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三、计算问答题(本题型共4小题24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某烟厂某年某月发生如下业务:
(1)外购一批已经征过消费税的烟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5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350元。
(2)当月将其中60%部分用于继续加工生产成甲级卷烟100箱,其中60箱以1000元/箱的价格销售,20箱以1100元/箱的价格销售,10箱以900元/箱的价格销售,还有10箱以200元/箱的价格销售。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200元/箱的价格属于无正当理由的偏低价格(假设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级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45%和每箱150元)。
要求:1. 计算该烟厂当月应该申报缴纳的消费税;
该烟厂当月应该申报缴纳的消费税计算如下:
烟厂销售香烟的加权平均价格
=(1000×60+1100×20+900×10)÷(60+20+10)=1011.11(元)
当月应纳消费税额
=(1000×60+1100×20+900×10+10×1011.11)×45%+(60+20+10+10)×150-155000×30%×60%=32600(元)
2. 假设烟厂当月进项税余额为2000元,当月还将上月购进的烟丝100000元转用于非应税(增值税)项目,计算其应纳增值税税额。
该烟厂当月应该申报缴纳的增值税计算如下: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1000×60+1100×20+900×10+10×1011.11)×17%-(26.350+2000-100000×17%)=5838.89(元)
所以,该烟厂当月应该申报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32600元,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5838.89元。
中国公民李某就职于境内某上市公司,2016年取得的收入如下:
(1)在公司每月基本工资为8000元,12月份取得当年年终奖60000元。
(2)李某为该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收入30000元。
(3)12月李某由于兼职取得一笔设计费12万元,从中拿出5万元通过经认证批准的非营利机构捐给贫困地区。
(4)11月从境内另一上市公司(乙公司)(已持股9个月)分得股息10万元;12月李某转让其持有的乙公司的股票,取得转让收入200万元。
(5)李某取得丙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2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3. 计算李某12月份获得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月份李某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李某取得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20%-555=11445(元)。
4. 计算李某12月份取得的基本工资和监事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月份李某取得的基本工资和监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30000-3500)×25%-1005=7620(元)
5. 计算李某兼职获得的设计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李某兼职取得的设计费,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捐赠扣除限额=120000×(1-20%)×30%=28800(元),小于实际的捐赠额500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1-20%)-28800]×40%-7000=19880(元)
6. 计算李某从乙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及转让股票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乙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50%×20%=1(万元);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7. 计算李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李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1-20%)×20%=3.2(万元)
8. 某生产企业将本厂生产的某产品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类产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为1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且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7%。请计算确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10000×(1+5%)÷(1-17%)=12650.60(元)
某县城一生产酒类产品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粮食白酒30吨,每吨买价1万元,粮食白酒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税额5.1万元。
(2)从农场购进红薯10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格30万元,红薯入库,支付运费5万元,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3)领用上月向粮油公司购进的粮食,成本共计70.85万元,发送给外单位加工成粮食白酒100吨,对方收取加工费10万元,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款5万元,均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粮食白酒收回后入库。受托方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共计120万元。
(4)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50吨对外出售,收到不含税货款63.75万元。
(5)领用本月从农场购进的红薯生产薯类白酒100吨,主营业务成本7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60%,每吨薯类白酒不含税售价18000元,本月售出90吨。
(6)本月用外购粮食白酒20吨勾兑成低度白酒100吨。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全部销售给某烟酒批发企业,每吨不含税售价为3万元,双方约定企业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的40%货款在下月15日收取。
(7)将上月购进粮食白酒10吨(账面成本10万元)连同自产薯类白酒10吨,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成本利润率5%)。
(其他相关材料:假定以上购销价格都不含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定额税率0.5元/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9. 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
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120×20%+100×2000÷10000×0.5=34(万元)。
10. 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销售薯类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该企业2016年12月份销售薯类白酒应纳消费税=90×1.8×20%+90×2000÷10000×0.5=41.4(万元)。
11. 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销售低度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该企业2016年12月份销售低度白酒应纳消费税=(100×3×20%+100×2000÷10000×0.5)×60%=42(万元)。
12. 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应纳消费税总额(不包括委托加工业务的消费税额)。
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应纳消费税总额
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3.75×20%+50×2000÷10000×0.5-34×50%=0.75(万元)
发放福利应纳消费税=10×1.8×20%+10×2000÷10000×0.5=4.6(万元)
应纳消费税总额=41.4+42+0.75+4.6=88.75(万元)。
13. 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数。
该企业2016年12月份销项税额合计数=63.75×17%+1.8×90×17%+100×3×17%×60%+10×1.8×17%=72.04(万元)。
14. 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数。
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业务(1)进项税额=5.1(万元)
业务(3)进项税额=(10+5)×17%=2.55(万元)
业务(5)进项税额=70×60%×17%÷(1+17%)=6.10(万元)
业务(7)进项税额转出=10×17%=1.7(万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5.1+2.55+6.10-1.7=12.05(万元)。
15. 计算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该企业2016年1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72.04-12.05=59.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