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三、实务操作和案例分析题(前3题各20分,后两题各30分。)某吹填工程,吹填区面积2.5km2、吹填容积2000万m3,分为A、B、C三个区域进行吹填,A区吹填面积0.9km2,吹填工程量750万m3,B区吹填面积0.75km2,吹填工程量550万m3,C区吹填面积0.85km2,吹填工程量700万m3,吹填高程平均允许偏差0.2m,采用大型绞吸挖泥船直接吹填的施工方式,取土区土质为可塑黏土、可取工程量2500万m3。经计算求得竣工验收前因吹填土荷载造成的吹填区原地基平均沉降量0.12m,可塑黏土的吹填流失率为6%。
问题:2. 简述确定吹填区内排泥管线布设间距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确定吹填区内排泥管线布设间距应考虑的因素主要有设计要求、泥泵功率、吹填土的特性、吹填土的流程和坡度等因素。
3. 计算最大吹填设计工程量。(列出主要计算过程,结果取整数)
最大吹填设计工程量V为:
式中:V
1=2000万m
3 ΔV
1=0.12×2.5×100=30万m
3 ΔV
2=0.2×2.5×100=50万m
3 P=6%
现场文明施工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从施工生产的有序、规范、计划性和安全生产的预见性、自觉性、制度化,现场的安全保卫、公共安全卫生、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等进行综合治理。
问题:4. 写出现场文明施工中的“综合管理”要求的内容。
“综合管理”要求的内容:
1)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
5. 写出施工现场设置的“五牌一图”的名称。
“五牌一图”分别是: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6. 写出现场文明施工中的“现场办公与住宿”管理要求的内容。
“现场办公与住宿”管理要求的内容:
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
3)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4)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5)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6)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7. 某基槽开挖工程,长100m,设计底宽50m,设计底标高-13.0m,原泥面平均标高为-8.0m,每边超宽4m,超深0.5m,边坡1:2,请计算工程量。
上底宽B
1=50+2×(5×2+4)=78m;
下底宽B
2=50+2×(4-0.5×2)=56m;
断面面积A=(5+0.5)×(78+56)/2=368.5m
2;
工程量V=368.5×100=36850m
3。
8. 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总价为8000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18个月,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提出对原有设计文件进行修改,使施工单位停工待图1.5个月(全场性停工)。在基础工程施工中,为了使施工质量得到保证,施工单位除了按设计文件要求对基底进行了妥善处理外,还将基础混凝土的强度由C15提高到C20,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其中费用索赔计算中以下两项:
(1)由于业主修改变更设计图纸延误,损失1.5个月的管理费和利润:
现场管理费=合同总价/工期×现场管理费费率×延误时间
=8000万元/18个月×12%×1.5个月=80万元
公司管理费=合同总价/18个月×7%×1.5个月=46.67万元
利润=合同总价/工期利润率×延误时间
=8000万元/18个月×5%×1.5个月=33.33万元
合计:160万元。
(2)由于基础混凝土强度的提高索赔15万元。
问题: 对于以上情况是否应该给予费用索赔?上述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对于第1项应该给予施工单位费用补偿。因为修改设计造成了施工单位的全场性停工,可能造成人工调动、生产率下降及机械设备闲置等。但上述所列的计算方法不正确,因为现场管理费的计算不能以合同总价为基数乘相应的费率,而应以直接费为基数乘相应的费率来计算,利润包括在实施的工程内容价格内,规定是不给予利润补偿的,所以施工单位提出的以上索赔费用计算不正确,而应重新计算。
第2项不应给予索赔。因这一保证质量的措施是施工单位的技术措施,而不是业主、监理、规范、设计、合同的要求,所以这一措施造成的成本增加应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9. 某码头工程的合同工期从1990年9月1日到1992年4月30日,在施工过程中,正遇上水运工程预算定额进行政策性调整,调整后的预算定额从1991年7月1日起执行。对此,承包人依据本工程合同文件特殊合同条件第四条中增加的条款,应该如何办理工程费用的有关问题?
特殊合同条件第四条——合同范围,增加有下列条款:其中第三条规定“在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对机械台班费(包括劳务工资)和工资性津贴有政策性调整时,项目法人将根据本水运工程预算定额的变化,按发生的价差相应进行调整”;在第四条规定“由于定额改变,引起的价差调整范围为:新的机械台班费的工资性津贴,从公布之日起,以后进行的工程项目中所实际发生的机械台班费和工资性津贴,在此之前已经完工部分及已经发生的相应费用均不予调整”。
根据以上情况可如下办理:
(1)1991年7月1日前已建(完成)的合同工程和设计变更以及额外工程,无论支付与否,均不能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2)在1991年7月1日以后通知或指示实施的额外工程和设计变更增加(或者减少)的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且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项目均可按实际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3)1991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全部合同内项目,只要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并且满足质量要求,同样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