市商业银行不服该决定,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不予受理。此时,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甲市商业银行,要求其按照存款单上的金额支付其16万元人民币。法院受理后,王某称其妻子生病,希望法院能根据存款单对其中10万元先予执行。在一审庭审过程中,甲市商业银行提出反诉,要求法庭认定王某的存款数额为16000元,载明16万元的存款单无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败诉,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补偿王某5000元,而王某则同意不再追究此事。经双方申请,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定了判决书,送达双方。请问:
10. 对于储蓄所的起诉,A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依据何在?
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同时不予受理的理由是错误的:第一,法律规定,不予受理应该采取裁定的形式作出。第二,储蓄所不具有当事人的资格,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应该由甲市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第三,法院在立案阶段不应对实体问题进行审查,更不应以实体问题的判断作为是否立案的依据。
11. 对于甲市商业银行的起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该案件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所以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12. A区人民法院可以对存款单上的10万元先予执行吗?为什么?
不能先予执行。因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明确,且也不属于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所以不能先予执行。
13. 在一审中,甲市商业银行的反诉能否被接受?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甲市商业银行在一审中的反诉不能被接受。因为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间届满前提出,所以甲市商业银行只能另行起诉。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四、案例分析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深色:已答题 浅色:未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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