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
三、综合分析题1. 某宗土地属兴旺村集体所有土地,张某于2003年8月1日经兴旺村同意,市人民政府批准,以批准拨用方式与李某共同取得该宗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宅基地。批准土地面积为200平方米,张某拥有90平方米,李某拥有90平方米根据地籍调查并经初步审查,该宗地实际界址清楚,土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一致为200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权批准拨用手续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建议为张某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
问题
1.该宗土地在审核批准后的土地登记卡上登记的权属性质为何,权利人是谁?
2.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什么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体包括哪些?
1.该宗土地在审核批准后的土地登记卡上登记的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为张某和李某。
2.所谓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中国农村劳动集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自己所有土地的权利。
所谓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一种用益物权,根据使用类型可划分为农业用地的使用权、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四荒”土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体包括:
(1)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般要求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此外,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和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也可以申请宅基地。
(2)集体农用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则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3)集体所有的“四荒”土地使用权主体可以为本集体组织成员,也可以为其他社会单位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享有优先权。如果“四荒”土地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的对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
2. 本宗土地为国有土地,江都市彩虹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8月6日以出让方式获得该宗地40年土地使用权。2002年6月1日江都市彩虹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与江都市正元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江都市彩虹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将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江都市正元成贸易有限公司。出租面积215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出租期限为5年,租金为20.00万元/年,交纳方式为每年支付一次。根据地籍调查并经初步审查,该宗地实际界址清楚,土地面积与出租面积一致,为215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租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问题
1.根据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该宗地应办理何种登记?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是什么?
3.申请人应提交哪些权属证明文件?
4.对权属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根据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该宗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权设定登记。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将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标准。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3.申请人应提交的权属证明文件:
(1)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申请人向土地登记机关提交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2)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批准文件。
(3)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4)有关部门认证的出租地块开发投资证明。
(5)其他证明文件。
4.权属审核的主要内容:
(1)对申请人的审核。
①出租人应为土地使用者并与《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权利人一致。
②出租人和承租人应与租赁合同签订双方一致。
(2)对土地投资情况的审核。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3)对土地用途的审核。
出租土地的用途应符合规定的土地用途。
(4)对租赁期限的审核。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应小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
3. 某市某学校于2000年经市政府批准拨用土地100亩扩建学校,其中教学楼占用50亩,运动场占用20卤,剩余30亩兴建教师住房。由于各种原因,该学校一直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2003年初,学校按照国家房改政策以成本价将住房出售给了学校教职工。2004年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敦促该校尽快办理土地登记。
问题
1.该校用地应办理何种土地登记,并提交哪些材料?
2,购房教职工应办理何种土地登记?简述土地登记程序。
1.该学校应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并提交下列登记所需资料:①市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②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该学校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③学校法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④其他证明文件;⑤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土地登记委托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该学校购房教职工二应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登记程序如下:①学校和购房教职工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公房出售批准文件;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学校与购房职工签订的售房合同;其他相关文件。
②土地登记机关根据学校和购房职下提出的申请,对教职工住房进行变更地籍调查,主要对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③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土地权属审核,主要是对申请人、土地权利、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售房价格的全面审核。
④权属审核合格后,土地登记机关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在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收回并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并给购房职工核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某市M企业,以划拨方式拥有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现M企业进行企业改制,拟组建N股份有限公司,现经土地权属界定、地价评估,拟定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并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同意以国家入股的方式处置该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问题
1.土地资产处置后,该办理什么手续?
2.权属审核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土地资产处置后,该办理的手续是:
(1)三宗土地应该分别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权利人由M企业变更为N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变更为作价入股。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变更登记申请期限:签订入股合同之日起30日内;
2)申请人为N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及法人代表;
3)三宗地分别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应该提交的材料:
1)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2)N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批准文件及土地管理部门与N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委托合同;
4)土地估价备案材料;
5)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6)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证明;
7)委托代理的应该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身份证明等。
2.权属审核要注意的问题:
(1)对申请人的审核。要注意申请人是新设的N股份有限公司,且申请人必须与公司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批复文件土地使用者一致。
(2)对土地权属来源文件的审核。要着重对公司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批准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与N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持股合同进行审核。
(3)对使用期限的审核。要注意出让年限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